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销售价格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液化石油气供应
指标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3.04.02
•【字号】赣计商价字[2003]273号
•【施行日期】2003.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液化
石油气供应指标销售价格的通知
(赣计商价字[2003]273号2003年4月2日)
江西省液化石油气总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调整指标气销售价格的请示》(赣液[2003]第001号)收悉。
鉴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供应省内民用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出厂价格,从2003年4月1日起由每吨1800元调整为每吨2000元。
在听取省直主要用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并考虑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的继续正常供应,经研究,同意对民用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销售价格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液化石油气总公司供省直机关的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瓶(15kg)40.5元调整为43.5元,其余成本增加因素由你司自行消化。
二、供应有关市和庐山管理局民用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调拨价格由现行每吨1840元调整为2040元。
调整后的民用液化石油气供应指标销售价格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