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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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0.12.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
况报告
市政府:
2020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把人民至上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导向,推动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决策水平稳步提升,执法保障网络日益完善,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明显增强,用法治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
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

结合机构改革,专门成立群众工作项目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
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下达任务,确保目标落实到位。

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的“外脑”作用,我局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决策、信访化解、征求意见等工作均有法律顾问的参与,确保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强化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科学合理界定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和反馈评价制度。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审查报备工作。

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均通过了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并及时报送备案,无超期现象。

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1件。

3.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认真梳理人社局权责事项清单和“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明确了法律依据,规范了人社业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在局网站以及对外相关服务窗口显要位置予以公示,统一了全市人社业务办理流程。

通过流程再造系列改革攻坚举措,实现了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全市人社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再次提速60%以上,办事群众提供的材料再压减60%以上,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做到“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

4.全面加强政务公开。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
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局网站、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全面推行职责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1.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坚持分类办案,实行“个人包案、连续排庭、集中合议、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

坚持以调解为主线,实行庭前、庭审、庭后“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0.14 %。

切实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力度,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速裁庭”,实行容缺受理、调解前置,援助律师入驻值班,提供全程无偿跟踪服务。

截止目前,市仲裁院受理案件894起,按期结案率为96.32%;其中,速裁庭已审结案件56起,涉案金额118万元,为30余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裁审衔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与市法院共同建立裁审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仲裁与诉讼的精准对接。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开展在建项目全面排查。

以复工复产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契机,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欠薪隐患及时责令整改,有效将风险化解在基层。

组织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

5月起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以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为重点,对市属162家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43份。

集中开展欠薪陈案化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2020年共查处涉及农民工欠薪陈案135起,按期办结率100%,为106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193万元。

加强双随机日常巡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2次,配合牵头部门联合检查1次,抽查结果及时在网站公示。

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
的审判活动。

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争议等各类案件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出庭应诉率为100%,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我局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决策、信访化解、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均有法律顾问的参与,充分发挥了律师的“外脑”作用。

4.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完善执法记录载体,确保了每件执法案件案卷完整、记录齐全。

编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规范审核程序,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做实信息平台监管,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开发区加强监管,各项考核指标动态实现100%。

(四)加强培训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大力加强专项普法宣传。

定期举办专项普法宣传,开展以“进工地、入民心”“工伤预防先行,筑牢案全长城”为主题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参与人数6000余人,发放宣材料200余份,让企业充分了解工伤保险在降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方面的重要意义。

利用执法契机,深度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集中宣传、培训学习、完善制度、监督检查、解决问题的路径,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张贴标语1270余条,发放宣传页、小礼品11300余份,确保《条例》知晓度到边到底。

2.充分利用载体宣传。

加强局网站、东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的运行管理,提高宣传质量和效率,将其打造为宣传的主阵地和信息的发源地。

今年以来,共推送微信信息235期1000余条,同步更新局官网新闻1000余条,各级各类媒体平台417篇,在省厅、部级等上级媒体推发精品稿件105篇,其他类宣传信息300余条,充分发挥了信息宣传在法治人社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注重提升职工法律素养。

组织人员参加省人社厅、市司法局等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和庭审观摩活动,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培训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利用党员干部网上培训工作以及人社系统“双比武”活动,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政策、学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3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依法行政意识需要继续提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例如,对法律赋予公民权利的理解有所偏颇,部分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性意识需要有所增强,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需要大力夯实。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随之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界定执法职责、梳理执法依据、履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执法人员培训需要日趋系统化。

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关联性、连贯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滞后和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

应当改变过去分类培训、条块分割的现状,以整个人社业务为框架,更加注重培训的系统性。

三、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

强化综合治理,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力度,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及时梳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类的信访投诉问题,分类制定处理措施。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效能。

(二)促进维权渠道畅通有效。

全面推进裁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以裁审一致
为前提,完善审判协商、案件预警等机制,实行法官与仲裁员联合培训,推进仲裁和审判工作无缝衔接。

推进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扩大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联合市总工会,逐步在建立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联合市工商联,加强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园区建设区域性调解组织,搭建化解劳资矛盾的平台,就地化解争议纠纷隐患。

(三)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推进“智慧人社”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加快“互联网+”项目的功能应用拓展,实现各项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

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普法责任。

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特此报告。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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