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及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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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监控方案

基坑工程监控方案

基坑工程监控方案一、监控量测内容结合本工程特点确定如下监测内容:根据明挖基坑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场监控量测项目有:基坑内外观察、桩体位移及变形、基坑周围地表沉降、地下水位监测、土体测向变形、临近重要建筑物沉降及倾斜、地下管线沉降及位移等。

围护结构施工前做好场地现状的仔细调查和记录、拍照等,设置变形观测点并测得初始数据。

二、监控量测注意事项1、在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前,要先对既有建筑物布设监控量测点,为施工中的监测、抢险及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依据。

2、在基坑影响范围内的管线上方设置管线沉降测点时,测点沿管线走向布置。

3、各项监测工作的频率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

结构变形过大或现场情况有变化时应加密量测,有事故征兆时则需连续监测。

4、各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小于3次。

5、钻孔测点遇既有管线及构筑物避开设置。

6、井体间明挖基坑施工过程中对地层和支护结构进行动态监测,为施工提供可靠的信,以达到科学指导施工,合理修改设计或及时采取施工技术措施的目的。

7、在支护结构施工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对邻近建筑物基础沉降、变形、倾斜、裂缝等进行全方位监测。

8、在支护结构施工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邻近道路的沉降进行监测,如发现有地面开裂、沉陷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处理。

9、在支护结构施工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管线进行监测,并满足各管线权属单位要求的允许值,如发现超过允许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有关单位,采用有效处理措施。

10、应加强监控量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反馈的准确及时。

11、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检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12、对地下管线的监测点布置及监测控制值应严格按管线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13、基坑监测图如下,仅供参考,可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布点间距及数量。

14、在进场施工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⑴.对周围原有的建筑进行仔细调查、检测和技术鉴定,并做好记录、拍照、录像等工作,为施工过程中监测抢险及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依据。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多数情况下,工程变形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也需要对工程实施必要的监测,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性做出提前预判,防止事故发生。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过程中,即需要提前设置好监测点位,为监测工作做好统筹准备。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 或开挖深度小于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一、基坑监测原则变形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监测工作应遵循以下4 条原则:1、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监测系统设计中所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必须做到:(1)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仪器,采用先进的监测方法来保证外业采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2)基准点、监测点设置应合理,并在监测期间保护好点位标志,使监测工作具有连续性。

2、操作方便性原则:为使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并满足监测精度的要求,变形监测点在布设时应考虑到水准线路的联测方便,能够节省外业时间、提高点位精度的原则。

3、数据及时性原则: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

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应及时复测。

因为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及时整理出监测报告。

4、经济合理性原则:监测方案编制时应考虑选用适合于本工程监测作业,并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二、监测方案一般情况下,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监测目的和依据4、监测内容和项目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6、监测方法及精度7、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10、监测人员的配备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三、监测项目1、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点对象应包括:(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筑;(5)周边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5.2。6锚杆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5.2。7土钉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数量和间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土钉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有代表性的受力位置。
3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
6。3竖向位移监测
6。3.1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6。3。2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3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和基准点的稳定性。
6.1。3检测仪器、设备和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5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
6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5。3.4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侧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点.
5.3.5建筑倾斜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布置在建筑角点、变形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
2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

基坑监测监控方案

基坑监测监控方案

基坑监测监控方案土方开挖施工期间,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受力和变形、周边建筑物、重要道路及地下管线等保护对象进行系统的监测。

通过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的实际状态及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做到及时预报,为基坑边坡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稳定提供监控数据,防患于未然;通过监测数据与设计参数的对比,可以分析设计的正确性与合理性,科学合理地安排下一步工序,必要时及时修改设计,使设计更加合理,施工更加安全。

一、监测频率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内,可每2d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每天观测一次。

基坑开挖至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5~IOd 观测一次。

2、坡顶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

混凝土底板浇完IO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

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1)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2)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3)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4)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4、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二.监控报警1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2、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设为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2mm∕d o3、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

4、本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报警值设为15mm,倾斜报警值设为IOmm,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Imm/55、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6、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7、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IOmm的裂缝;三、紧急预案1、基坑开挖和喷锚支护施工过程中,由于破坏了土层中的原有的应力平衡,坡面肯定会发生变形,直到达到新的平衡。

基坑监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要点表

基坑监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要点表

基坑纵横轴线或有代表性的位置由密到
缝、地面超
回 点,每一基坑 疏布置测点
载状况
填 不少于 8 点
自然环境 设
(雨水、气 计
温、洪水 时
等)
非予应力锚杆
和土钉抽取构
锚杆、土钉 全
每根锚杆上的测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
件的 5 %,予
的应力和轴 过
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和地质复杂的区
应力锚杆抽取



构件的 10 %,
个,每一支撑

行测量
不少于 3 点

用安装在混凝土支撑内 部、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 的应力传感器测试。钢支 撑采用与支撑串联连接的
、与支撑断面尺寸相同 的应力传感器测试。精度
开挖深度 ≤5m 及基 础底板完 成后,1 次/2 天; 其它 1 次/ 天

不低于 1/100(F·S)
立柱变形
全 不少于构件的 过 20 %,且不少 程 于3个
基坑设计深度(m)
≤5.0 5.0-10.0 10.0-15.0 >15.0
1 次/1d 1 次/2d 1 次/2d 1 次/2d
-
1 次/1d 1 次/1d 1 次/1d
-
-Leabharlann 2 次/1d 2 次/1d
1 次/1d 1 次/1d 2 次/1d 2 次/1d
1 次/3d 1 次/2d 1 次/1d 1 次/1d
基坑监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要点表
基坑监测频率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规定 1、基坑向下开挖期间,监测不应少于每天一次,直至开挖停止后连续三天的监测数值稳 定; 2、当地面、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出现裂缝、沉降,遇到降雨、降雪、气温骤变,基坑 出现异常的渗水,坑外地面荷载增加等各种环境条件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连续监 测,直至连续三天的监测数值稳定; 3、当位移速率大于前次监测的位移速率时,则应进行连续监测; 4、基坑监测频率与基坑类别、施工开挖深度、基坑设计深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以后的 工作实践中应综合考虑各项参数,准确判断监测频率;如遇突发情况,加大监测频率。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基坑监测方法多数情况下,工程变形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也需要对工程实施必要的监测,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性做出提前预判,防止事故发生。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过程中,即需要提前设置好监测点位,为监测工作做好统筹准备。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 或开挖深度小于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一、基坑监测原则变形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监测工作应遵循以下4 条原则:1、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监测系统设计中所考虑的最重要的原则。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必须做到:(1)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作业人员,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仪器,采用先进的监测方法来保证外业采集数据的真实可靠性;(2)基准点、监测点设置应合理,并在监测期间保护好点位标志,使监测工作具有连续性。

2、操作方便性原则:为使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并满足监测精度的要求,变形监测点在布设时应考虑到水准线路的联测方便,能够节省外业时间、提高点位精度的原则。

3、数据及时性原则: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

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应及时复测。

因为施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及时整理出监测报告。

4、经济合理性原则:监测方案编制时应考虑选用适合于本工程监测作业,并满足监测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

二、监测方案一般情况下,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3、监测目的和依据4、监测内容和项目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6、监测方法及精度7、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10、监测人员的配备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三、监测项目1、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点对象应包括:(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筑;(5)周边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xcavationEngineering2009—04—29发布 2009—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Excavation EngineeringGB 50497—2009主编部门:山东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09月0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北京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济南大学会同9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有9章及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基坑工程监测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本规范的初稿、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编制工作会议的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本规范的质量,敬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济南大学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管理组(济南市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基坑监测方案

基坑监测方案

基坑监测方案1基坑监测的目的观测目的:在基础施工及维护阶段,由于工程的基础深,开挖面积大,基坑边坡服务时间长,需要在开挖前根据支护形式准确放线定位、在开挖过程中不断监测,掌握基坑变形发展趋势,防止基坑过大变形,确保边坡的安全稳定和工程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基坑边坡变形动态,为基坑施工提供信息反馈。

2监测频率3监测报警值(1)坡顶/桩顶水平位移、沉降监测本工程基坑桩锚按二级基坑控制值:开挖过程中按4%°h控制,报警值为控制值的80%(h为监测点处基坑开挖深度)。

(2)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报警值为4%°h(h为监测点处基坑开挖深度),变化速率为4~6mm∕d°(3)锚杆内力监测预应力锚杆内力报警值:低于0.3倍设计值,高于0.8倍设计值。

(4)地下水位监测基坑土方开挖、支护施工过程中,地下水位累计变化不超过IoOomm,变化速率不超过50OmmA1(5)坑外地表沉降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控制值为25mm,报警值为20mm,变化速率为2~3mm∕d.(6)巡视监测支护体系应进行巡视监测,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应拍照或录相,变形强烈地段要设立连续观测点。

4监测方法4.1基坑边坡水平位移监测基坑边坡水平位移采用《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DB11/T446-2007)中的二等水平位移的要求执行。

监测的等级划分及精度要求见表10-2o1、基准点的埋设和观测在认真考察现场监测环境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地方布设基准点。

基准点的埋设应遵循下列原则:a)基准点必须稳定,便于保存;b)通视良好,便于观测及定期检验。

为提高水平位移监测的精度,控制点应采用观测墩形式,顾及基坑周边实际状况,在基坑四边以及其延长线上,地面相对稳定的位置埋设3个观测墩做为柱顶水平位移观测的控制点,在基坑附近的建筑物上埋设4个点作为检查方向(场外基准点为基础)。

基坑监测频次完整版

基坑监测频次完整版

基坑监测频次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表2.本表中巡视频率为施工巡视频率,第三方监测巡视频率同第三方监测频率。

总包单位在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应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3.当基坑支护工程出现《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7.0.4条情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监测结果。

4.当基坑支护工程出现《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8.0.7条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时。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分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注册章。

二、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制定包括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所需费用。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两方面资质的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第三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的要求。

四、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基坑监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要点表

基坑监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要点表

1 次/5d 1 次/3d 1 次/2d 1 次/1d
二级
开挖深度(m) 底板浇筑后时间(d)
>28.0 1 次/7d 1 次/5d
≤5.0 1 次/2d 1 次/2d
5.0-10.0
-
1 次/1d
≤7.0 1 次/2d 1 次/2d
7.0-14.0 1 次/3d 1 次/3d
14.0-28.0 1 次/7d 1 次/5d
且不少于 3 个
开 以最小点数能
基坑中央和距边缘约 1/4 坑底宽度处以
基坑底部回 挖 测出坑底土隆
及其他变形特征位置设置观测点。对方
弹和隆起
至 起量为原则布
形圆形基坑,可按单向对称布点;矩形
基点
在支护结构或基坑附近的 土体中予埋测斜管,用测 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测向位 移。精度不低于 1mm 用安装在支护结构内部、 与受力钢筋串联连接的应 力传感器测试。精度不低 于 1/100(F·S)
次/2 天; 其它 1 次/ 天
1 次/2 天 1 次/3 天 1 次/2 天
1 次/2 天

基坑,可按纵横向对称布点;复合矩形

基坑可多向布点


基坑监测点布置
基坑纵横轴线或有代表性的位置由密到
缝、地面超
回 点,每一基坑 疏布置测点
载状况
填 不少于 8 点
自然环境 设
(雨水、气 计
温、洪水 时
等)
非予应力锚杆
和土钉抽取构
锚杆、土钉 全
每根锚杆上的测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
件的 5 %,予
的应力和轴 过
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和地质复杂的区
应力锚杆抽取

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1 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

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1.0.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2.0.4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5 支撑 bracing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2.0.6 锚杆 anchor bar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

2.0.7 冠梁top beam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

2.0.8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9 监测频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1)测斜仪观测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在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中,采用数字式测斜仪(包括自动记录数据采集仪,数字式传感器)。

测量系统由数据采集仪、电缆、传感器(探头)和埋设在支护桩(墙)中或在边坡土体中的测斜管组成。

测斜管内壁上有两对方向相互垂直的导槽,在水平面上人为地规定为A0-A180和B0-B180两个方向,一般设定A0-A180方向为垂直于基坑边线或边坡走向。

测量时探头自下而上逐段测量与垂直线之间的倾角变化,即可得出不同深度部位的水平位移,与基准数据进行比较,可求出任一深度处的累计水平位移量。

测量时假定管底端为不动点,而当不能保证底端不动而要得出绝对水平位移时,必须以管顶端点为基准,用经纬仪测出其绝对水平位移,由此推算各深度的绝对水平位移。

(2)坡顶水平位移监测水平观测采用高精度全站仪,可自动记录数据,自动分析,是目前测量水平位移最先进仪器。

(3)坡顶沉降、周边建筑沉降监测沉降观测采用仪器为高精度水准仪,标尺采用铟钢水准尺。

按逆时针方向环形闭合路线观测,最后闭合于基准点上。

每个测站仪器摆设的位置距前后标尺尽可能相等。

在打桩施工及基坑开挖的影响范围外设置三个基准点,在每次观测前对基准点进行复核,当基准点的变差Δ符合Δ≤2μ0√2Q,可判断基准点处于稳定状态。

环形闭合差按二级水准精度要求,fn≤1.0√n,n为测站数。

(4)监测频率1)观测频率:开挖深度≤5m时,每2天观测1次;开挖深度大于5m小于等于10m时,每1天观测1次。

2)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2~3天监测一次),但雨天或出现变形速率加大时应加大监测密度,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超深、超长开挖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值。

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2009-1-18 发布2009-9-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3)4 监测项目 (5)4.1 一般规定 (5)4.3 巡视检查 (6)5 监测点布置 (6)5.1 一般规定 (6)5.3 周边环境 (8)6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8)6.1 一般规定 (8)6.2 水平位移监测 (9)6.3 竖向位移监测 (9)6.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0)6.5 倾斜监测 (11)6.6裂缝监测 (11)6.7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11)6.8土压力监测 (11)6.9孔隙水压力监测 (12)6.10地下水位监测 (12)6.11 锚杆拉力监测 (12)6.12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12)7 监测频率 (12)8监测报警 (14)9 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5)9.1一般规定 (15)9.2 当日报表 (16)9.3 阶段性监测报告 (16)9.4总结报告 (16)附录A 墙(坡)顶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 (17)附录B 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样表 (18)附录C 桩、墙体内力及土压力、孔隙水压力检测日报表样表 (19)附录D 支撑轴力、拉锚拉力监测日报表样表 (20)附录E 地下水水位、墙后地表沉降、坑底隆起监测日报表样表 (21)附录F 巡视监测日报表样表 (2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7.0.4(1、2、3、4、5、6、7、8、9、10)、8.0.1、8.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坑工程监测的专项国家级标准,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保证基坑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法规之一。

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及次数

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及次数

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及次数表5.1 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次数
注:在监测过程中如遇大雨或水平位移变化异常等情况,及时增加监测次数。

预计本工程变形监测总次数为84次,其中基坑水平位移监测42次,竖向位移监测42次。

主楼沉降观测周期和次数
观测周期及次数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浇筑基础时设置沉降观测点开始第一次观测,以后的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主体结构每加高1层观测一次;
(2)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3)建筑主体封顶后100天内,每15天观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4)后续的观测周期应根据主体结构封顶后的百日平均沉降值确定,详见下表(当最后100天的沉降值小于0.01mm/d时,可停止观测。


(5)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口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并在观测记录中注明这些情况,及时向甲方和设计方汇报,具体的观测时间,以双方的书面约定为准;
(6)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预计本工程沉降观测总次数为36次,总历时36个月。

怎样监测建筑施工深基坑水平、竖向位移?监测频率是怎样的?[优质文档首发]

怎样监测建筑施工深基坑水平、竖向位移?监测频率是怎样的?[优质文档首发]

怎样监测建筑施工深基坑水平、竖向位移?监测频率是怎样的?[优质文档首发]一、监测方法1、竖向位移观测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基坑周边地表、管线和邻近建筑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竖向位移监测精度(mm)(表格出自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水平位移观测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极坐标法等;当测点与基坑点无法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GNSS 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基坑围护墙(边坡)顶部、基坑周边管线、邻近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水平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mm) (表格出自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3、其他监测支护结构内力可采用安装在结构内部或表面的应变计或应力计进行量测。

混凝土构件可采用钢筋应力计或混凝土应变计进行量测;钢构件可采用轴力计或应变计等量测。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采用在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0.02mm/500mm。

建筑倾斜观测应根据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激光铅直仪法、垂吊法、倾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等方法。

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尚应监测裂缝深度。

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裂缝宽度监测宜在裂缝两侧贴埋标志,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也可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量测或摄影量测等;裂缝长度监测宜采用直接测量法。

裂缝深度监测宜采用超声波法、凿出法等。

建筑知识-建筑施工中如何监测深基坑的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控频率是多少

建筑知识-建筑施工中如何监测深基坑的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控频率是多少

建筑施工中如何监测深基坑的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控频率是多少1.监测方法1。

垂直位移观测垂直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或静力水准测量。

坑底隆起(回弹)应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准、采用几何水准仪、配合辅助设备传递标高来监测。

传送标高的金属杆或钢尺应监测温度、尺长等.一.监测方法1.垂直位移观测几何水准测量或静力水准测量可用于垂直位移监测。

坑底隆起(回弹)应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准,采用几何水准仪,配合传递标高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标高的金属杆或钢尺应从温度、尺长、拉力等方面进行校正。

挡土墙(坡)顶部、柱子、基坑周边地面、管道及邻近建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下表竖向位移报警值确定。

竖向位移监测精度(mm)(该表摘自《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水平位移观测测量特定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当监测点在任意方向发生水平位移时,测量可视化监测点的分布,并采用向前交会法、向后交会法和极坐标法等。

当测点和基坑点看不透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测量方法或三角形、三边形和拐角测量与基线方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挡土墙(边坡)顶部、基坑周边管线及邻近建筑物水平位移的监测精度,应根据下表水平位移报警值确定。

水平位移监测的精度要求(mm)(该表来自《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3.其他监控支撑结构的内力可以通过安装在结构内部或表面的应变计或应力计来测量。

混凝土构件可用钢筋应力计或混凝土应变计测量;钢构件可以用轴向力仪或应变仪测量。

挡土墙或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应采用在墙或土体中埋设测斜仪,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水平位移的方法。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应低于0.25毫米/米,分辨率不应低于0.02毫米/500毫米。

根据现场观测的条件和要求,建筑物倾斜观测应选择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激光直射法、悬挂法、测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

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方向、长度和宽度,必要时监测裂缝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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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及次数表5.1 基坑边坡水平位移及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期、次数
注:在监测过程中如遇大雨或水平位移变化异常等情况,及时增加监测次数。

预计本工程变形监测总次数为84次,其中基坑水平位移监测42次,竖向位移监测42次。

主楼沉降观测周期和次数
观测周期及次数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浇筑基础时设置沉降观测点开始第一次观测,以后的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主体结构每加高1层观测一次;
(2)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3)建筑主体封顶后100天内,每15天观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4)后续的观测周期应根据主体结构封顶后的百日平均沉降值确定,详见下表(当最后100天的沉降值小于0.01mm/d时,可停止观测。


(5)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口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并在观测记录中注明这些情况,及时向甲方和设计方汇报,具体的观测时间,以双方的书面约定为准;
(6)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预计本工程沉降观测总次数为36次,总历时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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