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创建国家森林
城市指标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5.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关于下达201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成铁绵阳车务段,绵广高速绵阳管理所: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绵委发〔2012〕17号)提出的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求,通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今年7月,将接受国家林业部的核查验收,为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详见附表)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我市生态建设基础,着眼于加快经济社
会跨越发展客观要求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增添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

目前,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入最后冲刺和攻坚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加力量,强化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森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打好攻坚战。

二要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绵阳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要求,对照各自创森指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务必于2015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三要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及专题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提升广大群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并把创建工作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要强化督查。

市目督办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综合考评机制,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创建指标任务的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5年指标任务表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件: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5年指标任务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