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监控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合用范围
第1 条本操作规程合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维护工。
第2 条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修理、校正、监测等工作。
2 、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子细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 、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 、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宇、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 条安全监测工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 条安全监测工需要把握以下学问:
1、熟识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识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把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识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识《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学问。
8 、熟识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 条各类矿井必需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 条必需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掌握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 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需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者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缆或者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路线;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需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 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需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掌握
有关的设备末投人正常运行或者故障时,必需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
锁掌握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 条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精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觉
问题准时处理、汇报。
安全监控设备必需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 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 天必需使用校准气样和空
气样调校1 次。
四、操作豫备
第10 条上机前的豫备工作:
1 、必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 、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状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特殊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特殊状况的具体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1 条地面检修前的豫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豫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2 条井下安装前的豫备工作:
1 、依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豫备人井使用。
五、操作挨次
第13 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挨次进行:交接班检查地面检修井下检修(安装)验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机房操作
第14 条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5 条每隔2 小时检查1 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状况。
第16 条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状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
字。
第17 条与井上监测员协调协作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8 条停电的挨次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9 条送电挨次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
送电前应将全部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住手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二)地面检修操作
1、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0 条登高3m 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
监护,安全带必需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1 条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者邻近,必需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需挂暂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22 条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23 条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需拴好安全带。
第24 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份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2、瓦斯探头的校对
第25 条在校对瓦斯探头前,要选择空气畅通,温度相宜的地点。
特殊远离带有火源的易燃易爆物品。
第26 条接好线检查无误后,通电让瓦斯传感器进入工作状态,预热20 分钟后,在新鲜空气中观测LED 数字显示是否为零,若有偏差,校对为零。
第27 条在空气零点调整完后,将通气罩插入传感器外面,通入标准甲烷气体,其浓度在2%CH4 摆布,气体流量掌握在200ML/分以上,若有偏差则校对,使显示值与甲烷浓度值相对应。
第28 条对瓦斯传感器的报警点调整范围为0.5-2.5%。
第29 条对断电点的调整范围为0.5CH4-1.5%CH4,相应复位点分别为0.0%- 1.5 ,且小于对应报警值。
第30 条自检功能的检验所检查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若有
故障需调整,并操作后必需用标准气体重新校对传感器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31 条校对结束后,把校对好的探头放好,关掉电源并收整好设备。
(三)井下安装操作
第32 条设备搬运或者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猛烈振动和冲击。
第33 条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 、3m 以上的距离。
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者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34 条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者检查井下传输电缆时
,假如有车辆行驶,敷设或者检查人员要躲到逃避碉中,严
禁行车时敷设或者检查传输电缆。
第35 条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 一500mm 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需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6 条敷设传输电缆要求:
1 、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渐渐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是,传输电缆通过
巷道顶底板危(wei)险区段时,要首先观看顶底板有无危(wei)险,无危(wei)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
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人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
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37 条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需使用与电
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不得与水管或者其他导体接触。
第38 条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39 条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者挪
移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0 条调试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检测工
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1 条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
调协作工作。
第42 条安装断电掌握系统时,必需依据断电范围要求,接
通井下电源及掌握线。
第43 条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需取自被掌握开关的电
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44 条传感器在安装或者拆除时,高处必需用梯子或者木马,
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者拆除。
详细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
300mm, 距帮不小于200mm。
.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者刮板输送机时,必需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需和带式输送机或者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耽心装完毕不许开机。
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第45 条传感器或者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
安装完毕,在具体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46 条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四)井下维护操作
第47 条每7 天对监测设备进行1 次调试校正,并进行断电掌握试验。
第48 条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看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49 条校队瓦斯传感器时,要在地面校验室由专职人员根据说明书要求校对。
第50 条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第51 条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
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第52 条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五)排解故障时应留意以下问题:
第53 条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第54 条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第55 条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便进行试验。
若需试验必需提前申请,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试验。
第56 条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57 条分站消失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准时更换。
七、收尾工作
第58 条安装好后,严格根据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59 条做好记录,汇报工作发展状况。
第60 条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