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度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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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7年第三季度度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表

序号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处室

责任人

办理情况完成情况

1 (1)推进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

核工作,按照每年抽查20%的比例,全年完

成抽查考核1400人次(全省食品生产企

业约6900家)。

食品生产处

陈圣杨

督促企业加强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将企业的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企业监督

检查的重要范围,以及对各设区市局“千分制”考评的重要指标,要求企业落实培

训工作,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上半年全

省已完成11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记入食品

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正在办理

2 (2)完善问题企业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机

制,2017年省、市、县局约谈问题企业制

度全面实施,约谈问题企业290家次。

食品生产处

黄传水

督促市、县两级局开展问题企业约谈工作。目前,全省约谈问题企业245家次。厦

门地区还针对糕点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约谈。

正在办理

3 (3)深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2017年开展省级生产企业飞行检查27家。

食品生产处

宋江良

以“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为手段,全面加强风险排查整治力度。截止9月30日,

省局共对全省4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共发现251项问

题,要求企业迅速整改到位。每结束一个地市检查,省局即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

门发出督办函,要求督促检查企业对照落实整改,涉嫌违法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已经完成

4 (4)根据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投诉举

报、执法办案情况,突出重点产品监管。

2017年,围绕蜂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

8类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生产处

林诚

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函〔2017〕

137号),围绕蜂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糕点、饼干、食品添加剂等12类重点产品

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篡改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产品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正在办理

5 (5)在2016年全面启动的基础上,继续

抓好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的推进使

用。在2017年,新增680家食品生产企

业纳入追溯系统管理。

食品生产处

林诚

按照省政府开展“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要求,配合做好“一品一码”

追溯工作调研和方案制定等工作,推进预包装食品追溯管理系统运用。截止目前,

已有2360家食品生产企业在省局食品追溯系统注册,录入预包装企业信息数量达48

万条,追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

集留存生产过程信息,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顺向可追

踪、逆向可溯源、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其中,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

建立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一码追溯”,走在全国前列。

正在办理

6 (1)继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

体系示范点建设2017年创建220家可追

溯示范点。

食流处

陈志宏

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7

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流函〔2017〕

241号)

正在办理

7 (2)配合全省食安办在全省新增9个食

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

食流处

刘达明

与省食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2017年)工作

的通知》部署第三批9个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的选定和创建工作。(闽食安办

〔2017〕3号)

正在办理

8 (3)配合省食安办制定我省“放心肉菜

示范超市”创建的实施方案,至少创建3

家食品安全示范超市。

食流处

刘达明

1.2月份,赴广东省考察学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供港食品标准及检验方法。

(具体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赴广东考察学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函》)

2.与省食安办联合下发《福建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闽食药监食

流函〔2017〕33号)

正在办理

9 (4)组织新取证食品检查员参加实地核

查见习培训,提升检查员实战能力,年度

完成新取证食品检查员见习培训30人次。

省认证审评

中心

吴春敏

罗春连

已组织新取证食品检查员共40人次参加实战见习培训已完成

10 (5)以网络订餐服务第三方平台为重点,

组织开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核查,

规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督促平台

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按要求向

监管部门提供平台主体数据。三大订餐平

台网站中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亮证经营

率达80%以上。

科技处

林颖怡

省局组织开展了两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主体数据核查工作,将

网络订餐平台新报送的15万余条数据下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署线上线下双

管齐下对平台报送数据开展全面核查。对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资质(含餐饮服务、

食品流通、保健食品经营资质,或属地政府认可的食品经营)的,及时通报督促网

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先行下线,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严肃查

处。省局与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建立了数据报送制度,要求其每月向省局d报送

福建辖区入驻商户的主体资质信息,督促其健全完善入驻商户资质档案。截止目前,

各网络订餐平台共报送全省入网食品经营者信息154757条,清理下架无证商户

24599户。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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