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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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03.31
•【字号】建质[2011]95号
•【施行日期】2011.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建质〔2011〕9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和省安委会下达的2011年度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厅已与各市住房城乡建委签订了《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36号)精神,现将《安徽省建设行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标准严格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设行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
安徽省建设行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说明:1、年内死亡人数超指标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及有瞒报事故行为的,不得被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评分以事实为依据,严格制度,规范标准,科学量分;
3、注重查看原始资料、会议文件和工作记录,突出安全效果,全面客观总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4、每项考核标准按百分制进行量化,采取逐项扣分办法,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考核对加分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并不得突破加分项的最高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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