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靖远县养老与医疗机构推行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靖远县养老与医疗机构推行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 号)、《甘肃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府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省老龄委办发〔2015〕31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市府发〔2014〕278 号)和《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靖政发〔2015〕213号)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现就我县社会养老与医疗机构结合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县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衔接,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打造县城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疗服务质量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健全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管理和服务机制,保证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80%,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饱和服务需求,方便老年人的及时就医和医疗报销,实现对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优化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
1、抓好65岁以上老人健康摸排。各乡镇卫生院、乌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全部建立健康档案,为实现老年人健康养老创造条件。
2、做好现行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是要做好县、乡镇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各所在地的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实现医养结合奠定基础。
3、抓好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信息管理。民政部门要做好各养老机构内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统计工作,为实现医养结合提供准确的老年人相关信息资料。
(二)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原则上对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联系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每周服务不少于1 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
症疾病老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重建)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就近设置。(见附表一《靖远县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联系表》)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对住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按照健康档案记录情况,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保证养老机构的疾患老人得到及时救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开通医疗救治绿道,对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机构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
3、实行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闲置病床或“老干部病房”,明确一定数额的老年病床位,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康复期转为“休养状态”,医养融合服务机构的床位可以充任医院康复病房,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在病情稳定期回归原“颐养状态”,实现无缝转介,解决好重症、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 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人服务需求,尤其是失
能、半失能老人的床位占比,设置相应的医务中心或医务室。对需要配置医务室的养老机构,我局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在设施完善和人员配置方面,积极为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提供便利和条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新农合办分别落实好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 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服务联系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或提供服务。(见附件二:《靖远县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要加快培养老年护理方向的专业护理队伍。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利用好医疗机构现有资源相对较好的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了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社会养老与医疗结合服务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县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县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
的迫切愿望。为加强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的领导,县民政局市会同县卫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社会养老与医疗结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社会养老医疗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的社会养老医疗服务具体工作,积极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抓好人员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健康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明确工作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制度相应的落实措施,把老年人的疾病预防、诊治和治疗作为为老服务的一项具体工作,积极配合基层政府、村(社区),落实相关医务人员,合力推进养老与医疗服务的结合工作,在2017年前完成对全县养老机构与医疗保健网络在养老服务各方面的全面对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延伸服务机制。
3、强化考核督导。县民政局要主动会同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全县社会养老与医疗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县卫生计生局要把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民政局将社会养老医疗结合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对养老服务的年度考核内容,县人社局要将基层支持和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医保等工作报销质量纳入考核内容。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以及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老人健康服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