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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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文[2003]229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9.19

【实施日期】2003.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3]229号2003年9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决策,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加快质量工作向国际惯例靠拢,树立郑州产品新形象,实现“2010质量工程”的目标(“2010质量工程”是质量兴市的一个重要内容,即从2003年开始到2010年,通过2年、4年、7年时间的系统性努力,使我市的产品质量、管理质量逐步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郑州市建设社会主义商贸城市的具体目标要求,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质量兴市、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要坚持做到全民发动,常年不懈;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结构,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发挥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对提高质量的主动力作用,最终达到市场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实施质量兴市,近期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促进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质量等各方面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和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方案。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2010质量工程”的任务和要求

(一)到2005年,完成以下工作组成:

1.不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不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无证生产和销售国家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管理的工业产品。

2.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出口商品商检合格率达98.5%。

3.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制度,150家以上企业质量体系按

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取得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认证,30个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4.30个产品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或赶上国内先进水平。

5.全市乡以上企业和乡以下的重点企业按产品标准生产的比例稳定在98%以上,并有80%以上的企业有保证自己产品质量的必要计量和检测手段。

6.50个以上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7.创国家级名牌5个,省级名牌15个,省优质产品30个。

(二)到2007年,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1.市场上本地商品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出口商品商检合格率达99%。

2.200家以上企业质量体系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取得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认证,50个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3.50个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4.生产企业基本上有保证质量的计量和检测手段。

5.主要行业40~50%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6.创国家级名牌8个,省级名牌25个,省优质产品60个。

(三)到2010年,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赶上或超过周边省会城市平均水平:

1.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上本地商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2.300家企业质量体系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取得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认证,100个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3.70个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4.主要行业60%以上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5.创国家级名牌10个,省级名牌40个,省优质产品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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