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2013-10-10 9:38:57版本03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文件编号QAC-TR02修改码0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页码第1页共4页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pdf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1.目的为规范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控制。3.职责3.1审核部、财务部负责审核单据。3.2总部财务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办理报销,发放审核费。4审核劳务费发放标准4.1现场审核劳务费标准4.1.1现场审核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审核、第二阶段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不符合项现场跟踪审核、补充审核、特殊审核(扩大认证范围、调查投诉或对被暂停的追踪)等。4.1.2一般审核项目审核劳按一般审核项目组员计算审核费(执行4.1.2的标准)。4.1.4审核组聘请技术专家,专家参与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300元/人;专家仅提供技术培训,不参加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为100元/人。级别审核员担任多体系审核项目的专业审核员时,按4.1.2标准发放审核费,不再另行支付专家费用。4.1.5二方审核项目审核劳务费发放:如为一般审核项目按4.1.2标准发放;如为增值审核项目按4.1.3标准发放。4.1.6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如需要派人对受审核方不符合项进行现场跟踪审核,需经审核部同意方可实施。现场跟踪审核劳务费以组员标准按实际发生的审核天数计算。4.1.7审核员实际的审核天数应与审核计划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审核天数时,需报告审核部负责人,同时审核组长应在审核费报销单中注明,审核费发放以审核员实际审核天数为准。4.1.8为方便审核费计算,发放标准可以参照附件《审核劳务费速算表》。4.2文件审核劳务费标准受审核方初次认证、转换机构认证、认证认可行业审核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文件审核。其它情况(如受审核方文件发生重大变更)发生文审费时,需经审核部批准。非现场一阶段只发文审劳务费。单体系文审劳务费为60元,多体系文审每增加一体系,文审费增加20元。4.3
审核路途费、资料邮寄费报销4.3.1审核员审核往返路途费按规定由企业报销(当合同有特殊规定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4.3.2审核工作中发生的资料邮寄费报销时填写《支出凭单》附邮寄凭证,财务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4.4审核中有突出表现的审核人员(包括实习审核员),除审核劳务费外,按中心《审核员奖励管理办法》另行奖励。5审核劳务费发放流程版本03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文件编号QAC-TR02修改码0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页码第3页共4页5.1由审核组长计算审核劳务费,并给不在中心领取工资的审核员填写《审核劳务费支出清单》,审核组成员签字确认,在审核结束后及时交审核部。5.2中心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在中心领取工资的人员每次审核后每人单独填写《审核劳务费支出清单》及时交审核部。5.3总部管理的审核组长最迟在每月25日前将《审核劳务费支出清单》等单据寄至中心审核部,分支机构管理的审核组长每月提前将单据寄至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核实单据,并于每月25日前将经核实人签字后单据统一报至审核部。5.4审核部计划员根据审核执行情况核实单据,签字后转财务。5.5中心财务部合并扣税后发放审核劳务费。在中心领取工资人员当月审核费与工资额合并扣税后发到工资卡,不在中心领取工资人员按劳务费税率标准(附件2)每月合并扣税后发到其在中心备案的工商银行帐户内。6其他事项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同时废止。附件1:审核劳务费速算表一般审核项目应发劳务费(元/天)资格和职责单体系两体系三体系四体系及以上审核员/组员300 360 420 480高级/组员350 410 470 530审核员兼组长400 530 660 790高级兼组长450 580 710 840增值审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