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899-2013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房地产估价标准通用术语》worl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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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用术语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估价师是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经过执业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委托人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估价当事人是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估价利害关系人是估价结果会直接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
估价项目是估价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某项特定任务。
估价目的是估价委托人对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
估价对象是所估价的房地产等财产或相关权益。
价值时点是所评估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对应某一特定的时间。
价值类型是所评估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包括价值或价格的名称、定义或内涵。
估价原则是估价活动所以距的法则或标准。
估价程序是完成估价项目所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的先后次序。
估价依据是作为估价的前提或基础的文件、标准和资料。
估价假设是针对估价对象状况等估价前提所做的必要、合理且有依据的假定,包括一般假设、未定事项假设、背离事实假设、不相一致假设和依据不足假设。
估价方法是测算估价对象或价格所采用的方法,包括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
估价基础数据是估价测算所使用的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数据,以及估价对象及其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运营收益、开发建设成本等数据。
估价参数是用于测算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系数、比率或比值。
估价结果是通过房地产估价活动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及提供的相关专业意见。
估价报告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向估价委托人所作的关于估价情况和结果的正是陈述。
批量估价是基于统一估价目的,利用共同的数据,采用相同的方法,并经过统计检验,对大量相似的房地产在给定日期的价值或价格进行评估。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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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2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两郊百万店)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版制版公司制版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1168毫米 1/32 印张:2 67 千字2013年12月第一版 2013年12月第一次印刷定价:13.00元统一书号:15112·23790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刷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网上书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国际标准。
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 2.通用术语;3.价格和价值;4.估价原则;5.估价程序;估价方法;7.估价报告。
本标准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GBT 5089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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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GB/T 50899–2013总则1.0.1为统一和规范房地产估价的术语,并有利于国内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以及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和其他相关领域1.0.3使用房地长估价术语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通用术语2.0.1房地产估价 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ation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
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2.0.2房地产估价机构 real estate appraisal company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2.0.3 房地产估价师 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er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2.0.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licensed real estate appraisal;certificate property valuer经过执业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师。
2.0.5估价委托人 client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2.0.6 估价当事人 parties involved in appraisal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委托人。
2.0.7估价利害关系人 interested parties估价结果会直接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2.0.8 估价项目 appraisal project;appraisal assignment估价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某项特定任务。
2.0.9 估价目的 appraisal purpose;purpose of valuation估价委托人堆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
房地产估价规范附条文说明
![房地产估价规范附条文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44ad21e269dc5022aaea00ac.png)
祝各位考友顺利通过考试,金榜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Code for Real Estate AppraisalGB/T 50291-1999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北京前言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和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建房市函字[1996]第40号《关于委托制订"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规程"的函》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以建标[1999]48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开展房地产估价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同时收集、分析、研究、参考了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以及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IVSC)的有关标准和理论研究成果。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负责。
在使用过程中,各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参编单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上海市房地产评估中心、深圳市物业估价所等。
本规范编制的主要起草人员:柴强、廖俊平、艾建国、沈建忠、陆克华、刘锦红、刘洪玉、冯长春、杨于北、杨国诚、沈彦京、康小芸、田耀东。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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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 50899-2013目录1总则2通用术语3价格和价值4估价原则5估价程序6估价方法6.1 比较法6.2 收益法6.3 成本法6.4 假设开发法6.5 其他估价方法7估价报告1 总则1.0.1 本条是关于制定本标准的目的的规定。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统一和规范房地产估价的术语,包括名称、定义或内涵;二是有利于国内外的交流和合作。
目前我国内地的房地产估价术语,有些是历史流传下来的,有些是从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借鉴过来的,有些是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翻译过来的,也有些是近十几年来根据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实际需要创设的。
这些术语的名称、定义和内涵不一致,很有必要通过制定本标准予以统一和规范。
1.0.2 本条是关于本标准适用范围的规定,即本标准不仅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而且适用于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和自律管理),以及房地产估价教学、科研和其他相关领域。
2 通用术语2.0.1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过去通常称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有时也称为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估值。
房地产评估的含义较宽泛,采用房地产估价不仅内涵明确,而且可以兼顾房地产价值和价格评估,以及房地产租赁价格即租金评估。
此外,本条从专业估价角度给房地产估价下定义,特别明确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2.0.2 房地产估价机构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是行政许可。
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简称执行合伙人)应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不同资质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根据估价目的划分,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房地产估价业务应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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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2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两郊百万店)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版制版公司制版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1168毫米 1/32 印张:2 67 千字2013年12月第一版 2013年12月第一次印刷定价:13.00元统一书号:15112·23790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刷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网上书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国际标准。
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 2.通用术语;3.价格和价值;4.估价原则;5.估价程序;估价方法;7.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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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作者: ————————————————————————————————日期:ﻩ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4 年 2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appraisalGB/T 50899–201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两郊百万店)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版制版公司制版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1168毫米 1/32 印张:2 67千字2013年12月第一版 2013年12月第一次印刷定价:13.00元统一书号:15112·23790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刷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网上书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国际标准。
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 2.通用术语;3.价格和价值;4.估价原则;5.估价程序;估价方法;7.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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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2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GB/T 50899–201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两郊百万店)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版制版公司制版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1168毫米 1/32 印张:2 67 千字2013年12月第一版 2013年12月第一次印刷定价:13.00元统一书号:15112·23790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刷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网上书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国际标准。
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 2.通用术语;3.价格和价值;4.估价原则;5.估价程序;估价方法;7.估价报告。
本标准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新《房地产估价规范》解读——估价方法
![新《房地产估价规范》解读——估价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98dfb9723b3567ec102d8ac6.png)
新《房地产估价规范》解读——估价方法文/王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GB/T50291-2015】疫总局于2015年4月8日联合发布了新版《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距上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以下简称“旧规范”)发布相隔十六年之久。
这十六年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
估价行业形势的转变和估价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对本行业的监管及技术指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规范的发布正顺应了这一要求。
一、新旧规范对比新规范与老规范相比,内容更加具体、细致,对估价及估价师提出的要求更高并且更加明确。
同时通过具体条款的调整,能够看出新规程的制定,改变了传统的估价观念,强调了估价行为应以估价师为根本的原则。
从大体内容上看,新旧规范有以下几点不同:1、新规范删除了原第二章节“术语”,先行单独发布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 50899-2013】。
新术语较原术语内容更加全面,包括评估过程中所有通用术语、各种价格价值、估价原则、估价程序、各种估价方法以及过程中用词和估价报告各部分名称。
2、新规范第二章“估价原则”较旧规范内容,强调了由于估价目的及价值定义不同,应对所遵循的估价原则进行相应的选择分析。
3、新规范第三章“估价程序”较旧规范内容调整很大。
在估价程序上增加了受理委托、审核报告、交付报告三个程序。
同时对每个程序中的具体操作要求进行了逐条阐述。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新规范明确规定了估价师在整个估价程序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现场查勘及权属资料查验的具体要求。
4、新规范第四章“估价方法”较旧规范增加了路线价法、标准价调整法等其他估价方法。
主要估价方法的具体规范将在本文下文中详细说明。
5、新规范第五章“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由旧规范12类估价目的调整为15类估价目的。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gbt 50899–复习过程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gbt 50899–复习过程](https://img.taocdn.com/s3/m/27bb272addccda38376bafe7.png)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G B T50899–2013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GB/T 50899–2013总则1.0.1为统一和规范房地产估价的术语,并有利于国内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以及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和其他相关领域1.0.3使用房地长估价术语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通用术语2.0.1房地产估价 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ation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
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2.0.2房地产估价机构 real estate appraisal company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2.0.3 房地产估价师 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er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2.0.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licensed real estate appraisal;certificate property valuer经过执业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师。
2.0.5估价委托人 client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2.0.6 估价当事人 parties involved in appraisal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委托人。
2.0.7估价利害关系人 interested parties估价结果会直接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2.0.8 估价项目 appraisal project;appraisal assignment估价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某项特定任务。
《房地产估价标准通用术语》worl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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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用术语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估价师是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经过执业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委托人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估价当事人是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估价利害关系人是估价结果会直接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
估价项目是估价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某项特定任务。
估价目的是估价委托人对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
估价对象是所估价的房地产等财产或相关权益。
价值时点是所评估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对应某一特定的时间。
价值类型是所评估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包括价值或价格的名称、定义或内涵。
估价原则是估价活动所以距的法则或标准.估价程序是完成估价项目所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的先后次序.估价依据是作为估价的前提或基础的文件、标准和资料。
估价假设是针对估价对象状况等估价前提所做的必要、合理且有依据的假定,包括一般假设、未定事项假设、背离事实假设、不相一致假设和依据不足假设.估价方法是测算估价对象或价格所采用的方法,包括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
估价基础数据是估价测算所使用的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数据,以及估价对象及其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运营收益、开发建设成本等数据. 估价参数是用于测算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系数、比率或比值.估价结果是通过房地产估价活动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及提供的相关专业意见。
估价报告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向估价委托人所作的关于估价情况和结果的正是陈述.批量估价是基于统一估价目的,利用共同的数据,采用相同的方法,并经过统计检验,对大量相似的房地产在给定日期的价值或价格进行评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c64abbf3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ed.pn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3.02.07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35号
•【施行日期】2013.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3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75-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2月7日。
房地产估价规范附条文说明共37页word资料
![房地产估价规范附条文说明共37页word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ea2c442da216147917112854.png)
祝各位考友顺利通过考试,金榜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Code for Real Estate AppraisalGB/T 50291-2019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北京前言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19]244号《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和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建房市函字[1996]第40号《关于委托制订"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规程"的函》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以建标[2019]48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开展房地产估价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同时收集、分析、研究、参考了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以及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IVSC)的有关标准和理论研究成果。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负责。
在使用过程中,各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以供修订时参考。
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参编单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上海市房地产评估中心、深圳市物业估价所等。
本规范编制的主要起草人员:柴强、廖俊平、艾建国、沈建忠、陆克华、刘锦红、刘洪玉、冯长春、杨于北、杨国诚、沈彦京、康小芸、田耀东。
房地产估价规范
![房地产估价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183180e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81.png)
房地产估价标准202X.81 总则为了标准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房地产估价程序和方法,保证房地产估价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
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估价原则评估市场价值,应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2 合法原则;3 价值日期原则;4 替代原则;5 X最正确利用原则。
房地产的抵押评估价值和抵押净值评估,除应遵循市场价值评估原则外,还应遵循慎重原则,房地产的投资价值、现状价值等其他价值和价格评估应依据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从市场价值评估的原则中选择适用原则,并可增加其他适用原则遵行不同估价原则的评估价值,应符合以下规定:1.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价值应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
2. 遵循合法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3. 遵循价值时点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依据估价目实在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
4. 遵循替代原则,估价结果应与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
5. 遵循X最正确利用原则,估价结果应是在估价对象X最正确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6.遵循慎重原则,评估价值应在充分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低的因素,慎重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高因素下的价值或价格。
X最正确利用状况包含最正确的用途、规模和档次等,应按法律上同意、技术上可能、财务上可行、价值最大化的次序进行分析、筛选和推断确定。
并符合以下规定:1.当估价对象权利人和意向取得者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的开发利用权利不同时,应依据估价目实在定是从估价对象权利人的角度或从意向取得者的角度进行估价,再依据其对估价对象依法享有的开发利用权利,确定估价对象的X最正确利用状况。
2. 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应在调查及分析其利用现状根底上,对其X最正确利用和相应的估价前提作出以下的推断和选择,并在估价汇报中说明:1 维持现状前提:分析、推断维持现状、继续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维持现状为前提进行估价;2 更新改造前提:分析、推断更新改造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更新改造为前提进行估价;3 改变用途前提:分析、推断改变用途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改变用途为前提进行估价;4 扩大规模前提:分析、推断扩大规模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扩大规模为前提进行估价;5 重新开发前提:分析、推断重新开发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以重新开发为前提进行估价;6 上述情形的某种组合或其他特别利用最为合理的,应选择上述前提的某种组合或其他特别利用前提进行估价。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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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术语标准条文说明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该标准于2013年2月印发,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规定了工程造价领域中的术语和定义,旨在规范工程造价的表述,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以下是工程造价术语标准中的部分条文说明:1. 工程造价: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所需的全部费用。
2. 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3. 投资估算: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根据项目规模、工程量、材料价格等因素,对项目所需的总投资进行初步预测。
4. 设计概算: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方案、工程量等因素,对项目所需的总投资进行详细预测。
5. 施工预算: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材料价格、施工方法等因素,对项目施工所需的总投资进行预测。
6. 竣工决算: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项目所需的总投资进行最终确认。
7. 工程量:指建设项目中各个阶段所需的材料、设备、劳务等数量。
8. 单价:指单位工程量所需的费用。
9. 总价:指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得出的项目总费用。
10. 成本:指建设项目中各个阶段实际发生的费用。
11. 利润:指建设项目中各个阶段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总费用之间的差额。
12. 管理费:指建设项目中各个阶段所产生的管理性费用。
这些条文说明是工程造价术语标准中的基本概念,对于理解和应用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房地产产品有哪些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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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地产产品有哪些基本术语1.多层:不高于6层的住宅,多为4-6层,常见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2.小高层:建筑设计规范规定7-9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为高层住宅;7-11层的住宅从尺度上说具有多层住宅同样的氛围,而又是较低的高层住宅,故称为小高层。
3.高层:建筑设计规范规定10层及以上为高层住宅,受市场习惯的影响,我们通常将12层以上的住宅称为高层。
4.超高层:以高度为判断标准,高度100米以上的住宅称为超高层。
5.独栋别墅:一户一栋独立建筑的别墅产品。
6.联排/双拼别墅:多户住宅联立成为一栋单体每户单独出入口,通常为四联或六联,两户住宅联立成为一栋单体,则称为双拼。
7.叠拼类别墅:多户住宅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上联立,此种住宅可通过不同方向不同标高入户来解决交通问题。
每户户内空间有别墅的特点。
建筑单体通常为四层或以上。
8.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两者差别:前者是居住建筑,而后者是旅馆建筑。
酒店式公寓楼盘可将每个单元出售给个体买房者,买房者可拥有产权,可自住、出租、转售,而公寓式酒店则属于酒店,从产权的年限来看,酒店式公寓的产权年限为70年或50年两种,而公寓式酒店则只有40年。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名词解释中的第13条明确写明:“‘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
第14条:“‘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其他省市基本也都按照类似规定对二者进行区分和管理的。
9.跃层:是一套住宅占两个楼层,有内部楼梯联系上下层。
﹙一般在首层安排起居室、厨房、餐厅、卫生间,二层安排卧室、书房、卫生间。
﹚10.复式:概念上是一层,并不具备完整的两层空间,但层高比普通住宅高,可在局部分出夹层,安排卧室或书房等,用楼梯联系上下。
﹙夹层在底层的投影面积只占底层面积的一部分,夹层和底层之间有视线上的交流和空间上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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