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党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关于党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各科室: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组织纪律性,完善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经校委会研究制定党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如下:一、教职工的考勤签到1、除法定节假日外,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时均实行签到制。
2、教职工均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并在办公室签到。
3、签到时间:上午7:30-8:30,7:30之前签到无效,下班为11:30。
下午14:30-15:30,15:30之前签到无效,下班为18:00。
4、每位教职工签到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找他人代签,不得越时签到,签到时间结束后由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存档,月末由办公室汇总并报分管校长审核后公布。
二、请假程序、批准权限1、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病假需附医生诊断休息证明)。
2、因公外出开会、授课、听课、进修等情况的教职员工,经分管校长同意后提前告知办公室登记,按正常出勤处理。
3、续假需补办续假手续。
4、假期结束归校应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5、教职员工请假前要与科室负责人提前沟通,调整好本职工作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许假。
6、批准权限:半天假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假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同意后由常务副校长批准。
各科室负责人及副校长请假由常务副校长批准。
批准后的假条由请假人交给办公室保存。
未经批准的假条无效。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在两天之内补办。
副校长、科室负责人每周对同一人批准请假不得超过2次。
三、考勤处理办法考勤奖总额按上级规定确定,凡属下列情况的扣发或不发当月考勤奖。
(一)请假:经批准的病、事假按每天10元予以扣发,一个月累计超过11天(含111天),不发当月考勤奖(公伤例外)。
(二)旷工: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1)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2)请假日期已满而不续假或续假未批;(3)无当日签到记录;(4)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以上;(5)凡因违纪、违法造成的缺勤,一律按旷工论处;(6)超各级领导审批权限的休假视为旷工;(7)为防止弄虚作假,如发现签到中有人代签,签到者和被代签者均视为旷工。
党校人事管理制度
党校人事管理制度1、考勤制度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正常工作管理秩序,科学合理评价教职工日常表现,调动和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考勤签到制度:全体教职工在值班、会议和办班培训时按上班时间准时签到,连续3次或累计9次没签到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值班制度:由校委会成员轮流带班,全体教职工轮流值班。
值班人员必须坚持签到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
值班者必须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转告相关人员,来访接待和交接班等工作。
(3)、会议制度:每次校内例会或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都准时点名,若迟到或早退连续3次或累计9次没签到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底评优条件。
2、请、销假的审批管理(1)、教职工如需请假,均应办理批准手续,在个人填写《请假条》,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方能离岗。
如因特殊紧急情况,确属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请假2天内补办手续;延长假期要按请假权限补办手续。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补办请假手续没有获批准的,按缺勤处理。
(2)、教职工请假1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由科室负责人在《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常务副校长批准,副校长请假由常务副校长批准,常务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请假条》批准后,申请人必须及时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特殊情况补办请销假手续,外出工作和临时请假(不超过1小时)须向值勤人员和科室负责人报告。
(3)、请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要附医疗证明,对突发性疾病可由亲属或本科室人员代请假。
(4)、因公事确实未能参加校里召开全体教师、职工会议或集中政治业务学习的,应事先请假,请假可用口头形式征得分管办公室的校领导同意后,报知办公室。
(5)、请假期限结束到岗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到并向办公室销假。
(6)、事假每月不超过2天,全年不超过20天,除特殊意外,必须事先安排调整好本职工作。
党校管理制度
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党校学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校学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巩固保持党校学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我院党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就健全和完善党校学员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以下制度:(试稿)一、党校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高举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积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党校学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学员素质。
使学员争做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品学兼优的模范,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校学员管理的教育方针: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提高能力。
三、党校学员管理的基本任务:(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教育。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四)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有关活动。
四、党校学员需具备的条件:(一)必须是政治思想表现优秀的中国共青团员。
(二)必须是已经自愿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
(三)必须是自愿要求入学并通过组织审核的同学。
(四)上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班主任评定良好的同学。
(六)没有受到校纪校规纪律处分。
(七)积极要求入党学生的积极分子。
五、党校学员管理的教育内容:(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
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使学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党的基础知识和入党动机教育。
规章制度:中共XX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XX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党校主体班教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我校主体班教学工作,激发广大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主体班教学秩序,不断提高主体班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专题的管理(一)专题的更新和准入1、专题的设置应符合党校总体教学布局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
2、教师要适时更新专题。
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每年度须有一个新专题,讲师以下职称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每两年须有一个新专题。
若专兼职教师没有达到年度新专题要求,不得进入教学质量优秀奖励、教学质量进步奖励序列。
若专职教师连续两年、兼职教师连续三年没有申报新专题,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3、新专题的申报:(1)由专兼职教师申报教学新专题。
教学新专题必须与原授课内容在学科方向或者教学内容上有70%以上的不同。
教师个人自主向教研室申报新专题,由教研室集中填报《中共XX市委党校主体班新专题申报表》,并向教务处申报。
(2)根据教学需要,必须列入教学计划的新专题,由教务处列出。
4、新专题的招标:(1)招标程序分为:①专题论证。
竞标人填写《中共XX 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专题论证书》,于规定的日期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牵头组织评审。
《教学专题论证书》通过评审者,教务处通知撰写讲稿。
②讲稿评审。
竞标者于规定日期前向教务处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讲稿。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书面评审。
通过评审的讲稿由教务处通知竞标者准备校内试讲。
③学校试讲。
教务处牵头组织竞标者参加试讲,试讲通过者确定为中标人选。
(2)资助办法:①提交《教学专题论证书》并通过评审的,资助专题500元。
②讲稿评审通过的,另行资助专题500元。
③学校试讲通过的,再行资助专题1000元。
④校外中标者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到校讲课,按市委党校主体班课酬标准执行。
(3)应急专题另行通过招标,程序可适当简化。
5、学校每年更新一次《XX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师资库》,副教授职称的专职教师及教授职称的兼职教师不少于3个专题,讲师职称的专职教师及副教授职称的兼职教师不少于2个专题,助教职称的专职教师及讲师职称的兼职教师不少于1个专题。
党校各类培训班管理制度
党校各类学员班管理制度1.凡参加党校培训、轮训、学习、研讨等各类班的教工和
学生,须由各党委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规定表格,集中统一向党校报名。
2.各党委(党支)要对参加党校培训的教工和学生进行派前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人数多的要指定带队负责人。
党校要组织入学教育。
3.各类参训学员要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党校报到,经党校审核注册后,即获得党校学员资格。
4.各类学员班均建立学员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各党委(党支)推荐,经党校批准后,即开始上任工作。
5.各班学员管理委员会职责是:主持班级各项工作,负责本班学员的考勤考纪,组织课堂讨论,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评定学员在党校的表现,完成党校交办的工作。
6.任何学员入校后,不管在何种岗位工作,任何种职务职称,都必须以学员身份出现,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7.培训期间,各班学员管理委员会要严格考勤考纪(考勤考纪办法单独规定)。
缺勤一次者取消其被评为选优秀学员资格,缺勤二次者对其提出警告,缺勤三次及以上者上报党校取消其学员资格。
对不遵守课堂纪律者提出批评,严重者上报党校终止其培训。
8.教学活动完成后,学员须提交党校学习总结、结业论文,进行闭卷考试。
学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另见党校考场纪律规定)。
各类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学员结业证书。
9.在最后一次班会上,每位学员要谈出在党校学习的收获体会,各班学员管委会要做出工作总结,并推荐优秀学员(见党校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及办法规定)。
10.各学员班最后要形成一份《党校第**期**班材料汇编》(包括学员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勤表、考勤统计表、推荐优秀学员名单及其他有关材料),此材料在党校存档。
党校教学管理办法(精简版)
党校教学管理办法党校教学管理办法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大寨水力发电厂党校教学管理的组织机构、基本任务和职责、培训内容、学习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大寨水力发电厂党校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3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3.管理内容与要求3.1总则3.1.1为实现党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轮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3.1.2要把党校办成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理论队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成为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3.1.3要从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等方面提高学员综合素质,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
3.2组织机构国电大寨电厂水力发电厂党校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体制。
党校管委会在校长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工作。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党校的具体日常事务。
3.3党校的基本任务和职责3.3.1培训本单位的党员、中层干部及中层后备干部;3.3.2培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3.3.3举办各种培训班、交流会、研讨会;3.3.4协同相关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3.3.5围绕党校教学和企业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3.3.6负责对学员的学习管理,作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3.4培训内容3.4.1基本内容:主要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时事政治、经济和专业知识等教育。
3.4.2党校培训要加强“理论基础”,即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
理论教学要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学习基本理论要同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努力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和错误思潮。
党校教学管理制度办法
党校教学管理制度(办法)
党校管理制度
一、党校函授学员管理制度
1、遵守校规校纪、上课期间不许迟到、早退。
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一天旷勤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须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去。
2、遵守课堂纪律。
认真听廛,课堂上不许吸烟、趴桌子、接打手机。
3、每学期无故旷课一天者,参加补考。
4、学员有事不能来面授者,须出示该生单位组织部门组织部门请假条。
但累计请假天数不许超过每学期授课总天数的20%。
否则参加补考。
5、参加补考者,每生、每科一律收取补考费50.00元。
不按时参加补考者不予毕业。
二、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的具体安排。
2、坚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监督检查学员的自学情况,交作业情况,并有记录。
3、面授教学时的考勤记录齐全,管理严格,到课率高。
4、面授、电教录像,学员讨论次数、时数符合教学计划的规定。
5、认真组织教师评阅学员的作业,考试试卷。
严格执行《学员作业管理规定》,《关于试卷评阅工作的若干规定》。
6、教学档案健全、齐备。
7、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新)
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为加强我院党校轮训、培训和教育职能,完善党校教育体系,进一步实现党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二级党校的设置1、根据中央下发文件精神,我院建立二级党校。
2、二级党校设校务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成员在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团总支负责人中产生。
3、二级党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人,办公室主任一人。
可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团总支负责人兼任。
4、二级党校组成人员分工负责,合理安排党校日常事务。
5、二级党校的设置、撤销及二级党校组成人员的变动由院党校会同院组织部批准。
三、二级党校的职责和任务1、二级党校主要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前期培训工作。
其内容是:启发入党意识,宣讲入党常识,阐释党的大政方针,向学生进行初步的党性教育。
办学力量较强的二级党校,可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尽量新颖多样。
2、二级党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贯彻中央领导强调的“三从严”理念,即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办学方针。
3、根据上级党组织和院党校的教育培训要求,结合各二级党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
4、接受上级党校的业务指导、督促、考核。
5、二级党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与上级党校的配合,即时反馈办学信息,反映学生意见,完善办学机制。
四、二级党校的教学和管理1、根据每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安排教学培训工作。
2、聘请有较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乐于奉献的同志担任党校教学工作,形成一支稳定的、有较高水平的党校教育队伍。
3、负责培训班教学任务的考核、统计,考核情况及时报院党校汇总。
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2015年月22日修改)为加强和改进校(院)科研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多出优秀人才和科研精品,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加快教学科研一体化进程,结合校(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第一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
校(院)科研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吐鲁番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研究,着眼于地区重大决策的调研咨询,着眼于突出的现实问题,以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刻苦钻研、大胆探索,务求实效,为提高校(院)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吐鲁番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
第二章科研组织与管理第二条校(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院)科研工作的领导与总体部署,提供科研经费保障;制定校(院)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科研课题计划进行组织、指导、管理与总结;批准校级课题的立项、结项,决定科研工作奖惩事项;促进科研成果进课堂,加快我校教学科研一体化进程。
第三条校(院)学术委员会。
是校(院)委领导下的学术机构,由分管校(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7—9人组成,主要负责对校(院)科研工作进行审议,承担校(院)科研课题的认定、科研成果及教学水平的评估与推荐,提出改进建议等。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实行推荐和选举产生。
第四条科研科。
科研科是校(院)科研管理职能部门,也是校(院)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负责提出校(院)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校(院)科研课题的下达和认领工作;组织协调校(院)科研调研活动和各类学术活动;组织实施科研课题的申报;承担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的统计、考核;负责收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各类学术活动信息,并及时通知教研部门。
第五条教研室。
教研室是科研工作的主要承担部门,是校(院)科研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部门科研课题的申报、科研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科研成果在教学中的运用等。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1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试行)》(黔党校发[2009]1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第一条积极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教育中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完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工作和相应的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将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三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彰显办学特色,加快实施“一流学府”战略,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
二、学分规定第四条研究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满76学分才能够毕业;总计修满70学分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开题和答辩程序;考勤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课程学分不得低于42学分。
第五条研究生取得的学分,具体包括:n 考勤学分:25学分n 课程学分:42学分n 时事政策与党性锻炼:3学分n 社会实践学分:2学分n 综合考试学分:2学分n 毕业论文学分:6学分论文开题(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2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三、学分获得第六条考勤学分标准为0.20学分/次,研究生每上一次课(半天),即取得该次考勤学分。
第七条研究生获得的课程学分,是在该门课程规定的考核期间进行考试(或考查),成绩达到及格标准,即取得该部分学分。
公共课每门4学分,必修课每门3学分,选修课每门2学分。
第八条在第一、二学年,研究生每学期末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党性教育考核,即取得0.5学分;在综合考试之前,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党性总结或政治思想总结,即取得1学分。
第九条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即取得社会实践学分。
第十条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即取得综合考试学分。
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通过补考合格后才能取得这部分学分。
第十一条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并经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取得论文开题的2学分;按照规定程序答辩合格取得毕业论文的4学分。
党校学员宿舍管理规定
XX市委党校学员宿舍管理规定
一、管理办法
(一)学员宿舍由后勤处统一管理,负责学员宿舍的房间安排、设备添置与维修、服务管理。
(二)后勤处依据教务处和社会培训处的通知安排学员住房,优先主体班学员的使用,学员不得自行调整房间。
(三)学员宿舍实行社会化服务管理,由学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每年付给一定的管理费。
具体由后勤处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双方签订协议,严格按协议办事。
二、管理要求
(一)服务员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挂牌上岗。
早上6点开宿舍大门,晚上12点关宿舍大门。
(二)负责学员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得擅自安排工作人员和学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住宿;及时开关好学员楼的门窗,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酗酒、打麻将及其他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每天早晨7点30分之前打扫完学员宿舍前后卫生,并维持好全天的卫生状况。
(五)每天上午认真清扫走廊卫生,每周打扫一次房间卫生,及时按标准整理好学员宿舍,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六)主体班学习期间每半个月换被套床单1次;其它短班入住之前必须打扫好房间卫生、更换被套床单,并及时将换下的被套床单清洗干净,按要求摆放整齐。
零散客人一客一换。
(七)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坚持微笑服务,让学员住得舒心满意,不得与学员发生争吵、冲突。
(八)学员要爱护宿舍内的物品和设施,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人走关窗落锁;学习结束时,及时退还房间钥匙。
党校管理制度
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党校学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校学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巩固保持党校学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我院党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就健全和完善党校学员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以下制度:(试稿)一、党校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高举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积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党校学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学员素质。
使学员争做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品学兼优的模范,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校学员管理的教育方针: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提高能力。
三、党校学员管理的基本任务:(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教育。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四)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有关活动。
四、党校学员需具备的条件:(一)必须是政治思想表现优秀的中国共青团员。
(二)必须是已经自愿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
(三)必须是自愿要求入学并通过组织审核的同学。
(四)上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班主任评定良好的同学。
(六)没有受到校纪校规纪律处分。
(七)积极要求入党学生的积极分子。
五、党校学员管理的教育内容:(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
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使学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党的基础知识和入党动机教育。
党校管理制度
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党校学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校学员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巩固保持党校学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我院党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就健全和完善党校学员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以下制度:(试稿)一、党校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高举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积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党校学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学员素质。
使学员争做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品学兼优的模范,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校学员管理的教育方针: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提高能力。
三、党校学员管理的基本任务:(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教育。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四)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有关活动。
四、党校学员需具备的条件:(一)必须是政治思想表现优秀的中国共青团员。
(二)必须是已经自愿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
(三)必须是自愿要求入学并通过组织审核的同学。
(四)上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班主任评定良好的同学。
(六)没有受到校纪校规纪律处分。
(七)积极要求入党学生的积极分子。
五、党校学员管理的教育内容:(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
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使学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党的基础知识和入党动机教育。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党校教育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办成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三条党校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四条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针对干部成长的特点和需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
第五条党校的基本任务是:(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二)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四)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第六条围绕党校教育的目标要求,提高学员以下5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大局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
党校管理办法
教职工职业道德准则一、坚持党性原则,忠诚党的事业。
二、认真读书学习,加强理论修养。
党校实行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在常务副校长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工作。
校委会议事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上级精神与党校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校委会讨论决定的事宜,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具体实施并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对校委会集体负责。
校委会议事范围:(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校工作的大政方针,制定党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订校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年度工作总结;研究贯彻执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校委会研究讨论。
党校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一、充分发挥党校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阵地作用,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生力军作用,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积极推动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
二、党校是培养党的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组成部门。
教职工应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党校的规章制度,自觉地维护党校的形象和荣誉。
三、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同时在工作中要互相协作、相互配合。
办公室是党校下设的重点工作科室。
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
二、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每一位领导、工作人员、学员,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大方,用语文明、谈吐得体,自觉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三、待人热情周到,一视同仁,做到对待领导和群众一个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对待校外客人和校内教职工一个样,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四、对自己分配的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推诿,不扯皮,随时接受学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上令下行、下情上达,并保证落实到位,令行禁止。
假。
二、请假批准权限1、本校工作人员请假要报请常务副校长或书记批准。
连续请假五天以上,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市委党校校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初稿)
中共铜仁市委党校校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组织开展好校级课题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全市党校系统各研究资源, 服务市委决策、党校教学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级课题,是指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党校教学,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相关问题而确定的研究课题。
第三条校级课题研究要贴近中心、服务决策、服务教学、立足现实、适度超前.研究成果要突出科学性、对策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校级课题采取指定立项和招标立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一般立项10个,经专家组评审后呈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向全市党校系统公开发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科研与校刊编辑处具体负责校级课题研究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研科具体负责校级课题的课题指南、申报、评审立项、研究管理、结题评审验收、成果认定、经费审核等工作。
第六条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各教研部的沟通联络机制,确保校级课题研究能充分贴近市委中心工作和党校教学,适应决策和教学的需求.第七条建立中共铜仁市委党校校级课题评审专家组,负责校级课题立项评审、成果结题评审认定、优秀课题评定工作.评审专家组由市委党校、全市各相关领域的专家(领导)组成。
已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的专家,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课题立项评审、优秀课题评定工作.第三章课题指南第八条校级课题研究要遵循服务决策和教学优先的原则,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党校教学工作,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选题来源:根据每年市委工作重点,由校党委成员按照自己分管联系工作实际,提出当年需要研究的课题;向全市区县党校和各教研部征集课题;由科研与校刊编辑处根据市委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校党委的科研专题研究会,拟出课题建议,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
第十条校级课题确定后,科研与校刊编辑处科研科拟写课题指南,明确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并就相关事宜和要求予以说明。
党校考勤管理制度
党校考勤管理制度党校考勤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党校的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对党校干部,工作人员和每期党校学员实际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或填写考勤报表。
二、党校干部、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校负责,学员的.考勤由班主任或班组长负责,考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三、党校干部、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矿工,要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办好补假手续。
四、党校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持有所在总支有关领导签名盖章的请假条,并经党校同意后方可准假。
凡无故旷课(包括上课、讨论、看录像等)次数一次(含一次)以上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计),不发给结业证书。
五、党校干部,工作人员凡因要事或外出办公需暂时离岗的,应做好离岗登记。
以便查找。
六、本考勤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党校考勤管理制度2015-08-04 11:28 | #2楼党校考勤管理办法是一篇关于,党校,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则方案文章.由网友提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网友复制转载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本文非您需要文章请留言求助免费帮您找 !1、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考勤扣分制,考勤扣分超过40分的,不予毕业。
2、每日考勤以校方编排的坐位为基础,学员不得擅自调换坐位。
3、考勤内容: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
4、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事假须持所在工作单位由主管领导签署的证明,经批准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5、批假权限: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校组教科批准,壹天(含壹天)以内由校领导批准,超过壹天的假期均由组织部领导批准,凡事先未办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6、考核标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病假一次(半天)扣2分,事假一次(半天)扣3分,旷课一次(半天)扣5分。
7、考勤实行公开、公正原则,每周由组教科公布一次。
8、学习期间,以小组为单位负责每周教室的勤务工作,包括课前擦洗桌椅,课后教室打扫及抽屉内的杂物清理,擦黑板等,保持教室整洁卫生。
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党校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委员会分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分校工作,充分发挥分校在教职工员、学生员、发展对象和入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分校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理工大学委员会校工作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1.各学院委设立分校。
分校的设立、撤销须经学校校提出方案,报校委批准。
2.分校校长由各学院委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各学院委副书记兼任,分校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辅导员或学院委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可兼任分校秘书。
3.分校举办培训班可配备兼职班主任一名,由辅导员或学生支部书记兼任,负责组织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1.分校在各学院委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员、学生员、发展对象和入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业务方面接受学校校的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
2.分校要认真贯彻学校校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教育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的员队伍和理想信念坚定的入积极分子队伍。
3.分校根据学校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工作需要,对教职工员、学生员、发展对象和入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发挥好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入积极分子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性观念。
4.分校应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和入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分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指导教学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切实保证分校教学质量。
三、教学与管理1.分校根据学校校的总体要求和教学计划,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员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入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
培训计划在培训班开学前一周内与学员名单一并报学校校批准。
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上报培训工作总结、学员结业意见等相关材料。
2.分校要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教学活动。
在保证理论教学的同时,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专题研讨。
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党校学员管理制度
党校学员管理制度(一)入学注册新学员须持《入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或联办单位的组织部门请假。
未经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请假1、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公益劳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2、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员(班主任)负责。
学员毕(结)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干部学习考核表》。
3、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方可提出请假申请:(1)出席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市政协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和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活动或接受其它特殊任务者;(2〉本地区召开人代会、党代会,需要本人到会作,或本人被推荐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正式选举者;(3)因病需作短期休息治疗和个人家庭有特殊情况者;(4)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特殊规定必须参加者。
5、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须班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
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6、学员未经请假离校作旷课处理。
旷课3天以上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组织部和学员所在单位。
7、学员请假超过培训天数的10%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课堂纪律1、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2、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3、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作业。
4、讲文明礼貌。
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5、建立课堂值日制度。
课后揩净黑板,自打开水,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中共天津市区委党校合同管理办法
中共天津市XX区委党校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共天津市XX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学校或我校)各类合同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高起点,高效率管理,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第五条总务科是学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学校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对有关合同管理规定进行解释、修订。
(二)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日常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内容的审核、合同签署委托授权、合同正本保管、合同登记备案、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以及协调指导学校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三)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起草、会审、洽谈和签订,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工作,负责对学校日常合同审核流程的复核;(四)定期对各部门承办合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按年度对学校全年合同签署、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形成专报材料,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五)负责学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服务联系工作。
第六条学校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负责人事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授权委托第八条学校内设各科室,以及教职工个人,未经学校书面委托或授权的,一律不得以学校或者校内部门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
凡未经学校授权委托而以学校名义自行对外订立合同的,由合同签订人自行负责;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学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严格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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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员要求
1、严格党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校的学习任务。
2、讲座课要作笔记;每次课(讲座、录像)后写一篇课后感想;每一阶段结束时(即每次讨论课后)要写学习总结。
3、主动、认真配合班长完成管理工作。
4、学员纪律
(1)开课前15分钟到达教室。
课前15分钟准备内容为:班长讲评、班内交流、党校布置其它工作。
(2)认真听讲,不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活动。
不认真听讲甚至影响他人听讲的学员将受到口头警告、降低成绩直至取消其学习资格。
(3)党校活动中,迟到(含请假迟到)二次合一次请假缺勤,请假缺勤二次合一次无故旷课。
如有无故旷课者取消其学习资格。
(4)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
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到特殊情况须请假者,要以书面形式请假;事假须由所在学生科科长出具证明,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学生学员请假须提前由党校班长、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所在学生科审批后,报党校备案。
(5)开学一周后提出退学的学员应在正式退学前出具由辅导员、所在学院学生科签署意见的《退学情况说明书》。
不出具《退学情况说明书》便擅自退出的学员取消其以后学习资格。
(6)凡不参加社会实践者,作成绩不及格处理。
5、取消学习资格、退学及成绩不及格学员的处理办法
(1)取消学习资格的学员一般不允许再进入党校学习。
特殊情况需经过校学生工作部(处)批准。
(2)退学的学员可以转入下期党校学习,但必须重新申请,占用本院分配名额。
(3)成绩不及格的学员要延迟下一期党校开班前重新由专业学院推荐上党校学习。
不给予补考机会。
五、班长工作职责
1、随同本班学员参加党校的各种活动,并做好纪律考勤及纪律监督工作。
2、监督及帮助学员开展学习,包括:每次课前检查学员上一次课的笔记及感想,批阅学员的学习总结并且做出相应的评价,整理学员在学习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党校做出汇报,以及向党校反映学员的其它学习状况等。
3、组织本班学员上讨论课。
每次讨论课后用标准的书面形式向党校做出汇报。
4、评定本班每一学员的日常学习成绩,以及其他基础管理工作。
六、党校学员的学时及成绩考核方法
1、党校共24个学时,课堂教学10学时,讨论4学时,考试2学时,社会实践8学时。
2、学习成绩比例: 项目 比例 备注
日常成绩 40% 其中包括: 出勤情况: 10%
讨论表现: 10%
笔记、感想情况: 10%
学习总结: 10%
考试成绩
40% 迟到(含请假迟到)一次从日常成绩(40分)中扣5分,课堂上违反纪律一次扣2分。
此项扣分超过10分者,日常成绩不及格。
社会实践成绩
20% 结业成绩(总
计) 100% 3、日常学习成绩由班长评定。
班长须实事求是,从党校开学初就注意每一学员的学习表现,每次检查学员的考勤、笔记、感想、总结及其他表现时要做好记录,并适当打分,以备学习结束时综合给出学员的日常学习成绩。
4、考试由党校统一负责,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卷评审必须在学院党校校长的指导下,由党校工作小组严格批阅。
5、学员的日常成绩、考试成绩、假期社会实践成绩都应及格,其中任一项不及格则结业成绩不及格。
结业成绩为日常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和社会实践成绩的总和。
6、党校将从每期学员中评选若干优秀学员。
每班可推荐1至2名候选学员,最后由党校从中确定本期优秀学员。
七、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优秀学员的评选经过两个程序,一是各班的推荐,二是党校的审查。
班长在党校指定时间内,根据本班学员的日常学习表现进行打分,并全班公布,通过民主推荐出1至2名较为优秀的学员作为优秀学员候选人,并做出书面评语,连同候选人的笔记、感想及各次学习总结交到总干事处,等候审查。
党校将主要依据班长上报的材料及学员的《学员登记表》进行审查,审查时依据以下四个原则:1、理论水平及思想觉悟水平高;2、思辩能力及表达能力高;3、学习成绩高;4、班长、同学以及院学生科的评价高。
八、优秀班长评选办法
给党校班长颁发聘书,每期党校将评选若干名优秀班长,以表彰班长的辛勤工作。
评选内容包括:1、每次讨论课后的汇报情况;2、讨论的组织情况;3、考勤情况;4、本班的学习情况;5、本人的工作总结情况;6、其他工作情况。
评选的标准是:班长不仅应做好本班的管理工作,促进学员的学习提高,还应积极抓好自身学习,从工作中也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九、若干说明
1、组织体制设置的说明
组织体制设置的目标是:具体引导学员成长,具体考核学员成绩。
一方面以全体学员参加的大班教学为基础进行宏观层次的教育,以解决大的方向性上的问题;另一方面以班长组织的讨论、交流等活动为基础进行微观层次上的教育,以达到巩固的目的及解决一些学员自身疑惑的问题。
同时通过班组工作落实学员成绩的具体考核。
2、对讨论课的说明
讨论课除了增进学员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并提高学员的思辩能力、表达能力外,还为班长提供了综合、全面、真实地考核学员的学习成绩的途径。
班长在讨论课中应注意倾听学员的发言,以真实地评估学员的学习收获,进而全面地评定学员的日常成绩。
3、课后感想及学习总结要求的说明
课后感想是每一次课的课后思考的产物,内容为总结本课要点,归纳自己的学习收获,提出本课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得到的一些感想。
要求课后感想应简短精炼,字数在400字左右,而且应写在本课笔记的后面。
学习总结是每一阶段学习结束时,对本阶段学习的总结性文章。
内容应包括本
阶段学习收获、理论思考的方向、学习中尚存在的疑难,以及提出的对本阶段学习的各种意见等。
由于学习总结的部分内容涉及理论阐述,所以要求学习总结应结构严谨富有逻辑性,并注重语言的表达,字数在1500字左右。
4、对“优秀学员”的说明
第二分党校每期都评选若干名优秀学员。
方法一是通过考查学员理论水平的提高及思想觉悟的提高,二是考查学员思辩能力及表达能力的提高。
从以上方法中说明,优秀学员的评选中不仅有思想素质的因素,还有表征能力的因素。
所以“优秀学员”主要反映的是学员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效果及学习能力,而不是学员理论水平及思想觉悟的定位。
5、对班长评定学员日常学习成绩方法的说明
班长应在每阶段学习结束时对本班每一学员的本阶段学习成绩作出评定,并把评定成绩填入《北航北海学院党校学员日常成绩表》中。
北航北海学院第二联合分党校工作小组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