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锁挂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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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二队
上锁挂签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
1.1.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2。

管理要求 (1)
3. 相关人员职责 (9)
附录A 能量隔离方案 (10)
附录B 安全锁具种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C 有害能量隔离准则建议 . (1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强化能量和物料隔离管理,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特制定本标准。

注:上锁挂签仅能防止误操作,对于蓄意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作用。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制二队,重新部署和施工工程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应用于
有可能发生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并需要进行控制的作业活动。

本标准中,锁及标签,用于规范系统的隔离点,以确保人员﹑设备在上锁系统内
的安全。

“安全锁"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仅能防止人员的不经心操作,对于一些蓄意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作用。

2.管理要求
2.1.基本要求
在进行非常规作业时,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
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上锁挂签。

隔离或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断开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 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它们不再转动;
——释放(容器、管线等)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 放低设备,确保其不因重力而移动;
——防止设备可能受外力的影响引起的移动。

注:可参照附录C《有害能量隔离能量隔离准则》
在开始工作前,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员都有责任确认隔离已到位并执行上锁挂签
标准.与隔离点有关的人员应及时沟通上锁挂签的动态,在跨班作业的整个工作期间应始终保持上锁挂签。

上锁挂签应由作业者本人进行操作,并保证安全锁和标签置于正确的位置上.特殊情形下,本人上锁有困难时(如:上锁点在管架上),应在本人目视下由他人代为上
锁。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怀疑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时,可要求有关人员对所有的
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

若能量源还没有得到有效隔离时,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盲
板进行隔离或采取双切断方法(在上锁挂签的阀门能量来源前一个阀门进行上锁
挂签)等额外隔离措施,来确保作业安全,在在采取这些措施之前不得开始工
作。

使用安全锁时,应随锁附上“危险,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签,上锁必挂签。

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书面批准后,可只挂
上警示标签,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它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
上锁挂签后,应通过检测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或已被隔离,否则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都应认为还没有被消除。

对存在电气危险的,断电后应实施验电或放电接地试验。

上锁挂签
2.2.辨识
在隔离、上锁挂签前,应辨识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

需要控制的危险能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电能:电流或电子流(如微电流、微电压等);
-- 动能:运转的设备等;
——势能:蒸汽(任何压力)、压缩气体(一个大气压以上)、真空、加压液体
(一个大气压以上)、弹簧、张力杆、配重等;
——化学能:危险化学品;
—- 热能:电热、冷却系统。

2.3.隔离
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如HSE作业计
划书),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清单.隔离方案参见附录A。

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隔离装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内容:
——满足特殊需要的专用危险能量隔离装置;
-—安装上锁装置的技术要求;
——按钮、选择开关和其它控制线路装置不能作为危险能量隔离装置;
——控制阀和电磁阀不能单独作为流体隔离装置;专门设计用作危险能量和物料隔离装置的控制阀,可按《管线断开及盲板隔离管理标准》要求执行;
——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去除和完全隔离危险能量或物料并确认。

在试验不能完全确认的情况下,应进行测试确认;
——因系统设计、配置或安装的原因,能量可能再积聚(如有高电容量的长电
缆),应使用某种方法来防止其发生;
——系统或设备包含贮存能量(如弹簧、飞轮、重力效应或电容器)时,贮存的能量应被释放或使用组件阻塞;
——在复杂或高能电力系统中,应考虑安装防护性接地;
—- 可移动的动力设备(如燃油发动机、及驱动的设备)应用可靠的方法(如去
除电池、电缆、火花塞电线或相应措施)使其不能运转。

上锁挂签
-—根据上锁点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设施选择合适的锁具、填写警示标
签,对上锁点上锁挂签。

上锁挂签的方式有个人上锁和集体上锁,具体上锁操作
可参考2.3节。

考虑到电气工作的特殊危害性,应制定专门的上锁挂签标准。

—- 上锁挂签作业前,由作业负责人或批准人组织专业工程师及参加作业的人员
对作业过程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识别可能产生危险源的部位,确定隔离方案,并在作业方案中明确具体的隔离措施报项目部审批。

危险源包括转动设备(如水泵轴)、高压液体、易燃液体、高压气体、易燃气体、电气伤害等.
2.4.确认
批准人和专业工程师或作业监护人到现场按照附录A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被隔离或去除.如,释放能量或物料,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贮存的危险能量已被去除或已适当地阻塞;目视确认组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对暴露于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检查电源导线已断开.所有上锁必须实物断开且经测试无电压存在.核实无误后由锁具管理人员向指定专业工程师或作业监护人发放个人锁、钥匙、锁定用具及挂牌。

注:释放危险能量或物料,应当先观察压力表或液面指示器等以确认仪表处于工作状态,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隔离及释放有效。

在确认过程中,将通过工作前安全
分析(JSA)或风险识别来评估与隔离过程相关的其他危害,制定消减/控制措
施,确保作业安全。

2.5.试验
为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被有效隔离,应对设备进行试验。

试验方法应考虑正常启
动方法和其他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在进行试验时,应屏蔽所有可能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如联锁)。

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内的
人员和设备.
对安装有测试按钮的设备,应在切断电源箱开关之前,先按测试按钮以确认按钮正常,上锁后,再进行确认测试,以确保电源确实被切断。

注:非常规运转方式比如:在试压作业时强度试压的压力必须高于设备设计压力,当压力达到安全保护装置联动时安全装置自行启动,强度压力试压就无法进行,
此时就需要采用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将安全保护装置关闭或避开来进行。

2.6.上锁方式
按使用功能安全锁分为两类: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注:防爆区域使用的安全锁应符合防爆要求。

个人上锁
1)个人上锁是指单人作业时对隔离点的上锁。

有两种形式:单个隔离点的上锁和
多个隔离点的上锁。

——对于单个隔离点,设备所属单位操作员和维修作业人员用各自个人锁直接锁住隔离点即可.
——对多个隔离点,设备所属单位操作人员使用集体锁对所有隔离点上锁,上锁后将集体锁的钥匙集中存放在锁箱中,再由设备所属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作业人
员用各自个人锁对锁箱上锁。

2)每一位在被隔离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根据隔离方案在每一个上锁点锁上自
己的个人安全锁,并同时挂“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签上应有挂锁者姓名、日
期、单位、简短说明,必要时可以加上自己的联络方式.
3) 上锁挂签结束需亲自测试确认要隔离的能量已经隔离,如,再次确认泵不能启
动、接地、检查压力、气体检测等。

4)上锁挂签、测试结束后需在能量隔离方案上签字确认。

5) 个人上锁—交接班
——采用个人上锁方式时,如工作未完成,上锁人要离场,必须将工作进度状况告知接班人员或其上级主管,接班人员或上级主管要在交班人解锁离场前将设备上锁挂签,交班人方可解除他的个人锁。

——如果进行的工作将持续几班,设备拥有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可容许个人安全锁继续上锁,工作人员在离场前得到许可后方可不解锁离开。

注:个人上锁前,现场负责人在签发工作许可证及相关许可(如动火、挖掘、有限
空间等)前必须停车、冲洗、排空,确认能量已经彻底隔离.
设备拥有单位操作人员若己将隔离点上锁,则其负责人不需再对隔离点上锁。

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配电设施、连接电缆及用电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标准执行.
集体上锁
1)集体上锁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对隔离点的上锁。

有两种形式:多人对单个隔离点的上锁和多人对多个隔离点的上锁。

-—多人共同作业对单个隔离点的上锁有两种方式:所有作业人员和设备所属单位操作员将个人锁锁在隔离点上;或者使用集体锁对隔离点上锁,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和设备所属单位操作员个人锁上锁于锁箱。

——多人共同作业对多个隔离点的上锁,集体锁用于锁现场隔离点,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集体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和设备所属单位操作员的个人锁上锁于锁箱。

2)集体上锁步骤:
-—用集体锁将所有隔离点上锁;
——将集体锁的钥匙放在锁箱;
—- 每个工作人员用其个人锁将锁箱锁住。

3) 集体上锁-交接班
-—设备拥有单位
当换班时工作尚未完成,设备拥有单位集体锁、个人锁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不能被解除,接班人必须先用他的个人锁锁上设备拥有单位集体锁箱后,交班人才可解除他的个人锁。

—-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人员离场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所有施工人员要将其个人锁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从施工单位集体锁箱上解除.交班负责人须待接班负责人先在设备拥有单位集体锁箱上锁后,交班负责人才能将其个人锁解除。

如果进行的工作将持续几班,设备拥有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可容许个人安全锁继续上锁,上锁人员在离场前得到他的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不解锁.
注:在换班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接班人员或接班负责人对各个上锁点位置、危险清楚后,方能离开。

4)集体锁解除步骤
——在集体锁箱上锁的所有人员必须集合在一起,确认人数、个人锁及标签无误后再统一进行拆锁.
—- 取出集体锁箱内的钥匙,按照集体上锁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签。

电气上锁
在有电气危害的场合,应确认所有电源得到控制。

上锁人员应有能力进行电气危害评价和处理.对可能进行的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上锁时要采取使用绝缘手套或绝缘隔离板等附加的安全措施.
电气个人上锁
在做电气设备维修工作时,对电气隔离点由电气工作人员在上锁、挂签及测试后,维修作业人员再次确认并上锁、挂签。

操作人员在现场的启动按钮/开关处挂警告标志。

作业现场的隔离点按个人上锁执行。

电气集体上锁
采用集体上锁方式时,电气工作人员在隔离电源点上锁、挂签及测试后,将钥匙放入集体锁箱,维修作业人员在确认隔离点上锁挂签后在集体锁箱上锁,操作人员在现场的启动按钮/开关处挂警告标志。

作业现场的隔离按集体上锁执行。

电气上锁要点
—- 主电源开关是电气驱动设备主要上锁点,附属的控制设备如现场启动/停止开关不可作为上锁点。

—- 若电压低于220V,拔掉电源插头可视为有效隔离,如果插头不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必须在插头上挂“危险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签或将插头锁于插头锁套内,以防其他人将插头插上。

——回路若是采用保险丝/继电器控制盘供电方式,无法上锁时,应装上假保险丝并加“危险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签。

——若必须在裸露的电气导线或组件上工作时,上一级电气开关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断开或目视确认开关已断开,若无法目视开关状态时,可以将保险丝拿掉或测电压或拆线来替代.现场必须挂“触摸前测电压"的警告标志,且需由电气专业人员来执行。

—- 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用电设备,不能仅依靠现场的启动按钮来测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远程控制端必须置于“就地”或“断开”状态并上锁挂签。

解锁
解锁分正常解锁和非正常拆锁。

——正常解锁。

上锁者本人进行的解锁。

-—非正常拆锁。

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签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

正常解锁
-- 作业未完成上锁者需要离开时,批准人应重新安排人员接管上锁者的工作,并将上锁者、接班者和锁具管理人员集中在一起,由上锁者、接班者、锁具管理人员和批准人一起对照上锁清单逐一确认锁箱进行解锁,在由接班者上上个人锁。

如果是批准人发生变更时,由项目部指派人员接管批准人的工作,接管工作前由批准人、项目部指派的人员和上锁者一起对照上锁清单逐一确认,确认无误后重新签发隔离方案。

(注意:批准人变更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正常的交接班管理人员在作业许可登记表上的备注栏进行标明)
——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每个上锁挂签的人员应亲自去解锁,他人不得替代。

—- 集体上锁的解锁,应在所有人员集合后,确认人数、个人锁及标签无误后统一对锁箱进行解锁,操作人员按照集体上锁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签。

非正常拆锁
上锁挂签的人员不在上锁现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在获得正式授权后拆锁.拆锁标准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a)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
b) 经操作单位和维修单位双方主管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
——确知上锁的理由;
——确知目前工作状况;
-—检查过相关设备;
-—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签是安全的。

得到许可后方可移去锁或将锁破坏。

工作完成后的现场检查
——工作完成后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防护栏和封盖已经重新安装。

●紧固件(如法兰螺栓)已经装好并达到适当的扭力。

●设备的密封、连接或法兰没有泄漏.
●脚手架已经拆除.
●作业工具已从工作区域移除。

●消耗品或废物(如抹布)已从设备和工作区域移除。

●隔离板或盲板已经移除(参见附录D:设备隔离清单)。

●操作阀门应正确安装(视情况打开或关闭)。

——施工单位—工作完成后
施工人员有责任确保设备交给设备拥有者时是在安全的条件下,确认这些设备可安全使用。

采取个人上锁方式时,当工作完成,必须在所有施工人员解除各个隔离点的锁和标签或在目视下由别人移开后,施工单位才可通知设备拥有单位维护工作已完成. 采取集体上锁方式时,施工人员移开其集体锁箱上的个人锁,施工单位负责人取出钥匙至设备拥有者的集体锁箱移开他的个人锁,当所有施工单位的锁移开后,维护工作才算完成。

——设备拥有者—工作完成后
当施工单位通知完成维护工作时,设备拥有者应迅速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设备时,如发现有任何问题,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当确认设备符合要求,设备拥有者方可移去锁及标签。

设备拥有者必须是最后一个移去锁及标签的人,而设备拥有单位负责人则是最后一个解集体锁箱的人。

安全锁具、危险警示标签的管理
安全锁应明确以下信息:
-- 个人锁和钥匙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不得相互借用;
-—集体锁应在锁箱的上锁清单上标明上锁的系统或设备名称、编号、日期、原因等信息,锁和钥匙应有唯一对应的编号;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

危险警示标签的设计应与其他标签有明显区别;警示标签应包括标准化用语(如“危险,不许操作"或“危险,未经授权不准去除”);危险警示标签应标明员工姓名、上锁日期、地点及理由。

危险警示标签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满足上锁使用环境和期限的要求;使用后的标签应集中销毁,避免误用.
危险警示标签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上锁挂签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如果保存有备用钥匙,应制定有备用钥匙控制标准,原则上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拆锁时使用,其他任何时候,除备用钥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触到备用钥匙。

严禁私自配制备用钥匙。

上锁设施的选择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安全锁、上锁设施要求及样式参见附录B。

安全警示标签的要求:
标签的塑封材质能够提供充分的保护,使标签能够承受有可能发生的最长时间的
环境暴露。

即使暴露在户外、潮湿或湿润、化学或腐蚀环境中,材质也不会损
毁,字迹不会无法辨识。

标签文字必须是合法字体,并使用中、英文双版.
标签的样式参见附录B.
2.7.能量隔离方案的管理
能量隔离方案一般和其他相应的作业许可配合使用(如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
等),能量隔离方案作为相应许可证的副本,由档案人员统一存档备查,需要在现场至少保留6个月。

不涉及其他作业许可的短期或长期能量隔离方案,应按照《作业许可管理标准》办理作业许可证。

短期能量隔离方案的作业许可有效期限按照《作业许可管理标
准》执行,长期的能量隔离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不论是短期的或长期的能量隔离方案,必须由上锁/挂签人和作业许可审批人进行定期的检查,短期的应每天进行必要的检查,长期的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在无任何变化时方能签字确认
否则将重现办理作业许可。

3.相关人员职责
3.1.批准人职责
识别可能产生危险源的部位,确定隔离方案.
负责能源隔离方案审批。

负责指定作业监护人。

负责批准启用应急解除隔离、锁定程序。

3.2.专业工程师或指定作业监护人
3.2.1 负责对个人锁上锁和解锁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确认。

3。

2.2 负责根据审批发放个人锁,并填写挂牌;
3.2。

3 负责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能源隔离方案。

作业结束后回收锁具和挂牌,一并
交换给批准人。

3.3.安全管理人员
3。

3。

1 负责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的《上锁挂签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3.3。

2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上锁挂签管理标准》的培训。

3.4.作业人员
3。

4.1 负责作业时使用锁具进行锁定;
3。

4.2 负责作业后解锁并将锁具交还专业工程师或监护人员;
3.4。

3 未办理能源隔离程序情况下,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

3.5.锁具管理人员(由项目部指定)
3。

5。

1 负责根据作业许可要求发放锁具/挂牌;
3。

5。

2 负责锁具备用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3.5。

3 负责锁具/挂牌的登记,作业完成后收回锁具/挂牌。

附录A 能量隔离方案
附录B 安全锁具种类
附录C 有害能量隔离准则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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