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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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摘要】股利分配政策作为公司财务三大政策之一,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利分配现象还普遍存在,因此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现状及引发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股利分配上市公司政策措施

筹资、投资、股利分配是公司财务的三大核心内容,而股利政策是公司筹资投资活动在利润分配领域的逻辑延续。股利分配政策的选择关系到公司融资渠道的畅通与否、融资成本的高低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一方面,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能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帮助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另一方面,连续稳定的股利政策会向市场传递关于公司未来前景的正确信息,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激发投资者对公司持续投资的热情,从而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条件和机会。因此,在上市公司的财务决策中,股利政策始终具有重要意义。适度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并在公司面临外部接管威胁时提供有效的防御屏障,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持续发展,实现公司价值(股东财富) 最大化。一、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现状

股票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金融资产,股票的投资者承受着高投资风险,而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则是投资者们投资股票目的。公司发放

的股利越多,股利支付率越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越大,越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公司信誉,使公司股票市值上升。但同时过高的股利支付率,也会使公司的留存收益减少,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呈现出大量不规范的现象,从普遍的不分配现象到近两年逐渐兴起的大比例派现现象,都直接影响到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

(一)分配股利的公司数量近年来虽有所增加,但总体来说仍然较少。从1998年以来,分配股利公司的数量总体来说不多,最高才达到65.1%,这说明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公司不进行股利分配。(二)派现公司在分配股利的公司中所占比率仍然较低。据统计,在2010年披露年报的580家公司中,对投资者零分红的公司多达223家,占比例高达38.45%。

(三)股利支付水平尽管有所提高,但仍普遍较低。相比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高额派现,我国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整体来说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平均分红占公司净利润不到50%。多数上市公司的分红都是象征性的,派现额如蜻蜓点水,少得可怜,每股现金分红,不大于0.1元的比例呈现增多的趋势。派现主要是为了保住其配股资格,达到圈钱的目的。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现金回报率极低,2000 年平均含税现金回报率为1.462%,远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有的公司甚至周密算计,使派现额正好够投资者缴纳现金股利和红股的个人所得税,投资者被愚弄, 实际投资收益为零。

(四)超能力派现现象日益严重。近年来,“恶性分红”现象比较严重,部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预案超出了公司的承受能力;每股派现大于每股收益的公司近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而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小于零的公司进行分红的现象也有了急剧增加。这是一种与上述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完全相悖的极端现象,也应引起人们的重视。从我国的市场统计来看, 超能力派现行为在 2000 年以后格外引人注意。2000 年共有210家上市公司每股派现金额大于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占派现公司总数的31.39%。2001 和2002年这一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26.99%和20.57%。2003 年有超过100家上市公司分红比率超过80%,其中约有30 家现金分红比率甚至超过100%。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带来的问题

(一)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的股利政策不利于股东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出于均衡股利水平和维持公司良好形象的考虑,国外上市公司一般都倾向于保持连续、稳定的股利政策。然而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短期性现象严重,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没有长远的打算,股东很难从现行的股利政策预知未来股利如何变化。例如:没有股价目标,盲目攀比;股利支付率时高时低,股利形式多变,毫无规律可言;盲目迎合市场需要,从众行为明显,市场喜好送股则送股,市场喜好公积金转增则转增,市场流行不分配则不分配。另外,与国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连续分配能力差。

(二)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不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不尽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 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控制性股东是公司中具有控制权的大股东。控制性股东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可以左右公司的股利分配,打乱公司已计划的长期股利分配方案,甚至使公司根本无法从长远利益考虑制定适度的股利政策,从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由于中小股东在股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对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中存在的利益侵害问题缺乏自我保护的手段,长此以往,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倾向以投机为主,其投资行为取决于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 这种投资偏好的市

场随机性很强,增加了不稳定性,阻碍了资本市场长远健康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措施

(一)上市公司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股利政策。上市公司应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并根据公司的最佳资本

结密构,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以及权益资金数额,进而确定这些资金有多少可以从内部筹集,有多少应从外部筹集,以及分析公司收益的稳定性, 研究企业的成长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股利政策,从而做出正确的股利政策选择,使股利政策成为调节资本结构的工具。而股利政策的理性化程度,则是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标志。由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直接关系到保护投资者利益,关系到证券市场监管目标的实现,应使上市公司深刻认识培育投资者分配回报机制,对从源头上防范和降低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增强给投资者回报

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另外,证券管理层应把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管内容。

(二)完善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缓和代理冲突。长期以来,人们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看成是公司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诚然,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所需要资金的增加,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对于公司发展而言是必需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两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再加上“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代理冲突始终存在。而原有的监督、激励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这种局面。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核心在于二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所有者拥有资产所带来的剩余索取权,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即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者希望个人收益最大化。在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情况下,这个矛盾不可调和。而要解决这样一个矛盾,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赋予管理者一定的所有权,让管理者的也成为所有者之一。让管理者拥有公司股份,不用担心会损害到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完善法律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我国缺乏对大股东权利的监督机制以及对针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机制。在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都存在一股独大,大股东居于绝对的控股地位。出于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和利益的追求,大股东更倾向于在公司治理中扮演主要角色,有着很强的直接控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动机和能力。大股东控制高层经理人选,在拥有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权的条件下,公司经理层的经营行为会直接贯彻大股东的意志,大股东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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