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3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3篇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
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

保证学校设备的准时供应、修理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训练
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

总务处要仔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

每学年来总务处依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留意检查修理,延长使用期限。

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准时发觉,修理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需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选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购置物品发票必需有选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同学管理。

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

图画、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同学进行勤俭节省,爱惜公物训练。

加强同学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惜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常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老师首先要作爱惜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详细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

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
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觉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觉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缘由,实行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仔细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依据预算、合同等认真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三、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

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需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常常清理财务。

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留意仓库平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珍贵物品和危急品必需放入专柜,做到帐物清晰,帐物相符,准时向总务供应购物方案,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务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

准时记录财产、物资削减数,并注明削减缘由,领用人签名,杜绝借公济私。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务,如有公出,要预报支配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要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损坏要按价赔偿,按实际状况,个人赔偿60%80%。

(三)财产物资的清查
1.为确保会计资料的精确牢靠,爱护国家财产的平安与完整,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利用率,对各项财产物资平常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

2.对各项物资清查。

清查人员与保管员一起,对实物数量和质量上进行由步骤逐一清查。

清查结果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盘点人和保管员签章。

盘点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对损坏、残缺的依据财产报损制度办理并调整帐面。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意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铺张及流失,必需加强校产的管理。

一、校产管理责任状
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支配每周五
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二、购物审批制度
1.学校购置物品必需本着勤俭节省、统筹支配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3.对于大件物品购置,必需坚持集中选购制度,办理招投标手续;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的,必需坚持二人以上购买制度,严把价格、质量关。

4.物品购置后,必需先审核登记入库,然后由部门负责人领用、保管。

5.购物发票必需由经手人签字,由总务处审核验收并签字,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领物、借物制度
1.学校教职工由于工作需要,领用、借用学校物品时,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2.对于临时借、领用的物品,必需按时归还,对于长期使用的物品应负责保管,简易修理,如有损坏,作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学期结束,总务处清查物品保管状况,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物品,收缴入库进行修理或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修修理制度
1.校产损坏准时报修,杜绝因校产损坏而产生平安隐患现象的发生。

2.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网上报修。

非正常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交款手
续后。

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

总务处凭此单支配实施修理。

3.修好后,报修人试用并做好"修好确认'登记。

五、报损、报废制度
1.校产超出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属自然不行抗拒因素,应予报废。

2.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现场核对、登记,总务主任核实签字,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登记入帐。

3.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4.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可改造利用,毫无价值的要准时清理。

六、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损坏的校产要仔细区分好人为损坏与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必需赔偿。

2.班级卫生用品、教学用具、课桌凳、门窗玻璃、电教设备(电脑、录音机、投影仪等)以及饮水机,班主任应加强训练,正确平安使用,如有损坏应准时报修,并依据实际状况追究赔偿责任。

学期末学校统一检查。

3.各活动室设备、工具登记造册,分发给各负责老师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现象,依据当事人状况视情节轻重按质论价赔偿。

4.自然、科学仪器设备、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设备、电教设备、鼓号、演出服装、图书资料、食堂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随便外借,外借物品必需办理借用手续,经总务处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借出,并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

5.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有意损坏公物财
产,经查实将作出严厉处理。

校产管理考核(计入绩效月常规考核)
(1)课桌、损坏(桌面涂刻划),追查责任同学,按价赔偿,双人课桌(老)50元/张(新)90元/张,单人课桌(老)25元/张(新)45元/张,同时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张。

(2)班级开无人灯、长明灯,发觉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级放学后或休息日门窗未关,发觉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分,造成损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级校产损坏未准时报修,查出有平安隐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办公室要支配值日表,交总务处和卫生室备案,老师下班后,一般电器未关扣值日老师考核分1分,空调未关,扣值日老师3分。

(6)办公室老师下班后,门窗未关,扣值日老师考核分1分,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失,由值日老师作价赔偿,并扣除考核3分。

(7)各专用教室参考以上管理考核。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3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训练事业的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
1、全校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帮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单价,下同)在500元以上
③一般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
④大宗同类物品.同类物品在10件以上.总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⑤其他,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专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纳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试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试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他特地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同学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老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依据分工,由一名副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详细负责,试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室、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6、校产在全面搪清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号,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7、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股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各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
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l、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档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因管理人虽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峻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后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修理管理
(1)每年依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状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修理方案,由校长核定,纳入年
度财务方案,支配修理。

需申请上级拨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支配修理。

(2)教工宿舍的修理保养工作,房租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承租户内部设施的修理,由住户自理) 。

(3)零星修理由校产员出具派工单,经用户或使用部门验收签字后交校产员,凭单核算工时、用料、费用、无派工单的修理或改制,视为擅自改制,一般不予报销费用。

4、全部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讨论统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便调整。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公房,私占公房应令其马上退出,占用期间,按规定房租的5倍收费。

5、校产管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记录,查明损坏缘由,落实赔偿措施,准时汇报,支配修
理。

6、加强对险房的常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看法。

常常留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7、教室、会场、体艺馆等借用必需收取租金,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

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已人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期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

依据学校训练、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支配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当保管,防止铺张和损失。

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末经领导同意和肯定手续不得任凭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依据实际需要向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依据学校的财力,编排方案,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按方案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需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必需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试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有总务处另行托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拔、捐赠的资产,都必需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员,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
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联伴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阅历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老师职工借用或领用资产,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

珍贵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资料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携带学校物资出门。

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或付货凭证,由门卫验收后方可离校。

(5)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调离证明。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肯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

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

各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

校产管理员对所保管的资产要留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留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

如因失职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赐予嘉奖。

校产员变动,必需仔细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员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训练、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2、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各教研组本着节省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室领取。

4、协作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准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贮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物品分类存放。

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开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铺张,准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