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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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
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
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坚持“平时考核、学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原则上分师德、工作量、履职情况、岗位绩效四项,师德为定性考核,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其他三项考核权重分别为工作量30%,履职情况35%,岗位绩效35%.各校可根据以上四项细化考核项目和权重。
㈠师德
1、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严格执行《晋中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意见》,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加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让广大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2、有触及“十条红线”及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票否决.
⑴合作意识差,无团结协作精神,闹不团结经学校教育仍不改正的。
⑵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⑶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者经学校教育仍不改正的。
⑷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遭到家长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
⑸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点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⑹拒不参加支教与干部教师交流的。
⑺违法违纪的。
㈡工作量(30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进行评估。
职业中学、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以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为标准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岗位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
1、凡完成学校标准工作量的,记30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每周课时÷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
3、校领导及班主任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㈢履职情况(35分)
Ⅰ、出勤(10分)
1、一学期出满勤记10分。
2、有缺旷请假的情况按以下规定扣分。
⑴迟到,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⑵旷课,旷课一节扣1分。
⑶事假(婚、产、丧假除外)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半天扣0。
5分。
⑷病假(不含住院治疗),全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0。
5分.
⑸无故缺席参加政治学习,教师例会,集体活动每次扣1分。
以上扣分累计扣完10分为止。
Ⅱ、教学常规(25分)
1、备课(4分)
⑴课课有教案,教案能根据《课程标准》大纲精神,准确体现大纲精神要求的,记3—4分.
⑵基本符合要求,能适应教学,但有一定缺漏的,记2—3分。
⑶教案马虎、简单、缺漏多的,记1-2分。
⑷用旧教案或无教案的,记0分。
2、课堂教学(4分)—--学校或学科组听课评价
⑴课堂组织教学严密,知识点、难点、密度分布科学,语言准确规范,教学效果好。
(优秀、良好课例)记3-4分。
⑵课堂教学组织较好,容量适当,语言准确,师生互动好,效果明显,大多数学生能理解课堂的教学内容,反映较好。
(合格课例)记录2—3分。
⑶上课态度不端正,随意应付,讲授内容凌乱无系统性,错误较多,严重压抑学生积极性,学生意见大。
(不合格课例)记0分。
3、作业(4分)---学校或学科组作业检查评价
⑴能够按《课程标准》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布置作业,批改认真及时。
记3-4分。
⑵作业量不足,批改不及时,效果较差的,记2-3分。
⑶作业量不足,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错误,效果较差的,记1—2分。
⑷无作业布置,未批改的,记0分.
4、辅导学生(3分)
⑴认真辅导学生,特别是认真辅导差生有成效,记3分。
⑵辅导学生一般者记2分。
⑶不能耐心辅导学生者,记0分。
5、班主任工作(4分)
⑴有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记0。
5分,没有或不全不计分。
⑵班团队活动每月至少一次,有记载且活动效果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者不计分。
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并能进行家访,有记载且效果好记0.5分,无记载不计分.
⑷班级活动年终综合考评优秀者记1分,一般记0。
5分,最差者不计分。
⑸班级纪律,年终综合考评优秀记1分,良好记0。
5分,较差者不计分.
6、其他工作(3分)
⑴担任副班主任工作,积极协助班主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班级评比优秀者记2分,一般者记1分,较差者不计分。
⑵积极担任学校党、政、团、工会委员、年级组、教研组长等职务并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记1分,否则不计分。
7、课程改革(校本课程)1分
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并能积极开设选修课课题并有活动过程记录记1分,无记录记0.5分,未开设选修课课题不计分。
8、公开教学(2分)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经学校推荐分别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校级0。
5分,乡级1分,县级1.5分,市级以上2分。
㈣岗位绩效(35分)
1、教学成绩(24分)
所任学科本学年综合评估在全校成绩优秀或进度幅度达到学校实际规定目标的记24分,成绩良好或有进步的记20分,一般者记15分,未达到学校指定目标的记10分.
2、指导学生(1分)
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各种学科比赛中获等级奖记1分,优秀奖记0。
5分。
3、积极参与交流与支教活动(4分)
积极参与干部教师交流记4分,离岗支教一年以上记2分,兼职支教两年以上以及采取“送教下乡”“结对子”等形式进行支教的记1分。
4、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及主动听课情况(1分)
关心并培养青年教师,有培养计划和平时培养指导记载,听课笔记且培养指导效果好的和其他教师主动听课节数达到学校要求节数的记1分,否则不计分。
5、继续教育(5分)
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学历合格且完成继续教育本学年考试科目成绩80分以上记5分,70至79分记4分,60至69分记3分,学历不合格,继续教育成绩不及格不计分。
三、其他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各校参照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
祁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