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5家机构继续授权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5
家机构继续授权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3.18
•【文号】国认实函[2013]30号
•【施行日期】2013.03.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5家机
构继续授权的决定
(国认实函〔2013〕30号)
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纤维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棉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国家粮油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经审查,你中心提出的延续授权申请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相关法定要求,现决定对你中心继续授权。

授权证书号和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见附件。

你中心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活动,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你中心应当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你中心所在法人单位依法为中心的检验活动和出具的检验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授权证书号和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
国家认监委
2013年3月18日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