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3篇)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任务为了加强村级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成员为组员。
2. 设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指挥长,专业防火队伍和防火志愿者组成指挥部成员。
三、责任分工1. 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
2. 专业防火队伍负责森林巡查、森林火险警戒值的监测和预警、火源管控等工作。
3. 防火志愿者负责宣传教育、组织应急演练等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并定期组织防火知识培训。
2. 设立防火示范区,加强森林火险地区的防火隔离带建设和管理。
3. 对森林防火用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4. 对火源进行严格管控,严禁在森林区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五、应急处置1. 发生森林火灾时,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专业防火队伍进行扑火救援。
2. 各村居民积极参与灭火行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协助扑灭火灾。
3. 在灭火行动中,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妥善保护森林资源。
六、工作评估与奖惩1. 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2.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
以上为本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2)(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森林的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防火为中心、全面防控、科学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篇)
森林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篇)森林消防管理制度1一、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机制。
二、健全健全本村森林防火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村民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在线路范围内山林路口、山林周边设立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等。
四、在清明节、冬至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村护林人员应加强值班与巡查力度,严防森林火灾突发,清除火灾安全隐患。
五、加强火源安全管理。
严禁在林区吸烟、野外用火、燃放鞭炮。
六、任何村民及外来临时人员不得破坏林业,不准乱砍树林等;如在林区进行施工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上级林业部门批准或本村森林防火领导同意。
七、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及时更新配备必要的森林灭火装备及灭火器具。
灭火工具和消防器材,要具体落实专人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处于备用状态。
八、加强森林防火扑救突击队伍建设,经常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实地扑救灭火演练,确保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急扑救作用。
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火源管理规定如下:一、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金洞乡森林防火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森林防火期间,凡入山人员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严禁擅自用火。
三、防火戒严期内,要做到辖区内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坚持依法治火,依法防火。
在哪个辖区发现问题,都要追查责任,并按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森林防火期间,凡是本村辖区内的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进入山林需动用火源,须向村或乡森林防火主管人员报告,需进行动火作业的要指定防火负责人。
五、防火期内严禁本村辖区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上坟、烧纸,严禁动火开荒、野炊、烤火。
森林火灾处置隐患整改制度一、发生森林火灾后,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森林防火应急小组成员及村民扑救,并组织有关人员勘查火场,追查肇事者,正确外置。
森林防火安全官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安全官管理制度
一、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每个涉及森林资源的单位都应建立健全的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制度应包括森林防火的组织架构、责任部门、
责任人和职责、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管理制度应经常检讨并不断完善,确保其适
应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
应包括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执行机构。
领导机构负责决策和管理,指挥机构负责森林防
火作战指挥和协调,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防火作业。
三、人员的培训和组织
为了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水平,应加强对防火人员的培训和组织。
包括森林防火作战、灭
火器材和装备的使用、野外生存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确保防火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能力,能够在森林防火作战中胜任各种任务。
四、森林防火装备和设施的配备
为了有效防止和抑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需加强森林防火装备和设施的配备。
包括灭
火器材、应急通讯设备、防火服装、野外避难设施等。
这些装备和设施的完善配备可以有
效提升森林防火的能力,降低火灾损失。
以上就是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论述,希望可以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一些参
考和借鉴。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组织,配备完善
防火装备和设施,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水平,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
同时也希望广大防火
人员能够勇敢无畏,履行好森林保护的责任,为森林防火安全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4篇)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是指对森林火灾的预防、监测、扑救和事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依法预防、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科学合理、全面协调、依法依规、安全高效。
第五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及时传递火灾情报,提高防火效率。
第二章防火责任第七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划分职责。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定,落实防火预算。
第九条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防火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第十条养护绿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责公共绿地和城市森林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农牧业部门和相关农民组织应当加强农田和牧场的防火管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十二条旅游部门应当切实履行防火责任,制定旅游区域的防火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制度,加强公众防火意识的培养,推动社会共治。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违法使用明火和非法放火。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火险等级评估,及时发布火险等级,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消防队伍,配置足够的消防人员和装备,做好扑救工作。
第十九条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扑救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二十条养护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迅速处理。
第四章火灾处置第二十一条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扑救力量,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不仅会给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失,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二、森林防火责任(一)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
(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四)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宣传教育内容包括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火灾的危害、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等。
(三)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栏、标语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
(四)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火警示标志。
四、野外火源管理(一)严格控制野外火源,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按照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三)在高火险期,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加强对野外生产用火的管理,引导和规范农事用火行为。
(五)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收缴火种。
五、森林火灾监测与预警(一)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监测体系,加强对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预报。
(二)利用卫星遥感、瞭望台、视频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森林火灾。
(三)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为森林防火提供科学依据。
六、森林火灾扑救(一)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扑救组织体系,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扑救,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三篇)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是指对于森林防火工作中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和参与主体所确定的不同层级的责任和义务安排。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森林管理责任:森林管理者应对所管理的森林区域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森林防火计划,保障森林的生态安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2.监测预警责任:监测机构应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提前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3.巡逻执勤责任: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组织对森林进行巡逻执勤,发现火源或火情时及时扑灭,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4.宣传教育责任:相关部门和媒体应加强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能力。
5.灭火救援责任:消防部门和义务消防队应组织人员和装备进行灭火救援工作,及时控制和扑灭火灾。
6.追责问责责任:对于发生的森林火灾,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根据其责任和过失程度进行相应的追责和问责,确保责任到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安排可以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于森林防火来说,明确并严格执行责任制度是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二)致家长的一封信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到位,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各级领导的要求,现将有关森林防火的内容告知家长:一、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家长要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
三、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进入森林防火期前,家长自觉将自家的墓地杂草清除干净。
要文明祭祀,如家里遇红白事等,确需要到墓地祭祀的,一般要在烧纸池内焚烧,特殊情况由两委成员带领灭火队员一并前往,要自觉备好灭火桶、铁锨等必要的防火、灭火工具。
五、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家长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5篇)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一、根据《消防法》、《森林法》及有关法规的精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对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三、四、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要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
五、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必须执行如下制度:(1)防火安全教育制度;(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值班巡逻制度;动火作业申报制度;(5)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制度。
七、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列情况进行检查:(1)防火、灭火措施是否落实;(2)周围的易燃杂物是否清除;(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4)盛装过油类、气体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是否已经洗刷干净;(5)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必须移至____米以外,并有专人监护。
八、动火作业前后应通知安全员或值班人员。
九、森林、灌木区及距森林、灌木区不足____米的施工现场,禁止烟火(包括吸烟),违者罚款:____元/每人次。
一旦发生重大火险对当事人重罚:____元/每人次。
造成火灾的,当事人承担罚款和法律责任。
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管理,每季检查一次,按期保养及时维修,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报废和更新。
十一、森林、灌木区动火时,必须有专人携带灭火器材监护。
十二、森林防火期间(春季森林防火期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秋季森林防火期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设立专职人员____小时昼夜值班。
十三、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防火装备,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漏火、喷火。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牡绥铁路工程一标项目部作业七队____年____月____日森林防火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森林消防队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森林消防队森林防火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防止野火的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我们建立了森林消防队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森林防火技术的培训和装备的使用,并规范消防队员的行为和责任。
以下是具体的管理措施。
一、防火责任1.1 森林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森林火灾的防控和扑救。
每个消防队员都应明确自己的防火责任,包括熟悉森林防火知识、掌握灭火技巧和装备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消防队的工作纪律和防火指挥。
1.2 森林消防队员应定期参加防火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他们将接受课堂培训、模拟演练和实地训练,以掌握最新的防火技术和操作方法。
1.3 森林消防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随时做好火灾应急准备。
二、火情监测与报告2.1 森林消防队应安装并维护一套完善的火情监测系统,包括摄像头、气象站等设备,及时掌握火情的变化。
2.2 森林消防队员应巡逻森林,及时发现森林火源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火情不扩大。
2.3 森林消防队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准确传递火情信息和展开灭火行动。
三、灭火行动3.1 森林消防队员应掌握各类灭火工具和装备的使用方法,包括水龙管、灭火器、灭火器械等。
3.2 森林消防队应做好灭火战技术演练,提高队员们的灭火作战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应制定相应的灭火方案和应急预案。
3.3 在灭火行动中,森林消防队员应注意自身安全,按照灭火指挥的要求行动。
在合理范围内部署灭火力量,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4.1 森林消防队员应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的意识和素质。
4.2 森林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宣讲和培训,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的重要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4.3 森林消防队员应在工作中主动与游客进行交流,提醒他们注意森林火灾的危害,并教育他们野外的用火安全知识。
五、防火巡逻与协助5.1 森林消防队员应定期巡逻森林,及时发现并处理火源。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6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61. 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我国的森林防火体系主要由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森林防火监督管理体系构成。
国家森林防火总体规划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制定,省级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具体实施,市、县级森林防火机构落实具体工作。
国家级森林防火监督管理法规体系、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建设是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
国家发布实施《森林防火条例》《火灾危险易燃物品管理条例》《国家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标准》等法规文件,明确了各级森林防火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规定了森林防火的基本制度和标准。
省级森林防火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的森林防火规划和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森林防火单位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市县级森林防火监察机关按照上级森林防火机构的规定,负责开展具体的森林防火工作,包括对辖区内森林资源的监测、防范工作的开展、火灾现场处置和事后调查等。
2. 森林防火制度建设我国建立了健全的森林防火制度,包括森林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应急预案、火灾监测等制度。
(1) 森林火灾预防制度:包括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林区内的巡逻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与整改等工作。
各级森林防火单位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火灾预防计划,及时清除易燃物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2) 火灾扑救制度:对于发生的森林火灾,及时组织扑救行动,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森林防火单位配备专业化的扑火人员和设备,开展专业培训,确保火灾得到迅速、准确的扑救。
(3) 火灾应急预案制度: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建立了健全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后的处置程序、应急救援资源配置、沟通协调机制等。
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4) 火灾监测制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森林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各级森林防火单位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山林内火情、气候变化等信息,为防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标任务第二条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三条省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防火工作。
第四章预警与监测第四条设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火险等级预警信息。
建立监测体系,对火险区域、火源监测和火情动态进行跟踪监测。
第五章防控措施第五条加强火源管控,严禁野外用火和非法烧放烟花爆竹。
制定火源管控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禁止销售低质量易燃、易爆产品。
第六章应急预案第六条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建立应急通信和指挥系统。
第七章教育宣传第七条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提高公众防火意识。
组织开展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防火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建立奖惩机制,对防火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如需修订或延期,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以上是一个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二)是指国家、地方或组织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并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而采取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火灾预防措施:通过加强火源管控、禁止野外用火、提高公众防火意识等措施,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 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通过火情监测设备(如火灾观测塔、监控摄像机等)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迹象,提前预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三篇)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森林防火工作,防范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控结合、科学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内所有森林地区。
第四条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分工。
第五条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防火机构和人员的作用,确保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林场应制定健全科学灭火规程,配备齐全的灭火设备和器材,保障灭火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第二章防火责任和组织体系第八条林场负责防火工作的职责、权力、义务。
第九条林场应设立专门的防火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
第十条林场应建立森林防火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各级单位之间的协同作战。
第十一条林场应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指挥体系,明确指挥关系。
第十二条防火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火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防火管理措施第十三条林场应建立完善的防火管理制度,包括巡护、监测、预警等各项措施。
第十四条林场应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和防火隔离带。
第十五条林场应定期开展森林清理和漂枝、改蔓、切草等防火措施。
第十六条林场应对易燃物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林场应加强对火源的管控,禁止在森林区域内使用明火。
第十八条林场应完善火灾报警和通讯设施,确保及时报警和联络。
第四章灭火工作第十九条林场应设立灭火指挥部,明确各级灭火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十条林场应规划灭火队伍,确保力量充足。
第二十一条林场应积极参与灭火演练,熟悉各类灭火作业。
第二十二条林场应配备先进的灭火设备和器材,确保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完善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第二十三条林场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第二十四条林场应设立火情报告中心,及时收集、监测火情信息。
森林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森林消防和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森林消防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森林消防和消防安全工作。
2. 设立森林消防消防指挥部,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3. 各乡镇、街道设立森林消防消防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消防和消防安全工作。
4. 各单位、社区设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森林消防管理1. 严格火源管理。
禁止在森林防火期内进行野外用火,特殊情况需用火的,必须办理用火许可证,并在指定地点进行。
2. 加强防火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3. 做好森林防火检查。
定期对森林防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5. 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定期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提高扑火队伍的灭火能力。
四、消防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对单位、社区、公共场所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对员工、居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 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5. 加强火灾隐患排查。
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森林消防和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森林消防和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森林消防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林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安全防火管理,保障森林资源安全,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林班、苗圃、木材加工厂、住宅区等。
第三条林场安全防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林场成立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场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林场设立安全防火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林场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防火措施第七条林场应加强安全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池、消防器材等。
第八条林场应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扑救程序、人员职责、物资保障等。
第九条进入防火期前,林场应进行全面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林场防火期期间,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严禁吸烟、烧荒、野外烧烤等行为。
第十一条林场应加强对火情监测,及时发现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第十二条林场应定期组织防火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和扑火技能。
第十三条林场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对不履行安全防火职责,造成火灾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火灾扑救中玩忽职守、临阵脱逃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林场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值班制度第十九条林场防火期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24小时值班。
第二十条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火情,确保信息畅通。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应熟悉防火应急预案,掌握扑火技能。
二、火源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林场防火期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特殊情况需用火的,必须报经林场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火灾扑救等工作。
3. 各级林业部门应设立森林防火管理站,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责任。
三、预防措施1.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 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4.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禁止在森林防火期内进行炼山、烧荒、烧秸秆等野外用火活动。
5. 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扑火队伍的应急需要。
6.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高扑火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四、火灾扑救1. 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队伍迅速扑救。
2. 扑火队伍在扑火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3. 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1. 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予以处罚。
2. 因森林防火工作失职、渎职,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3.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草原的防火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适用于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第三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重点防控,依法行政。
第四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目标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处理能力,降低火灾事故损失,保障森林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包括火灾预防、火灾监控、火灾扑救、火灾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国家设立森林草原防火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七条:省级森林草原防火委员会是地方政府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指导本省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设立防火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九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防火队伍,并进行培训和装备。
第十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第十一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进行火源燃烧,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农田清障、焚烧稻草等。
第十二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进行野外露营、篝火、野炊等活动。
第十三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施放烟花爆竹和焰火。
第十四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吸烟,尤其是禁止吸烟者随意扔掉烟蒂。
第十五条:禁止在森林草原区域内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特别是不得使用炭火等。
第四章:火灾监控第十六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建立火灾监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森林草原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和火势趋势分析。
第十七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建立火灾监控中心,配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实时监控森林草原的火情。
第十八条:各级森林草原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视,发现火灾隐患即时进行处理。
林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林木安全防火管理,保障森林资源安全,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林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林木安全防火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林木安全防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林木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活动;(3)监督检查林木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4)协调解决林木安全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对违反林木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防火措施1.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加强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2. 对重点防火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 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禁止在森林内吸烟、乱扔烟蒂、乱丢火种等行为。
4.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区域。
5. 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存放安全。
6. 加强对电气线路的检查和维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林木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林木安全防火知识。
3. 在重点防火区域设立宣传牌,提醒游客注意防火。
五、应急处理1.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确保消防器材、设备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六、奖惩1. 对在林木安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林木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 对火灾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林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林木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森林防火制度
拟稿人:时间:森林防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扩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国有林区、私有林地等森林地区管理单位和从事森林经营的企事业单位。
同时,制定本制度也是为了提高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有效性。
第二章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是所有人的责任。
各级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单位要协调配合,强化森林防火监管、执法、宣传等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防火安全问题和隐患。
1. 森林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森林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防火工作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应有主任、副主任,由防火安全工作组成员、管理干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防火措施及工作进度等问题。
2. 森林防火责任人制度在各森林区、林地内按规定设置森林防火责任人,要求其具备森林防火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制定防火计划,领导、组织和实施防火工作,及时报告上级防火领导组织保障。
第三章防火宣传和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森林防火知识、法律法规等的基本知识。
1. 宣传方法通过举办森林防火安全知识讲座、发布防火安全公告、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推广活动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2. 宣传对象将防火安全宣传信息传达给一切有关人员,包括森林员工、游客、养殖户、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
第四章防火监管和执法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是提高森林防火安全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
1. 监管机构设立森林防火安全监管机构,对森林防火安全进行监管和检查,依法查处防火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
2. 执法机构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执法部门,对森林防火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执法人员要对防火安全政策、法规和技术等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知识。
第五章灭火1.应急灭火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设施,规划、设置、完备防火绿化带、草带,灭火设施等。
2. 联防联控建立联防联控制度,利用监控设备、GPS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联防联控,通过社区居民、村、林场之间的互相守望、警戒和通报,及时掌握和处置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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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DK154+081.9~DK194+835.47)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项目经理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龙铁路Ⅵ标段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属各分部必须设置森林防火工作小组,分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为本分部森林防火主管责任人。
各分部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漳平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森林防火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1、在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工区的防火工作;2、定期向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本架子队的防火工作情况,提出防火工作实施计划;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督促本架子队有关人员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7、对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森林防火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1、在架子队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钻研防火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在职工中普及防火知识;4、组织开展本项目检查、宣传、整改等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器材建卡、立帐、资料归档工作;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6、负责管理本项目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8、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第四章相关职场职责第十一条办公场所防火安全职责1、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特殊情况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2、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3、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5、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6、办公室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项目部、架子队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配电室防火安全职责1、项目部、架子队从事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3、配电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不悬挂或覆盖衣物;4、配电室纱门窗进出关闭,预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设备火灾事故;5、经常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遇有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事故,配电室工作人员可根据领导决定而停止供电或恢复供电;7、工作人员必须懂得电气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第十三条锅炉房防火安全职责1、锅炉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不具备者,不得进锅炉房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值班人员应必须尽职尽责,遵守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3、操作人员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4、经常检查锅炉水质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
压力表、安全阀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确保安全、可靠、运行正常;5、禁止在锅炉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气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6、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
第十四条汽车库防火安全职责1、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汽车进入库区应服从管理,按序停车;3、汽车应按明显标记出入,严禁倒向行驶;4、汽车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5、汽车库内严禁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汽车是否有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置;6、装有危险品的车辆严禁停放过夜;7、汽车库工作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职工食堂防火安全职责1、粮食、油料、食品储存处严禁烟火;2、开油锅时思想集中,不准离人,并要掌握油温防止燃烧和外溢烫伤,结束时回收剩油;3、炉灶周围不准堆放过量燃料,工作结束时必须清除残渣;4、炉灶周围不准烘烤衣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厨房、灶房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6、使用柴油、煤或液化气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六条电工防火安全职责1、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技术,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否则不准独立操作;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电气安全规定的供用电设施电工有权拒绝安装并予以取缔;3、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或任意增大容量。
新线接通,旧线必须拆除,铺设线路必须穿管;4、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并建立巡查制,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灾事故;5、加强对电炉、电烘箱大功率等电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的有权采取断电措施;6、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人人会使用灭火器。
第十七条电、气焊工防火安全职责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持有焊工操作证,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重点部位动火,必须办理用火、用电审批。
动火前清除周围易燃物品,有专人监护,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动火烧焊作业,大风天室外不得动火烧焊,动火现场配置消防器材;3、氧气瓶必须安全附件齐全(防震圈、安全帽)。
氧气瓶放置应有防倒固定措施,使用结束后及时收回,严禁乱丢乱放,夏季严禁暴晒;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乙炔瓶使用时严禁卧放,氧气管、乙炔管按标准不得使用同一管线;5、氧气瓶、乙炔瓶冬季冻冰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温水解冻,严禁将氧气作为喷漆、充气的气源;6、动火结束后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八条木工房防火安全职责1、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2、木工机械的电机加防护罩,防止木屑粉尘侵入,并及时清除电气箱柜设备上的粉尘及周围可燃物。
禁止电器线路乱拉乱接,检查电气线路,发现隐患及时修理更换;3、工作范围内的木屑、刨花每天清除。
堆放到指定地点,工件堆放不得影响通道;4、管理和保养好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
第五章各项防火制度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期防火制度福建省森林防火期春季为三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秋季为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
其中:森林防火戒严期,春季为四月二十日至五月二十日;秋季,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三十日。
在森林防火期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携带火种入山,禁止在室外吸烟;2、经批准生产用火的,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毗邻单位;3、经批准在野外烧水、做饭、取暖等生活用火的,应当在靠近河流、道路等地带进行,并在周围打好隔离带,备好扑火工具,用火后,彻底息灭余火;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五级以及以上大风天,禁止野外用火;2、经批准进入林区施工,必须在批准的区域内活动并按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做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承担其森林防火责任;3、在林区使用各种机械进行野外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配备灭火机具。
第二十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1、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
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管理人备案。
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5、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第二十一条架子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各架子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项目部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项目部防火安全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有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2、严格遵守项目部与架子队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各架子队的签约责任人即为各架子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架子队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