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法则1:29:300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9:300
美国安然工程专家海因里希在1931年经由对5000例工业变乱的统计,提出了1∶29∶300的伤亡变乱产生的纪律,即每330起临盆安然事宜中,会产生1起重伤或逝世亡变乱,29起轻伤变乱,300起无损害事宜.称作1:29:300的变乱轨则,又称作“海因里希轨则”,即在产生330次变乱中,有300次未造成损害.有29次造成轻损害.有1次造成重损害.
未遂变乱.二次变乱.非工作变乱与海因里希轨则(1:29:300)
未遂变乱是指有可能造成轻微效果,但因为其有时身分,现实上没有造成轻微效果的事宜.也就是说,未遂变乱的产生原因及其产生.成长进程与某个特定的会造成轻微效果的变乱是完整雷同的,只是因为某个有时身分,没有造成该类轻微效果.
美国人海因里希(W.H.Heinrich)对未遂变乱进行过较为深刻的研讨,他在查询拜访了5000多起损害变乱后发明,在330起相似的变乱中,300起变乱没有造成损害,29起引起稍微损害,一路造成了轻微损害.即轻微损害.稍微损害和没有损害的变乱件数之比为1:29:300,这就是有名的梅因里希轨则(如下页图).而个中的300起无损害变乱,如同时又为没有造成财宝及其他损掉的变乱即为未遂变乱.
海因里希轨则反应了变乱产生频率与变乱效果轻微度之间的一般纪律,且解释变乱产生后其效果的轻微程度具有随机性质或者说其效果的轻微度取决于机遇身分.是以,一旦产闹变乱,掌握变乱效果的轻微程度是一件异常艰苦的工作.为了防止轻微损害的产生,应当尽心尽力地防止变乱的产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