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7号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八、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省、市政府已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地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各级政府要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跟踪督查,督促造林绿化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保证造林成活率,确保按要求和标准完成任务,并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要加强检查验收,严格造林绿化工作的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扬,在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充分认定;对完成任务较差或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在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否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生态育市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步伐,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统合,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市绿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林业部门要在造林绿化的规划方案、技术支撑、工作协调等方面给政府当好参谋。国土、农业等部门要配合林业部门搞好造林绿化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做好造林绿化立项和资金投入等工作,住建、水利、交通、教育、工信等部门要完成好各自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造林绿化部门广泛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是新时期市委站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结合我市生态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生态育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更高起点上腾飞跨越的客观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强生态、惠民生、促发展的角度,把生态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不断提高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七、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把宣传作为推进造林绿化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造林绿化工作的全过程。各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要把造林绿化作为重点,采取开辟专题专栏专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造林绿化。要侧重造林绿化的公益性宣传,宣传造林绿化的优惠政策和最新政策,宣传依靠造林绿化致富的先进典型,宣传因生态环境恶劣而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从而激发全社会爱绿、护绿、兴绿的自觉意识和关注林业、参与绿化、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为推进造林绿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1.23
施行日期
2017.01.23
文号
四政办发〔2017〕7号
主题类别
城市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附件:四平市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四平市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单 位
任 务(万亩)
其 中
村屯绿化(个)
道路绿化(公里)
四平建成区绿化
乔木(万株)
灌木(万丛)
双辽市
6.15
82
70
梨树县
9.13
120
39
伊通县
7.95
98
130
铁东区
3.44
24
五、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我市造林绿化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多措并举,多渠道筹措造林绿化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造林绿化。要积极向上争取造林绿化项目和资金,在用好上级造林绿化专项投入资金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谋划新的造林绿化项目,以此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创新社会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投资造林绿化。
三、强化责任,传导压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任务清、地块清、责任清、节点清、奖罚清。要自上而下逐级签定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还要自下而上逐级呈递承诺书,立下军令状,确保责任到位。
四、调整结构,保证用地
针对造林用地不足的实际情况,各地要积极主动调整农村种植业结构,妥善解决造林用地紧缺的瓶颈性问题。总的要求是,各地完成总任务需要利用一定的非林业用地造林。非林地包括:道路、河湖、村屯、城镇和各类非基本农田的农用地。非基本农田的农用地包括:非基本农田的耕地和其它农用地、其它荒草地、滩涂、裸地、沙地。
20
0.35
铁西区
0.4
6
4
0.5
1
辽河垦区
0.55
22
37
红开区
1
经开区
1
市直林场
2.38
市住建局
2.7
9.7
市水利局
0.95
8
市交通局
0.3
0.3
市教育局
0.1
其他单位
0.1
合 计
30
354
300
5
19
——结束——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至少完成造林绿化总任务150万亩,每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不低于30万亩。2017年,全市要完成造林绿化30万亩,其中剩余的清收林地还林任务要全部完成,提前一年完成省里下达的“三年清收、五年还林”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7年任务安排(见附件),提早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规划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将造林绿化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地块和人头,绘制时间表,标明路线图,细化工作内容,列出节点清单。各地总体时间推进:2月份落实造林地块,3月份落实资金和苗木,到4月底完成全年造林任务的70%,到12月上旬完成全年任务。
省、市政府已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地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各级政府要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跟踪督查,督促造林绿化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保证造林成活率,确保按要求和标准完成任务,并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要加强检查验收,严格造林绿化工作的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扬,在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充分认定;对完成任务较差或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在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否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生态育市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步伐,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统合,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市绿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林业部门要在造林绿化的规划方案、技术支撑、工作协调等方面给政府当好参谋。国土、农业等部门要配合林业部门搞好造林绿化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做好造林绿化立项和资金投入等工作,住建、水利、交通、教育、工信等部门要完成好各自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造林绿化部门广泛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是新时期市委站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结合我市生态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生态育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更高起点上腾飞跨越的客观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强生态、惠民生、促发展的角度,把生态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不断提高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七、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把宣传作为推进造林绿化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造林绿化工作的全过程。各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要把造林绿化作为重点,采取开辟专题专栏专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造林绿化。要侧重造林绿化的公益性宣传,宣传造林绿化的优惠政策和最新政策,宣传依靠造林绿化致富的先进典型,宣传因生态环境恶劣而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从而激发全社会爱绿、护绿、兴绿的自觉意识和关注林业、参与绿化、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为推进造林绿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1.23
施行日期
2017.01.23
文号
四政办发〔2017〕7号
主题类别
城市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附件:四平市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四平市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单 位
任 务(万亩)
其 中
村屯绿化(个)
道路绿化(公里)
四平建成区绿化
乔木(万株)
灌木(万丛)
双辽市
6.15
82
70
梨树县
9.13
120
39
伊通县
7.95
98
130
铁东区
3.44
24
五、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我市造林绿化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多措并举,多渠道筹措造林绿化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造林绿化。要积极向上争取造林绿化项目和资金,在用好上级造林绿化专项投入资金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谋划新的造林绿化项目,以此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创新社会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投资造林绿化。
三、强化责任,传导压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任务清、地块清、责任清、节点清、奖罚清。要自上而下逐级签定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还要自下而上逐级呈递承诺书,立下军令状,确保责任到位。
四、调整结构,保证用地
针对造林用地不足的实际情况,各地要积极主动调整农村种植业结构,妥善解决造林用地紧缺的瓶颈性问题。总的要求是,各地完成总任务需要利用一定的非林业用地造林。非林地包括:道路、河湖、村屯、城镇和各类非基本农田的农用地。非基本农田的农用地包括:非基本农田的耕地和其它农用地、其它荒草地、滩涂、裸地、沙地。
20
0.35
铁西区
0.4
6
4
0.5
1
辽河垦区
0.55
22
37
红开区
1
经开区
1
市直林场
2.38
市住建局
2.7
9.7
市水利局
0.95
8
市交通局
0.3
0.3
市教育局
0.1
其他单位
0.1
合 计
30
354
300
5
19
——结束——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至少完成造林绿化总任务150万亩,每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不低于30万亩。2017年,全市要完成造林绿化30万亩,其中剩余的清收林地还林任务要全部完成,提前一年完成省里下达的“三年清收、五年还林”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7年任务安排(见附件),提早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规划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将造林绿化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地块和人头,绘制时间表,标明路线图,细化工作内容,列出节点清单。各地总体时间推进:2月份落实造林地块,3月份落实资金和苗木,到4月底完成全年造林任务的70%,到12月上旬完成全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