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民办高校形势政策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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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民办高校形势政策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10.21
•【字号】辽教办[2013]53号
•【施行日期】2013.10.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民办高校形势政策教育培训班
的通知
(辽教办〔2013〕53号)
各民办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精神,推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我厅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全省民办高校形势政策教育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及国家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部署,通过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研究讨论等形式,了解国家及我省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把握国家对高等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走向,明晰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路,探讨学校特色发展的路径,开阔视野,凝聚共识,有效推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培训内容
1.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国家民办教育政策走向
3.辽宁高等教育的规划与布局调整
4.辽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5.领导者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及创新
6.沈阳高校、现代企业调研考察
7.有关学校特色办学介绍
8.民办高校审计结果通报及整改要求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18--22日,18日8:30-10:30省委党校辽兴大厦报到,18日下午1:30开始授课。
四、参加人员
1.民办高校校长,董事长(或出资人),每校限报2人。
2.教育厅派驻民办高校的督导专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用,往返差旅费自理。
六、其他要求
1.请各校将学校特色办学情况(整体或单一方面)形成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4000字内,印制70份,报到时交培训班老师。
电子稿请于11月10日前发
**************。
2.由于培训班学习内容较多,晚间将会安排研讨,因此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吃住均在党校。
3.鉴于培训班的重要性,请各校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请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10月29日前报我厅干组处。
教育厅联系人:
刘大力************
马坤亮************
党校联系人:
王淑敏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