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叙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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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叙述视角

小说的叙述视角安徽阜阳李卫全

很高兴,在写作过程中,在先前毫无写作理论基础下,我发现了'叙述视角'这一重要叙事因素(另外也发现了场景及场景变换),并且一直它.

以下把别人关于叙述视角的文章摘录下来,作为学习之用.

大家也许还记得寓言《狐狸和乌鸦的故事》,故事内容大体是这样的:

一天,一只乌鸦偷来一块肉,它停在树上,正要饱餐一顿,这时,树下走来一只狐狸。这只狐狸也正好肚子里饿得难受。当它看见树上乌鸦嘴上的那块肉时,已经垂涎三尺了。它想,怎样才能将肉骗过来呢?它想了想,灵机一动,抬头对乌鸦说:尊敬的乌鸦小姐,你今天可真漂亮,不过据说你的歌声更美,不知是不是这样?乌鸦一听,知道狐狸在打自己的主意,便闭口不理。狐狸看见此计不成,拔脚就走,边走边说:没想到我今天碰到一只哑巴,原来你根本不会唱歌。乌鸦一听急了,赶紧张开嘴唱歌,这样一来,肉就掉下去了。狐狸叼起肉,一溜烟跑了。

这个故事我们可以改编成另外两种版本。版本一:

一天,我偷来一块肉,停在一棵树上正要美餐一顿,这时,树下走过来一只狐狸。我马上警惕起来。因为我知道狐狸向来很狡猾,他老是骗人。看样子他今天又没安好心。我不理他,开始吃肉了。狐狸看见我在吃肉,馋得直流口水,急得在树底下直打。看我把你馋死!我故意把吃肉的声音弄得很响。忽然,狐狸在树下说话了:尊敬的乌鸦小姐,你今天可真漂亮,不过据说你的歌声更美,不知是不是这样?我一听就知道狐狸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是要引诱我张嘴,骗走我嘴边的肉。于是我沉默不语,仍然吃得津津有味。过了一会儿,狐狸看见我没理他,拔腿就走,边走边叹气说:没想到我今天碰到一个哑巴,原来你根本不会唱歌。我一听这话急了,我想,我平生最怕的就是被人看扁,我今天可不能让一只狐狸给小看了。于是,我不顾一切地张开嘴巴,这样一来,肉掉下去了。狐狸叼起肉,一溜烟跑了。我气得哇哇大叫,真后悔自己太爱慕虚荣,一顿到嘴的美味就这样没了。

版本二:

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一顿饱饭了,这年头,弄点吃的可真不容易。我饥肠辘辘地在一棵树下走来走去,饿得头发晕。这时,我听到头顶上有响声,我抬头一看,原来飞来了一只乌鸦,嘴里还衔着一大块肉呢!她停在树上。一大块肉,足足有三两重。好,美味来了!我心里一喜。可是我心里又一急,怎么样才能把肉从树上骗下来呢?我脑子飞快地动,好,想起来了,不是听说乌鸦爱慕虚荣吗?我就从这里下手。我清了清嗓子,抬头对乌鸦说:尊敬的乌鸦小姐,你今天可真漂亮,不过据说你的歌声更美,不知是不是这样?说完这话,半天没有听到树上的回答,我想,这只乌鸦,可能识破了我的计谋。听得树上吃肉的声音,我心急如火,心想还不快想办法,肉就被她吃光了。我又生一计,假装要走的样子,边走边说:没想到我今天碰到一个哑巴,原来你根本就不会唱歌。我偷眼瞧瞧乌鸦,看见她终于急了,只听哇的一声,那块肉掉了下来。我赶紧跑过去,叼起肉一溜烟跑掉了。

同样的一个故事,用了三种讲法。这三种讲法有什么不同呢?三个故事用了三种人称进行叙述,第一个故事都是第三人称,第二个故事乌鸦变成了我,以乌鸦的口吻来讲这个故事,第三个故事中狐狸变成了我,以狐狸的口吻来讲这个故事。内容一样,角度不同,效果也不同。

这涉及小说叙述视角问题。

小说,主要是叙述,讲故事,既然要讲,就有一个选择和确定讲述角度问题。所以,所谓叙述角度,就是故事是由谁讲的,故事里发生的事是谁亲眼看到的,或者是谁想的。一般说,小说的叙述视角有两层含义,一是叙述者的叙述视角,也就是的叙述视角;一是人物的

叙述视角,即小说中的人物的叙述视角。前者,主要表现为人称的变化,即第一、二、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后者,就是小说中从某一人物角度看人看事。这样,我们看到,小说的叙述视角,并不等同于人称,有时,人称不变,但人物视角却变化了。例如,《水浒传》第8回末尾第9回开头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有一段描写:

话说当时薛霸双手举起棍来,望林冲脑袋上便劈下来。说时迟,那时快,薛霸的棍恰举起来,只见松树背后雷鸣也似的一声,那条铁禅杖飞将起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两个公人看那和尚时,穿一领皂布直裰、跨一口戒刀,提禅杖,抡起来打两个公人。

这段描写中,的叙述视角并没有改变,还是第三人称,但小说中的人物叙述视角却发生变化,鲁志深大闹野猪林,完全是两个公人眼中看出:先写自己水火棍被物隔去,再写一条禅杖飞到。再写出现个胖大和尚,最后写公人眼中胖和尚的装束,这样写法,避免了小说写作上的单一呆板,人物感受也更为真切。小说中人物叙述视角的变化,往往被忽视,故要稍加留心,细细品味。

不过,我们平时接触较多的还是的叙述视角,即小说中的人称写法。所以一般的欣赏要求,也就是看看小说用了什么叙述人称,想想用这种人称的好处,小说中的人称在小说中是否发生了变化,为什么要变化等问题。下面分别说说三种叙述人称写法。

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这一人称叙述角度,从我出发,一以贯之。凡是我没有出场的地方,我没有看到的东西,都无法写。即使我在场,除我之外的人物内心活动,也不能直接写,只能通过人物的行动、言语、表情等间接表现。我的内心世界,则可能充分展现,如乌鸦狐狸变我之后,就可能直接描写内心世界活动,展现所思所想。这就更具有真实感。好像不仅就是我,连读者也变成了小说中的我。所以第一人称的好处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就是用的第一人称叙述,通篇都写我遇难荒岛后的所见所闻所想所做,而读者有时简直觉得变成了鲁滨孙本人,在荒岛上生活;或者似乎是鲁滨孙在荒岛上孤身生活的惟一目击者。尤其是鲁滨孙作为第一人称叙述,可以十分详细地描写他的心理活动。这就加强了小说的真实效果,读来兴味盎然。不过,第一人称叙述有它的不可克服的缺点,即主观渲泄的过分和客观视域的局限。主观渲泄的过分是指可能流于脱离小说情节的议论、抒情,客观视域的局限是不能涉及除我之外的所见所闻,这就限制了小说这种文体表现生活的自由度。欣赏第一人称时要注意,第一人称叙述中,我不是,而有人一看到我,就以为是本人,这是错误的,我与小说中人其他任何一个角色一样,只是小说中的一个角色,没有特殊性,我可以是主角,也可以是配角。我作为小说次要角色的例子如鲁迅的《孔乙己》,我是一个小学徒,在小说中只是非常次要的角色,而主角则是孔乙己。小说通过小学徒我的眼光看孔乙己和其他人物的表演,从而展现世态的炎凉,孔乙己命运的可悲。安排一个我做目击者,这就比用第三人称更为真实地揭示人物性格遭际命运。

第二人称叙述视角。运用第二人称写作,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小说中既出现你,同时也出现我与他,这种情况一般不能称为真正的第二人称小说;二是小说通篇只出现你,而不出现我,更不出现他,这就是所谓真正用第二人称写作的小说。后者写作难度尤其高,成功者少,外国一位现代派作家创作了一部叫做《变》的长篇小说,用第二人称叙述,取得了较大成功,为人们所称道。比如其中一段:

你这又开始你熟悉的游戏了,给你的每一个旅伴起名字。不过托马这个名字对在座位上来回折腾的这个小男孩不合适,因为他比你的儿子小得多,最好管他叫,比方说,安得列吧。拉着手领他出去的那个女人是波利阿特太太,至于那对年轻夫妇,不,不用文学里的名字,简简单单,叫他们彼埃尔……等一等,也不能叫塞西尔,叫阿涅斯挺好,博罗米尼在纳伏纳广场上盖的教堂就叫做圣阿涅斯因阿戈内教堂。

第二人称叙述与第一、三人称叙述的明显差异,就在于它的强烈的感情倾向。一个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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