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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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习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工作。

第二章进修学习管理第三条医院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情况,订立年度进修学习计划,并依照计划布置相应的进修学习任务。

第四条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出6个月。

第五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前,应填写《进修学习申请表》,认真描述学习计划、学习目的和预期效果,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院相关部门签署审批。

第六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期间,应依照学习计划和布置,认真学习,不得擅自离校或中途退学。

第七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情况,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岗位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条医院将建立进修学习资源库,定期更新相关学习资料和学习资源,以满足医务人员的学习需求。

第三章连续教育管理第九条医院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合理布置连续教育课程,供应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

第十条医务人员每年应参加医院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连续教育培训,其中包含学科知识和临床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在连续教育培训中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连续教育档案,记录医务人员的连续教育学习情况和成绩,并在评职称、评聘书等环节进行参考。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自动参加连续教育培训,不得擅自中途退学或拖延参加。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参加连续教育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规范,不得违纪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四章激励和嘉奖第十五条医院将针对进修学习和连续教育取得显著成效的医务人员,予以适当的嘉奖,包含荣誉称呼、表扬嘉奖等。

第十六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和连续教育情况,适度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一部分,作为晋升和加薪的紧要参考。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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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继续教育是指在个人完成正规教育阶段后,通过参加系统化的学习活动,获取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速度加快,继续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有效管理继续教育,制定一套科学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提供一份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一、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一)制定背景和目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学员的积极参与,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的不断更新,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制度主体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主体包括教务处(或相关继续教育机构)和参与继续教育的学员。

教务处负责制订和管理制度,学员需要遵守制度的规定。

(三)制度内容1. 学员的申请和报名:学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前需要进行申请和报名,包括提供个人信息、申请理由和选择课程等。

学员需要按时完成报名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2. 学员的进修计划:学员在报名后,需要制定个人的进修计划,包括选择课程和确定学习时间等。

进修计划需要经过教务处审核,并在每学期开始前进行调整。

3. 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务处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需求进行调整。

课程需要具有实用性和科学性,能够满足学员实际需求并提高其工作能力。

4. 教学管理和评估: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需要规范教学流程和方法,确保教学效果的有效传达。

同时,需要建立评估机制,对学员的学习成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5. 学员的管理和服务:教务处需要建立学员的档案管理系统,包括学习记录、成绩和证书等。

同时,需要提供学员的咨询和服务,解答学员的问题,提供学习资源和参考资料。

二、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一)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继续教育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继续教育包括学术会议、培训班、学习讲座、学术交流等形式。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将继续教育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主动参加相关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条医院将根据继续教育的不同形式和内容,制定相应的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和措施。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类型和管理机构第五条继续教育可分为内部教育和外部教育两种形式。

内部教育包括医院内组织的培训班、学习讲座等。

外部教育包括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进修班等。

第六条医院继续教育的管理由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继续教育专家组成。

第三章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第七条每年初,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医务人员需求和学术前沿,制定当年的继续教育计划。

第八条继续教育计划应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并提前公布给医务人员。

第九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继续教育计划的安排,选择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条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或病区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继续教育的实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详细的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时间,确保继续教育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内部教育活动应由医院内部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外部专家可作为特邀讲座嘉宾参与。

第十三条外部教育活动应根据医务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学术会议、进修班等参加,并提前进行报名和付费手续。

第十四条继续教育活动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填写学习笔记或总结报告,提交给所在科室或病区,作为考核和记录。

第五章继续教育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岗位评审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具体实施方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对于未按时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要求的人员,医院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或其他纪律处分。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开展,促进医院的发展和绩效提升,根据《医师法》、《护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二、继续教育的目的1.完善医护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2.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推动临床工作的创新;3.增强医护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敬业精神;4.提升医院整体绩效,助力医院发展。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1.内容(1)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2)医学科研方法和成果;(3)医患沟通与医学伦理;(4)管理知识和技能;(5)其他涉及医学健康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2.形式(1)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会;(2)临床操作指导和技术培训;(3)科研项目和论文撰写指导;(4)管理课程和技能培训;(5)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1.组织机构(1)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2)各科室继续教育小组:协助院继续教育委员会开展继续教育工作;(3)继续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2.实施步骤(1)确定继续教育计划:每年初,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和医护人员的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计划;(2)组织培训或活动:根据计划安排,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或专家,组织培训活动;(3)评估和总结: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继续教育计划。

五、继续教育的资金保障1.医院应当将一定比例的财政经费用于继续教育经费;2.医院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账户,进行继续教育经费的专项管理;3.医院可以设立奖励基金,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医护人员进行奖励。

六、继续教育的台账管理1.医院应当建立全院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台账,记录每位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2.台账内容包括:继续教育的课程、培训时间、参与人员、培训费用等;3.医院应当定期对继续教育台账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医院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培训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提高医院全体员工的素养和本领,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遵从科学、民主、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医院的培训与连续教育制度,确保培训与教育工作的有效实施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员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培训:指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活动。

2.连续教育:指对已拥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不绝学习、更新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本领的活动。

3.学分:指依据培训课程的学时和内容进行评定的单位,用于记录培训和连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四条培训计划1.医院应依据业务发展需要、员工岗位要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订立年度培训计划,并动态调整。

2.培训计划内容包含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职业道德培训等。

3.培训计划应提前向员工公示,并征求员工的看法和建议。

第五条培训方式1.培训方式包含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两种形式。

2.集中培训采取课堂授课、专业讲座、研讨会、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

3.分散培训可由员工自主选择网络学习、专业期刊、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

第六条培训费用1.医院应布置相应的财力保障培训经费。

2.培训费用重要用于培训师资、培训料子、培训场合租赁等方面。

3.员工参加培训期间,应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第三章连续教育管理第七条连续教育计划1.医院应依据医疗行业发展、科技进步和新技术应用的需要,订立连续教育计划。

2.连续教育计划内容包含学术会议、专业期刊阅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等。

3.连续教育计划要定期公示,并征求医务人员的看法和建议。

第八条连续教育学分1.持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应参加连续教育活动,累计肯定学分方可连续从事执业工作。

2.学分的取得方式包含参加学术会议、学习新技术、发表学术论文等。

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的科研与教学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培训对象医院所有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均属于本规章制度的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1.医学知识及临床技能培训,包括新的医学理论、技术和临床操作规范等。

2.法律法规及医德医风教育,包括医疗纠纷处理、患者权益保障等。

3.职业素养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团队合作、责任心培养等。

四、培训方式1.定期举办内部培训课程,包括讲座、研讨会、实践操作等。

2.参加外部培训,包括学术会议、专业培训班等。

3.利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培训,包括网络课程、远程教育等。

五、培训管理1.培训计划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经讨论决定,确定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好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

3.医务人员需根据培训计划参加相关培训活动,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请假并按规定补课。

六、培训考核1.培训后需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等。

2.考核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异的医务人员,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对于拒绝参加培训或不履行培训义务的医务人员,将进行警告、扣款等处罚措施。

八、监督检查1.医院将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医院将建立继续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情况。

九、附则1.本规章制度经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

以上就是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够遵守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医学继续教育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制度

医学连续教育制度一、总则为了不绝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院的科学发展,特订立本医学连续教育制度。

二、培训目标1.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更新医学理论和技术;2.加强医务人员的实践本领和综合素养;3.推动医院科研与临床实践的紧密结合;4.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三、培训内容1.医学知识更新:包含最新的医学理论、疾病诊疗新技术、新药物使用等;2.临床技术培训:如手术操作技巧、医疗器械使用等;3.专业知识应用:针对不同科室和专业的医务人员,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培训;4.临床实践培训:引导医务人员乐观参加临床实践活动,提升临床实践本领;5.服务技能培训:包含沟通技巧、心理疏导、医患关系处理等;四、培训方式1.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紧要学术会议和研讨会;2.在线学习平台:搭建医学在线学习平台,供应各类医学课程和学习资料;3.实践培训:组织临床实践培训、技术操作演练、案例研讨等活动;4.内外部培训资源合作:与其他医院、科研机构、专业学会等合作,共享培训资源;5.管理人员授课:邀请医院内部管理人员、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共享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五、培训计划与布置1.订立年度培训计划:依据医院发展需求和医务人员的培训需求,订立年度培训计划;2.个人培训计划:医务人员依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订立个人培训计划;3.培训时间布置:依据培训计划,合理布置培训时间,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参加培训活动;4.培训资源管理:对培训资源进行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培训的有效利用;5.培训成绩评估:对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成绩评估,收集参训人员的反馈看法,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

六、培训管理1.培训需求调研:定期开展医务人员培训需求调研,了解医务人员的学习需求;2.培训组织与管理:成立医学连续教育工作组,负责培训计划的订立、培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3.培训培训师资库:建立并更新医学培训师资库,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担负培训讲师;4.培训效果评估:对每次培训活动进行效果评估,收集医务人员的看法和建议,及时改进培训方案;5.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医务人员培训档案,记录每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成绩。

各类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各类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各类培训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全体员工的终身学习和发展。

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鼓舞员工参加各类培训与连续教育活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含医生、护士、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与连续教育委员会医院设立培训与连续教育委员会,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二章培训需求评估第四条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医院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培训需求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或面谈方式,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及意愿。

第五条培训需求评估培训与连续教育委员会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评估,确定培训的优先级和计划。

第三章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六条培训计划订立培训与连续教育委员会依据员工的培训需求评估结果,订立年度培训计划。

计划包含培训的内容、时间、地方、师资等。

第七条外部培训机构选择医院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外部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培训协议。

第八条内部培训师资选拔医院通过内部选拔或聘请外部专家,组织培训师资队伍,供应专业化的内部培训。

第九条培训实施医院依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可以包含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本领、管理技能等。

第四章培训费用与经费管理第十条培训费用负担医院对员工的培训费用由医院承当,员工无需个人支出培训费用。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医院布置特地的经费用于培训与连续教育活动,经费来源来自医院预算。

第十二条经费管理医院设立特地的经费管理机构,负责对培训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亮。

第五章绩效评估与激励措施第十三条培训绩效评估每次培训结束后,医院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季度人员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成绩。

第十四条绩效激励措施医院依据培训绩效评估结果,予以相应的绩效激励,如加薪、晋升、奖金等。

第十五条培训成绩记录医院将员工的培训成绩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作为考核和评价员工的紧要依据。

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与调整第十六条培训效果评估医院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应用效果评估等方式,了解培训的实际效果。

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生连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订立医生连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等。

第二章连续医学教育的目标1.保障医务人员学习进修的权益,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2.促进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3.推动医院的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4.加强医者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提高医德医风。

第三章连续医学教育的组织管理第一节教育引导委员会1.医院设立连续医学教育引导委员会,由院长担负主任委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学者构成委员;2.引导委员会负责订立和修订医生连续医学教育计划,订立教育政策和管理制度;3.引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医生连续医学教育进行评估、总结和引导。

第二节个人学习计划1.每位医生应参加连续医学教育,依据个人实际情况订立年度学习计划;2.学习计划应包含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等;3.学习计划应经个人和上级主管医生审核确认,并提交到连续教育部门备案。

第三节学分积累和管理1.医生每参加一次连续医学教育活动,将获得相应的学分;2.学分依照不同学习形式和内容进行划分,并记录在连续教育档案中;3.学分积累实现肯定要求的医生,可获得相应的嘉奖和荣誉称呼。

第四节学习方式和内容1.医生可以选择不同方式进行连续医学教育,包含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在线学习、专业培训等;2.学习内容应紧密联系临床实践,以提高医生的实际操作本领为重要目标;3.医院将定期组织内部学术沟通、病例讨论等活动,激发医生的学习热诚和创新本领。

第四章连续医学教育的评估与反馈第一节教育效果评估1.医院将对每位医生参加的连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效果评估;2.效果评估包含医生学习成绩和应用效果两个方面;3.效果评估结果将纳入医生绩效考核的紧要指标。

第二节反馈和改进措施1.医院将及时反馈医生连续医学教育的评估结果;2.依据评估结果,医院将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督促医生乐观参加改进;3.医院将建立健全医生连续医学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质量的连续提高。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百度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百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医院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与原则1. 目的:通过继续教育,使医务人员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2. 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分类指导、终身学习。

三、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

四、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医院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考核、学分管理等。

3. 各科室设立继续教育小组,负责本科室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培训内容与形式1. 培训内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包括临床实践、学术交流、专业研讨、技能培训等。

2. 培训形式:线上培训、线下培训、短期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远程教育等。

六、学分管理1. 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

2. 学分认定:医院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认定工作。

3. 学分考核: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七、激励机制1. 对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成绩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将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八、监督检查1. 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医务人员有义务接受医院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连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不绝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订立本医院医学连续教育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的全体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

三、培训计划1.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专业职称和背景,订立年度医学连续教育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学知识、临床技能、医疗安全、医患沟通等方面。

3.培训计划应涵盖基础培训和专业发展培训,满足医务人员不同阶段和不同专业领域的需求。

四、培训组织1.医院设立医学连续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培训计划的订立、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2.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构成,每两年选举一次主任委员。

3.管理委员会可设立若干专家组,负责各个专业领域的培训组织和引导。

五、培训形式1.医院将采取敏捷多样的形式进行医学连续教育,包含但不限于定期学术讲座、研讨会、病例讨论、实操培训、在线学习等。

2.医院鼓舞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学术沟通活动,并供应相应支持和嘉奖。

六、培训评估1.每次培训结束后,医务人员需进行学习总结和自我评估,填写培训反馈表。

2.医院将建立连续教育学分制度,依据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学分认定和积累。

3.学分制度将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职称晋升挂钩,对于未参加或未实现学分要求的医务人员将予以相应处理。

七、经费保障1.医院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医学连续教育的开展。

2.经费重要用于培训活动组织、专家讲座费用、教材和教具购置等。

3.医务人员参加医学连续教育活动的差旅费、留宿费等由医院报销。

八、宣传推广1.医院将定期宣传医学连续教育的紧要性和意义,提高医务人员的参加乐观性。

2.医院将利用内部网络、公共信息栏、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发布培训信息和学习资源。

九、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对于医学连续教育的参加和学习属于职责范畴,对于有意躲避培训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学习不好或不乐观的医务人员,将加强督促和引导。

市级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市级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市级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持续发展,依据《医师法》、《护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医院设立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全院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统筹、推动和监督。

第四条本医院继续教育工作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以科教促发展,强化专业技能,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重视,为继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支持。

第二章继续教育内容第六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二)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三)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处理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四)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五)其他与医院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

第七条医院继续教育内容的设置应符合医院的学科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指导相结合。

第三章继续教育计划第八条继续教育委员会应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人员培训需求,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第九条继续教育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确保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医院可根据继续教育需求,邀请外部专家或机构进行专业培训,或者组织内部医护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第四章继续教育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和学习成绩。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医护人员职称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设施和条件,保障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

第五章继续教育奖惩第十四条对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成绩优秀的医护人员,可以给予表扬、奖励或晋升等激励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成绩不合格或违规操纵的医护人员,医院应给予警告、扣减奖金或者进行调整等处理。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连续教育管理制度1. 前言医学连续教育是医院连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的紧要手段。

为了规范医学连续教育管理,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医学连续教育管理制度。

2. 组织机构(1)医务处:负责医学连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订立培训计划及年度预算。

(2)连续教育部门:负责医学连续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包含培训课程的策划、组织、评估和管理。

(3)医院领导:对医学连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3. 培训需求评估医学连续教育应当与医院发展需求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需求相结合。

为了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医务处和连续教育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知识结构分析。

(2)医院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的应用情况。

(3)医疗事故和投诉情况的分析。

4. 培训计划订立(1)医务处依照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培训需求评估结果,订立医学连续教育年度计划,并报领导审批。

(2)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包含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要素。

(3)培训计划应当公示,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5. 培训内容和形式(1)医学连续教育的内容应当紧密围绕医务人员的专业领域和实际工作需求,包含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治疗技术、医疗管理和医患沟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培训形式可以采用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专题讲座、网络教育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医务人员的学习需求。

(3)医学连续教育要兼顾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医务人员的综合本领提升。

6. 培训机构和师资(1)医院可以依据需要委托内外部培训机构开展连续教育培训,也可以借助外部专家进行讲座和引导。

(2)选取培训机构和师资时应注意其专业背景、教学本领和实践经验,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价格合理的培训机构。

7. 培训管理(1)医务处和连续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包含培训报名、培训费用、培训档案、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优化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学员的参与度和继续教育的质量,为我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该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合同工的继续教育事务。

二、背景继续教育是现代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非常重要。

而为了落实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本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管理事务,为员工提供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服务,培养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保持员工的学习热情,为我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继续教育的机会应当对所有员工公平公正,不因人而异。

b) 连续性原则:继续教育应当持续进行,为员工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

c) 专业性原则:继续教育应当针对员工的岗位需求和职业规划,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

d) 形式多样原则:继续教育的形式应当多样化,包括在线学习、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员工的不同学习需求。

四、继续教育计划1. 企业继续教育需求调查:a) 每年定期进行全员的继续教育需求调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意愿。

b)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继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2. 继续教育计划实施:a) 组织相应的培训师资团队,确保培训的质量。

b) 根据培训需求和人数,确定培训的形式和时间,并提前通知员工。

c) 将培训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

五、培训资源的管理1. 内部培训资源开发:a) 鼓励员工分享专业知识和经验,建立内部培训资源共享平台。

b) 设立内部培训师资库,根据员工的专业特长和学习意愿,选拔合适的内部培训师。

c) 组织内部培训师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培训师的教学和辅导能力。

2. 外部培训资源引进:a) 建立外部培训资源库,收集优质的培训机构和师资资源。

b) 根据继续教育计划的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和课程。

医院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继续教育培训是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继续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继续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全院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管理。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医学基础知识与临床技能培训;(二)医学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培训;(三)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四)医院管理、医学伦理、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九条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包括:(一)集中培训: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学术讲座、研讨会等;(二)远程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学习、视频讲座等;(三)自学:鼓励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章学分管理第十条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应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一条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具体要求如下:(一)必修学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二)选修学分:包括医学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医院管理、医学伦理、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学分计算方法:(一)集中培训:每学时计1学分;(二)远程培训:每学时计0.5学分;(三)自学:每学时计0.5学分。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应认真履行学习义务,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四条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优异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学分不足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补齐学分。

医疗机构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医疗机构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医疗机构培训与连续教育制度1. 前言为了提高医院医疗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不绝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订立本《医疗机构培训与连续教育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培训和连续教育的管理,确保培训内容科学合理,培训效果显著,实现医院与医疗人员的良性互动,促进医疗人员的个人发展。

2. 培训计划订立与执行2.1 培训需求调查医院管理负责人应依据医院业务需求、岗位要求和员工个人情况,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医务人员的培训需求和意愿。

2.2 培训计划订立医院管理负责人依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订立医院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含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人员等具体信息。

2.3 培训资源准备医院管理负责人应确保培训所需的资源充分,包含培训场合、设备器材、培训资料等。

2.4 培训执行与管理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的执行与管理,包含培训通知的发布、培训人员的考勤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等。

3. 培训内容与方式3.1 培训内容医院培训内容应依据医疗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医院的业务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临床技术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和操作流程,包含诊断、治疗、手术等方面的培训。

•医疗安全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专业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学术素养。

•沟通技巧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的沟通与协作本领,提升医患关系的质量。

3.2 培训方式医院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内部培训:由医院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外部培训:邀请专业培训机构或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进行培训,以供应更广泛的知识和经验。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供应在线教育资源,方便医务人员依据自身时间和地方的限制进行学习。

4. 培训效果评估与反馈4.1 培训效果评估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医院内的培训进行效果评估。

医院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课程。

每年修满25学分。

2.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根据卫生局要求每年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继续教育。

3.参加省或全国专业性学术会议必须具有会议录用的正式通知,并有在大会进行交流的论文。

论文第一作者、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人员,经科主任批准后,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批准,参加省外学术活动,总时间不超过1周,主管以下人员可在省内参加学术活动,经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4.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获得省科技局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由医院给予奖励。

5.药剂科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或学术交流活动。

6.每年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考核(考核由医院科教科组织)。

1。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高儿科门诊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儿科专业技术人员。

3.制度内容3.1.科主任定期针对科内工作需要做好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科内人员日常继续教育工作。

3.2.内容3.2.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3.2.1.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取学分。

科室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医院有继续医学教育档案,需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3.2.1.2.达标要求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实施办法》(粤继医教〔2007〕10号)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年所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

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I类和II类学分可互相补充,所补充比例不超过该类别学分达标所需总值的50%。

3.2.1.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及范围。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

公需科目按照省人社部门发布的公需科目学习指南执行;专业科目,即“继续医学教育”,由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确定;选修科目,可通过省人社、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途径进行学习。

内容包括:1.省级、市级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院内的自管项目院科两级业务学习;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外出学习、短期培训、进修、学历教育;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华医网”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继续教育范围:1、基础理论知识;2、本专业技术知识;3、相关学科知识、健康促进教育、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知识等。

3.2.1.4.学分授予依据: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参照卫生部《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

3.2.1.5学分发放及登记要求3.2.1.5.1.学分发放及登记必须做到真实、公正、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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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

委员会的职能是: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

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

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七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

委员会的职能是: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开展远程教育;5.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6.评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八条地(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负责贯彻落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各项活动。

第九条各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

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第十条各级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

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第十六条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此类项目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办理。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解放军总后卫生部、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根据本系统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及特点,在做好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第四章考核、登记、评估第十九条要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考核。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考核,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考核、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卫生部直属单位考核、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制定。

第二十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

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

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情况,应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制度。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定期对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十五条对积极开展和踊跃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且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经费第二十六条继续医学教育所需的经费,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列入预算。

各卫生单位应保证一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费用,并通过其它途径筹集资金。

继续医学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

卫生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的有关规定,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收取合理学习费用,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护士(助产土)的继续教育暂依照《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卫生部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卫生部。

卫生部 .2005年12月9日提高我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临床工作能力,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学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医学继续教育是继医学学历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

医学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医学事业的发展。

开展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利于促进我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培养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立足岗位、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发奋进取的开拓精神,有利于客观、公平地评价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岗位技能,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聘任提供公正统一的指标。

通过实施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气氛,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学习型医院建设,保持和增强我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需求。

二、任务与目标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

其主要任务是使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及技能不断得到更新、扩展和提高,完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医学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目标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能跟踪国内外医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动向,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最新知识、方法和技能,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成为本专业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中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技术和方法,培养并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成为本专业的业务骨干。

初级医学专业人员要在解决岗位应知、应会的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充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专业工作能力。

三、内容与形式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灵活多样,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自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在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综述、译文、专业论著、科研课题、科研成果、专题调研和业务考察等视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活动可授予学分。

参加成人在职高等学历医学教育和自学考试以及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研究生课程班,可视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经考试合格,授予相应学分。

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提倡,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按《湖北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执行。

四、组织管理1.成立襄樊市中心医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富常,副组长:柏学工、刘文卫、张继勤,成员:毛春、李明强、左秀兰、何红燕、王明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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