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卷烟消费税复合计税会计处理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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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卷烟计征消费税的规定

关于卷烟计征消费税的规定

关于卷烟计征消费税的规定消费税对卷烟这种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方法。

首先征一道从量定额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然后再按调拨价格从价征税,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对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的卷烟,委托加工的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征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卷烟的计税依据具体规定为:(一)生产销售卷烟1、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实际销售数量。

2、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

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以下简称交易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并作为卷烟计税价格对外公布。

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

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2000年11月以后生产销售的新牌号规格卷烟,暂按生产企业自定的调拨价格征收消费税。

新牌号规格卷烟的概念界定、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3、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确定以后,执行计税价格的卷烟,国家每年根据卷烟实际交易价格的情况,对个别市场交易价格变动较大的卷烟,以交易中心或者交易会的调拨价格为基础对其计税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执行核定价格的卷烟,由税务机关按照零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消费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消费税怎么做账务处理我们都知道在⽇常活动中,我们有时会涉及到消费税,到底买⽅和卖⽅怎么计算消费税呢?消费税在计算的时候要考虑⼀些什么因素呢?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是怎么样的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及附加”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退税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以⽣产的产品⽤于在建⼯程、⾮⽣产机构等,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程”、“营业外⽀出”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物资,由受托⽅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或翻新改制⾦银⾸饰按规定由受托⽅交纳消费税外)。

受托⽅按应交税款⾦额,借记“应收账款”、“银⾏存款”等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物资收回后,直接⽤于销售的或⽤于连续⽣产⾮消费税应税商品时,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委托加⼯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物资”等科⽬,贷记“应付账款”、“银⾏存款”等科⽬;委托加⼯物资收回后⽤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存款”等科⽬。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物资,其缴纳的消费税应计⼊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贷记“银⾏存款”等科⽬。

5.免征消费税的出⼝物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处理:⽣产性企业直接出⼝或通过外贸企业出⼝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物资的⽣产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到退回的税⾦,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

发⽣退关、退货⽽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本章主要内容一、消费税的计算 (2)(一)从价定率 (2)(二)从量定额 (3)(三)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混合征收 (3)二、消费税计算举例 (4)(一)从价定率方法 (4)(二)从量定额方法 (6)(三)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方法 (7)三、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9)(一)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9)(二)正常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10)(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自产自用)的会计处理 (13)(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19)(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3)一、消费税的计算现行消费税计算有以下三种方法:(一)从价定率征收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是指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金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乘以该消费品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1.适用范围。

从价定率计税方法适用于雪茄烟、烟丝、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2.计算公式:(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核定到岸价格应纳消费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应纳消费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应纳消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中:成本利润率P109(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是指以销售、加工、进口、自用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为计税依据,乘以该消费品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1.适用范围。

从量定额计税方法适用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应税消费品。

卷烟复合计征例题

卷烟复合计征例题

卷烟复合计征例题卷烟复合计征是指对卷烟消费税的一种征收方式,根据卷烟的价格和数量来确定税额,与常见的按件计价方式不同。

下面将会介绍一些卷烟复合计征的例题。

例题一:某品牌卷烟的零售价格为每包25元,每盒20包,消费税率为30%。

请计算每盒卷烟的消费税额。

解答:首先我们需要根据卷烟的价格和数量来确定税额。

该品牌卷烟的零售价格为25元,每盒20包,所以每包的价格为25/20=1.25元。

消费税率为30%,即税率为0.3。

每盒卷烟的税额=每包价格× 数量× 税率 = 1.25 × 20 ×0.3 = 7.5元所以,每盒卷烟的消费税额为7.5元。

例题二:某地区规定卷烟复合计征方式为每支卷烟的税额为0.5元,某品牌卷烟每包20支,零售价为30元,消费税率为20%。

请计算每包卷烟的消费税额。

解答:根据题目中的规定,每支卷烟的税额为0.5元,每包20支,所以每包卷烟的税额为0.5 × 20 = 10元。

消费税率为20%,即税率为0.2。

每包卷烟的税额 = 每包税额× 税率= 10 × 0.2 = 2元所以,每包卷烟的消费税额为2元。

例题三:某品牌卷烟每包30元,每箱50包,消费税率为35%,请计算每箱卷烟的消费税额。

解答:该品牌卷烟每包价格为30元,每箱50包,所以每包的价格为30元。

消费税率为35%,即税率为0.35。

每箱卷烟的税额 = 每包价格× 数量× 税率= 30 × 50 × 0.35 = 525元所以,每箱卷烟的消费税额为525元。

卷烟复合计征方式兼顾了卷烟价格和数量,可以更准确地对卷烟进行征税。

通过以上例题的计算,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卷烟复合计征方式对税额的影响。

在实际征税中,税务部门会根据规定的征税方式和税率来计算卷烟的消费税额。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账务如何处理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账务如何处理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账务如何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般包括两部分,即应交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和实际交纳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下⾯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加以说明。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公司⽣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或⽤于换取⽣产资料、消费资料及抵偿债务、⽀付代购⼿续费等⽅⾯时,应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税⾦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发⽣销货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明天橡胶⼚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额为36000元。

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税⾦及附加36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例】假定上述⼯⼚⽤汽车轮胎换取某进出⼝公司的⽣产设备,应纳税额仍为36000元。

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36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如果公司⽣产的应税消费品⽤于投资且按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如果公司⽣产的应税消费品⽤于公司在建⼯程、⾮⽣产机构等⽅⾯且需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程”、“营业外⽀出”、“销售费⽤”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成汽车制造公司⽤⾃产乘⽤车8辆投资于某客运公司,按规定这8辆⼩车共应交纳消费税额40000元。

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0【例】某啤酒⼚为了扩⼤产品销路,举办⼀个啤酒展览会,使⽤啤酒20吨,共计应纳消费税额4400元。

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销售费⽤44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400对于随同应税消费品⼀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对于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其他应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卷烟消费税计算公式与税率标准

卷烟消费税计算公式与税率标准

卷烟消费税计算公式与税率标准卷烟消费税计算公式与税率标准消费税是一类非常常见的税种,几乎所有商品在交易时都会产生消费税,香烟作为国家专售的特殊商品,是需要纳税的,下文是卷烟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及税率标准信息,我们一起了解吧。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及通知,目前卷烟消费税征收的对象是所有以烟草为原料的卷烟制品。

在种类上主要分为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以及烟丝四种,对应的税率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具体的四类卷烟消费税税率征收标准为:对于每标准条香烟价格(不含增值税)在70元以上的甲类卷烟,按照从价税的56%征收消费税;而针对每标准条价格在70元以下的乙类卷烟,那么按照从价税的36%征收;针对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其从量定额税率标准为0.003/支;然而对于以烟叶为原料生产,但未经卷制的散装烟同样属于卷烟消费税的征收范畴,具体税率标准尚无从参考。

卷烟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征收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销售价格*比例税率。

其中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香烟150元,相应税额为150*销售箱数。

在征收了定额税之后,再按照上文中的香烟比例税率计算税额,最后取两者之和就为该类香烟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而进口卷烟的消费税计算那么有所差异,具体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消费定额税税率为每标准条0.6元,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视销售价格而定,消费价格≥50元人民币,比例税率为45%;消费价格<50元人民币,比例税率为30%。

xx年5月8日,出台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据统计,xx年,国内消费税8907亿元,同比增长8.2%。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验三消费税的税率(★★★)(一)基本规定1.比例税率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执行“复合计征”的特殊应税消费品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

(二)会计核算水平要求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三)“套装”与“礼盒”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依销售额全额计算消费税。

【老侯提示】“套装”与“礼盒”无单独核算要求,均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1·多选题】(2018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征收形式的有()。

A.白酒B.雪茄烟C.卷烟D.黄酒『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B,执行比例税率;选项D,执行定额税率。

【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计征办法计缴消费税的有()。

A.黄酒B.葡萄酒C.啤酒D.药酒『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其他酒,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

【例题3·单选题】(2021年)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销售用自产葡萄酒和外购月饼组成的“中秋”礼盒500套,每套含增值税售价565元,其中葡萄酒含增值税售价339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

计算甲酒厂当月销售“中秋”礼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00×565×10%=28250(元)B.500×339÷(1+13%)×10%=15000(元)C.500×565÷(1+13%)×10%=25000(元)D.500×339×10%=16950(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将“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依销售额全额计算消费税。

会计实务: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_0

会计实务: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_0

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一、单一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按数量计算2、增值税=[成本+(1+10%)+消费税]×17%二、单一从价消费税:1、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增值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三、复合计税消费税:进口环节:1、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自产自用1、消费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1、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辅料+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不含税加工费×17%注意:委托加工业务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其中的加工费已经包含了受托方收取的利润,不需要再乘以(1+成本利润率)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卷烟消费税计算方法

卷烟消费税计算方法

卷烟消费税计算⽅法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

实⾏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卷烟的计算⽅法计算⽅法根据具体情况⽽定,参照以下规定:《消费税暂⾏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实⾏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民币计算销售额。

纳税⼈以⼈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民币计算。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第七条纳税⼈⾃产⾃⽤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例税率)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产⾃⽤数量×定额税率)÷(1-⽐例税率)第⼋条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费) ÷(l-⽐例税率)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费+委托加⼯数量×定额税率)÷(1-⽐例税率)第九条进⼝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例税率)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例税率)第⼗条纳税⼈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老会计经验】卷烟消费税复合计税会计处理

【老会计经验】卷烟消费税复合计税会计处理

【老会计经验】卷烟消费税复合计税会计处理实行消费税以来,国家对卷烟的税率作了三次调整。

第一次调整只对甲类卷烟税率适当作了调减,即自1994年1月1日起,甲类卷烟税率由45%暂减为40%;第二次调整于1998年7月1日起,将原税目甲、乙类卷烟调整为甲、乙、丙类三档,同时将甲类卷烟(含进口卷烟)税率由40%调整为50%,丙类卷烟定为25%,乙类卷烟仍为40%,雪茄烟税率由原来的40%调整为25%;第三次调整于2001年6月起,将卷烟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卷烟不再按甲类、乙类划分)。

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枝)150元。

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枝)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不足50元的,税率为30%。

雪茄烟、烟丝的税率未变,分别为25%、30%。

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以及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一律按照45%的税率征税。

按照新规定计算卷烟消费税时,比例税率的确定是重要环节。

按“每标准箱”销售的要换算成“每标准条”,计算出每标准条的调拨价,以确定比例税率。

每标准箱为50000枝,每标准条为200枝,则每标准箱有250条卷烟。

例如:某卷烟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

3月自产烟丝15吨,用于生产卷烟8吨。

3月15日销售卷烟10箱,每箱调拨价20000元;3月20日销售卷烟18箱,每箱调拨价8750元;3月29日销售烟丝5吨,每吨不含税售价50000元。

(一)3月15日销售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为20000/250=80(元);80元>50元,适用税率为45%。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2008年CPA考试难点:卷烟企业实务处理

2008年CPA考试难点:卷烟企业实务处理
部的烟叶委托某县烟丝厂加工成烟丝 ,取得 烟丝厂开具 的增值税
原 材 料 成 本 = 0 0 0 1 1% ) 3 0 0 × 1 1 % ) 2 % 3 0 0 ×( + 0 + 0 0 0 ( + 0 x0
+ 0 0 - 2 8 = 6 0( ) 2 0 0 5 80 3 3 2 元 1
7 5元 。 将其 中的 1 0箱作 为福利发 给本厂职工 , 箱用于抵债 。 7) 定 , 托加工 的应税消 费品 , 照受 第 委 按 托 方的同类 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 同类消费品销售价 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 成本 + ( 加工 费 ) 1 ÷( 一消费税税率 ) 。同时根据 《 消费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 则》 1 第 9条规定 , 加工费”是指 受托方加 工应税 消费 品向委托 “ 方所收取 的全部 费用 , 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 受托方加工
例作一简要分析。
[ 某市卷烟 厂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 人 ,0 8年 4月份发生 下 例] 20 列经济业务 : 1 向农业生产者 收购烟叶 2 () 5吨 , 支付收购价款 3 0 万元 , 并按 1%实际支付 了价外补贴 。 0 取得 收购凭证 。 另支付运输 费用 2万元 , 取得运输 公司开具 的普通发票 。 烟叶验收入库 。 将全
问题 的规定 ) 的通知 》, 对纳税 人按规定缴纳 的烟叶税 , 准予并人 烟叶产 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 额 ,并 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 予以扣 除。 即购进烟叶准予扣 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应按照烟叶收
购金额 和烟 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 。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 付 给烟 叶销售者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
烟丝已经验 收入库 。 ( ) 2 从某烟丝厂购进 已税烟丝 2 , 0吨 每吨不

注税例题分析:卷烟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

注税例题分析:卷烟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

例甲卷烟⼚为增值税⼀般纳税⼈,2006年10⽉有关⽣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烟⼚购进已税烟丝2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2万元,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注明货款4万元、增值税0.68万元,烟丝已验收⼊库。

2.向农业⽣产者收购烟叶3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付运输费⽤0.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烟叶验收⼊库后,⼜将其运往⼄烟⼚加⼯成烟丝,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注明⽀付加⼯费0.8万元、增值税0.136万元,甲⼚收回烟丝时⼄⼚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甲⼚⽣产领⽤外购已税烟丝15吨,全部加⼯成A牌卷烟12箱。

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每标准条60元,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75元。

将其中的10箱作为福利发给本⼚职⼯,2箱⽤于抵债。

4.本⽉甲⼚购进⽤于采集增值税专⽤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套,取得增值税专⽤发票,价税合计2.34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当⽉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甲⼚当⽉应缴纳的消费税。

注: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卷烟成本利润率10%。

解答: 1.增值税: (1)外购、加⼯烟丝进项税额=0.68+0.136=0.816(万元); (2)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2×(1+10%)×(1+20%)×13%+0.3×7% =0.74172(万元); 解析:根据有关规定,纳税⼈购进烟叶准予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照烟叶收购⾦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

烟叶收购⾦额包括纳税⼈⽀付给烟叶销售者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这10%的价外补贴,只是税务机关为了征收增值税的管理⽅便,规定的⼀个⽐例,并不⼀定就是实际发⽣的,所以在计算烟叶成本时,要按实际发⽣的成本来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烟叶⾦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额+烟叶税)×13%; 烟叶成本=收购价款+烟叶税-进项。

复合消费税的怎么计算

复合消费税的怎么计算

复合消费税的怎么计算消费税是消费品在市场流通的过程中,需要进⾏缴纳的⼀项税款。

消费税的计算⽅法也有很多种,从量计征,从价计征以及复合计征。

其中⽐较复杂的是复合计征。

那么⼤家知道消费税复合计征的计算公式吗?⼀起来看看店铺⼩编为您整理的知识吧。

⼀、复合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实⾏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酒采⽤复合计算⽅法。

⼆、消费税是什么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道消费税,⽬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种间接税,就其本质⽽⾔,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

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深化财税体制改⾰》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个税种。

消费税实⾏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产、委托加⼯和进⼝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以上就是关于消费品税率复合计征的公式的知识,⼀般⽩酒和卷烟这样的消费品会采⽤复合计征的计算⽅法。

⽽⼀般的消费品采⽤另外两种计算⽅法,这样也⽐较简单。

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店铺,店铺⼀直在您⾝边。

卷烟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卷烟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卷烟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会计基础与原则卷烟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会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科目设置与分类卷烟工业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核算需要,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科学分类。

科目设置应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五大类,以满足卷烟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核算要求。

三、成本核算与管理成本核算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保产品成本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卷烟工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产成品入库等各个环节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同时,应加强成本分析,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四、收入确认与计量卷烟工业企业应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按照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确认销售收入。

收入计量应遵循公允价值原则,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应关注销售退回、折扣与折让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确保收入核算的完整性。

五、税费处理与申报卷烟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计算和申报各项税费。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申报与缴纳。

同时,应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与利用,降低企业税负。

六、财务报表编制卷烟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报表编制规范,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报表编制应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七、内部控制与审计卷烟工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包括财务审批、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行。

同时,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合规性和公信力。

八、附则与解释本办法由卷烟工业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卷烟工业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细则和操作规范,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消费税复合计税3 共28页

消费税复合计税3 共28页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 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 复合计税方法的计算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定额税
率+销售额X比例税率
纳税人
•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卷烟和粮食白酒及薯类白 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 依照本规定缴纳从量定额 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 (1)生产销售卷烟。
应纳 1税 20 额 2 0% 0 0 6 0 0 2 000 0 .50 300 元 000

某酒厂将生产的粮食白酒1吨(2000斤)发 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 利润率5%,此笔业务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 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
组成 4计 0 40 0 税 5 % 0 0 1 2 0 价 0 0 .5 0 格 60 元 5 1 2 % 0
• (2)进口卷烟、委托加工卷烟、 自产自用卷烟从量定额计税的 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 税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移送使用数量;从价定率计税 的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 执行。
• (3)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 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
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 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例题】下列各项中,有关消费税的纳税地 点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在纳税人机构 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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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复合计税会计处理
实行消费税以来,国家对卷烟的税率作了三次调整。

第一次调整只对甲类卷烟税率适当作了调减,即自1994年1月1日起,甲类卷烟税率由45%暂减为40%;第二次调整于1998年7月1日起,将原税目甲、乙类卷烟调整为甲、乙、丙类三档,同时将甲类卷烟(含进口卷烟)税率由40%调整为50%,丙类卷烟定为25%,乙类卷烟仍为40%,雪茄烟税率由原来的40%调整为25%;第三次调整于2001年6月起,将卷烟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卷烟不再按甲类、乙类划分)。

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枝)150元。

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枝)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不足50元的,税率为30%。

雪茄烟、烟丝的税率未变,分别为25%、30%。

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以及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一律按照45%的税率征税。

 按照新规定计算卷烟消费税时,比例税率的确定是重要环节。

按“每标准箱”销售的要换算成“每标准条”,计算出每标准条的调拨价,以确定比例税率。

每标准箱为50000枝,每标准条为200枝,则每标准箱有250条卷烟。

 例如:某卷烟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

3月自产烟丝15吨,用于生产卷烟8吨。

3月15日销售卷烟10箱,每箱调拨价20000元;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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