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增发股份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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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增发股份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
•【公布日期】2011.07.27
•【字号】浙发改外资[2011]859号
•【施行日期】2011.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增发股份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859号)
新昌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以色列太阳能热电技术项目的请示》(新发改审〔2011〕5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elioFocus Ltd.)增发股份项目。

二、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9日,是一家开发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的研发公司,此次增发所获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太阳能热发电项目。

三、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34.09万美元用于认购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增发的3,559,889股普通C股,认购完成后,将持有以色列海利福克斯有限公司30.71%的股权。

资金来源为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外汇资金,具体外汇出资事宜由外汇管理部门审核。

四、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请据此向商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申办相关手续。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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