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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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18
【实施日期】2014.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03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保监会党委提出的保险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完善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实施预防性保护、过程性保护和救济性保护为主要内容,以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为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关系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水平,着力防范和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和改善保险行业形象,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进治理理赔难
(一)全面推行理赔服务标准化。
指导保险公司制定和完善理赔各环节的标准,并在官
方网站、营业场所公布,方便消费者查询了解。
强化销售端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就理赔流程、理赔标准、理赔手续及索赔单证等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并书面告知。
(二)促进理赔服务进一步提升。
监督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法定赔付时限,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赔付义务。
推动保险公司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创新理赔工作手段,优化理赔给付程序,提高理赔工作效率,使消费者简便迅速获得保险赔付。
完善积压未决赔案清理机制,建立保险积压未决赔案监测系统,定期清理积压未决赔案。
二、加强治理销售误导
(三)进一步完善销售误导治理制度。
细化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标准,健全处罚制度。
指导保险公司在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基础上,建立保险产品区别销售制度。
探索建立销售行为记录和保存制度。
(四)加大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力度。
督促保险公司在官方网站、营业场所公布保险产品的有关信息,特别是保障范围、免责条款、预期收益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加强销售宣传品内容管理,防止片面不实宣传。
继续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简单化、标准化,方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五)强化销售误导责任追究。
监督保险公司加强销售行为内控管理,强化高管人员对销售渠道和人员的管控责任,落实销售说明义务。
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