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征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目标意见的函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征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目标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7.03
•【字号】黑管函〔2017〕192号
•【施行日期】2017.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征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目标意见的函
黑管函〔2017〕192号
各市(地)政府(行署)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绥芬河市、抚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黑龙江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要求,现将研究拟定的《黑龙江省市(地)“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表(征求意见稿)》,印送你单位。
请结合核算各市(地)2015年度、2016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3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列出相关资料及数据,并详细说明数据来源及依据等)反馈至省管局。
附件:黑龙江省市(地)“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目标分解
表(征求意见稿)(略)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