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
SL176-2007
ICS93.160P59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07-10-14实施2007-07-14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2019年整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
5、关于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07规程仍沿用《单元工程
质量评定标准》,将其安装划分为分部工程。但现行《水利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28号)已明确 “机电及 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为监理专业之一,设备监造已逐渐成为 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普遍做法,制造质量检验与评定理应成为
单独的分部工程,某些工程已实施。如若技术可行、措施跟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SL631~639-2012 )废止)等共同
构成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方面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制 度的新的整体框架。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方面,既有行政规章 方面的依据,又有新的具体实施方面的技术标准。
2、 07规程内容更完善、层次更清晰、科学性更高、操作 性更强,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
统一方法,规范过程,保证工程施工量
——解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013年1月 哈尔滨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伍宛生
一、07 规程修订的主要背景
二、07规程实施的重要意义 三、07规程的主要特点 四、07规程实施中注意的问题和对策 五、07规程详解
一、07规程修订的主要背景
1、国家及行业在1996年以后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工程建设
管理方面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如: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 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393号);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1997年8月25日, 水建管[1997]339号);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与依据本规程旨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达标与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坝、渠道、水电站、水泵站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评定。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一、检验目标施工质量检验的目标是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监督、检测与评价,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二、检验内容1. 施工方案的检验:检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
2. 材料与设备的检验:检验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包括材料的质量证书、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
3. 施工质量检验:检验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质量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的使用、质量检测等。
4. 安全检验:检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包括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设备的使用等。
三、检验程序1. 提交检验申请: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将检验申请书提交给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
2. 检验准备: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检验申请书,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检验方案、准备检验仪器设备等。
3. 现场检验: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验工作,记录检验结果和意见。
4. 检验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和意见,进行工程质量的评定,确定是否合格或需要返工。
5. 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包括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提交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三章施工质量评定一、评定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定方法1. 定性评定:根据工程质量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定性评定。
2. 定量评定:根据工程质量的指标和要求,进行具体数值的定量评定。
最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解读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一、07规程修订的主要背景 1、国家及行业在1996年以后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工程建设
管理方面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如: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
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393号);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1997年8月25日,
水建管[1997]339号); (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水
利部令第7号);
(5)《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 日,水建 [1998]16号);
(6)《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 日,水利部令第9号);
(7)《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9年11月9日,水建 管[1999]637号)(现已被《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006年10月22日,水利部令第28号)废止);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
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7年第5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以下简称07规程)自2007年10月14日起施 行。该规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在1996年颁布 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试行)》(SL1761996)(以下简称96规程)基础上历时三年修改完成,是水利水 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技术管理标 准。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小(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1.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范本1:一、总则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各个环节。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工程方案的编制1.1 工程方案的编制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内容。
1.2 工程方案应详细说明施工过程、施工方法、施工步骤等。
1.3 工程方案应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批准。
2. 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2.1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2.2 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3 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三、施工中的质量检验与评定1. 施工材料的验收1.1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1.2 施工材料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1.3 施工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并进行标记存放。
2. 施工工艺的检验2.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工程方案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
2.2 施工工艺的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2.3 施工工艺的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
3. 施工设备的检验3.1 施工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3.3 施工设备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施工后的质量评定1. 工程竣工验收1.1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相关部门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1.2 工程竣工验收应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定。
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 工程质量评定2.1 工程质量评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工程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
2.2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
2.3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应在工程档案中进行归档保存。
附件:1. 工程方案编制范本2. 施工材料验收记录表3. 施工工艺检验记录表4. 施工设备检验记录表5. 工程竣工验收评估表6. 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等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替代SL176—1996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合格等级是必须达到的等级,政府验收时,只按“合格”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优良等级是为工程质量创优或执行合同约定而设置。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0 idt ISO 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 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 80/2-2004)1.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小(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U,Pm39197 991D 餝20167 4EC7 仇w《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1.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2008[1].4.15
ICS93.160SLP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07-07-14发布2007-10-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目次1 总则 (4)2 术语 (5)3 项目划分 (6)3.1 项目名称 (7)3.2 项目划分原则 (7)3.3 项目划分程序 (8)4 施工质量检验 (9)4.1 基本规定 (9)4.2 质量检验职责范围 (11)4.3 质量检验内容 (12)4.4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 (15)4.5 数据处理 (16)5 施工质量评定 (17)5.1 合格标准 (17)5.2 优良标准 (19)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1)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22)附录B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36)附录C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39)附录D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 (40)附录E 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41)附录F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42)附录G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42)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目次1 总则 62 术语103 项目划分143.1 项目名称153.2 项目划分原则153.3 项目划分程序194 施工质量检验 21 4.1 基本规定214.2 质量检验职责范围274.3 质量检验内容294.4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364.5 数据处理415 施工质量评定 445.1 合格标准445.2 优良标准48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51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56附录B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108附录C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115附录D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评定标准 118附录E 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119附录F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126 附录G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小(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1.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封面作者:Pan 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小(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1.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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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利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引(调)水工 程、除险加固工程日趋增多,需要在新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规程中补充和完善相应的内容;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 认识的进步,也需要更新理念,如政府验收中质量只有 “合格”等级。
二、07规程实施的重要意义 1、07规程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
水建管[1997]339号); (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水
利部令第7号);
(5)《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 日,水建 [1998]16号);
(6)《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 日,水利部令第9号);
(7)《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9年11月9日,水建 管[1999]637号)(现已被《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006年10月22日,水利部令第28号)废止);
2、突出了质量监督机构作为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政府监督 作用。质量监督机构不再是工程的参建单位,回归了该机构 本来的政府监督地位,不参加质量检验和评定的具体工作。
3、进一步强化、明确了监理单位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和地位。一是明确了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 工作中监理单位的具体作用和工作内容,二是在不合格单元 工程出现后的鉴定工作中,明确了监理单位是鉴定单位之一。
(2)《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SL239-1999)(现已被《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 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634-2012 )废止)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0年1月4日, 水建管 [2000]2号)(现已被《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废止);
(9)《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年3月9日,水建管 [2001]74号);
上述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新的管理制度涉及到一些新的 要求,例如见证取样、质量缺陷备案、第三方质量检测等,均需 要在质量检测和评定规程中予以进一步的体现和进一步贯彻落 实。
2、国家及行业在1996年以后相继颁发、修订了一系列工 程建设管理方面重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如: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1999)(现 已被《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废止)
4、更加突出了质量评定工作中以单元工程质量为基础。主 要体现在关键部位、重要隐蔽工程等均归总到“单元工程” 而老规程则未强调。
5、明确了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优良标准是为企业创 优而设置,同时提高了优良标准的门槛。此点为观念的更新 及与国际接轨,是本规程最大的亮点之一。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条例》 (试行)(2002年12月11日,水利部办建管 [2002]182号);
(1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 (2005年7月22日,水建管 [2005]304号);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 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等。
(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 (JTGF80/1-2004)等。 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技术标准、规范涉及到抽样检测、项目 划分、竣工抽检、主要建筑物确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等新的知识、概念和要求,也均需要在新的质量检验与评定规 程中予以完善、体现和进一步落实。
一、07规程修订的主要背景 1、国家及行业在1996年以后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工程建设
管理方面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如: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
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393号);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1997年8月25日,
2、07规程内容更完善、层次更清晰、科学性更高、操作 性更强,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和程序化,使水利水电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 的台阶。
三、07规程的主要特点 1、强化了项目法人在质量检验和评定工作中的责任。在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增加了“项目法 人认可”的环节,将项目法人制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7年第5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以下简称07规程)自2007年10月14日起施 行。该规程根据水利部2004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 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在1996年颁布 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试行)》(SL1761996)(以下简称96规程)基础上历时三年修改完成,是水利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 称《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现已被《水利水电工程单元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SL631~639-2012 )废止)等共同 构成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方面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制 度的新的整体框架。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方面,既有行政规章 方面的依据,又有新的具体实施方面的技术标准。
统一方法,规范过程,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解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013年1月 哈尔滨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伍宛生
一、07 规程修订的主要背景 二、07规程实施的重要意义 三、07规程的主要特点 四、07规程实施中注意的问题和对策 五、07规程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