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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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第二条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三项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人事行政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第四条实施招聘

1、初试:人事行政部筛选合适的备选资料后进行电话预约和接待,同时安排求职人

员填写《求职人员信息表》,并进行初试,并将审核结果记录在《求职人员面试评估表》上,应将求职动机、岗位职责的理解、工作敬业度、岗位匹配度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求职人员信息表》背后的“求职人员面试评估”上。

2、复试:符合者安排用人部门复试,主管职级以下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复试;主

管职级(含)以上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复试。

第五条录用报到

1、背景调查:复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背景调查,对于主要工作经历虚假、

原工作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按照复试不合格处理。

2、录用:对背景调查合格求职人员,通知录用,并向求职人员讲解《新员工入职报

到须知》。

3、报到时提交的资料: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提交资料如下:

(1)离职证明:提交原任职公司开具的有效离职证明。

(2)入职证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其它技能证原件(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主管级以上人员须提交学历验证证明;

(3)深户担保(特定职位):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公司备案;

(4)照片: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5)社保资料:提交社保卡;未办卡者须提交社保照片回执1份、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办卡工本费人民币20元;

(6)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由新员工签名确认,注明: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

上述资料齐全后到人事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求职者所提交的入职资料

必须真实有效。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

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

4.报到程序包括:

(1)入职培训;

(2)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签订劳动合同

5.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对于技术、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如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人事行政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

6.如试用合格,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主管该业务的上级主管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由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7.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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