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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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
组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1.25
•【字号】泸市府办函[2008]16号
•【施行日期】2008.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
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政办〔200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调整完善如下:
一、组成及分工
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杨文杰担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刘松培,市监察局局长汪建国,市民政局局长巫俊明,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储国平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等16个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储国平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领导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市工作意见;
(二)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总结安排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摘要印发;
(三)抓两头、带中间,注重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四)定期不定期地对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掌握全面情况,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五)向省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报告重要工作情况。
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上述工作任务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主持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一)结合各自单位的职能作用,负责系统、领域、行业政务公开的指导工作和全市政务公开的相应工作,派员参加领导小组组织的督查调研活动;
(二)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和安排意见;
(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情况,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议事规则
会议由领导小组领导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其议事程序如下:
(一)收集并拟定会议议题,报领导小组领导审批;
(二)民主讨论会议议题,形成议事纪要;
(三)印发议事纪要;
(四)督促议事事项的落实;
(五)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组长:杨文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松培市政府秘书长
汪建国市监察局局长
巫俊明市民政局局长
储国平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办公室主任:储国平(兼)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
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规建局
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