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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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食品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顺政办发[2004]7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10.15
【实施日期】2004.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
(顺政办发〔2004〕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卫生局研究制定的《顺义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顺义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管理实施方案
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42号)、《卫生部关于2004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卫法监发〔2004〕70号)和《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卫生监督人力资源,规范卫生监督行为,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使执法强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将食品卫生监管重点放在风险度高、食品卫生信誉度低、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同时,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单纯的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并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
此外,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提高自身管理能力,进而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为确保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争创“国家卫生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根据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布局、设施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等逐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量化评分,按所得分数高低评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不同的食品卫生风险级别和信誉度级别,并由此确定对该单位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
(一)公平公正。
量化评分采用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以利于有效防止监督过程中因
主观评判导致的显失公正。
(二)公开透明。
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食品企业量化分级评定情况,以便消费者在知情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利于消费者对食品卫生进行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和加强本区食品卫生工作。
(三)动态监督。
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或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和群众举报投诉等情况,按照有关升级和降级管理规定提高或降低其食品卫生等级。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委、办、局、公司、镇、街道办事处、协会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食品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
此外,成立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估验收小组,负责企业分级验收工作。
四、任务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