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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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市民政局依据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牢固树立环保工作理念,持续贯彻落实职责分工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的原则,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抓好思想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
实。
措施:
*.局党组将依据我局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听取和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学习贯彻*市有关做好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要求,在民政系统内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别是要做好我市计划异地新建殡仪馆的环保科学论证工作,要把环保问题摆在首位。
*・紧紧抓住信访办理和*政务服务热线答复这个关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调查处理,对交转办的各类环保工作相关案件,指定专人负责,突出“实”和“快”,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个环保督察案件按时保质办理完成,专门建立案件工作台账、按照“一案一档”对案件进行归档,及时反馈案件办理和问题查处整改结果,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继续关注环保领域社会组织活动动态
及时监督环保领域社会组织活动动态。
通过落实年度报告制度、重大活动备
案制度等,及时跟踪了解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工作动态,监督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开展相应活动。
措施:
*.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了解环保类社会组织年度工作动态。
*.在日常监管中,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做好重大活动备案等工作,监督其依法开展相关活动。
三、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提升城乡社区居民(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社区居民(村民)群众参与社区环保工作的自治与协商。
措施:
*.以社区为平台,指导城乡社区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培训、图书室、宣传板、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加强环保理念的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居民(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指导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环境保护
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之中,推动城乡社区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扎实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家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工作
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条例》
(以下称《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加大海葬宣传,鼓励各公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辟建设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区域,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措施:
*.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强化殡葬执法检查,促进市场规范有序。
各地区要依据《条例》强化殡葬管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草、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我们还将持续的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建设经营墓地进行整治。
*.全面开展普法培训,准确把握《条例》要义。
深入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采取举办短期学习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从事殡葬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以及全市殡葬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学习《条例》知识,使殡葬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