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学仪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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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科学仪器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
1. 学校成立科学仪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科学仪器的采购、保管、使用、维修等工作。
2. 设立科学仪器管理员,负责科学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仪器采购、登记、分配、回收、维修、报废等。
三、科学仪器的采购与管理
1. 科学仪器的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确保所购仪器质量、性能、价格合理。
3. 采购回来的科学仪器,由管理员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并建立仪器档案。
4. 仪器采购后,需及时通知相关教师,以便实验教学。
四、科学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1. 教师在使用科学仪器前,需向管理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过程中,教师应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实验安全。
3. 实验结束后,教师需将仪器放回原位,并保持仪器整洁。
4. 管理员定期检查仪器使用情况,发现损坏、丢失等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科学仪器的维修与报废
1. 仪器出现故障时,教师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管理员联系维修人员或厂家进行维修。
2. 维修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 仪器经维修后,仍无法使用的,由管理员申请报废,经领导批准后报废。
4. 报废的仪器,管理员需做好登记、清理工作,并妥善处理。
六、科学仪器的保管与安全
1. 管理员应定期对科学仪器进行检查、保养,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2. 管理员需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仪器安全。
3. 实验室门窗、锁具等设施应完好,防止仪器被盗、损坏。
七、奖励与处罚
1. 对在科学仪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等行为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科学仪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