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是指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预测,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质量监测规范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第六条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按照标准程序开展监测工作。
第八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校正和检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环境监测数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报送和公开,确保信息透明。
第三章环境评估管理第十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评估技术规范和方法,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和其他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重大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全面评价项目对自然环境、人居环境、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向公众公开,并进行公众参与。
第十四条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和其他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认证和监督。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对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它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
下面将就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与法规我国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基础性的环境保护法律,它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主要责任主体、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等内容,并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
此外,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项环境保护法律,它们对各个领域的环境保护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城市开发、工业建设和其他重大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等法规,它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确保了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是指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制定的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划。
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等,以及各个地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这些规划和行动计划从源头、过程、终端三个方面对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治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治理体制与机制环境保护的治理体制与机制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等。
我国环境保护的治理体制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环保监察机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等。
其中,环保部门是负责协调和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部门,环保监察机构是负责监督和执法的专门机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是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监督的非政府组织。
五、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对环境质量进行实时或定点的监测和监察。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废材料和废物料要集中管理,放在指定场所或容器,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条化学处理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除必须设明显标志外,还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第三条不用的废机油和清洗用废油,应集中回收储存,严禁就地倾倒。
第四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料、杂物和垃圾应放置在合适的容器中,统一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第五条所有暂时不用的设备、材料应当存放起来并保持整洁。
第六条保持挖掘路基、运输道路、厂区、垃圾处理区、取土区和其他工作区域的无尘。
第七条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使用适当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____分贝,特殊设备最高不得超过____分贝。
第八条作业场所的噪声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特殊的隔音措施,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尽量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第九条对装置中的无机、有机废水非正常性排放,需办理《“三废”非正常排放单》后方可排放至废水处理装置,无机、有机废水装置在废水处理达标合格后方可对外排放。
第十条在排放烟、尘或其他大气污染物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和法规及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使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降低生产成本。
使一部分不能利用的污染废弃物,由HSE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控制非正常途径的流失,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大气环境保护:包括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禁止和限制燃烧等活动、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等。
2. 水环境保护:包括对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水资源等。
3. 土壤环境保护:包括对土壤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加强土壤修复工作等。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污染的防治、自然资源的保护、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二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四条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污染源的建设和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审批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并对超标排放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水污染管理和水环境保护。
第七条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
第八条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动农村环境整治。
第九条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十条推动绿色发展,加快绿色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第三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和覆盖面,及时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第十二条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建立环境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和手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环境信用档案,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
第十四条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环境监管协作,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环境问题协调解决。
附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通过系统的方法预测、评价和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对大气污染源进行防治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大气环境。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节约发展、情节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场站。
第三条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政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创造能源与环境的和谐。
第四条各生产场站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环境保护的归口业务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司机关各部门依据各自分工职责,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部的环境保护职责是:(一)是公司HSE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负责监督各部室及场站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综合监督管理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环境保护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等,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环保科技管理和技术产业政策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负责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
(六)组织对公司进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兑现。
(七)对重大发展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重大工艺技术更新、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八)监督、指导重大建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
(九)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十)组织参加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
(十一)组织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单位行政正职(年度目标责任书签订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的环境保护管理,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节目的和意义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部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有效管理,降低环境风险,提升项目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
第二节适合范围本管理规定适合于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包施工队伍等。
第二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一节生态保护1.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2. 制定并执行相关的生态保护方案,包括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等措施,促进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
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1.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大气污染物监测和排放控制,确保项目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 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和烟尘排放,确保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受污染。
第三节水环境保护1. 建立并执行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的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 加强对施工现场附近水体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问题。
第四节噪声和振动控制1.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项目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受干扰。
2. 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工艺,减少噪声和振动的产生。
第五节固体废物管理1. 制定并执行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处置。
2. 合理选择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环境应急管理第一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1. 建立项目部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环境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 对发生的环境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整改。
2. 建立追责制度,对环境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四章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一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应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公司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环境标准,保证生产过程不产生或最低限度产生对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和废弃物排放。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环境保护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监测环境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废物管理制度,合法处理废物,对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采取特殊处理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环境紧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在环境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促进工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影响的管理和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设施等。
三、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工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工厂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制定工厂的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政策,审批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二)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工厂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掌握工厂的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3、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4、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三)各部门应明确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一)工厂应根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理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设施的质量和性能。
(三)环境保护设施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应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五、污染物排放管理(一)工厂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废水排放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第三条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监督执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章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区域协调,合理布局,推动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单,按照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结合监测、减排、治理等措施,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当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督察制度,定期对各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环境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公众知情权。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素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适合于国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居民等,以及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应当依法、科学、合理,通过采取综合防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第四条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环境污染的防治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建设漂亮中国。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指标,并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积极参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的管理,提高环境质量。
第八条提倡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化学品等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预度。
第四章环境保护机制第十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第十二条鼓励社会组织、公民参预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环境保护力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赋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2. 环境监测计划表3. 污染源排放许可证申请表4. 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法律。
2. 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针对大气污染的立法文件,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进展、改善居民生活,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及环境保护的各项行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政策,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可持续进展。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从科学、公正、公开、民主、依法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境保护,是指对人类生存和进展至关紧要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信息公开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公开自身在环保事务领域的行政权力、政策、实施情况、财务情形等信息。
第七条各类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依照要求向政府和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有关信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污染整治方案、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工艺流程等方案及效果评价等信息。
第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各类环境污染源的排放信息和执法情况。
第九条对于导致严重污染的重点环境事件,政府应当适时公开有关情况,向受影响的群众供给安全保障,并适时公布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防备整治第十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防备管控。
污染源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需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政府应当订立严格的排污标准,并对各类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监管。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需强制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应当实行必要的整治措施。
第十三条激励和支持环境友好型企业和园区的建设和进展。
第十四条对于污染物排放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限制其排放量,保证其最后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影响环境的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应当激励采纳清洁生产技术,并对其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章污染整治第十六条污染整治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应当予以重点支持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显现严重污染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需立刻实行相应措施,随时向政府和公众公布有关情况,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降低环境污染的损害。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适用于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环境保护责任1.组织应当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组织的各级管理职责之中。
2.组织应当设立环境保护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管理责任的落实。
三、环境风险评估1.组织应当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环境风险源,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2.环境风险评估应包括环境因素的调查与分析,以及环境风险的评估和判定。
四、环境保护管理措施1.组织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计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责任。
2.组织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3.组织应合理使用资源,提倡节约型、绿色型的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组织应建立环境监测机制,定期监测、评估和报告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五、环境保护培训与教育1.组织应开展环境保护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2.组织应制定环境保护培训计划,配备专业的培训师资力量,开展全员培训。
3.组织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六、环境应急与事故管理1.组织应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2.组织应开展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七、监督与评估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组织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2.组织应建立内部评估机制,定期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
八、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对环境保护规定违反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2.个人或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履行义务,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以上是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的规定内容,旨在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
第二章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第三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1.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目标,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2. 所有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主动采取环保措施,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再利用,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条环境污染治理要求1.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环境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2. 对于超标排放或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主动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接受惩罚和监管。
3. 各单位要注重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1.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报告。
2. 对于重点污染源,要加强监测频次和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3. 各单位要主动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治理效果,接受社会监督。
4. 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便利的渠道供公众查询和举报。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责任第六条政府管理责任1. 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 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责任1. 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促使环保工作得到重视和落实。
2. 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环保知识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推动环保的内部管理和合规运营。
第八条社会组织责任1. 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与义务1. 工厂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监督和落实。
2. 工厂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
3. 工厂应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工艺流程、原料使用、废物处理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风险问题。
4. 工厂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三、废物管理1. 工厂应建立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制度,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
3. 工厂应与符合国家标准的废物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及时将废物移交给专业的处理单位。
四、环境监测和纠正措施1. 工厂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2. 工厂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环境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3. 工厂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备环保部门检查。
五、法律法规工厂在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大气污染进行具体规定,要求工厂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 《水污染防治法》:针对水体污染进行具体规定,要求工厂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固体废物污染进行具体规定,要求工厂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附件:1.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模板2. 废物管理台账模板3. 废物处理合作单位名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指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改善和修复的行为。
2. 废物分类:指按照其性质、来源等特点进行分类,便于更好地处理和利用。
3. 废物处理单位:指具备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机构。
环境保护项目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加强环境保护项目的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项目立项1. 所有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背景调研、可行性研究、项目计划编制等。
2. 项目立项需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格,对项目的目标、内容、预算等进行明确。
申请表格需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第三章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项目实施需设立项目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章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的成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 项目验收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结果需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结束。
第五章绩效评估1. 对已完成的环境保护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目标是否达成、环境影响等方面。
2. 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环境保护项目的参考,对下一阶段的项目实施和决策起到指导作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1. 不遵守本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件1. 本规定的具体操作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2. 附件中包含了本规定所需的申请表格和项目验收标准。
以上是《环境保护项目管理规定(完整版)》的内容简介,详细的操作细则请参考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的附件。
---注:本文档所描述的内容仅为一般性规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3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指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下面是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和国家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态文明建设,提倡绿色发展,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条国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监督制度,推进环境保护法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提高环境保护法规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能力。
第五条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有义务和责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科技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水平,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
第七条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系统管理、集约利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综合施策,综合治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第八条国家实施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国家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提高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环境监测、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十二条国家加强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和修复,推动生态环境修复、生态补偿、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第十三条国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炼铁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炼铁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炼铁厂是重点污染源之一,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炼铁厂需要遵守以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 外罩保护:炼铁厂应建立围护结构,以减少粉尘和废气的扩散。
2. 废气治理:炼铁厂应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对炼铁过程中产生的气体进行收集、净化和处理,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 废水处理:炼铁厂应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和排放,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水质标准。
4. 固体废物管理:炼铁厂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噪音控制:炼铁厂应采取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噪音污染。
6. 绿化美化:炼铁厂应进行绿化美化工作,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周围环境质量。
7. 监测与报告:炼铁厂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向相关环保部门报告。
8. 环境应急处理:炼铁厂应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减少环境风险。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炼铁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炼铁厂应建立专门的环
保部门或配备环保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炼铁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三、环保宣传教育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五、采购管理六、施工噪声管理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八、固体废弃物管理九、能源、资源管理十、污水排放管理十一、施工扬尘管理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十五、监督检查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十七、奖励处罚一、总则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在公司总工领导下成立生产技术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生产技术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三、环保宣传教育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2、侧重对分公司、项目部领导、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5、基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8、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2、办公场所采光必须良好,空气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设备或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五、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2、劳务采购: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六、施工噪声管理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2、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施工进度和安排;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3、对于当地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的,应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5、对确因技术条件所限,通过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门主持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6、在城市建成区内,项目部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条件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门预审后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7、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分,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其他特殊情况;8、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1、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设备;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2、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3、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4、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必要时做好记录;5、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紧急情况的处置: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按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执行;八、固体废弃物管理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3、废弃物的标识:不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可回收及名称;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4、废弃物的收集: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容器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容器储运;对于分公司施工、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九、能源、资源管理1、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2、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采用节能型灯管;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设备的电源;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预算用量及预订节约指数;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严格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括交底、检查及验收;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必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十、污水排放管理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3、生产污水管理: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严格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4、生活废水管理: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十一、施工扬尘管理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4、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7、对可能产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进行技术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8、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4、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安全和环境控制;5、在室内、地下通廊及管道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焊条、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9、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13、施工现场应采用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环境因素识别、更新与评价及运行控制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发布;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1、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环境保护的投入归生产术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2、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3、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门方可列帐;财务部门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给,并建立辅助帐项;十五、监督检查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2、环保组织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凡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门实施,归口生产技术部管理;十七、奖励处罚1、对环保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部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公司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rm3LKxtG6SF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的论文在线写作平台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废材料和废物料要集中管理,放在指定场所或容器,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条化学处理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除必须设明显标志外,还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第三条不用的废机油和清洗用废油,应集中回收储存,严禁就地倾倒。
第四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料、杂物和垃圾应放置在合适的容器中,统一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第五条所有暂时不用的设备、材料应当存放起来并保持整洁。
第六条保持挖掘路基、运输道路、厂区、垃圾处理区、取土区和其他工作区域的无尘。
第七条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使用适当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分贝,特殊设备最高不得超过110分贝。
第八条作业场所的噪声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特殊的隔音措施,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尽量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第九条对装置中的无机、有机废水非正常性排放,需办理《“三废”非正常排放单》后方可排放至废水处理装置,无机、有机废水装置在废水处理达标合格后方可对外排放。
第十条在排放烟、尘或其他大气污染物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和法规及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使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