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宜君县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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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宜君县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实
施方案(全文)
【环保方案】宜君县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全文)为深入推进我县治污降霾工作,夯实工作责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借鉴兰州、西安、宝鸡网格化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创新环境管理方式,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夯实县大气办、村(社区)、小区(楼院、村组)四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劝阻和制止环境污染现象,化解环境隐患和问题,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各方联动,整体推进。

以乡镇为主体,形成县乡联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运作,长效管理。

通过任务属地化,责任网格化,治理精细化,管理长效化,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三)严格考核,奖惩激励。

完善考核体系,建立以奖代补、有奖举报、严格问责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划分标准及网格设置
全县设置为四级网格体系。

具体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宜君县大气办);9个二级网格(乡镇);180个三级网格(社区、村);若干个四级网格(小区、楼院、村组)。

第四级网格可根据辖区面积、任务轻重、管理便捷等因素适当调整,以300至1000户或300至3000人为1个单元格。

全县所有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等区域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治污降霾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网格内设网格长和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

网格长分别由乡镇、村委会、社区、小区、楼院、村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及跨网格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协调查处。

网格员可由乡镇、村委会、社区干部或者楼院长担任,负责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处理。

巡查员一般由居民代表、环保志愿者、环保等执法部门干部担任,负责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巡查、巡检。

监督员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干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治污降霾义务监督员担任,主要监督各级网格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和有关信访、环境案件的查处情况。

四、各级网格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

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治污降霾网格化
管理方案,实行治污降霾精细化管理;监督本辖区二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二)二级网格。

负责建立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餐饮行业、主次道路、燃煤锅炉、集贸市场使用燃煤小火炉等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台账应包括网格内大气环境现状基本信息、环境敏感点位分布和污染治理等情况;负责检查辖区治污降霾工作落实情况,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监督本辖区三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三)三级网格。

负责宣传治污降霾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每天对网格内各类污染源进行现场巡查,发现未落实治理措施的立即劝止并督促整改;协调处理网格内其他较为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接到环境污染的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四)四级网格。

现场劝止网格内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秸秆以及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并现场劝止网格内燃煤小火炉使用有烟煤、劣质煤炭或其它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劝导居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天气减少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大气办负责督促全县治污降霾网格化工作的实施,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县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和跨界污染治理问题。

(二)人员保障。

要采取社区、村委会指派或增设公益性岗位、吸纳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充实第三、四级网格员力量,确保“一长三员”配置。

有计划地对各级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水平,长效管理。

(三)经费保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保证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四)考核保障。

县考核办将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宜君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及宜君县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各单位进行严格考评,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

六、相关要求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污降霾工作,通过网格化管理,夯实辖区内环境质量监管责任,严格控制扬尘、焚烧垃圾、树叶、秸杆、散烧烟煤等分散的污染源,切实加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

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15年1月15日之前将实施细则报县大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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