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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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一、各医疗单位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医技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才准予上岗。

二、各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出入仓库登记管理制度。

药库在购进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时,必须向合法的医药供应商购进,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保证,以保障使用者有人身安全。

三、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专柜、专册)。

医院药库要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进行专人管理,并做好相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人、领药人、发药时间、领药时间、药物名称、药物剂量、药物数量等。

监督药品的合法、合理使用,并给予临床医生必要的药品使用建议,确保安全使用,定期对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临床接诊医生对使用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的妇女,必须掌握使用指征,做好必要检查,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详尽说明使用前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让使用者清楚,所有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和监督下使用。

五、临床接诊医生对、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终止妊
娠药品必须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工作,每次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必须做好相关资料登记,包括患者姓名、使用人、使用证明人、使用情况、使用药量、使用时间及使用效果等。

六、临床接诊医生有义务对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健康宣教,减少计划外妊娠的发生。

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安全、有效: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健康。

3. 保密、诚信:严格保护患者隐私,诚信服务。

第四条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1. 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提供。

2. 药品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 药品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验收标准等。

第五条终止妊娠药品的储存:1. 终止妊娠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房,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

2. 库房温度、湿度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控制。

3. 终止妊娠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分类、分架存放。

4.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1.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在明确诊断、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和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开具处方。

2.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领用、调配、发药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应实行专柜、专账、专人管理,详细记录使用时间、使用对象姓名、年龄、单位或住址、吃生育情况等。

第七条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1. 我院设立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

2.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3篇)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3篇)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职责: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储运部、销售部对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

4.内容____本制度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4.1.1复方米非司酮片;____米非司酮片(别名:含珠停、息隐);____米非司酮胶囊;____米非司酮胶囊(Ⅱ);____米非司酮胶丸;____米索前列醇片(别名:喜克溃);4.1.7卡前列甲酯栓(别名:卡波前列素甲酯栓、卡孕栓);4.1.8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4.1.9地诺前列素注射液;4.1.10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别名:利凡诺注射液、雷弗诺尔注射液);4.1.11催产素注射液(别名:缩宫素注射液);4.1.12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如天花粉蛋白(别名:花粉蛋白)、硫前列酮(别名:塞普酮)、甲烯前列素、环氧司坦(别名:爱波司坦)、吉美前列素、芫花萜(别名:芫花酯甲)等。

4.2终止妊娠药品必须从具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销单位资质应通过质管部门的首营审核,否则不得实施购进。

4.4终止妊娠药品收货、验收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并按相应的操作规程实施收货和验收。

4.5终止妊娠药品在库应当集中存放,并列入重点养护品种,对有疑问的终止妊娠药品应当及时报质管部确认其质量属性。

4.6终止妊娠药品必须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4.7终止妊娠药品不得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

4.8不合格终止妊娠药品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确认、审批、报损、销毁手续,并做好销毁记录。

4.11未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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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天花粉蛋白注射液;
4.6.9芫花萜。
4.6本制度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提前终止怀孕妇女妊娠所用的药品,包括下列品种:
4.6.1米非司酮片(用于紧急避孕的OTC除外);
4.6.2米索前列片;
4.6.3卡前列甲酯栓;
4.6.4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4.6.5地诺前列素注射液;
4.6.6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
4.6.7催产素注射液(商品名:缩宫素注射液);
起 草 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变更原因
执行日期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防止该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有效地控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进、存、销行为。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全过程
1.3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
3.2.3批发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4购货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标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采购事宜、委托日期及期限、法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2.5购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2.6终止妊娠药品(用于紧急避孕的OTC药品除外)严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和不具备终止妊娠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1.3.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63号)
1.3.5《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生委第8号部长令)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2020)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2020)

XXXX医院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号令),严禁非法终止妊娠,加强对妊娠药物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验收、保管和发放等记录。


购终止妊娠药品时,应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应有专人验收入库、专人保管。

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票帐物相符,各种记录和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各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专人、专帐、专柜管理,一月一盘存,任何人不得擅自领取和借用此类药物。

三、终止妊娠药物由妇产科报计划,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药剂科统一
购进验收入库,任何人或科室不得擅自采购终止妊娠药物。

四、终止妊娠药由药房负责统一领取,妇产科定期到药房领取一定
备用数,并签字备查。

五、妇产科详细记录终止妊娠药物使用情况,孕妇姓名、年龄、工
作单位或住址、引产原因、孕周引产方式或药物名称,经主治医师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禁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未依法
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及个人。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专人、专柜、转账管理,设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转账》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填写《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六附件2)。

获准开展妇产科业务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常规使用催产素或将米非司酮单独应用于紧急避孕除外。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或药房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转账,切实做到账与处方相符,账与药品相符、药品的进、销、存相符。

专账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引产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

在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携带下列原始证件: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②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且采购证明必须注明采购相关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③采购人身份证。

篇二: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制定目的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有效控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报损等经营管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 、职责:质管部负责组织并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实施内容负责。

5 、术语及定义本规定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包括下列品种:5.1 米非司酮片(用于紧急避孕的除外);5.2 米索前列醇片;5.3 卡前列甲酯栓;5.4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5.5 地诺前列素注射液;5.6 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5.7 催产素注射液 ( 商品名:缩宫素注射液 ) ;5.8 天花粉蛋白注射液;5.9 芫花萜。

医院实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医院实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终止妊娠工作的开展,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预防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终止妊娠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 保障妇女健康: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终止妊娠方式。

2. 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3. 保密原则:对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尊重患者隐私。

4. 平衡性别: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促进性别平等。

二、管理职责1. 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终止妊娠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 医疗科:负责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

3. 药剂科: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报废。

4. 护理部:负责终止妊娠手术患者的护理和监护。

5. 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终止妊娠手术相关的法律事务。

三、管理制度1. 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由具有妇产科执业资格的医师进行审批,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2. 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区(专柜)、专帐管理,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不具有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权的机构和个人。

3. 终止妊娠手术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 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医疗科对终止妊娠手术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5. 终止妊娠手术的评估:对终止妊娠手术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6. 终止妊娠手术的保密:对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尊重患者隐私。

四、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终止妊娠法律法规的认识。

2. 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3. 营造有利于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消除性别歧视。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药品管理办法》,严格遵守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

2.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获准实行终止妊娠手术项目的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3.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专人、专帐、专柜管理,一月一盘存。

任何人不得擅自领取和借用此类药物。

4.终止妊娠药物由妇产科报计划,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药剂科统一购进验收入库,任何人或科室不得擅自采购终止妊娠药物。

5.终止妊娠药由药房负责统一领取,妇产科定期到药库领取一定备用数,并签字。

6.妇产科详细记录终止妊娠药物使用情况,孕妇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引产原因、孕周、引产方式和药物名称,经主治医师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7.非法销售擅自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按隶属关系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之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之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规范操作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药品使用规范和 操作流程。
监督执行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终止妊娠药 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02
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与存储
采购流程与标准
采购流程
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需遵循 计划、签订采购合同、执行采购合同等环节。
采购标准
采购终止妊娠药品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可靠、价格合理、供应稳定。
数据收集与分析
02
收集药品使用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存在的问
题和改进点。
持续改进计划
03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持续改进计划,包括优化流程、加强培训、
完善制度等。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理措施及改进建议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与报告
建立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报告药品使用管理中的不符合规定情况 。
不符合规定的调查与处理
05
培训与教育
处方医师培训要求
了解终止妊娠药品 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
熟悉终止妊娠药品 的不良反应和应对 措施。
掌握终止妊娠药品 的正确使用方法和 注意事项。
药师培训和教育内容
了解终止妊娠药品的药理学和 药代动力学特点。
掌握终止妊娠药品的配伍禁忌 和相互作用。
熟悉终止妊娠药品的储存和保 管要求。
药品采购的合规性
对药品采购流程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 规和医院制度,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3
药品储存和使用的合规性
检查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包括温 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以及使用期限等。
评估指标与持续改进
设立评估指标
01
制定针对药品使用管理质量的评估指标,如药品损耗率、用药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

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购进、储存、销售的人
工终止妊娠药物符合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

四、责任:采购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药品购进必须从具有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厂家或经营单位购进,
具体参考《购进、销售管理规定》
2、人工终止妊娠药物储存必须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合理储存,具体参考《储存与保
管的管理规定》。

3、人工终止妊娠药物不得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禁止
将人工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

4、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5、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6、销售人工终止妊娠的药物应严格审核购货方的购买资质,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方
可予以销售,其它参考《药品出库的管理规定》。

7、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应在公司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悬挂。

8、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卫生、药监等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的检查、
监督工作。

9、未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造成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主管
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针对妊娠药物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妊娠药物的准入管理、销售渠道的监管、药品信息披露以及医疗机构的执业规范等方面。

然而,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可为以下几个原因所支持。

首先,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妇女的自主权。

妇女应该成为自己身体和生育的主宰者,而不是受到外界强加的限制和干涉。

妊娠药物作为一种控制生育的方法,应该被看作是妇女实现自主决策的重要工具之一、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存在,不仅限制了妇女的选择空间,也丧失了她们对自己身体权益的掌握。

其次,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可以改善流产的安全性。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于妊娠药物的销售和使用都存在严格的管理措施,往往需要医生的处方或是其他类似的限制。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许多妇女只能寻求不安全的方法进行流产,这给她们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风险。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终止可以使得合法无风险的妊娠药物更容易得到,并且妇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安全的流产。

第三,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性别平等。

当前,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存在使得社会对于妊娠和堕胎的认识依然偏重于女性责任和道德议题。

事实上,妊娠和终止妊娠是不仅仅是女性的事情,男性同样应该承担起责任和义务。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终止有助于改变社会对于性别和生育的刻板印象,促进男性和女性在生育权益上的平等。

综上所述,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妇女的自主权、改善流产的安全性、促进性别平等以及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然而,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也需要适应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妇女在使用妊娠药物时能够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只有在法律、道德和伦理的框架下,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终止才能真正为妇女带来福祉和健康。

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育控制也有了更多的关注。

终止妊娠是一种常见的生育控制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妇女有时需要通过用药来终止妊娠。

为了保障妇女的健康和权益,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妇女终止妊娠的安全和合法性,减少终止妊娠的不良后果,保护妇女的健康和权益。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3. 《妇女药品管理法》三、制度内容1. 用药适应症:终止妊娠用药仅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适应症包括妇科疾病、胎儿发育异常等。

2. 用药禁忌症:对于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史的妇女,终止妊娠用药禁忌。

3. 用药流程:妇女在确定需要终止妊娠后,应及时就诊医院,由专业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建议是否使用终止妊娠药物。

4. 用药前检查: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史,确定用药的适宜性。

5. 用药过程管理:医生应详细告知患者用药的方法、注意事项及可能的不良反应,定期复诊追踪患者病情。

6. 不良反应处理: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及时处理,评估病情并调整用药方案。

7. 用药后随访: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用药后的情况和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四、制度实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医生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诊疗服务。

3. 患者应配合医生的治疗计划,按时就诊复查,遵守医嘱。

五、制度监督1. 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

2.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的监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举报。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与终止妊娠用药有关的医疗事故。

终止妊娠用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维护妇女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证终止妊娠药品的验收、储存、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河南省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豫食药监通(2005)99号)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购进的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是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资格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采购。

同时还应索取企业相关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和销售凭证应至少保存3年备查。

二、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本院使用。

严禁转借、转让、交还、私自销售、滥用终止妊娠药品。

三、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四、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是指下列药品:
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叫咤注射剂,缩宫素注射液
五、终止妊娠药品实行每日清点,保证账物相符,清点记录完整详实。

六、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专账、专用登记,详细记载使用时间、使用对象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及剂量、处方医生、药师,并保存三年以上。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
首先,药剂科或药房应设立专人专岗来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和监督。

这些专人应具备相关的医药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正确理解和判断妇
女的需求,并根据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服务。

首先,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可能给药剂科或药房带来过大的
负担。

由于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相对较少,设置专门的人员和资源可能不
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其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可能对妇女的使用权益带来限制。

如果设置专人专岗来管理和监督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可能增加妇女获取
药品的难度和门槛,影响其正当的选择权。

再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可能增加非法终止妊娠药品的滥
用风险。

如果采取过于严格的管理措施,可能导致非法市场的形成,不法
分子趁机制造和销售不安全的药品,给妇女的健康带来风险。

终止妊娠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终止妊娠医院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预防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监督等环节。

三、药品管理1. 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1)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需经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审核,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采购部门应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内容。

2. 终止妊娠药品的储存(1)终止妊娠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品库房,库房应具备冷藏、通风、干燥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入库时,需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真实、完整。

3.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1)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师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开具处方。

(2)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医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进行操作。

(3)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4. 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1)终止妊娠药品不得在医院药房销售,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

(2)药品销售部门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药品。

四、监督管理1. 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2. 定期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终止妊娠药物应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购买,开具合法票据,并按制度建立购进记录,到票、帐、物相符。

票据和记录应按有关制度妥善保管。

二、终止妊娠药品入库时应专人验收,验收时应按照药品的分类,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逐一检查,药品标签和包装没有制度标志的不得收货;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储藏条件等。

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三、做好终止妊娠药品入库验收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四、验收后的的药品,保管员应在入库凭证上签字,并注明验收结论。

采购员凭保管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他问题的品种应予以拒收并报科室。

五、终止妊娠药品应设专柜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帐管理,确保帐货相符,数量、批号准确。

六、终止妊娠药品出库实行双人复核,做到数量、批号准确。

七、终止妊娠药品的报损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销毁。

八、储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仓库要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其储存安全。

若发生被盗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严格遵守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认真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2、药品管理人员按计划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企业购进药品,同时做好入库验收,建立专用购进和出库记录。

3、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由药房统一管理,早孕终止妊娠使用的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由开单的妇产科执业医师到药房领取,药房凭妇产科执业医师开的处方发药,并登记在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簿上。

4、妇产科须建立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簿,将终止妊娠妇女的相关信息、药品使用的名称、数量逐项填写在登记簿上。

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要将查验过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证件或有医学指征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粘贴在病历上,以备查验。

5、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妇产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和监护下使用。

禁止非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6、严格禁止将终止妊娠药品外借、转让和违规使用。

7、购进和使用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1、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外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2、如为计划生育引产的,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

并有两名医务人员署名。

4、如实记录手术对象的情况。

建立终止妊娠手术档案,并定期汇总,每季度向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一次。

5、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6、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等医学证明和计生证明。

样本图: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和使用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医疗手段。

然而,由于该药物的特殊属性,如果不加管理,将会对女性的身体健康和心理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女性的身体健康和利益,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应该得到进一步完善。

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销售和使用准入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是一种高风险的药品,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院或诊所才能销售和使用。

此外,销售和使用该药物的医院或诊所必须拥有资质,并对对药品的保存、处方和使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审核。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的销售和使用流程管制。

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医院或诊所必须为患者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并向患者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信息。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的使用方法,避免患者因为不当使用而导致副作用或者严重的身体损害。

第三,应该建立严格的药品情况反馈制度。

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医院或诊所必须定期向当地药品监管委员会提交销售和使用记录,并及时反馈药品的使用效果和药品的安全性。

如果出现药品的不良反应、事故、投诉等问题,应当立即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便于当地政府及时处理,并避免因药品不当使用而对患者造成伤害。

最后,还需要建立高效有效的监管机制。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检、查档等方式对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医院或诊所进行监管。

对于违反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的机构或者个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案件进行追责。

综上所述,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保障女性身体健康和权益的重要措施。

只有建立完善的销售和使用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的销售和使用流程管制、建立严格的药品情况反馈制度和建立高效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够加强对终止妊娠药物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减少药品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号令),严禁非法终止妊娠,加强对妊娠药物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验收、保管和发放等记录。

采购终止妊娠药品时,应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应有专人验收入库、专人保管。

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票帐物相符,各种记录和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各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专人、专帐、专柜管理,一月一盘存,任何人不得擅自领取和借用此类药物。

三、药学部加强此类药物的采购管理,各药房严格按照妇产部门的需求制定请领计划,采购和保管认真汇总请领计划,综合考虑制定采购计划,任何人或科室不得擅自采购终止妊娠药物。

四、终止妊娠药由药房负责统一领取,妇产科定期到药房领取一定备用数,并签字备查。

五、妇产科详细记录终止妊娠药物使用情况,孕妇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引产原因、孕周引产方式或药物名称,经主治医师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禁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未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及个人。

七、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
米非司酮片;
米索前列醇片;
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
缩宫素注射液;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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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严格遵守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认真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2、药品管理人员按计划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企业购进药品,同时做好入库验收,建立专用购进和出库记录。

3、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由药房统一管理,早孕终止妊娠使用的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由开单的妇产科执业医师到药房领取,药房凭妇产科执业医师开的处方发药,并登记在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簿上。

4、妇产科须建立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簿,将终止妊娠妇女的相关信息、药品使用的名称、数量逐项填写在登记簿上。

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要将查验过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证件或有医学指征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粘贴在病历上,以备查验。

5、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妇产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和监护下使用。

禁止非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6、严格禁止将终止妊娠药品外借、转让和违规使用。

7、购进和使用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1、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外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2、如为计划生育引产的,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

并有两名医务人员署名。

4、如实记录手术对象的情况。

建立终止妊娠手术档案,并定期汇总,每季度向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一次。

5、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6、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等医学证明和计生证明。

样本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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