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渔业1)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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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0216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0216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 GF-2020-02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

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1月25日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委托方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鉴于甲方拟对(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总承包,甲乙双方就总承包合同的履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全部工作。

1.2 工程范围:(工程项目范围的具体描述)。

1.3 合同价格:(合同价格的具体描述)。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 设计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2 施工阶段:乙方应组织施工队伍和相关设备,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

2.3 监理阶段:乙方应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条合同变更
3.1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或施工条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书面申请。

3.2 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重新商定合同价
格和履行进度,并在书面合同变更协议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4.2 乙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的(付款期限)内向甲方提交发票和相关财务材料。

第五条合同履行
5.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定时间和质量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以上内容属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双方确认并同意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甲方:(盖章)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情况,依法约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第2条(发包人)、第3条(承包人)和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56011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56011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 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 条:第l 条(一般规定)、第 4 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 5 条(技术与设计)、第 6 条(工程物资)、第7 条(施工)、第8 条(竣工试验)、第9 条(工程接收)和第10 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 条:第11 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 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 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 条(保险)。

其中,在第13 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 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项。

1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1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 1 条一般约定,第 2 条发包人,第 3 条发包人的管理,第 4 条承包人,第5 条设计,第 6 条材料、工程设备,第 7 条施工,第 8 条工期和进度,第 9 条竣工试验,第 10 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 11 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 12 条竣工后试验,第 13 条变更与调整,第 14 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 15 条违约,第 16 条合同解除,第 17 条不可抗力,第 18 条保险,第 19 条索赔,第 20 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1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项。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情况,依法约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第2条(发包人)、第3条(承包人)和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鱼塘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书5篇

鱼塘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书5篇

鱼塘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书5篇篇1鱼塘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鱼塘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鱼塘承包合同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事由1.1 甲方为____________鱼塘的合法承包人,其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乙方同意受让该鱼塘的承包权,并自愿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责任。

1.2 甲方愿将该鱼塘的承包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接受甲方的转让,双方在此确认并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转让标的2.1 转让标的为____________鱼塘的承包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权利、收益权等一切合法权益。

2.2 转让标的不包括该鱼塘本身的所有权,甲方对该鱼塘的所有权不作转让。

第三条转让条件3.1 甲方已将该鱼塘的相关情况如实向乙方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鱼塘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等。

3.2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鱼塘的全部情况,同意按约定的价格受让该鱼塘的承包权。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方式4.1 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人民币整(大写),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给甲方。

4.2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支付完成后甲方应出具相应的发票。

第五条过户手续5.1 乙方应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鱼塘承包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5.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等。

第六条保证及承诺6.1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鱼塘承包权系合法取得,并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

6.2 乙方保证对鱼塘的合法经营管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池塘承包合同范本8篇

池塘承包合同范本8篇

池塘承包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座池塘,乙方有意承包该池塘进行水产养殖及相关经营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池塘承包合同:一、承包池塘基本情况1. 池塘位置:__________(具体地址)。

2. 池塘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 池塘用途:水产养殖、种植及相关经营活动。

4. 承包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二、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1. 承包费用:乙方需按年支付承包费用,每年承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乙方需在每年承包开始前的3个月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2. 甲方需确保乙方在承包期间内正常使用池塘,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 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与池塘使用相关的周边关系问题。

4. 甲方应确保池塘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并无争议。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在承包期间内使用池塘进行水产养殖及相关经营活动。

2.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

3. 乙方应合理、合法使用池塘,不得从事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行为。

4. 乙方应保障池塘设施设备的安全与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

5. 乙方需对承包的池塘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确保池塘的正常使用。

五、池塘使用规定1. 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池塘转租、转让或用于其他非约定用途。

2.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乙方应合理使用资源,节约水、电等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

4. 乙方应保护池塘生态环境,不得投放禁用药品或使用非法捕捞工具。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2011]1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 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 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 条:第1 条(一般规定)、第4 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 条(技术与设计)、第6 条(工程物资)、第7 条(施工)、第8 条(竣工试验)、第9 条(工程接收)和第10 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 条:第 11 条(质量保修责任)、第 13 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 14 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 15 条(保险)。

其中,在第13 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 14 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项。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鱼池承包转让合同书

鱼池承包转让合同书

鱼池承包转让合同书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鱼池的原承包方,现因个人原因需将鱼池承包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鱼池概况1. 鱼池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 鱼池的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增氧机、投饵机等)。

第二条转让内容1. 甲方同意将上述鱼池的承包权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设施、设备转让给乙方。

2. 转让后,乙方享有鱼池的使用权、收益权和经营管理权。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保证对鱼池拥有合法的承包权,无权属争议。

2.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承包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3.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转让款,并承担转让后鱼池的经营风险。

4.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转让款的____%。

2.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项的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范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承包合同书(渔业1)(标准版)

承包合同书(渔业1)(标准版)

承包合同书〔渔业1〕〔标准版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或个人乙方:***公司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地承包合同书〔渔业1〕订立合同双方: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公斤〔或__元〕,其中: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鱼占__%,__鱼占__%,__鱼占__%……。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月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以下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示范文本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1/92*******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字号发包人:承包人: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2/92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7)一、工程概况 (7)二、主要技术来源 (7)三、主要日期 (7)四、工程质量标准 (7)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7)六、合同书中的词语 (7)七、合同生效 (7)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第 1 条一般规定 (9)1.1定义与解释 (9)1.2合同文件 (11)1.3语言文字 (12)1.4适用法律 (12)1.5标准、规范 (12)1.6遵守法律 (13)1.7保密事项 (13)第 2 条发包人 (13)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3)2.2发包人代表 (14)2.3监理人 (14)2.4安全保证 (15)2.5保安 (15)第 3 条承包人 (15)3.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5)3.2项目经理 (16)3.3工程质量保证 (16)3.4安全保证 (16)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17)3.6进度保证 (17)3.7现场保安 (17)3.8分包 (17)第 4 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18)4.1项目进度计划 (18)4.2设计进度计划 (19)4.3采购进度计划 (19)4.4施工进度计划 (20)4.5误期赔偿 (20)4.6暂停 (20)第 5 条技术与设计 (22)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22)5.2设计 (22)*********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3/925.3设计阶段审查 (24)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25)5.5知识产权 (25)第 6 条工程物资 (25)6.1工程物资的提供 (25)6.2检验 (26)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28)6.4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28)6.5重新订货及后果 (28)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29)第 7 条施工 (29)7.1发包人的义务 (29)7.2承包人的义务 (31)7.3施工技术方法 (33)7.4人力和机具资源 (33)7.5质量与检验 (34)7.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5)7.7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36)7.8健康、安全、环境 (36)第 8 条竣工试验 (40)8.1竣工试验的义务 (40)8.2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 (41)8.3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42)8.3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43)8.4延误的竣工试验 (44)8.5重新试验和验收 (45)8.6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45)8.7竣工试验结果的争议 (46)第 9 条工程接收 (46)9.1工程接收 (46)9.2接收证书 (47)9.3接收工程的责任 (47)9.4未能接收工程 (47)第 10 条竣工后试验 (48)10.1权力与义务 (48)10.2竣工后试验程序 (49)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50)10.4竣工后试验的延误 (51)10.5重新进行竣工后试验 (51)10.6未能通过考核 (51)10.7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52)10.8丧失了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52)第 11 条质量保修责任 (53)11.1质量保修责任书 (53)*********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4/9211.2质量保修金额 (53)第 12条工程竣工验收 (53)12.1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53)12.2竣工验收 (54)第 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54)13.1变更权 (54)13.2变更范围 (54)13.3变更程序 (56)13.4紧急性变更程序 (57)13.5变更价款确定 (57)13.6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 (58)13.7合同价格调整 (58)13.8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 (58)第 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58)14.1合同总价和付款 (58)14.2担保 (59)14.3预付款 (59)14.4工程进度款 (60)14.5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与支付 (60)14.6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60)14.7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61)14.8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61)14.9付款时间延误 (62)14.10税务与关税 (62)14.11索赔款项的支付 (62)14.12竣工结算 (63)第 15条保险 (64)15.1承包人的投保 (64)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65)15.3保险的其他规定 (65)第 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65)16.1违约责任 (65)16.2索赔 (66)16.3争议和裁决 (67)第 17条不可抗力 (68)17.1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68)17.2不可抗力的后果 (68)第 18条合同解除 (69)18.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69)18.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71)18.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73)第 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73)第 20条补充条款 (7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74)第 1 条一般规定 (74)1.1定义与解释 (74)1.2语言文字 (74)1.3适用法律 (74)1.4标准、规范 (74)1.5保密事项 (74)第 2 条发包人 (74)2.1发包人代表 (74)2.2监理人 (74)第 3 条承包人 (75)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 (75)3.2项目经理 (75)3.3分包 (75)第 4 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75)4.1项目进度计划 (75)4.2采购进度计划 (75)4.3施工进度计划 (75)4.4误期赔偿 (76)第 5 条技术与设计 (76)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76)5.2设计 (76)5.3设计阶段审查 (77)第 6 条工程物资 (77)6.1工程物资的提供 (77)6.2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77)第 7 条施工 (77)7.1对发包人的义务 (77)7.2对承包人的义务 (78)7.3人力和机具资源 (78)7.4质量与检验 (78)7.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78)7.6健康、安全、环境 (79)第 8 条竣工试验 (79)第 9 条工程接收 (79)第 10条竣工后试验 (79)10.1责任与义务 (79)10.2竣工后试验程序 (79)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80)10.4未能通过考核 (80)10.5考核验收证书 (80)第 11条质量保修责任 (80)第 12条工程竣工验收 (80)第 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80)13.1变更范围 (80)13.2变更价款确定 (80)第 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81)14.1担保 (81)14.2预付款 (81)14.3工程进度款 (81)14.4质量保修金额 (82)14.5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82)14.6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82)第 15条保险 (82)15.1承包人的投保 (82)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 (82)第 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82)第 17条合同份数 (83)附件 1:保密协议 (84)附件 2:履约保函格式 (87)附件 3:预付款保函格式 (88)附件 4:质量保修协议书 (89)附件 5: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 (9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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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书(渔业1)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承包合同书(渔业1)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
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
(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
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
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亩,承包
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
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
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公斤(或__元),其中:
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鱼占__%,__鱼占__%,__鱼占__%……。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月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
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
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规格的小鱼、鱼苗,
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
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它
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
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__(公章)
代表人:__
乙方:__村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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