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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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确保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工会经审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工会经审工作文件、资料、凭证、报表、会议记录等。
2.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等各项工作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凭证、报表、
会议记录等。
3. 工会经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度规范等。
4. 工会经审工作培训、交流、调研等活动的资料。
5. 其他与工会经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工会经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3. 工会经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
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应按照统一标准、分类归档、科学编号、便于检索。
2.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3.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归档。
4.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鉴定、修复和销毁。
5.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应实行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
安全。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
1.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2.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规范进行。
3.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档案封面:包括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
(2)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
(3)档案正文:包括文件、资料、凭证、报表、会议记录等。
(4)附件:包括与档案正文相关的其他资料。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
1.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保管应做到安全、保密、便于查阅。
2.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查阅应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
3.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利用: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利用。
(2)保护档案:在利用档案过程中,不得损坏、涂改、遗失档案。
(3)保密原则: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不得随意泄露。
七、档案销毁
1.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规范进行。
2.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销毁应经过审批,并由专人负责。
3. 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销毁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工会经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