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数字是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1、公文中的数字,一般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词语或缩写形式表示,即不用汉字表达。
2、当数字小于十时,比如一、二、三、四等,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但词语形式可
适当使用汉字。
3、对于公文中使用较多的量词如“十”、“百”、“千”、“万”、“亿”等,一
般用汉字或缩写形式表示,可以是汉字表达“十”、“百”、“千”、“万”等“w”亦可。
4、当数字大于九时,尽量使用“0”来表示“零”,例:30.0万元,20.00万元等。
5、当数字中的小数位出现零时,应保留,并显示两位小数,如20.00元,20.08元等。
6、为了便于更快识别,千位以上的数字,应以可读的逗号分隔,例:1,000元,
8,800元等。
公文写作之公文中数字的正确用法
第三节公文中数字的正确用法在机关公文中,存在着数字错用、滥用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对数字用法的有关规定不熟悉。
现结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将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分类归纳如下:一、汉语数字使用的一般规定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
在以下环境中必须使用汉语数字: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三心二意、四平八稳、五星红旗、六神无主、八国联军、九死一生、零点方案等。
2.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均使用汉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十月十八日、正月初五等。
有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如: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等3.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应用汉字数字。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避免歧义,要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外加引号。
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九运动”(12月9月)等。
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
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九一三”事件等。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
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个、十五六岁、五六万套、三四百里、四十五六岁等。
5.用“几”“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使用汉语数字。
如:几千年、百多次、十余年、八万左右、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
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用“多”、“约”等表示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该省从机动财政中拿出近20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3万多吨、柴油1400吨,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而数字以其清新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等。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标题阿拉伯数字
公文标题通常使用中文标题,而不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标题
的书写格式通常为: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例如: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0〕12号)。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来辅助说明
或表示公文的具体内容和类型。
例如,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来标识
公文的编号、页码、日期等。
总之,公文标题应该使用中文书写,并遵循一定的书写规范。
如果需要使用阿拉伯数字来辅助说明或表示公文的具体内容和类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使用。
文章中阿拉伯数字和汉字用用法
在文章中,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使用有一定的规范和偏好。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使用原则:1.计量数字:用于计量的数字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523.56千米”。
2.编号数字:用于编号的数字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电话号码等。
3.广泛使用的名称:在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且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的名称,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5G”。
4.汉字数字:如果数字的个数不多,且使用汉字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在书写简洁性和辨识清晰性上没有明显差异时,两种形式均可使用。
例如,“17号楼”与“十七号楼”、“3倍”与“三倍”、“第5个工作日”与“第五个工作日”都是可接受的表达方式。
5.出版物标准:上述规则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并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这些标准执行。
6.个人偏好:在某些情况下,数字的使用也可以根据个人偏好或者特定情境来决定,比如在文学作品中可能会更倾向于使用汉字数字以保持文体的统一。
7.避免混用:在同一篇文章或文本中,应尽量避免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混用,以保持整体的一致性和美观。
8.特殊情况: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如法律文件、财务报告等,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来指导数字的使用。
9.文化因素:在某些文化背景下,可能会优先选择某一种数字表达方式,例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些吉祥数字(如“八”)可能会倾向于使用汉字来表达。
10.技术要求:在科学研究、数据分析等领域,通常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保证数据的精确性和易读性。
11.国际交流:在国际交流或多语言环境中,通常会采用阿拉伯数字,因为它是国际通用的数字系统。
12.视觉设计:在视觉设计中,为了达到特定的视觉效果,设计师可能会选择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
13.行业惯例:不同行业可能有自己的惯例,比如在新闻报道中,数字的使用通常会遵循新闻行业的标准和风格指南。
总之,在实际写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上述原则来选择合适的数字表达方式。
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
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一、什么是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是在公文中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注的一种排版格式。
它以数字的方式呈现出公文中的各种信息,包括章节标题、编号、页码等。
通过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可以使公文的内容更加清晰、整齐,便于阅读和理解。
二、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的应用范围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广泛应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公文撰写中。
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公文,如报告、请示、函件、备忘录等。
在公文中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可以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使读者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
三、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的要求使用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公文的易读性和规范性。
以下是常见的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要求:1. 章节标题的编号在公文的章节标题前使用数字进行编号,例如:1.、2.、3.等。
编号可以采用多级层次,如:1.1、1.2、1.3等。
不同级别的标题使用不同的数字进行编号,一级标题使用阿拉伯数字,二级标题使用小写字母,三级标题使用罗马数字。
2. 正文内容的编号在公文正文中使用数字进行标注,以便于读者查找和引用。
正文的编号一般以阿拉伯数字为主,如:1、2、3等。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分级标注,如:1.1、1.2、1.3等。
3. 页码的编号在公文的每一页底部或顶部使用数字进行页码编号,方便读者翻阅和查找。
页码编号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2、3等。
4. 标题与内容的格式区分在使用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时,需要明确区分标题和内容的格式。
一般来说,标题使用粗体或加粗显示,以突出标题的重要性;内容使用普通字体显示。
四、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的优点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具有以下优点:1. 统一规范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要求使用统一的字符和格式,使公文具有统一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
这有助于读者快速准确地理解公文的内容,并能够方便地查找所需信息。
2. 易读易懂公文阿拉伯数字字体格式使用数字进行标注,避免了繁琐的文字描述和解释。
公文中数字是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
公文中数字是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一、总的原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
二、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年份要写全数,不能简化、省略。
例如:公元前18世纪;20世纪80年代;2006年12月31日;13时40分50秒;2007年。
(二)计数与计量和统计表中的数值。
如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20;-25;1/15;1.26;12%;2:4。
(三)代号、代码和序号。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中国电信〔2010〕7号文件;37/38次特别快车;期刊号CNll一1000/D;邮发代号37—1;95号汽油;HP-5100型打印机。
(四)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江泽民的《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一文,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01页。
(五)公文中成文日期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和标注位置有2种:一是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为准,成文日期编排在公文标题之下,写全年、月、日,用()括起来。
二是经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的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在发文机关下一行位置。
如果发文机关名称长于成文日期,发文机关右空两字,成文日期在发文机关名称向右缩进两字的位置;如果发文机关名称短于发文日期,则发文日期右空两字,发文机关名称向左移,使成文日期仍保持在发文机关名称向右缩进两字的位置。
三、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一)公文中作为定型的词、词组、惯例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词素须使用汉字。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而数字以其清新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 0、1 、2、3、4、5、6、7、8、9”等。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 2008 年”写作“ 08 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 ,“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 ”,“一年4 季”,“ 1,300,000,000 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公文中数字的使用方法(一)
公文中数字的使用方法(一)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写作数字使用规范
公文写作数字使用规范1总的原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
2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年份要写全数,不能简化、省略。
例如:公元前18世纪;20世纪80年代;2015年12月31日;13时40分50秒;2016年。
注意:公文中的成文日期须用阿拉伯数字。
(二)计数与计量和统计表中的数值。
如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20;-25;1/15;1.26;12%;2:4。
(三)代号、代码和序号。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中国电信〔2010〕7号文件;37/38次特别快车;期刊号CNll一1000/D;邮发代号37—1; HP-5100型打印机。
(四)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01页。
3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一)公文中作为定型的词、词组、惯例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词素须使用汉字。
例如:一律;一方面;十滴水;四氧化三铁;第四季度。
(二)概数和约数 1.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并且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
例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十岁。
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
例如:十几天;几十年;一百几十次。
(三)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也可以用汉字,但要注意照顾到上下文的统一。
例如:一个人;四本书;八个百分点。
(四)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须使用汉字。
例如:七七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三农”问题;十八大。
(五)星期几一律用汉字。
4可以灵活变通掌握使用的情况 (一)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字表示的约数一般使用汉字。
公文中数字的使用方法(二)
公文中数字的使用方法(二)四、阿拉伯数字的规范使用(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分、秒的表述,用阿拉伯数字。
如: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365年、20世纪80年代、公元1949年10月l日、23时15分55秒等。
另外,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2007年,一般不写成07年。
(二)物理量数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700kg、82cm、30℃等,且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
非物理量数值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00元,12个月、50名。
(三)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18、-29,-23.5、56%、1/9、1:700等。
(四)部队编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
如:56242部队、总2389号、国办发〔2007〕12号文、T45/T34次列车、HP—3000型电子计算机、97号汽油、维生素C等。
(五)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见《金融学》中文2版,208页,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1992。
(六)5位以上的数字且尾数多零的,为避免跨行和兼顾美观,一般可以用“万”、“亿”等单位计数。
如345000000元,可写成3.45亿或34500万。
(七)机关公文中的附件序号和页码标识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第1页”。
五、数字使用的注意事项(一)在公文中使用概数(模糊数)、约数数字,应当只模糊一头,而不能模糊两头。
如:“近百人”或“百人左右”,不能写或“近百人左右”;“80%以上”或“接近80%”,不能写成“接近80%以上”,等等。
(二)人民币需要大写时,应采用汉语数字的大写形式,如128.45元,当写作“壹佰贰拾捌圆肆角伍分”。
(三)文件标题序号标写采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混合使用的编排方式,其标准格式是: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公文写作中的数字使用规范
公文写作中的数字使用规范数字在公文写作中,常常与相应的计量单位结合起来,用来表示事物量的大小、多少,对事物的量具有规定性。
数字用在公文中,可以用来表示公文内部的结构层次序数,显示公文的内在逻辑关系。
公文中凡是涉及到数字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也需要用数字来加以标识。
作为具有修辞色彩的词素以及代号、代码、时间等标志也需要用数字来进行标注。
数字既有阿拉伯数字,也有汉字数字可以采用,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甚至还借助过罗马文中的数字来表示文章的内部层次。
而现行公文中,罗马数字已不再用于公文中表示公文的内部结构关系了。
在我党的公文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采用“甲、乙、丙、丁”【1】等来代替数字表示公文内部的结构层次关系的这种不规范用法。
在我国的现行行政公文使用中,数字的不规范用法,特别是在基层行政单位的公文也大量存在。
为规范数字的使用,早在1956年国务院秘书厅就针对国家机关的公文、电报和机关刊物采用横排横写后的数字使用规范作了要求。
在国务院历次颁布的公文处理办法中对数字的规范使用都有所涉及,但未作细致的说明。
1987年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等中央七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2】,对数字使用的规范、体例统一提供了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数字的使用,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3】(以下简称《规定》),把数字用法提高到了国家标准的高度,具有了强制使用的效力。
但是,数字不论是在出版物还是在公文写作中,还是经常出现一些不合规范的用法。
笔者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谈谈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规范。
一、阿拉伯数字使用规范阿拉伯数字的使用在公文写作中,大体分为两种情形: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和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一)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1.“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物理量是用于定量描述物理现象的量,即科学技术领域里使用的用来表示长度、质量、时间、电量、热力学温度等的量,而它有必须常常与法定的计量单位结合起来使用。
公文写作中的数字
2.成语、惯用语、缩略语 成语、惯用语在汉语的发展演变中,已经 约定俗成,具有很强的凝固性,而且具有 很强的节奏韵律感。涉及到数字的成语、 惯用语,是不能凭借个人的主观意愿加以 更改的,在公文写作中是必须使用汉字数 字的。如:三番五次 一把手 七上八下 三令五申 隔三差五等部分 缩略语在发展演变中已经定型,得到了社 会的普遍认可,并被社会大众所接受,这 部分缩略语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如: 三从四德 三皇五帝 四书五经 三教九流 等。
对于特别巨大的数字对于特别巨大的数字规定规定要求非科要求非科技出版物可以采用技出版物可以采用亿亿万万为单位为单位数字巨大的精确数字作为特例可以同时数字巨大的精确数字作为特例可以同时采用采用亿万亿万为单位但表述时不能将为单位但表述时不能将五亿三千四百万人表述为五亿三千四百万人表述为55亿亿33千千44百万百万人人
公文写作中的数字 使用规范
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3】(以下简称《规定》),把数字用法 提高到了国家标准的高度,具有了强制使 用的效力。
同一文件中同类数量的表示方法应前后 一致。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 分行书写。
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3.具有修辞色彩的数字语素。这儿数字语 素的作用是起修饰、限制特定的词、词组 作用的,通常是用来表示事物顺序或者序 数的。这些涉及到数字的词、词组中的数 字也必须采用汉字数字。如:第一次 第二 一季度 红四方面军等。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和带 有“几”字的约数,必须使用汉字。如: 三五个 七八天 十五六岁 三十几个 六百 三十几斤等。
汉字数字的使用规范
公文写作文落款用什么数字
公文写作文落款用什么数字答:正确使用数字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使用数字的基本规则。
根据有关规定和使用上的习惯,正确使用数字的基本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同一文中使用的数字必须统一。
二是特定的序号标记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是表示序数的序词必须使用汉字数字。
四是比较庄重文字材料一般选用汉字小写数字。
五是各种讲话稿也要选用汉字小写数字。
六是公文中的标题顺序号可依次选用汉字小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
七是有关征程票据方面的文件要按规定选用汉字大写数字和小写数字。
在了解和掌握上述使用数字基本规则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养成严谨、细致、审慎的写作作风。
正确使用数字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使用数字的基本规则。
根据有关规定和使用上的习惯,正确使用数字的基本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同一文中使用的数字必须统一。
二是特定的序号标记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是表示序数的序词必须使用汉字数字。
四是比较庄重文字材料一般选用汉字小写数字。
五是各种讲话稿也要选用汉字小写数字。
六是公文中的标题顺序号可依次选用汉字小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
七是有关征程票据方面的文件要按规定选用汉字大写数字和小写数字。
在了解和掌握上述使用数字基本规则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养成严谨、细致、审慎的写作作风。
公文写作中落款和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21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
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
扩展资料:一、公文规范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1、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收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采用抄报形式。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数字使用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文数字使用规范篇一:公文数字书写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公文数字书写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公文中的数字,是使用汉字书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还是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0、1、2、3、4、5、6、7、8、9),是个令很多人头痛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总结归纳出公文数字书写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公文数字书写规范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九款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虽然公文中数字的书写有比较明确的要求,但由于具体数字环境的复杂性和大小写规定的琐碎性,数字书写要求不能面面俱到,需要酌情掌握。
二、公文数字书写基本原则(一)便利原则。
有的情形,如年月日、非物理量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
阿拉伯数字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所以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统一原则。
公文中的数字,没有明确书写规定的情况下,要坚持全文或局部统一的原则。
1.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也可以用汉字。
如,一个人、四本书、六辆车、读了十遍、八个百分点,但要注意照顾到上下文的统一。
如果是一组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则按要求小写,其他数字应力求相对一致。
如,截至1984年9月,我国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7个,新闻班1个,新闻教育专职教员274人,在校学生1561人。
2.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
如,十余次、一千多件、约三千名会员、三十多个单位、约七百人等。
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写作中数字的用法
国家机关公文写作中数字使用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了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下面,我就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怎样执行这一原则,从几个方面做一叙述。
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情况根据《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阿拉伯数字是指“0、1、2、3、4、5、6、7、8、9”等。
(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分、秒,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公元前9世纪、公元前221年、20世纪80年代、1949年10月l日、15时20分45秒等。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 1980—1995年不能写作1980—95年、2005年,不应简写成05年。
(二)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
例如:1302,1/16,4.5倍,34%,3∶1,45万元,500多种、60多万斤等。
(三)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300kg、l5cm、35℃等。
如果是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
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35元,11个月、l00名。
但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表示。
如:200kg(200千克)。
(四)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38915部队、总3211号、国办发〔2010〕号文件、T37/T38次快车、HP—3000型电子计算机、90号汽油、维生素B1等。
(五)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六)表示数字的范围也有写法的讲究。
例如:3万~8万,不能写成“3~8万”;5%~15%不能写成“5~15%”。
应用时应注意:第一,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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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数字是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汉
字?
一、总的原则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
二、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年份要写全数,不能简化、省略。
例如:公元前18世纪;20世纪80年代;2006年12月31日;13时40分50秒;2007年。
(二)计数与计量和统计表中的数值。
如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20;-25;1/15;1.26;12%;2:4。
(三)代号、代码和序号。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中国电信〔2010〕7号文件;37/38次特别快车;期刊号CNll一1000/D;邮发代号37—1;95号汽油;HP-5100型打印机。
(四)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江泽民的《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一文,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01页。
(五)公文中成文日期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和标注位置有2种:一是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为准,成文日期编排在公文标题之下,写全年、月、日,用()括起来。
二是经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的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在发文机关下一行位置。
如果发文机关名称长于成文日期,发文机关右空两字,成文日期在发文机关名称向右缩进两字的位置;如果发文机关名称短于发文日期,则发文日期右空两字,发文机关名称向左移,使成文日期仍保持在发文机关名称向右缩进两字的位置。
三、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
(一)公文中作为定型的词、词组、惯例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词素须使用汉字。
例如:一律;一方面;十滴水;四氧化三铁;第四季度;八国联军;第三世界;八九不离十;相差十万八千里。
(二)概数和约数
1.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慨数时,应使用汉字,并且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
例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十岁;一二百套。
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
例如:十几天;几十年;一百几十次;几十万分之一。
(三)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也可以用汉字,但要注意照顾到上下文的统一。
例如:一个人;四本书;六辆车;读了十遍;八个百分点
(四)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须使用汉字。
例如:七七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三农”问题;十六大。
(五)星期几一律用汉字。
例如:星期一;星期五。
四、可以灵活变通掌握使用的情况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有的如遇特殊情形,为避免歧解,也可以灵活变通使用。
(一)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字表示的约数一般使用汉字。
但如果公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约数时,为保持公文局部体例上的统一,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1:会计学会举行全国性评奖十余次.获奖作品有一千多件。
学会吸收了四千名会员,其中三分之一是有成就的中青年。
另外,在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设有分会。
例2:省金融学会召开课题调研交流会7次,共收到课题调研文章800余篇,其中有200多篇获奖。
(二)标题涉及数字时,可以根据版面实际需要和可能,灵活掌握使用阿拉伯和汉字数字。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尾数有多个零的整数值的写法,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
例如:345000000可写成34500万或3.45亿,但不能写成3亿4千5百万。
(二)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不能断开移行。
(三)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连接号“—”或波浪式连接号“~”。
例如:1990年一2006年;10元~50元;200米-500米。
(四)“一”和“两”的用法不同。
1.读数目字时用“二”,例如:“一二三四、零点二(0.2)、三分之二”;用作序数时,应当用“一”,例如:“第二、二姐、二次大战”。
2.在与量词连用时应当用“两”,例如:“两本书、两个月、两次”;表示双方用“两”,例如:“两便、两可、两全其美”;表示约数或不确定的数字用“两”,例如:“过两天再说、他真有两下子、我跟你说两句话”;在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股用“两”,例如:“两吨、两公里”;在“半、千、万、亿”前多用“两”,例如:“两半、两千、两万、两亿”。
(五)“翻番”和“倍数”的用法。
1.数量成倍的增加时用“翻番”。
例如:点钞速度翻番;地税收入十年翻了两番。
2.在用数字对比时,绝对数增加较多、差别较大时常用倍数,减少或降低时不能用倍数,而是用“百分之几”的提法。
例如:我国的行政管理费在过去的25年里增长了8.7倍;2005年乡镇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减少20%;2002年财政对教育投人比1995年降低12%。
(六)弄懂“百分率、百分比、百分数、百分点”的概念
1.百分率指一个数占另—个数的百分之几或某一部分占整体的百分之几。
例如:2/5用百分率表示是40%。
2.百分比是用百分率表示的两个数的比例关系。
例如:某班50名学生中有20名是女生,这一班中女生所占的百分比就是40%。
3.百分数是指分母为100的分数,通常用百分号来表示的数字。
例如:12%;98%。
4.百分点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不同时期相对指标变动幅度,百分之一为一个百分点。
例如:同上年相比,不良贷款率减少三个百分点。
(七)公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要段落分明,前后一致。
要求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