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交所及澳交所上市规则相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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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各资本市场上市规则比较

境外各资本市场上市规则比较

境外各资本市场上市规则比较发表时间: 2007-12-03 09:20:59来源:[打印] [关闭]全市企业上市资源调查工作会议参考资料境外各资本市场上市规则比较一、香港1、香港主板上市股票总市值不少于1亿港元,且公众持有股票的市值不少于5千万上市申请人必须已开业3年,首两年总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最后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港元一般情况下,会计报告必须涵盖在上市文件公布前至少3个完整的财政年度过去3年上市申请人的管理层及近期股东均无重大变化2、香港创业板市场(1)要有两年活跃营业记录,无盈利要求;(2)须有集中的主营业务,综合及投资公司是不容许在创业板上市的;(3)管理层股东及策略投资者分别受两年及一年的售股限制;(4)上市后,须聘用保荐人担任顾问的职责满两个财政年度;(5)最低公众持股量是发行股本的10%或港币3000万元(取其高者);(6)须公布未经审核的季度业绩报告。

二、新加坡1、新加坡主板(1)如发S股,需是股份有限公司;如以红筹形式,需要在境外设立控股公司,境内子公司形式不限。

(2)如发S股,发行前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如发红筹,没有硬性规定。

(3)如发S股,发行前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如发红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a)发行前三年累计税前纯利不少于750万新元,每年至少税前纯利100万新元;(b)发行前1年或2年累计税前纯利1000万新元;(c)无盈利要求,但首次上市的市值不少于8000万新币。

2、新加坡创业板(1)公司需有发展潜力。

(2)对公司盈利能力、经营记录、最低市值没有具体要求。

(3)15%的股份或50万股股票至少由500名股东持有。

三、美国1、纽约证券交易所最低投资者数目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最低公众持股量250万股(全球)公众股份的总市值1亿美元(全球)最低招股价不需要市场庄家不需要营运历史不需要资产状况不需要税前盈利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公司管治需要2、纳斯达克全国市场NASDAQ NATIONAL MARKET项目准则一准则二准则三最低投资者数目400名,每名持有者400名,每名持有400名,每名持有者≥最低公众持股量110万股110万股110万股公众股份的总市值800万美元1800万美元2000万美元最低招股价5美元5美元5美元市场庄家3名3名4名营运历史不需要(无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三年以上)2年不需要股东权益15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不需要资产状况有盈利的净资产400万美元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7500万美元)资产状况无盈利1200万美元资产状况税前盈利100万美元公司管理需要需要需要3、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最低投资者数目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最低公众持股量100万股公众股份的总市值500万美元最低招股价4美元市场庄家3名营运历史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资产状况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税前盈利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公司管治需要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

中国各大交易所上市标准对比

中国各大交易所上市标准对比

中国各大交易所上市标准对比1.引言1.1 概述中国各大交易所上市标准对比的文章旨在比较中国各大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并探讨这些标准对中国企业选择交易所及中国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发展趋势所产生的影响。

本文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日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进行详细对比,并分析这些标准之间的差异以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在全球资本市场中,各个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以确保上市企业的质量和透明度。

这些标准包括财务报告要求、市值要求、公司治理要求等,不同交易所对这些要求的设定可能存在差异。

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企业了解选择哪个交易所上市的利弊,进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本文将首先介绍各个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其中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日本证券交易所。

从上市标准的角度来看,这些交易所在财务报告、资本要求、治理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

接下来,文章将对这些上市标准进行比较分析。

我们将探讨差异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某些交易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要求更为严格,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披露压力,但也能提高市场参与者对企业的信任程度。

同时,我们还将分析不同标准对中国企业选择交易所的影响,了解到底哪些因素会影响中国企业选择一家交易所进行上市。

最后,我们将展望中国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中国交易所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因此,了解中国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国各大交易所的上市标准,以及这些标准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

同时,本文也希望为中国企业选择交易所和中国交易所上市标准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考。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对中国各大交易所的上市标准进行比较,以探讨不同交易所对企业上市的要求和规定。

文章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澳大利亚IPO介绍

澳大利亚IPO介绍

石油等
展好的公司
业等
品加工,高科技等
上市条件
要求严格
相对宽松
较严格
相对宽松
Beijing Ruihua Future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8
一 澳大利亚证券市场介绍 二 中国企业赴澳上市模式介绍 三 赴澳上市流程与费用
Beijing Ruihua Future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二、中国企业赴澳上市模式介绍
1 红筹模式简介
通过在海外设立控股公司,将中国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注入境外控股公司,并以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义在海外上 市募集资金的方式,就是通常所称的“红筹模式”。相比以H股为代表的直接海外上市方式,红筹模式具有以下几点 优势:
1 适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
红筹上市的主体是海外控股公司,因此适用离岸公司登记地法律。而操作中通常选择的离岸地均为原英属殖民地, 其法律原属英美法系,与美国公司法同源,与中国法律相比,更容易被国际投资人、美国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理解和接 受。
纽约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
澳交所 纳斯达克 日本证券交易所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巴西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0
$333 $291 $241 $241 $200 $178 $178 $157 $147 $54
200
400 十亿美元 600
Beijing Ruihua Future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在澳交所上市,可以为公司的股票带来丰富二级市场 流动性,有利于获取初始资金与持续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增 长。如果上市公司还能达到加入标普/澳交所指数的条件, 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将会进一步强化。

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标准与规定

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标准与规定

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标准与规定目录一、国内上市条件 (1)二、股本证券上市的基本条件 (4)三、香港创业板申请上市时须符合的主要要求 (4)四、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 (5)五、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6)六、韩国证券交易所所上市条件 (7)七、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8)八、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9)一、国内上市条件主板公开发行需要具备的条件(一)主体资格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连续盈利,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无限公司、股份合作制、有限合伙---中外合资、独资的股改---整体变更注意事项(1)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注册资本500万以上,股东2人以上);(2)不能新增加新股东;(3)为连续计算业绩,三不变(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管理层);(4)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5)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能以评估价折股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首期20%,2年),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层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由保荐人实质性判断)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保证连续性和可比性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工会、职工持股会证监会法协字(2002)第115号文不允许代持)---注意:如果企业IPO前股权多次交易,或因历史原因股权关系复杂,层次多,要作专项详细说明。

比较 海外不同交易所上市条件

比较 海外不同交易所上市条件

海外不同交易所上市条件北京美信志成咨询有限公司目录、香港联交所一、香港联交所二、纽约证券交易所三、NASDAQ市场四、伦敦证券交易所四伦敦证券交易所五、东京证券交易所六、新加坡交易所七、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七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一、香港联交所(一)香港主板一般可接受的公司成立之司法地区:•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香港主板上市条件¾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必须被交易所认为适宜上市。

上市其务被交易所为宜上市财务标准须符合以下项中其中项测试须具备不少于¾财务标准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1)上市前3年盈利总和最少达5000万港元(2)上市市值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的营业活动所生成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3)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一)香港主板¾2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券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

¾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于上市时最少有股东300名,以及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名以及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¾必须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现时(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所需) 所需。

(二)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¾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合计须达2,000万元。

亿元¾市值至少达1亿元。

¾公众持股量至少达3,000万元及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为15%至25%,即与主板一致)。

即与主板致¾最少100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50%。

中晨资本世界五大证券交易所介绍及上市规则

中晨资本世界五大证券交易所介绍及上市规则

纽约证券交易所(1)交易所简介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最早成立于1792年5月17日,由24名经纪人,在纽约华尔街的西北角一家咖啡馆门前的一棵梧桐树下鉴定了“梧桐树协议”,当时完全是原始的票据交易,这就是纽交所的前身。

到1817年股票交易开始活跃,于是市场的参与者又成立了“纽约证券交易管理处”。

1863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

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宣布合并,2007年4月4日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成立,由5个国家的6家货币股权交易所以及6家衍生产品交易所共同组成,截止2007年5月,上市公司超过4000家。

(2)上市标准对美国国内公司上市要求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前盈利不少于250万美元;社会公众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不少于l10万股;公司至少有2000名投资者,每个投资者拥有100股以上的股票;普通股的发行额按市场价格例算不少于4000 万美元;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4000万美元。

对非美国公司上市要求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1.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公司最少要有2000名股东(每名股东拥有100股以上);或2200名股东(上市前6个月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500名股东(上市前12个月月平均交易量为100万股);至少有110万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投资者所拥有(公众股110万股)。

2.最低市值公众股市场价值为4000万美金;有形资产净值为4000万美金。

3.盈利要求上市前两年,每年税前收益为200万美金,最近一年税前收益为250万美金;或三年必须全部盈利,税前收益总计为650万美金,最近一年最低税前收益为450万美金;或上市前一个会计年度市值总额不低于5亿美金且收入达到2亿美金的公司:三年调整后净收益合计2500万美金(每年报告中必须是正数)。

4.上市企业类型主要面向成熟企业。

澳交所及澳交所上市规则相关简介

澳交所及澳交所上市规则相关简介

澳交所及澳交所上市规则相关简介相关内容简介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简介1、世界第七大证券交易所。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于1987年4月1日注册开业,在2003,2004和2005年被评为世界最佳证券交易所。

澳大利亚实际上只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有限公司一家证交所,其他6个州的证券交易所均是其全资子公司。

该所在世界十大上市证券交易所排名第七位,是全球性的权益市场并拥有极高信誉度,目前有超过2000家上市公司,市值逾1.6万亿美元,每日成交量为35.3亿美元,是新加坡的4倍,与香港不相上下。

2、合理的投资者结构和较高的流动性。

设在澳大利亚的跨国公司是主要市场参与者(各类机构占65,),该国受强制性退休金投资政策驱使,成为世界最大机构投资市场之一,从而形成类似于美国市场的相对较强流动性(市值/GDP),并且买卖差价逐渐缩小,资本成本有效降低。

个人参与股票市场(包括期权)也是健康成熟的,46,的澳大利亚成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股票,平均投资金额达15.6万美元。

3、以中小企业为主。

中小企业在澳证所(ASX)的上市公司数量中占大部分比例,该所5000万澳元(3.2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占市场的53%,5000万澳元(3.25亿元人民币)到1亿澳元(6.50亿元人民币)之间的企业占11%,1亿澳元(6.50亿元人民币)到2亿澳元(13亿元人民币)之间的企业占21%。

1/6页4、市盈率高。

澳证所(ASX)的平均PE(市盈率)指数为20倍,介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对拟上市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澳大利亚证券市场运行也是比较稳健的,次级债导致的全球股市下滑中,该市场的抗跌效应得以显现,这种良好上市后续支持为企业持续融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澳交所上市规则简介《ASX上市规则》指导公司的首次上市,并规定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要求。

ASX上市规则提出了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旨在确保市场公平、有序和透明。

这些规则也对信息披露和公司行为的一些方面提供指导。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上市流程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上市流程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上市流程上市的条件正常情况下,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上市一般需要8-12 个月的时间。

公司财务方面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

ASX会要求您的公司按照国际会计标准进行审计。

但是,不论公司的规模大小,行业差异,公司在澳大利亚只要满足以下2个基本条件时便可上市。

1. 股票持有人数至少有500人,每人持有价值2000澳元的股份;或者至少400名股票持有人,每人拥有价值2000澳元的股份,其中25%股份由公众股东持有。

2. 利润评估或者资产评估您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利润评审:最近三年净利润总额达到100万澳元,并且最近12个月净利润为40万澳元或者有形资产净值200万澳元或者市场总资本价值达到1000万澳元。

融资金额平均的融资金额大约占公司总资本的20%--30% 公司总资本包括融资的部分)。

融资的用途和公司的发展方向在融资的多少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上市的费用费用低在澳大利亚IPO平均费用是融资总金额的4%--8%。

在中国(香港)IPO的平均费用是融资总金额的8%--30%。

在澳大利亚首次上市融资需要支付的最高费用可能仅是在中国上市须支付的最低费用。

为什么选择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在全世界市场总资本的排名中名列第七位,并在2003 2004 和2005 年,被评为世界最佳证券交易所。

澳大利亚不仅有一个持续发展的、先进的资本市场,而且经济制度比较完善,政府体制也讲究稳定民主。

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上市的优势• 筹集资金,扩大经营• 优惠的外国投资政策• 提高公司形象• 促进公司资产增值• 公开自由买卖的二级市场以及早期投资的套现策略• 提升公司信誉• 促进快速的国际化发展• 资助大型并购以及促进企业商业计划的实施• 促进公司在澳洲的进出口业务(中国目前是澳大利亚排名第一的贸易合作伙伴)• 澳大利亚有利的移民政策ASX上市工作流程第一步:聘请顾问·聘佣熟悉中澳两国情况的上市顾问·由上市顾问推荐专业的中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澳洲营销公司与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简介.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简介.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一、市场概况1、市场地位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ASX)是世界十大证券交易所之一(以市值排名)。

于1987年4月1日由六家证券交易所合并成立。

1998年,澳大利亚证交所从非营利的机构转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在ASX上市,成为全球第一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2006年7月,澳大利亚证交所宣布与悉尼期货交易所合并,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综合性金融交易平台。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于ASX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1.88万亿美元,上市公司数超过2200家,按MSCI(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global indexranking排名为第八名。

2、市场优势ASX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来源,并向全世界的投资者开放。

通过在ASX上市,公司将成为全球资本舞台精选公司团队中的一员。

在ASX上市,已经帮助成千上万公司实现了他们的发展抱负,并使他们成功转型成为公有公司。

ASX有如下的优势:澳大利亚的经济实力为其证券交易所奠定坚实基础澳大利亚经济评为全球最具韧性的经济,这为企业投资提供了一个非常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澳大利亚拥有一个由正在增长的庞大的服务业和广泛的制造业组成的成熟的工业化经济,金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较高。

它在保持世界上农产品和矿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地位的同时,还以电讯和信息产业高速增长而见长。

澳大利亚充满活力的金融市场是亚太地区最大、发展最快和最尖端的金融市场之一。

澳大利亚的股票市场现在已经是拥有最大自由流通市值(除日本之外)的股票市场。

强制性的养老公积金为股市提供庞大的资金支持澳大利亚强制性养老公积金占据澳大利亚市场发展的中心地位。

据估计,目前澳大利亚人每年工作总收入的9%用作强制性养老公积金,强制性养老公积金中直接流入澳大利亚股市。

这确保了澳大利亚股市里总有寻求投资机会的稳定资金流。

第三章证券交易所案例分析

第三章证券交易所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1996年10月19日,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会员投票改变交易所的组织方式,决定由会员制约构转向公司制结构,不再要求交易所的交易权与它的所有权之间有任何联结关系。

1998年10月,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在其自己的市场上上市。

经过立法和行政的协调,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保留了所有的自律监管功能。

当然,由于要求对交易所监管活动做出正规的年度报告,交易所执行这些功能所应负的会计责任被大大强化了。

监管结构方面的主要变化,是由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在自己交易所上市带来的。

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不再适合按照上市规则监管它自己的上市活动,或者执行它自身证券的市场交易监管。

依照适应交易所结构变化的立法,有关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上市监管,授权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来执行。

根据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之间的备录,双方将在如下领域着手分工和合作:(1)上市程序;(2)现行的上市要求;(3)费用;(4)公司公告程序;(5)上市规则弃权程序;(6)监督程序;(7)电子化股份登记程序;(8)交易与结算程序;(9供应信息。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已经发现,股票交易所作为在自己市场上的上市实体受到监管,存在着一些立法制度上的局限。

法律反复考虑过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但这种考虑仅仅是从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证券能够在其自己交易所交易的角度出发的。

然而,潜在的冲突已经出现,表现在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公司目标和经营利益与其他上市实体的目标和利益之间冲突,而不是在股票的交易方面。

例如,新上市的澳大利亚交易所出价收购悉尼朗货交易所时,计算机股份公司(一个股份登记和软件公司)也做出了竞争性收购,引起了交易所作为投标人的利益和作为有关计算机公司上市规则的监管人的责任之间的冲突。

对此,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股票交易所和计算机公司已着手解决。

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和悉尼期货交易所合并的意图,遭到竞争管理当局的坚决反对。

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及流程简介

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及流程简介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流程简介目前注册制已经成为境外资本市场股票发行制度的主流形式,不仅成熟市场广泛采用,很多新兴市场也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引入了注册制。

对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理解。

同时,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发行制度是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历史背景和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紧密相关的,因此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证券发行体制。

即使同样实施注册制,各个市场在注册流程、审核机构以及具体操作环节上也可能有所差异。

为了更好地把握注册制的本质,我们结合境外市场实践进行了初步研究,梳理出境外市场股票发行注册制共同具备的特征:(一)监管机构仍需对股票发行进行审核,审查的核心是信息披露,监管机构不对发行人进行价值判断。

监管机构要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审查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全面性、可读性,不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于信息披露可能存在的矛盾、遗漏或误导之处,监管机构有权要求发行人进行澄清或者追加披露,甚至要求撤回注册文件或者对注册文件做出不予生效、终止生效的决定。

(二)投资者是价值判断的主体。

投资者需要通过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最终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是决定发行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美国市场,有上万家各类机构投资者,如果投资者对该发行人缺乏投资兴趣,或与发行人的期望相差较大,发行人即便通过监管机构的注册,也难以发行成功。

(三)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其中发行人负主要责任,中介机构如果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股票发行和上市是相互独立的环节。

发行环节主要由监管机构把关,审核标准较为统一。

而在上市环节,特别是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下,交易所可根据自身的定位和需要设置不同的上市门槛,不同规模、资质的企业,也可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交易场所申请挂牌。

(五)注册制使股票发行过程更加制度化、透明化和可预测,是一种监管机构对市场更为先进、更为现代化的管理方式。

不同国家证券上市的条件

不同国家证券上市的条件

不同国家证券上市的条件证券上市是指证券发行后,经法定程序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使该证券获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的资格。

证券上市是联结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桥梁,它使证券持有人与其他证券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成为可能。

尽管有些国家和地区证券上市和证券发行在程序上是合一的,有些国家和地区证券上市和证券发行在程序上是分开的,但是证券上市都必须符合法律、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只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因其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证券上市的条件也有所不同,但是对证券上市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一、公司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本国公司,必须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1800万美元,或者股票的预期市值不低于1800万美元;外国公司,必须在世界范围内的有形资产净值达到1亿美元,股票的预期市值达到1亿美元。

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证券预期市值不得低于250万马克。

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值不少于70万英镑。

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股本总额应在10亿日元以上。

我国香港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证券预期市值不得低于1亿港元。

我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台湾公司除高科技、重大经济建设事业、政府奖励民间参与重大公共建设事业外,实收资本达到新台币6亿元以上;外国公司发行股份2000万股以上或者证券的市值不少于新台币3亿元。

二、公司设立达到一定年限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设立必须在五年以上。

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除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外,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设立应当满三年。

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除高科技公司和承担主要融资项目的公司外,需要有至少3年的经营记录。

我国台湾证券交易所规定,除公营事业或者公营事业转为民营事业外,申请证券在该所上市,公司必须设立满三年以上。

七大主流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ppt课件

七大主流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ppt课件
海外交易所上市条件概览
JUL.2010
七大主流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
1
目录 一、概述 二、 香港联交所 三、 纽约证券交易所 四、 NASDAQ市场 五、 伦敦证券交易所 六、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 七、 新加坡交易所 八、东京证券交易所
七大主流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
2
一、海外资本市场概述
目前,全球范围内比较适合中国公司上市的境外股票交易市场主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的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交易所、英国伦敦交易所和新加 坡交易所等。一直以来,证券市场股票流动性一直被认为是评判该市场活跃程度和人气的 重要指标。各国主板市场的活跃度明显高于其二板市场,而相比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证券 市场,美国的纽交所和NASDAQ的股票流动性最好。许多公司将目光瞄准美国IPO市场,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该市场上较高的定价。而在新加坡市场上,中国公司所获定价普遍较低 ,在中国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所获定价则明显优于创业板。
6
三、纽约证券交易所 NYSE
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具有组织结构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标准高等特点。 2006兼并泛欧交易所,08年兼并AMEX,合并组成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上市公司主要是全世界最 大的公司。中国电信CHA 、中国人寿LFC 、中国移动CHL 、中芯国际SMI 、新东方EDU等公司均 在此上市。纽交所也有高增长板,就是Arca。纽交所主板比较适合较成熟、规模较大的中国企业上 市融资。
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的营业活动所生成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 (3)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
1,000名股东。
• 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目录前言章数一释义章数二导言章数二A 上市委员会、上市上诉委员会及上市科的组织、职权、职务及议事程序章数二B 复核程序章数三保荐人、授权代表及董事章数四会计师报告章数五物业的估值及资料章数六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股本证券章数七上市方式章数八上市资格章数九申请程序及规定章数十对购买及认购的限制章数十一上市文件章数十一A 招股章程章数十二公布规定章数十三上市协议章数十四须予公布的交易章数十五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章数十五A 衍生认股权证章数十六可转换股本证券章数十七股份计划章数十八矿务公司章数十九海外发行人章数十九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投资工具章数二十认可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及其它集体投资计划章数二十一投资公司债务证券章数二十二上市方式(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三上市资格(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四申请程序及规定(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五上市文件(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六上市协议(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七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章数二十八可转换债务证券章数二十九不限量发行、债务证券发行计划及有资产支持的证券章数三十矿务公司章数三十一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三十二超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三国营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四银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五担保人及担保发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六海外发行人(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七选择性销售的证券章数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指引摘要∕应用指引第1项指引摘要停牌及复牌(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2项指引摘要有关供股及公开售股须获全数包销的规定(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3项指引摘要未缴足股款的证券(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4项指引摘要新申请人管理阶层的营业记录(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5项指引摘要有关发展中物业市场的物业估值(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6项指引摘要年度业绩的评论(已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第1项应用指引有关呈交数据及文件的程序第2项应用指引股份购回规则某些重要条款的豁免(已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删除)第3项应用指引新申请人管理阶层的营业记录第4项应用指引向现有认股权证持有人发行新认股权证第5项应用指引公开权益数据第6项应用指引确定发售期间第7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证的上市事项(已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8项应用指引有关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简介及在台风及∕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期间的紧急股票过户登记安排第9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证 _ 附加规定(已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10项应用指引有关新发行人报告中期业绩规定第11项应用指引停牌及复牌第12项应用指引有关发展中物业市场的物业估值第13项应用指引如何决定某项交易是否须予公布的交易,以及发行人在附属公司及主要附属公司之权益摊薄第14项应用指引进一步发行权证与现有权证成单一系列第15项应用指引本交易所在考虑分拆上市申请时所采用的原则第16项应用指引上市文件及通函无需刊载有关以营运租约租赁的物业之估值报告第17项应用指引足够的业务运作及除牌程序第18项应用指引证券的首次公开招股第19项应用指引有关根据《上市协议》第2段的规定而可能须及时作出公开披露的特定情况之指引第20项应用指引发行人首次售股时雇员所认购股份的分配("粉红色表格的分配")第一章总则释义为释疑起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只适用于那些与证券和其发行人有关的事宜,而该等证券是在由本交易所营运的证券市场(除创业板以外)上市的;这个证券市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是被界定为 "主板"。

奥交所上市规定

奥交所上市规定
+
(A x D) – E
A= D= E=
Has the same meaning as in rule 7.1. 10% The number of equity securities issued or agreed to be issued under rule + 7.1A.2 in the 12 months before the issue date or date of agreement to issue + that are not issued with the approval of holders of ordinary securities under rule 7.1 or 7.4.
+ +
Rules 7.1 – 7.9 7.10 7.11 7.12 – 7.15 7.16 7.17 7.18 – 7.26 7.29 – 7.35 7.36 7.37 – 7.38 7.39 7.40 Appendix 7A
Explanatory note
This chapter deals principally with entities changing their capital, either by issuing securities or reorganising existing capital (including reconstructions and buy-backs). Because of the complexity that often surrounds issues and reorganisations, entities are encouraged to discuss proposals with ASX before finalising them. This chapter also contains rules that apply to an issue of securities in a different entity. Timetables relating to changes in capital are in Appendix 7A.

证券交易所跨境上市规则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证券交易所跨境上市规则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证券交易所跨境上市规则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胥佚萱【专题名称】投资与证券【专题号】F63【复印期号】2011年06期【原文出处】《上海经济研究》2011年2期第73~81页【作者简介】胥佚萱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上海200433【关键词】EE42UU1815842一、跨境上市的发展融资渠道选择是企业发展战略中解决资金需要的重要环节,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权益资金是现代企业获得资金的一个重要途径。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全球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企业的上市选择不再局限于一国以内。

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文中统一简称为WFE)的年度报告显示,在进入21世纪后,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的竞争日趋激烈,跨境上市公司数目也逐年增加。

表1给出了2003年到2009年全球证券交易所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总数,可以看出,全球交易所跨境上市工商数目逐年稳步增加。

一方面,对于逐步开放的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证券交易所国际板的开设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通过上市规则安排对希望在中国上市的境外公司进行甄别,在吸引优质上市公司资源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国内投资者利益是监管部门在制定国际板上市规则时考虑的首要问题。

对于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吸引境外公司上市,英美等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对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的比较分析可以为我国资本市场国际板的设立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中国企业也开始到海外寻求更广泛的资本来源,来自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境外上市企业从1993年的6家增加到2008年初的149家。

企业是否选择跨境上市及在何处上市,都需要了解不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制度安排,然后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筹资成本相对较低,并且有助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交易所。

二、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比较上市规则是交易所选择拟上市公司并与其维持长期关系的重要契约。

交易技术和交易规则将不同的交易所区别开,交易所根据其上市要求对上市资源进行分类选择,并进行持续监管,在追求交易所收益的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澳大利亚上市规则

澳大利亚上市规则

澳大利亚上市规则澳大利亚上市规则澳大利亚是英联邦国家,它的证券上市规则、交易体系和法规监管与伦敦交易所非常相似,但它的上市门槛比伦敦的主板甚至二板(AIM)都要低。

一般来说,企业在澳大利亚上市后,经过一、二年发展,再到伦敦的二板甚至主板进行二次上市,就会变的简单容易许多。

由于澳大利亚证券市场是国际主流市场的一部分,能在澳大利亚上市的公司也基本上被看作是一个符合国际运行惯例的上市公司。

澳大利亚上市的优点(1)通过澳大利亚上市,企业可以更好地改变融资方式和融资环境。

由于澳大利亚是英联邦国家,它的证券上市规则、交易体系和法规监管与伦敦交易所非常相似,但它的上市门槛比伦敦的主板甚至二板(AIM)都要低。

一般来说,企业在澳大利亚上市后,经过一、二年发展,再到伦敦的二板甚至主板进行二次上市,就会变的简单容易许多。

由于澳大利亚证券市场是国际主流市场的一部分,能在澳大利亚上市的公司也基本上被看作是一个符合国际运行惯例的上市公司。

(2)新市场,新机会。

从1861年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在墨尔本成立到1987年五家主要的交易所合并成立现在的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澳大利亚证券市场经历了100 多年的发展历史。

相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澳大利亚市场无疑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但对于中国的企业和投资者而言,它却是一个需要了解的新市场。

在澳大利亚上市的1000 多家企业中有65家外国企业(OVERSEAS COMPANIES),这些企业大多注册在香港、白慕大、新加坡、美国和英国等地,其中至少有5家上市公司有中国市场(包括香港)业务,如中信澳大利亚贸易公司(Citic Australia Trading Limited),中国建设控股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等。

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在ASX上市。

(3)上市成本低,等待时间短。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成本相对香港来说要低,一般占到融资额5%-10% (取决于融资额的大小),其包括承销商,律师和会计师费用及交易所收费。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哪些?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哪些?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哪些?包括: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和注册资本,减资和购回股份,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股票和股东名册,股东权利和义务,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经理。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很多公司选择到境外集资,其中一种主要的方式就是到境外上市,成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一个上市公司而言,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的框架,是设立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

那么,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下面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于〔设立日期〕,以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于〔登记日期〕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号码数字〕公司的发起人为:〔发起人全称〕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英文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全称,邮政编码,电话、电传号码〕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数〕年〔或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七条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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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交所及《澳交所上市规则》涉及收购澳公司
相关内容简介
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简介
1、世界第七大证券交易所。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于1987年4月1日注册开业,在2003,2004和2005年被评为世界最佳证券交易所。

澳大利亚实际上只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有限公司一家证交所,其他6个州的证券交易所均是其全资子公司。

该所在世界十大上市证券交易所排名第七位,是全球性的权益市场并拥有极高信誉度,目前有超过2000家上市公司,市值逾1.6万亿美元,每日成交量为35.3亿美元,是新加坡的4倍,与香港不相上下。

2、合理的投资者结构和较高的流动性。

设在澳大利亚的跨国公司是主要市场参与者(各类机构占65%),该国受强制性退休金投资政策驱使,成为世界最大机构投资市场之一,从而形成类似于美国市场的相对较强流动性(市值/GDP),并且买卖差价逐渐缩小,资本成本有效降低。

个人参与股票市场(包括期权)也是健康成熟的,46%的澳大利亚成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股票,平均投资金额达15.6万美元。

3、以中小企业为主。

中小企业在澳证所(ASX)的上市公司数量中占大部分比例,该所5000万澳元(3.2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占市场的53%,5000万澳元(3.25亿元人民币)到1亿澳元(6.50亿元人民币)之间的企业占11%,1亿澳元(6.50亿元人民币)到2亿澳元(13亿元人民币)之间的企业占21%。

4、市盈率高。

澳证所(ASX)的平均PE(市盈率)指数为20倍,介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对拟上市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澳大利亚证券市场运行也是比较稳健的,次级债导致的全球股市下滑中,该市场的抗跌效应得以显现,这种良好上市后续支持为企业持续融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澳交所上市规则简介
《ASX上市规则》指导公司的首次上市,并规定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要求。

ASX上市规则提出了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旨在确保市场公平、有序和透明。

这些规则也对信息披露和公司行为的一些方面提供指导。

《澳交所上市规则》是有关上市公司收购合并的主要法规之一。

《澳交所上市规则》主要包括:重要信息的持续披露;定期报告-年/半年/季报;过去12个月内,新股发行超过股本15%需要获得股东批准,另有规定除外;与关联方(例如董事或者重大股东)的交易需要获得股东批准。

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公司上市程序
(一)上市条件
1、股东数量条件:要求至少有400个股东,每人持有2000澳元(10,000元人民币)证券;或者350名股东,每人持有2000澳元(10,000元人民币)证券,且25%的股权由不相关方持有。

2、公司规模条件:最近三年净利润为100万澳元(500万元人民币),并且最近12个月净利润为40万澳元(2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有形资产净值为200万澳元(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市场资本值(其中包括融资的部分)为1000万澳元(5,000万元人民币)。

(二)上市费用
澳大利亚上市的费用远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一般情况下,在澳大利亚上市费用占总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
总融资额6000万澳元(3.9亿元人民币)的上市费用约为总融资额的4.5%-5%;
总融资额5000万澳元(3.2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费用约为总融资额的5%-6%;
总融资额4000万澳元(2.6亿元人民币)的上市费用约为总融资额的6%-7%;
总融资额3000万澳元(1.9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费用约为总融资额的7%-9%;
总融资额2000万澳元(1.3亿元人民币)的上市费用约为总融资额的8%-10%。

(三)一般上市程序
第一步、聘请顾问
1、律师(包括中国和澳大利亚)。

主要职责为:协助上市发行的有关法律事宜,具体包括起草合约及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在尽职调查和上市申请中起到重要作用。

2、投资银行/承销商。

主要职责为:参与资金的募集、估价并确定发行时间,分销和市场推广。

3、会计师。

主要职责为: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符合澳证所要求的审计报告,并就上市过程中的财务、税收和评估提供建议。

4、市场和公关顾问。

主要负责公司的宣传、路演、与投资者的洽谈。

第二步、计划与实施
1、律师对公司的法律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2、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各中介机构就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规章制度作相应安排和调整。

第三步、编制和递交招股说明书
1、准备招股说明书过程中应确保公司满足相应法律义务以及交易的结构。

2、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公司的资产、债务、收益和业绩预测等。

3、澳大利亚的财政年度是从7月到6月而不是从1月到12月。

按照国际会计标准进行审计,一般为最近三年。

4、编制好的招股说明书必须提交给澳大利亚证监会。

上市公司收购有关规定程序
根据《公司法》,除非通过正式的要约收购(takeover bid)或者协议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不得获得公众公司20%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获得’的定义在澳洲非常宽泛,它还包含控制股份的权利(即使没有直接‘拥有’该股份)-所以分为获得直接利益或者间接利益。

协议安排(schemes of arrangement)需要:法院批准、专家报告、至股东的详细的《注释备忘录》以及75%的股东批准
对于收购在ASX上市或股东人数超过50人的澳大利亚公司,2001年《公司法》中有关涉及收购的规定。

一般规则是如果收购可导致任何人及其合作伙伴在一家公司中拥有的表决权出现下列情形,则个人不得购买这家公司已发行的表决权股份(通过持有这类股份或拥有这类股票的投票或处置控制权):从20%以下增加至20%以上;或从20%以上、90%以下的起点开始增加,特定情况下的收购除外(包括收购出价)。

收购出价可在场内或场外进行。

到目前为止,场外出价在澳大利亚比较常见。

场外出价采用竞标形式(通过要约文件)。

《公司法》对收购出价做出了严格的时间和程序要求,对目标公司股份在投标期间的处置也有限制,例如,投标方不得对证券进行处置。

在竞标宣布前进行的收购交易同样受到限制,例如,收购出价中提出的对价必须等于或超过投标方或其合作伙伴在出价之日前4个月内同意收购或协议之最高对价)。

与目标公司在出价前达成的预投
标接受协议(或期权或不可撤消之保证)将计入有关20%限额的投标方持股情况,因此,投标方必须小心,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为了做出收购出价,投标方必须编制名为“投标方声明”的披露声明,向目标公司的董事和股东告知收购出价条款及相关背景信息。

理论上,投标方应准备好在竞标宣布后尽快提交投标方声明。

目标公司应编制“目标公司声明”,对收购出价做出正式答复。

目标公司声明必须包括目标公司的有关是否应接受出价有关的其他信息。

目标公司必须将目标公司声明提交给股东、投标方、ASX和ASIC。

竞标过程中股票在股票交易所的走势影响、有关竞标优缺点的公众舆论等外部因素均可对竞标结果产生影响。

《公司法》中规定了某些特定程序,允许投标方出价期间或出价结束时强制收购该竞标分类中的其余股票,但须符合特定限额。

从向ASIC提交投标方声明到最早的强制收购日期,场外收购出价通常至少需要11至12周时间方能完成。

在竞标期间发生的有关收购出价的争议交由收购委员会处理。

作为收购公司股份的一个替代方案,外国投资者也可以只收购公司的经营资产。

这类收购通常以出售方与收购方签订商业销售协议的形式予以记录。

商业销售协议将记录出售方向收购方出售的资产类别、收购价格及出售条款。

与股权出售协议类似,商业销售协议通常还包括收购方的规定,例如保证和赔偿、收购完成前条款及限制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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