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成型制程检验规范
注塑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1/1A/01.检验时机1.1 新产品投产;1.2 机位换模后;1.3 异常修模后;1.4 停机后重新开机时;1.5 相关检验标准或原材料变更时。
2.取样正式生产或异常修模后,经生产确认OK后而送检的连续3-5模产品。
3.首件确认项目和数量3.1 对样: 3-5模3.2 外观: 3-5模3.3 重点尺寸: 3-5模3.4 实配: 3-5模4.首件判定5.使用表单:《首件确认报告》1.巡检起始时间:首件确认后须在半小时内检作业。
2. 巡检频率和项目外观:1次/H 尺寸: 1次/2H3. 取样外观: 随机抽取连续3-5模产品。
尺寸: 随机抽取3-5模产品。
4. 判定外观: 有影响成品外观或装配的均判定为不合格。
尺寸: 重点尺寸有超过允收范围的均判定为不合格。
5. 异常处理发现有异常时(检验不合格)立即知会开机员工和生产管理员进行改善,改善后,对改善前生产1H的产品进行追踪确认,若此产品经抽检,确认存在不良现象,判定为不合格时,对于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均需作好标识,并放置不良品区,同时须继续向前追踪1H的产品,直至OK,且对于不良品的处理须作跟进,另还须对改善后的效果进行跟踪确认。
6. 使用表单:《制程巡检记录表》版次核准审查制作A1东莞阳盈电子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注塑部制程巡检检验规范制订日期2012-7-8页次文件编号YY-QW-001制作单位品管部版次首件检验巡检修订记录年月日内容摘要2012-7-8新版发行调试或修模改善后再送样确认,直到判定OK。
依据工程图,基准,样板,相关要求检验,发现有不合格项均判定首件NG,对此由生产重新魏春林。
注塑件检验规范
1材料2尺寸3试装4结构序号112345序号检验项目检验判定标准检验工具及方法缩 水外观可视面(A级面):无缩水。
非外观可视面(B级C级面):手摸无明显凹凸感。
飞 边外观可视面(A级面):不可有飞边,飞边修整后宽窄一致,不允许有锐边;非外观可视面(B级C级面):飞边不可刮手,修整后光滑,线条一致,无波纹状。
白印外观可视面不可有白印。
白印用烘枪返工后,塑件面上不可有发亮.色差颜色同实物样本或客户订单要求,目视比对标准色板颜色无明显差异,组装后目视产品同颜色的部件之间不可有色差。
杂点外观可视面(A级面):不允许有杂点。
非外观可视面(B级C级面):杂点φ≤1.0mm,两点间距离≥10mm.同一面上杂点不超过三点擦划伤外观可视面(A级面):不允许有划伤存在。
非外观可视面(B级C级面):允许线宽W≤0.5mm、线长L≤10mm、指甲刮拭有凹凸感的划伤不超过两条,两划伤相距10mm以上;需与最新技术图纸或封样件结构一致,塑件内结构、柱、筋、孔应到位无错位,插孔、销子孔配合处无废边、无断裂图纸/封样件2.外观检验表面总体外观:45或135度角进行目测,外观可视面无可见杂色点、划伤、凹(压)痕或其它外观缺陷;色彩同实物样本或客户订单要求。
(详细见见下表:)检验项目检验判定标准1.材料、结构、尺寸材料型号与技术要求相符合(或同客户要求)目视/封样件重点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次要尺寸应不影响产品使用、安全功能为前提卡尺/图纸依据作业指导书与配合部件试装顺利,配合部件之间间隙、工艺线等均匀平直,无缺陷配合部件XXXXXXXXXX公司注塑件检验规范02.30-2014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为使本公司注塑件的检验判定有明确统一的依据,特制定本检验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注塑件的检验内容及判定规则。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注塑件生产时的检验。
二、检验内容5注:组装后可视的正面称为A级面,下侧面称为B级面,上侧面及左右侧面称为C级面。
三、执行方法1.首件检验1.1 检验时机:新产品投产、机位换模后、异常修模后、停机后重新开机时、原材料变更时。
注塑检验规程
5
尺寸
S-2 卡尺
√
纸要求为准。
6
实装 产品与各部件配合间隙断差符合客户及设计要求。
S-2 电钻
√
√
7
有害物质 ROHS检测:具体按照《ROHS物料送检及监控方案》执行。
检测
1次/年 资料核对
√
8
包装 采用标准包装或依公司规定进行。
II
目视
√
四、验收规则:
验收由注塑QC判定,抽样依据MIL-STD-105E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水平与合格质量水平依下表:
项目
抽样水平
不合格分类及合格质量水平
外观
II
实装
S-2
尺寸
S-2
CR:0 MA:1.0 MI:2.5
执行标准:注塑QC检验后对产品做好相应标识,并做好检验记录。
注塑件制程检验规程
序号 版本 发行日期
1
2.0 2023/3/7
修改内容 换版
编制
文件编号 页次 审核
HYQ-SIP-Q003-02 第1页共1页 批准
一、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本规程规定注塑件检验内容及验收标准。
2、本规程适用于注塑件的检验。
二、检验条件:
1、检验场所为照度500±50Lux白色光源(光源和产品距离500-1000mm)。
2、产品和检验员眼睛距离为300mm,从产品前方以45°和90°角度进行目视检查。
三、检验内容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抽样 检验要求 方案 及方法 CR
不良判定
MA
Hale Waihona Puke MI1材质 材质、颜色符合规格要求。
每批 资料核对
√
机台成型参数符合技术工艺要求(参照《注塑成型作业指
注塑制程检验标准(注塑部管理)
1.4混色/混点:
1.4.1在900mm2面积ψ0.5~1.0mm有一点或以上,在ψ0.5mm以下有3点或以上
1.4.2在900mm2面积ψ0.5mm以下有1~2点
用尺测量
1.5刮花/拖花
1.5.1长度大于5mm或面积大于2.5mm2
1.5.2长度小于或等于5mm,或面积小于或等于2.5mm2
3.1组合位离隙或起级:
3.1.1尺寸大于0.3mm
3.1.2尺寸小于或等于0.3mm
用离隙尺测量
3.2变形
目视
3.3按<<测试规程>>进行跌落﹑扭/拉力﹑测试:
3.3.1试装件断裂,有利边﹑利角﹑小物
体
相关测试仪器
3.3.2试装件断裂,无安全问题
目视
制定
审核
批准
东莞市美升宝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
检验内容和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
判定等级
视严重程度
CR
MAJ
MIN
1
外观
1.1颜色偏差:
1.1.1偏差级别大于限度签办
对照样办
1.2披锋:
1.2.1高度大于1mm或面积大于5mm2
1.2.2高度小于或等于1mm或面积小于或等于5 mm2
用尺测量
用尺测量
1.3水口
1.3.1高度大于1mm或面积大于2mm2
1.3.2高度小于或等于1mm或面积小于或等于2mm2
用尺测量
1.6缩水:
1.6.1面积小于或等于1.5mm2
1.6.2面积大于1.5mm2
用尺测量
制定
审核
批准
东莞市美升宝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
注塑制程检验标准文件编号Biblioteka WI-M-035版本
注塑过程检验指导文件
1文件目的和使用范围:规范本公司注塑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活动,预防过程变异和不合格品流出。
2名词术语:a 缺料——射胶量不足,制件成型不完全。
b 飞边——因充模压力大或模具分模面密封不良而导致产品成型的末端多胶。
c 缩水——因材料充填密度不足冷却后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e融接线——塑胶自浇口注射形成分支流动,各分支流动重新结合形成的发状细线。
f 银丝——因原料含水量过多或分解造成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g 拉毛——开模和制品脱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h 划伤——因模具或操作原因在产品上造成的划痕。
i 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j 顶白——因制品脱模不良而出现在产品顶出机构背面的发白现象。
k 异色斑——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m 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n 烧焦——塑胶在成型终端分解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o 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p 裂纹——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q 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r 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s 削缺——削除制件飞边、浇口时过切损伤制品本体。
t 流痕——因模具表面温度过高或产品冷却时间不足而造成制品表面出现凹凸不平的流水纹状现象以上名词术语供现场检验人员引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原则上检验人员应统一按以上术语填写不合格问题以便于自动分类统计,对于实际问题与定义有差别的情况可报告上级主管审核修订定义。
3注塑过程质量控制流程与节点::4 4.1、塑件质量检验6个要素:A--结构和尺寸,B--外观(含装配件、保护膜和贴条),C—材料物理性能,D—材料环保和阻燃指标,E—产品追溯性标识,F—包装和包装标识。
4.2、确定标准样:新产品在计划正式生产前,应确定标准样,标准样经技术部门负责认可结构并签字核准,质量部门负责认可外观、物化性能并签字核准。
标准样一式批准三件,一件留于技术部,一件留存于质量部,一件留存于生产车间。
注塑件检验规范
文件名称:注塑件检验规范受文件编号:实施日期:20年11月01日页码:1 控1.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全过程能严格把关,特制定出此适用于本公司的塑料件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注塑件检验。
3.权责3.1 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注塑件品质管控。
4.术语4.1缺料:由于供料不足、融料填充流动不良,充气过多及排气不良等原因导致填充型腔不满,塑件外形残缺不完整或多型腔时个别型腔填充不满之不良。
4.2缩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之不良。
4.3毛边:由于合模不良,间隙过大,塑料流动性太好,加料过多使塑件沿边缘出现多余薄翅之不良。
4.4气泡:由于融料内充气过多或排气不良而导致塑件内残留气体,并呈体积较小或成串的空穴之不良。
4.5烧焦:由于塑件分解或料中可燃性挥发物、空气等在高温高压下分解燃烧,燃烧物随融料注入型腔,在塑件表面呈现黑点、黑条纹、或沿塑件表面呈炭状烧伤现象。
4.6冒胶:由于胶料过多、压力过大等原因造成产品孔内胶料凸起,堵塞胶孔之不良。
4.7流纹:由于融料沿模具表面不是平滑流动填充型腔,而是成半固化波动状态沿型腔表面流动或融料有滞流而造成产品表面出现纹路不良。
4.8破裂:由于塑件内应力过大、脱模不良、冷却不匀、塑料性能不良或塑件设计不良及其他弊病(如变形)等原因,造成塑件表面及进料口附近产生细裂纹、或开裂、或在负荷和溶剂作用下发生开裂等现象。
4.9异色:由于颜料或填料分布不均,塑料或颜料变色造成塑件表面的色泽不匀。
或原料用错 /色粉色母粒配错造成产品与样本/要求不符。
4.10变形: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产品外形与要求不符之不良。
4.11斑纹: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塑件表面沿料流方向出现银白色光泽的线状条纹或云母片妆斑纹(水迹痕)之不良。
4.规范内容4.1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美国军方抽样标准 MIL-STD-105E 单次正常抽样计划,检验水准为一般检验Ⅱ级,允收水准为:CR 缺陷,AQL=0; MA 缺陷,AQL=1.5; MI 缺陷,AQL=2.5;4.2未纳入本规范之检验项目,另行协商处理;4.3检验方法:4.3.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注塑成型制程检验规范
成型制程检验规范一. 目的规范制程检验,正确监控制程以预防品质异常,确保产出品质及满足客户要求。
二. 适用范围本规范使用于塑件成型所有产品。
三. 定义无四. 权责4.1工程部:4.1.1.负责提供生产作业标准,技朮支持;4.1.2.负责提供标准生产工时。
4.1.3.制程中生产重点参数的提供与变更。
4.1.4.与制程相应的文件、规范、条件及标准的编制。
4.1.5.协助分析检讨改善制程异常。
4.2企划部:4.2.1.负责提供生产计划表,跟进提供成型生产所需原料及零件给产线生产。
4.2.2.负责代工客户的订单处理,物料跟进及制定《出货通知单》及出货明细。
4.3塑件品质部:4.3.1.负责制定各产品品质检验规范。
4.3.2.制程中各项重要参数的稽核与确认,确保产品满足检验规范/规格及客户需求。
4.3.3.制程中的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最终检验。
4.3.4.制程异常初步确认,不良品的确认。
4.3.5.产品质量数据之统计,分析,并传达相关单位。
4.3.6.矫正与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与效果确认。
4.4其它单位:4.6.1协助生产过程中相关事项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五. 作业流程六. 作业内容6.1 获取产品制作所需信息6.1.1.产品在生产前,生产各相关人员必需获得以下工程资料方可生产:产品工程图、BOM表、作业指导书、作业流程及包装规范。
品管成型单位企划6.1.2.品管检验人员在产品生产前必需获得该产品的SIP、蓝图、评估报告、样品等资料,以作为检验该产品的依据。
6.1.3.以上工程资料及检验资料必需为文控中心正式发行的资料。
6.1.4.生产必需依各相关产品的工程资料要求进行产品制造。
若生产条件或生产流程需要任何变更时, 由工程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经相关部门签核同意后,由文控中心统一变更受控发行,具体操作参照《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6.2生产计划管制6.2.1.企划部生管员依客户或各厂区需求制订每周生产计划。
6.2.2.企划部生管员需依生产计划跟进采购或供应商按时供给成型原料,并由生管员开出《发料单》,通知货仓备料发料,生产领料。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塑料成型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产品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部主管协调处理。
3.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抽样方案按照MIL-HKJ-888抽样检验计划执行,一般检查水平Ⅱ,AQL:MAJ=0.65 MIN=2.5。
5、相关检验标准5.1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看到。
C级面:一般看不到,但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5.2检验条件a)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 B等级面为500mm C等级面为1000mm。
5.3缺陷分类5.3.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携带者有危害,伤害性命或潜在不安全是我卫生性、环保性缺陷。
5.3.2严重缺陷:影响或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功效。
5.3.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或功效,但对外观有一定影响。
5.4塑胶产品(含丝印产品)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注塑件制程检验标准
巡检
巡检: 20PCS/ 2小时 每台机
PQC过程巡检抽检: 不良率2%时,需反馈车间 主管立即改善,不良品需
挑选处理。
④外观:塑壳表面不允许裂痕及缺料;
5.2 过
检验项目 NO
(塑件)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缺陷 等级
1 塑壳表面不允许裂痕及缺料
CR
2 塑壳表面有裂痕及表面光亮
MA
3 塑壳表面有油脂影响移印/喷码效果
MA
4 塑壳螺纹有毛边、毛刺;
MA
塑件 外观检验
5 塑料件表面应有明显毛刺
MA
6
塑壳表面有刮伤、痕迹、压痕,、毛边、划伤 、印迹、缩水。
②匹配:上下壳匹配要紧密,无缝隙,无明显
尺寸/匹配/ 塑件韧性 测试/外观
段差;铝壳与塑壳匹配按实配为准; 1
③塑件韧性测试:韧性要良好,上盖被挤压至
CR
目视/卡 尺
首件
每批
首件样确认 1模
依【首件确认表】要求, 发生不符合时立即反馈车 间主管停产整改后再次检
验合格方可生产;
原直径的4分之3时,不允许有破裂;
1 、为
确
注塑件制程检验标准
定2 、 3 、 4 、检 5验 、 5.1
首
检验项目 NO
(塑件)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①根据《塑件图纸要求》对塑件尺寸进行测 量,尺寸要符合图纸各项要求;
文件编号 制修订日期
文件受控发行 (盖章)
缺陷 等级
检测 设备
适用 工序
抽样频率
页次 第1页 共1页
版次Leabharlann 1.0判定方法及处理说明
MI
7
注塑部制程检验规程
6.1标准样办、允收限度办、《BOM》、《注塑部生产订单》、《注塑部制程检验规范》
6.2检验标准与判定依据见如下.
名称
检测工具及方法
缺陷判定
Cr
Maj
Min
1.胶件
目视.对应工程生产注意事项要摆盘/分号放
1有尖角或利边
1.胶件破断,裂或损伤。
2.披锋
标准样办.目视
1.引致刮手
2.影响产品装配及功能
11.走胶不够
标准样办.目视.
1.产品表面影响组装、功能、外观
1.产品内面,不影响组装、功能、外观
12.顶白标准ຫໍສະໝຸດ 办.目视.1.表面有凸手感觉同一表面明显可见
1.没有凸手感觉
同一表面不易看到
13.烧焦
标准样办.目视.
1.面积大于10mm2
1.面积小于10mm2
14.混色
标准样办.目视.
1.同一表面明显可见
1.不影响装配、功能及外观
3.盲孔/穿孔
标准样办.目视
1.严重影响再加工工序以及影响外观
1.不影响装配及功能,可矫正无外观影响
4.用料
标准样办.工程资料.目视
1原料用错
1.混有另一种色/料
5.模花
标准样办.目视
1.表面明显痕迹,面积大于10mm10mm哑色或长度长于10mm
1.痕迹不明显,面积小于10mm10mm或长度短于10mm
一.目的
确保产品在在制程中能正确检验,以确保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注塑部QA制程控制.
三.抽样水准
MIL-STD-105E II级CR=0 MAJ=1.0 MIN=2.5
四.检验程序
依照《产品质量制程控制规程》要求进行.
注塑加工检验规范
★
3结构
3.1
结构尺寸需符合图纸或样板要求。
目视/卡尺/卷尺
★
4其它
4.1
与相关配件进行有效试装,不可出现明显断差、缝隙、错位、孔位不对及无法适配等不良现象。
目视
★
4.2
有透光率要求的部品,透光率符合图纸或样板的要求。
积分球/透光率测试仪
★
4.3
高温测试:将产品放入烤箱内烘烤,85℃恒温4小时,不可出现变形、发黄、裂痕等不良。(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高温烤箱/球压测试仪
★
4.6
抗UV测试:根据灯管距离与测样品的高度,紫外线在测试处的强度下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产品不可出现变形、变软、龟裂、起泡、离层、硬化、异味、收缩等不良现象,结果与样板比对。(主要适用于户外灯具塑胶罩及数码管,每批根据图纸要求,提供2PCS样品送实验室测试并出报告)
紫外线照射箱
剪钳
★
5.注意事项
5.1 产品因工艺的特性或结构的影响,而存在固有的外观缺陷以限度样品进行判定。
5.2有客户特殊要求的部件,以客户要求的标准为准;如无要求,则以本规范为标准。
5.3 上表中4.4.5项为更换原料供应商及新产品导入时进行测试。
6.参考文件
6.1《制程检验管理办法》WI-021
6.2《塑胶及玻璃类来料检验规范》 QSI-185
★
4.7
燃烧特性:用打火机燃烧试样,观察试样在火中和火外时的燃烧性,同时注意熄火后,熔融塑料的滴落形式、气味及火焰颜色等来鉴别塑胶的种类方法(参照QSI-185)。(注意:由于塑料燃烧时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请在燃烧嗅识气味时候用手扇动,嗅识)。
打火机/目测
★
4.8
制程检验规范
4.3.4检验和试验及其工艺要求
a检验人员抽取样本后,先测量其外观、尺寸等无须破坏性试验的检验项目、待上述事项全部完成后,再进行破坏性及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
b初(首)件检查:生产单位须对所生产的初(首)件产品进行检查,当生产单位检查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将初(首)件产品连同已填写相关内容的《首件确认记录》表送交IPQC检查,IPQC要在接受到初(首)件产品送检信息后45分钟内进行初(首)件检查,填写《首件确认记录》,经初(首)件检查合格的产品做好标记,交生产部门封存,作为本批次产品生产的限度样本,并准予生产部门批量生产,若初(首)件产品经检查不合格的,退回生产部门,并配合生产部门分析原因,当分析结果确定属物料不良的,对物料以“不合格品”予以标识,并通知生产部门将物料退回仓库,若分析结果确定属于工艺原因的,由生产部门予以改善后重新送检初(首)件产品;
1目的
对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为了保证各过程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成批半成品不合格,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交付入库的半成品是满足预期要求的。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制品的检验
3职责
3.1.品管部IPQC负责对本公司所有在制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3.2.品管部QA/QE人员负责对在制品的验证结果的确认。
c一般(次要)缺陷:
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引起客户抱怨及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
客户难于接受但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不影响使用、测试的;
非批量性的;
例如:塑件上的毛边或料污,非功能件上的缺损、色差等。
注塑检验规程
2、产品和检验员眼睛距离为300mm,从产品前方以45°和90°角度进行目视检查。
三、检验内容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抽样 检验要求 方案 及方法 材质、颜色符合规格要求。
每批 资料核对
√
机台成型参数符合技术工艺要求(参照《注塑成型作业指
2 成型参数
目视
导书》)。
核对
1、产品颜色符合要求,无明显变形,表面无裂纹、杂点、
注塑件制程检验规程
序号 版本 发行日期
1
2.0 2023/3/7
修改内容 换版
编制
文件编号 页次 审核
HYQ-SIP-Q003-02 第1页共1页 批准
一、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本规程规定注塑件检验内容及验收标准。
2、本规程适用于注塑件的检验。
二、检验条件:
1、检验场所为照度500±50Lux白色光源(光源和产品距离500-1000mm)。
项目
抽样水平
不合格分类及合格质量水平
外观
II
实装
S-2
尺寸
S-2
CR:0 MA:1.0 MI:2.5
执行标准:注塑QC检验后对产品做好相应标识,并做好检验记录。
5
尺寸
S-2 卡尺
√
纸要求为准。
6
实装 产品与各部件配合间隙断差符合客户及设计要求。
S-2 电钻
√
√
7
有害物质 ROHS检测:具体按照《ROHS物料送检及监控方案》执行。
检测
1次/年 资料核对
√
8
包装 采用标准包装或依公司规定进行。
II
目视
√
四、验收规则:
验收由注塑QC判定,抽样依据MIL-STD-105E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水平与合格质量水平依下表:
注塑制程检验作业规范
1目的建立本公司质量检验作业流程及管制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范围适用于注塑业务单元,过程、成品品质管控。
3职责3.1生产:负责产品调试,操作方法指导,产品包装执行。
3.2品质:负责首件确认、过程控制、记录、标识和不良隔离、追溯.信息反馈与跟进. 3.3技术:负责技术不良分析与改善对策提升技术服务。
3.4 工模:负责不良模具的修理达到有效与提报验证。
4首件检验4.1注塑技术员(调试)在批量生产前将修模,换模,换料,仃机后开产调试稳定工艺的产品,进行自检合格的整模样品交给IPQC检验员确认,(IPQC检验员应提前参与)。
4.2、IPQC检验员根据《生产计划表》确认物料、规格是否与要求一致,并依据《来料检验标准》,对该整模首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则在首件样品上贴检验标识,交还送检人,由送检人将首件样品放置在生产机台上,此样品,作为生产过程的检验依据,检验员在《QC 检验报表》上注明检验结果,并通知车间生产。
4.3、检验不合格,则将不合格内容记录于《QC检验报表》上,连同首件样品一起交还送检人,送检人应对不良进行调整,自检合格后重新送检。
5过程控制5.1检验员应对产品A,B,C类分类检验,如A类产品2小时检验,A类产品如(蜘蛛标签,乌龟标签,天线,解码类)B类3小时检验,B类产品如(酒瓶标签,保护盒类)C 类4小时检验C类产品如(硬标签,开锁器类,附件,墨水类),机台巡检每次抽检一整模,操作员已完成自检的装箱产品,每次抽查按每箱数量根据检验标准(允收水准表)进行抽检(内包含整模产品)。
5.2.对员工过程检出的不良品(红筐内)进行确认,若有良品进行与员工沟通判定标准与方法指导,减小员工误判,并在《QC检验报表》记要体现。
5.3、检验项目参照《来料检验标准》。
5.4、检验合格,则将检验结果记录于《QC检验报表》上,报告要求记录清晰,不能涂改(可用笔划掉),记录要求真实有效,便于后续查核。
6成品检验控制生产过程装箱产品移到规定持检区内,检验员每隔2-4时进行分批抽检,抽检标准若有按《来料检验标准》,经抽检合格后,在箱侧面《产品流动标识卡》的右角上加盖“合格”章,作为检验合格标记,并在系统上进行判定,由车间办理入库。
注塑件检验规范
文件名称:注塑件检验规范受文件编号:实施日期:20年11月01日页码:1 控1.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全过程能严格把关,特制定出此适用于本公司的塑料件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注塑件检验。
3.权责3.1 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注塑件品质管控。
4.术语4.1缺料:由于供料不足、融料填充流动不良,充气过多及排气不良等原因导致填充型腔不满,塑件外形残缺不完整或多型腔时个别型腔填充不满之不良。
4.2缩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之不良。
4.3毛边:由于合模不良,间隙过大,塑料流动性太好,加料过多使塑件沿边缘出现多余薄翅之不良。
4.4气泡:由于融料内充气过多或排气不良而导致塑件内残留气体,并呈体积较小或成串的空穴之不良。
4.5烧焦:由于塑件分解或料中可燃性挥发物、空气等在高温高压下分解燃烧,燃烧物随融料注入型腔,在塑件表面呈现黑点、黑条纹、或沿塑件表面呈炭状烧伤现象。
4.6冒胶:由于胶料过多、压力过大等原因造成产品孔内胶料凸起,堵塞胶孔之不良。
4.7流纹:由于融料沿模具表面不是平滑流动填充型腔,而是成半固化波动状态沿型腔表面流动或融料有滞流而造成产品表面出现纹路不良。
4.8破裂:由于塑件内应力过大、脱模不良、冷却不匀、塑料性能不良或塑件设计不良及其他弊病(如变形)等原因,造成塑件表面及进料口附近产生细裂纹、或开裂、或在负荷和溶剂作用下发生开裂等现象。
4.9异色:由于颜料或填料分布不均,塑料或颜料变色造成塑件表面的色泽不匀。
或原料用错 /色粉色母粒配错造成产品与样本/要求不符。
4.10变形: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产品外形与要求不符之不良。
4.11斑纹: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塑件表面沿料流方向出现银白色光泽的线状条纹或云母片妆斑纹(水迹痕)之不良。
4.规范内容4.1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美国军方抽样标准 MIL-STD-105E 单次正常抽样计划,检验水准为一般检验Ⅱ级,允收水准为:CR 缺陷,AQL=0; MA 缺陷,AQL=1.5; MI 缺陷,AQL=2.5;4.2未纳入本规范之检验项目,另行协商处理;4.3检验方法:4.3.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注塑成型制程检验规范
成型制程检验规范一. 目的规范制程检验,正确监控制程以预防品质异常,确保产出品质及满足客户要求。
二. 适用范围本规范使用于塑件成型所有产品。
三. 定义无四. 权责4.1工程部:4.1.1.负责提供生产作业标准,技朮支持;4.1.2.负责提供标准生产工时。
4.1.3.制程中生产重点参数的提供与变更。
4.1.4.与制程相应的文件、规范、条件及标准的编制。
4.1.5.协助分析检讨改善制程异常。
4.2企划部:4.2.1.负责提供生产计划表,跟进提供成型生产所需原料及零件给产线生产。
4.2.2.负责代工客户的订单处理,物料跟进及制定《出货通知单》及出货明细。
4.3塑件品质部:4.3.1.负责制定各产品品质检验规范。
4.3.2.制程中各项重要参数的稽核与确认,确保产品满足检验规范/规格及客户需求。
4.3.3.制程中的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最终检验。
4.3.4.制程异常初步确认,不良品的确认。
4.3.5.产品质量数据之统计,分析,并传达相关单位。
4.3.6.矫正与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与效果确认。
4.4其它单位:4.6.1协助生产过程中相关事项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五. 作业流程六. 作业内容6.1 获取产品制作所需信息6.1.1.产品在生产前,生产各相关人员必需获得以下工程资料方可生产:产品工程图、BOM表、作业指导书、作业流程及包装规范。
品管成型单位企划6.1.2.品管检验人员在产品生产前必需获得该产品的SIP、蓝图、评估报告、样品等资料,以作为检验该产品的依据。
6.1.3.以上工程资料及检验资料必需为文控中心正式发行的资料。
6.1.4.生产必需依各相关产品的工程资料要求进行产品制造。
若生产条件或生产流程需要任何变更时, 由工程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经相关部门签核同意后,由文控中心统一变更受控发行,具体操作参照《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6.2生产计划管制6.2.1.企划部生管员依客户或各厂区需求制订每周生产计划。
6.2.2.企划部生管员需依生产计划跟进采购或供应商按时供给成型原料,并由生管员开出《发料单》,通知货仓备料发料,生产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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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制程检验规范一. 目的规范制程检验,正确监控制程以预防品质异常,确保产出品质及满足客户要求。
二. 适用范围本规范使用于塑件成型所有产品。
三. 定义无四. 权责4.1工程部:4.1.1.负责提供生产作业标准,技朮支持;4.1.2.负责提供标准生产工时。
4.1.3.制程中生产重点参数的提供与变更。
4.1.4.与制程相应的文件、规范、条件及标准的编制。
4.1.5.协助分析检讨改善制程异常。
4.2企划部:4.2.1.负责提供生产计划表,跟进提供成型生产所需原料及零件给产线生产。
4.2.2.负责代工客户的订单处理,物料跟进及制定《出货通知单》及出货明细。
4.3塑件品质部:4.3.1.负责制定各产品品质检验规范。
4.3.2.制程中各项重要参数的稽核与确认,确保产品满足检验规范/规格及客户需求。
4.3.3.制程中的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最终检验。
4.3.4.制程异常初步确认,不良品的确认。
4.3.5.产品质量数据之统计,分析,并传达相关单位。
4.3.6.矫正与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与效果确认。
4.4其它单位:4.6.1协助生产过程中相关事项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五. 作业流程六. 作业内容6.1 获取产品制作所需信息6.1.1.产品在生产前,生产各相关人员必需获得以下工程资料方可生产:产品工程图、BOM表、作业指导书、作业流程及包装规范。
品管成型单位企划6.1.2.品管检验人员在产品生产前必需获得该产品的SIP、蓝图、评估报告、样品等资料,以作为检验该产品的依据。
6.1.3.以上工程资料及检验资料必需为文控中心正式发行的资料。
6.1.4.生产必需依各相关产品的工程资料要求进行产品制造。
若生产条件或生产流程需要任何变更时, 由工程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经相关部门签核同意后,由文控中心统一变更受控发行,具体操作参照《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6.2生产计划管制6.2.1.企划部生管员依客户或各厂区需求制订每周生产计划。
6.2.2.企划部生管员需依生产计划跟进采购或供应商按时供给成型原料,并由生管员开出《发料单》,通知货仓备料发料,生产领料。
6.2.3.生产接到企划课的每周生产计划后,由生产课长或组长对每周生产计划审核并作生产排配,当不能达成时,应及时反馈企划课,由企划课协调解决。
6.3原料投入6.3.1.生产单位依据发料单和生产计划表到仓库领料,原料生产前需先对原料进行烘烤,烘烤温度和烘烤时间参照《标准成型条件表》进行。
6.3.2.生产塑胶料次料添加比例参照《BOM表》或《塑件产品次料添加标准》进行。
每次加料/拌料前需记录在<次料添加记录表>上,并通知品管签名确认。
6.3.3.成型在加料或拌料前,需先清理干净之前料筒内余料,预防余料和加入原料颜色、成型温度等特性不一致混用,造成产品混色、料花、粘模等异常。
6.4成型模具等周边设备连接/成型条件设定。
6.4.1.成型周边设备安装:A、上模安装:查找产品对应之成型模具,依《标准成型条件表》规定将模具安装在合适吨位之机台上。
B、依《标准成型条件表》连接模具所需用的标准模温(常温水、冷冻水、模温水)。
6.4.2.依照《标准成型条件表》调试自检OK后,由成型课技术员开出《成型首/终件记录表》,品管检验OK后再开机生产。
6.5初件检验6.5.1.I PQC接收到成型技术员送检的《成型初/终件记录表》和首件样品后,应在2小时内给出判定结果。
6.5.2.初件检验过程当发现成型条件记录超出《标准成型条件表》时,应通知生产&工程检讨标准成型条件是否合理,。
如工程评估可进行变更,则跟进工程对此标准成型条件发出工程变更通知单,并跟进产品外观和尺寸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6.6制程作业员作业6.6.1.生产前IPQC及现场人员应事先确认相关工程数据(蓝图、承认书、包规、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是齐全及版次是否正确,确认OK后方可生产,并且各个工站应悬挂生产该机种的作业指导书(如果有太多相同工序,最多可两人共享一份作业指导书)。
6.6.2.初件检验OK后机台操作员开始生产同时进行自主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成型生产日报表上,挑出不良品集中放置并交线/组长处理,制程IPQC巡回检查各机台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型制程产品巡回检查记录表》和《成型制程尺寸巡回检查记录表》上。
6.6.3.各工序作业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内容的要求执行作业。
6.6.4.制程出现异常时IPQC应将不良现象填写制程质量异常追踪单,由品管组长及生产线/组长确认是否调机或修模,生产制程中若有发生重大质量异常时均需记录于《成型产品制程质量履历表》内以供后续作业参考。
6.6.5.为保证生产现场物料摆放合理及生产机台清洁,作业员应做好“5S”工作。
6.7包装作业6.7.1.机台操作员依据包装规范核对自检OK的产品进行包装作业,包装前需确认包材无误后才可进行,以免误用:逐层摆放产品需重点确认每层摆放数量、层数、一箱总数量等不可错误;散装产品自检合格后,用电子称根据标准重量100%称重,并将称得重量书写在外箱标签上,确保重量100%准确,预防多装、少装不良情况。
6.7.2.一台机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包装过程要注意区分隔离,避免混装/标签错误等不良产生。
6.8制程检查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材料,设施,人员的变化等),应对制程进行检查,确保对影响制程能力的变化作出及时的反应。
1.初件检查制造单位作业人员、主管或品检人员,依据检验规范,于每日或每批开机、修模、设备维修、调机、换料等情况, 进行首件检验,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成型首/终件检查记录表》、成型日报表。
当生产条件、参数设定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记录超出规格的要重新评估相关部门同意后在文件中心统一变更发行。
2.制程自主检查制造单位依据制造作业规范或检验规范要求作业人员针对制程所使用的设备与治具、在制品及作业条件、外观、结构、参数......等管制项目, 作好自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成型生产日报表》、《成型条件记录表》, 直接主管应不定期查核作业人员是否依作业规范要求确实执行。
3.生产互检每一作业工站作业人员对本工站作业手法,产出半成品均要进行自检,下一工站人员除对本工站要求检验事项做好自检外,还应对上一工站流下之部品均要进行仔细检验,发现不良知会前工序改善,防止不良流出。
4.制程巡回检查制程检验人员依据检验规范和规格要求,针对重要制程之在制品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规格, 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型制程产品巡回检查记录表》、《成型制程尺寸巡回记录表》等管制表。
5.禁用物质管控协创成型产品对ROHS规定之六项元素管控标准为:Cd≤50、Pb≤50、Hg≤50、Cr6+≤50、PBB ≤800、PBDE ≤800。
每款产品1月送测1次,由IPQC填写《化学测试申请单》送环境检测机构测试,客户有特殊要求,要满足客户特殊要求。
入库检验针对各制程之部品必须依据检验规范、抽样计划、相应质量缺点判定基准或检验样品实施检验,确定符合产品规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制程或入库,详细参照《抽样检验计划》。
6.9入库作业生产单位填写入库验收单并把IPQC检验合格产品统一摆放在OQC待验区,待入库检验,OQC检验合格则入库,不合格则退回生产处理,并由OQC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分析原因、制定有效对策改善。
6.10成品出货:成品出货注意事项如下:6.10.1.企划生管员每日下午18:30前资讯客户段出货需求,打印第二天出货通知单送交品管、成型、仓库等单位知悉,并打送货单交企划仓管员备料。
6.10.2.成型课依据《出货通知单》之先后顺序,了解货仓库存情况,紧急物料优先安排生产。
出货前不能完成要通知生管员协调处理。
6.10.3.出货1小时前仓管员依送货单备货,并通知品管确认,品管课依出货通知单上不同客户之需求,附相关出货检验报告、SGS化学物质测试等报告。
6.11、不合格品、制程异常之处理:6.11.1.异常品及异常嫌疑品处理:1.异常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制程检验人员或线组长确认处理,属于来料问题交品管IQC处理,属制程设备问题则由成型管理通知设备管理员、技术员、模具或工务进行处理。
2.异常发生后,需检查相关时间段产品(现场、库存、客户段)等是否有类似异常,如有对产出品按照6.11.1.中3、4、5、6项规定办理。
3.产品制造过程中之不合格品若属于外观不良则由QE签限度品进行挑选作业。
4.对于结构性问题,需要加工处理的,需由工程部门门制作重工流程,成型课进行加工处理,品管跟进成型加工,确保产品品质。
5.产出异常品虽不符合公司验收标准,但经验证或客户同意的状况下予以允收入库,如需特采时由责任单位提出特采申请单,经品管、制工及相关单位一致同意并经事业处最高主管或其授权主管核准后方可特采。
6.报废处理:当产品测试环境管理物质超标,必须进行报废处理;当不合格品在质量特性上有影响其主要功能或不合格品不适用于重加工或特采时,得办理报废:产品或物料报废由责任单位填写报废单,经责任部门主管确认,品管/工程单位确认不良无法修复或重工时,再经事业处最高主管或其授权主管核准后方可报废。
6.11.2.制程异常定义A、制程重要工站之不良率超出设定管制界限(单项不良超过1%,总体不良超过3%)。
B、制程发生突发性变异,导致产品质量不良。
C、品管人员制程稽核发现管制项目超出已明确订定之条件/参数。
D、制程中发现的潜在性质量隐患。
6.11.3.首件检验异常,则在首件单上写清楚不符合项,将首件单和首件样品一起退给成型课技术员分析原因改善。
改善后自检产品OK再送检IPQC进行重新确认,IPQC确认合格后通知成型开机生产。
6.11.4.制程自主检查异常,成型包装或全检挑选的异常品,需记录在《成型生产日报表》上,单项不良超过1%或总体不良超过3%时,需通知技术员/全技员分析原因改善,对不能及时解决的(2H内),由IPQC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由成型单位书面分析异常原因,相关单位协助改善。
6.11.5.设备及模(治)具异常处理1.制程中生产设备发生损坏造成质量不良或生产停顿时,作业人员应立即通知工程或工务/生技等责任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或请制造厂商派人前来维修。
2.设备修理完毕后,应将设备维修记录填写在"设备维修记录表"中,如维修项目涉及产品质量时,应执行初件检查确认合格后,并将结果记录于维修记录表中,方可继续生产。
3.在模(治)具生产作业过程中, 发生模(治)具不良导致零件、产品质量不符规格时,应立即进行故障排除或停机换模或下模修理。
4.模(治)具修复或更换完毕后, 应将模(治)具发生不良事项填入模(治)具维修记录表或成型生产日报表。
5.品保或制造单位须对修模后之生产质量实施初件检查及生产条件确认, 经确认符合标准要求后才可继续开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