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域名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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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域名规
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15
•【字号】安府发[2008]13号
•【施行日期】2008.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域名
正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域名规范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府发〔2008〕1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域名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2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安顺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域名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政府网络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网域名规范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顺市政府组成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垂管部门的政府网域名的管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市政府网域名规范管理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政府网域名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规范管理本辖区的政府网域名。
第四条政府网域名规范编制原则。
(一)唯一性原则。
唯一性是域名在网络应用中最基本的要求,是域名的基本特征和域名编制的重要依据。
政府网中每一个网站所使用的域名在网络中必须是唯一的,这是各类网站、主机、虚拟主机等实现网络应用的必要条件。
(二)层次化原则。
域名结构的层次化,有利于域名的分类和识别,在多层次、结构化的网络中,有利于实现域名的分级查询和管理。
(三)简明性原则。
编制域名要简洁、明晰、便于记忆,方便用户使用,有利于网络应用的实施。
(四)标准化原则。
域名编制遵循有关标准,是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确保各种网络设备有效支持网络应用的关键之一。
第五条政府网的域名结构和域名空间规范。
(一)域名结构。
政府网域名结构是一个倒置的分层树状结构,树根为顶级域,其下为各级子域和主机,这个树状结构也称为域名空间。
政府网域名的层次定义最多使用五层,顶级域的代码是国家域名空间的专用标识。
第二级域的代码是政务网子域名空间的专用标识。
第三级域的代码是安顺市区域名称。
第四级域的代码是各部门名称。
第五级域的代码是主机名。
(二)域名空间。
政府网的域名使用字母“A-Z”或“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
各级域名代码一般采用汉语拼音或拼音字头缩写。
各部门的代码一般使用其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缩写,用2-6个字符表示。
主机名的代码一般使用汉语拼音字头或相应的英文缩写,用2-10个字符表示。
第六条政府网域名编制
(一)顶级域名定义。
政府网全网的顶级域名统一使用国家顶级域名“cn”。
(二)第二级域名定义。
考虑到与国家政府网相一致,政府网二级域名为“gov”。
(三)第三级域名定义。
考虑到与其他地州市政府网的辩别,安顺市三级域名为“anshun”。
(四)第四级域名定义。
第四级域名为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名简称汉语拼音字头缩写。
(五)重名修改规则。
在域名名称域名定义出现重名时,可采用机构全称的汉语拼音字头缩写来区分。
第七条政府网网络设备域名规范
为便于政府网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义保留关键字,作为网络设备专用,域名命名时不能使用。
(附表2)
第八条安顺市政府组成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垂管部门的部门网站应采用本办法规范编制的域名命名。
(附表1)
第九条各单位的部门网站域名启用需向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第十条各单位的部门网站域名变更、注销,需向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变更、注销的依据。
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后10个工作内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在对网站域名启用、变更和注销批复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域名解析服务器对网站域名进行解析或进行变更、注销处理。
第十二条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委托电信运营商通过域名解析服务器对网站域名统一进行解析,域名解析费由各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对政府网注册域名施行年度检查(简称年检)制度,以保证政府网域名系统的准确、规范及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市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