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刑法 法律后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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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经家属、亲友规劝,陪同归案的; c、司法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 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d、犯罪后逃跑,被通缉、追捕过程中,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犯罪 具体去向时,犯罪人自动归案的; e、经查实,犯罪人确实已经准备投案,或正在去投案途中被司 法机关捕获的; f、犯罪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投的; g、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 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B、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供述具有自动性 供述具有真实性 供述具有彻底性
2、分类 以刑法是否有明文规定
酌定情节 法定情节 应当情节(见教材) 可以情节
(刑法规定情节73个,司法解释规定的64个,酌定情节62个) 以对量刑所发生的作用 从宽情节 从严情节(加重而来的情节114个)
(二)量刑情节的适用
2010浙江省人民法院规范量刑实施细则
以下内容自学: 1、关于法定从重或从轻情节的适用(应当、可以、酌情情节关系) * 选定与犯罪相应的法定量刑幅度 * 在选定的法定量刑幅度内确定量刑基准线 * 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具体的刑种和刑期
(2) 若干情节具有相反意思时如何处理? 如:甲故意杀人后自首,甲是累犯
可以从轻或减轻 A、不能采“抵消法”
应当从重
B、注意具体情节的地位和作用 一般:法定情节优于酌定情节 应当情节优于可以情节 5、量刑情节的适用其他 禁止重复评价与间接处罚
第十四章 刑罚裁量
一、累犯 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法定期间内 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1、 一般累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又故意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条件:A、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B、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 C、后罪的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 问题: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还是附加刑?假释犯及判 处缓刑的是否成立累犯?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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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要件3.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3.3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履行方式和期限4.3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6.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协商与调解程序7.3 仲裁与诉讼第八章:合同监督管理8.1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8.2 监督检查的程序8.3 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合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9.2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9.3 档案的销毁与备案第十章:特殊合同的监督管理10.1 国际合同的特殊规定10.2 特殊行业合同的监督管理10.3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1.1 违反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1.2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11.3 赔偿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附则12.1 条例的解释权与实施细则12.2 条例的生效时间12.3 其他补充规定第十三章:合同签订的法律文书13.1 法律文书的组成13.2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的规定13.3 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备案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阐述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本条例适用的合同类型和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监督、指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法理学考研题库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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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什么?答: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有密切的关联,但又有一定的区别。
(1)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联系法律义务通常是指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法的约定必须作为或不作为,通常针对一般的社会主体设立。
而法律责任是指一种特殊义务,通常是针对特殊主体设定的,具体是指一方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的义务从而产生一种新的特定义务。
如果将法律义务称为第一性义务,那么可以说,法律责任是一种违反法律义务产生的第二性义务。
(2)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①法律责任针对的是特定的主体,具体是指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具有相当的广泛性。
②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即法律责任是针对第一性的义务没有被履行而进行救济、制裁;法律义务是作为与法律权利相对应的法律的重要调控手段,一般不具有制裁性。
③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体对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2.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有什么不同之处?答:道义责任与社会责任都是对法律责任的本质问题所提出的不同理论,但两者有很大差别:(1)道义责任论是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亦即自由意志论为理论基础的。
它假定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自觉行为和行使自由选择的能力。
由此推定,违法者应对自己出于自由意志而做出的违法行为负责,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责难。
对违法者的道义责难就是法律责任的本质所在。
(2)社会责任论是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决定论为理论基础的。
它假定一切事物(包括人的行为)都有其规律性、必然性和因果制约性。
由此推断,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是由行为者自由的意志,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
因而只能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环境和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来确定法律责任的有无和轻重。
确定和追究法律责任,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存在;另一方面是为了使违法者适应社会生活和再社会化,这就是法律责任的本质。
(3)道义责任论正确地揭示了行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却忽视了社会环境对行为的方式的巨大影响;社会责任论正确揭示了行为发生受制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却忽视了行为人主观因素的重要作用。
第十一章不正当交易的法律管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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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操纵市场的特征 • 1.操纵市场是证券交易行为 • 2.操纵市场是影响价格或者成交量的行为 • 3.操纵市场是不正当交易行为
证券信息干扰
资金/持股/信息 优势操纵
串通操纵
自买自卖
人为扰市
市场异常
市场操纵行为
• (二)操纵市场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1.操纵市场与虚假申报
• 虚假申报,是指行为人非以证券成交为目的而发出买卖 指令的行为。
• 1.证券交易活动
• 2.交易之准备活动
• 3.交易之影响活动
• 二、不正当交易的不正当性 • 不正当性不同于违法性 • 与证券违法行为相比,不正当交易之外延更宽泛 • 三、不正当交易的交错性和复杂性
第二节 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 一、内幕交易概述
• 内幕交易,也称为“内部人交易”、“内线交易”、 “内情者交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广义上, 凡是内幕人士从事的交易,皆为内幕交易;在狭义 上,内幕交易仅指内幕人员利用掌握的、尚未公开 的内部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或者其他人员利用违法 获得的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知情人、内幕信息 和内幕交易行为,是内幕交易的三个核心构成要素。
•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 的证券买卖。
• 6.利用传播媒介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 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 利益的行为。
• 四、欺诈客户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五节 其他不正当行为
• 一、禁止国家机关和传播媒介的人员编造、 传播虚假信息
• (二)黄光裕于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间,在拟 以中关村上市公司收购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事项中,决定 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使用其实 际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 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 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 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前后对照表](https://img.taocdn.com/s3/m/153fcca2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64.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前后对照表以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前后的简要介绍和对照表:修订前后对照表修订内容简要介绍: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方针,为后续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
2.第二章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加强了海洋环境监管体制和能力建设,提高了海洋环境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3.第三章海洋生态保护:新增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内容,建立了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4.第四章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完善了陆源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监管措施,减少了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5.第五章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新增了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内容,提高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
6.第六章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修订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监管措施,加强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
7.第七章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强化了严格禁止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8.第八章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完善了船舶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内容,提高了船舶污染防治水平。
9.第九章监督管理:新增了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了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了海洋环境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10.第十章法律责任:修订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的内容,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高了法律的威慑力。
11.第十一章附则: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权,为法律的正确实施提供了保障。
以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前后的简要介绍和对照表。
修订后的法律更加完善、严格,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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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外世界如果 不受行为干涉 而保持被动将 是怎样状态
• (四)主观过错 •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 的主观心理状态。 • 主观恶性的程度与责任的轻重成正比。 • 刑法将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 任。 •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
• 挖笋伤人案----2004年5月,某地未成年人杨某与同学 陆某、王某三人相约到山上挖笋,在同村范某的竹林 挖笋时被范某发现,范某把三人的锄头暂扣在其脚踏 三轮车内,并告诉杨某等三人回家后叫其家长到她家 里去拿锄头。 • 范某骑车回家的路上,杨某追上车子想拿回锄头,造 成范某车子不稳摔倒在地,导致右腿骨折构成了轻伤。 事后范某光医疗费就用了8000余元。
刑法的本质不在刑罚多么严厉, 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 ——贝卡利亚
6/28/2014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应 承受制裁。 1.内容是对责任主体利益的剥夺 2.原因是不法行为或法律直接规定 3.法定机关决定 其它法定机关 法院
6/28/2014
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构成
6/28/2014
• 逗母猪-老太太-受伤-陶瓷
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违约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罪、合同诈骗
6/28/2014
(三)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
人身损害
财产损害
精神损害
6/28/2014
损害结果
现实利益损害
预期利益损害
实际危险
行动如果任凭 行为者的主观 目的的完全发 展,将会造成 怎样一种状态( 逻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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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分类方法的多样性:可以根据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责任的承担程度、责任的实 现形式、引起责任的法律事实与责任人 的关系进行分类。
最基本的分类方法:根据责任的类型, 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 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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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案例]某小学举办春季运 动会,观看铅球比赛的 三年级学生俞某擅自进 入铅球落地区域,在场 教师无人劝止。结果被 正在比赛的同学李某投 掷出的铅球砸中头部, 造成重伤。
1、分内应做的事情 2、特定人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编号及其成果负有积极
的助长义务,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 3、因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或没有履行助长
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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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 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 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 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分析:校方是否应承担赔 偿责任?原因何在?
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 学校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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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评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于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 护、管理的职责,学校在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进行集体活动 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当进入运 动区时,在场老师未劝止,后又未及时将其劝退,从而导致 原告受伤。学校应承担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采取防范措施的 过错责任。李某参加铅球比赛时未满13周岁,是限制行为 能力人,应由小学承担疏于组织管理的过错责任。因此,原 告要求小学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可酌情由被告小 学赔偿原告一定的损失费。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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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一、单项选择题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A.故意B.过失C.轻率D.故意或过失2.根据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A.是B.不是C.由法官自由裁量是或不是D.没有明确规定是或不是3.对于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规定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
B.20%C.25%D.30%4.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7日B.10日C15日D.30日5.环境行政诉讼应适用()的诉讼时效。
A.15日B.1个月C.3个月D.6个月6.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此谓()。
A.牵连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D.混合责任原则7.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应更多的采用()责任形式。
A.补偿性B报复性C.预防性D.混合性8.环境行政处理的性质是()。
A.行政命令B.调解C.裁决D.和解9.环境民事诉讼时效为()。
A.一年B.两年C.三年D.二十年10.下列关于“罚款”、“罚金”和“赔偿金”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罚款属行政制裁,罚金属刑罚B.罚金和赔偿金与损失等额C.罚金和赔偿一般是上缴国库D.法人的赔偿金都可以列入生产成本二、多项选择题1.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行为的违法性B.行为人的过错C.行为的社会危害性D.行为的危害后果E.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A.警告B.罚款C.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D.责令重新安装使用E.责令停止、关闭3.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不同。
A.实施处罚的机关B.适用的违法行为C.处罚的对象D.处罚的形式E.救济方式4.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归纳为()。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法律法规_第十一章第六节广告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_2013年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法律法规_第十一章第六节广告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_2013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3fcfbc699b6648d7c1c74628.png)
中大网校引领成功职业人生
中大网校 “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十佳职业培训机构” 网址: 1、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广告活动的法律《广告法》自哪年开始施行( ) A:1993年
B:1994年
C:1995年
D:1996年
答案:C
2、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广告活动的法律是( )
A:1994年制定的《广告法》
B:1987年制定的《广告管理条例》
C:1988年制定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D:1993年制定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答案:A
3、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何种登记手续( )
A: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领取《营业执照》
C: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D:办理兼营广告登记
E:领取《临时许可证》
答案:C,D
4、新闻媒介单位的广告业务不得由哪些部门办理( )
A:新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1329ec43172ded630a1cb692.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20.(第十一章)法理学(第五版)ppt
![20.(第十一章)法理学(第五版)ppt](https://img.taocdn.com/s3/m/d3bdb555360cba1aa911da48.png)
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 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
的不利法律后果; • 法律责任也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
地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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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二、 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 因素。 (一) 责任主体 ➢ 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
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 织。 ➢ 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
“罪刑法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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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 与归结
➢ (二) 因果联系原则 ➢ 在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时,必须首先考虑因果联系,即
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 (1) 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 (2) 人的意志、心理、思想等主观因素与外部行为之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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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6 条第1 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 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6 条第2 款: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 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原则
(二) 严格责任原则 ➢ 在刑法上,严格责任又称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
➢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 上的过错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准则。
• 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 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反浪费条例,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反浪费条例,第十一章,责任追究](https://img.taocdn.com/s3/m/9d2f4cb3b9d528ea81c7799e.png)
反浪费条例,第十一章,责任追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四章公务接待第五章公务用车第六章会议活动第七章办公用房第八章资源节约第九章宣传教育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五十七条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四章公务接待第五章公务用车第六章会议活动第七章办公用房第八章资源节约第九章宣传教育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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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违约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罪、合同诈骗
(三)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
人身损害
财产损害
精神损害
损害结果
现实利益损害
预期利益损害
实际危险
行动如果任凭 行为者的主观 目的的完全发 展,将会造成 怎样一种状态( 逻辑状态)。
身外世界的原 初状态
身外世界如果 不受行为干涉 而保持被动将 是怎样状态
男青年被击倒醒来后,悻悻而归,原来李某借宿
的正是男青年的家。他一进门便发现自己抢过的 自行车在院内,急忙问明来历,母亲叙说了事情 的经过。男青年听后急忙问明李某睡觉的位置及 方向,母亲说李某在外侧,女儿睡内侧,头朝北。 男青年遂持铡刀悄悄拨开房门,在黑暗中摸准睡 在炕外侧的人头,照颈部猛砍一刀,杀死了被害 人。但事后发现被杀害的不是李某,而是男青年 的妹妹。原来,李某躺下后,久久未能入睡,男 青年与母亲的谈话以及摘铡刀拨门的声音她都听 得一清二楚,在极度恐慌中,李某不得已悄悄移 动罪犯的妹妹,将其推至土坑外侧,自己睡在她 的位置,才幸免于难。
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韩非 子《五蠹》
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
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行刑重 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 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 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商君 书· 赏刑篇》
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
筒飞出-伤害
汽车追尾
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因果关系 复杂性
法律因果 关系与非 法律因果 关系
因果关系 与偶然联 系
一因多果、 多因一果、 直接因、 间接因
过错与行 为、行为 与损害
【案情】
被告人李某,女,21岁。某日李骑自行车途遇
一男青年企图抢其自行车,李某不敢反抗,便主 动表示“可以把车推走,但不要伤害她”, 同 时李又说车上打气筒是借的,要求留给李某。男 青年表示同意。李某趁其不备用气筒男青年击倒 在地,并骑车去报案。当李某来到就近的一个屯 子时,四周一片漆黑,只有一户人家尚有灯光, 李便投灯光而去。这家有母女二人,李向主人说 明遭遇后,母女深表同情,李即留宿该户。母亲 恐客人害怕,便让女儿陪宿。
C
责任适当
无犯意则无 因果联系 犯人
D
责任法定
法律可预测性--法无明 文不处罚 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 性质、范围、程度、 期限、方式追究责任 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 既往追溯
法律溯及力-从旧兼从 轻原则
责任自负
不纵--保证责 任人受到法 律追究
不枉--保证无 责任者不受 法律追究
继承人不继承处罚
反对株连
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 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 伤。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 不予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 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 的法律规定为根据 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 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 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 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 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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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行为不能减轻或免除 法律责任。
A、张三家贫却不小心损坏了所在企业价值 30万元的仪器 B、李四偷了一辆价值100元的自行车,14 年后被人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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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王五遇到抢劫,三个歹徒手持利刃,王 五奋起反抗,夺刀将一歹徒刺成重伤
D、刘七偷彩电被事主抓住,双方签订由刘 向事主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
因果关系是行为人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间的必然联系。
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基础和前提,是认定法律责任
的基本依据。
• 逗母猪-老太太-受伤-陶瓷
原因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 结果跟随原因,条件应存在于结果发生之前 原因停止,结果也停止 需要考虑的不是远因而是最近因
朱某-打稻机-主轴固定键-好友林某借用-忘记-滚
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构成
1 2 3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损害结果
4
5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
(一)责任主体
无公 过平 错责 责任 任
条件
具备责任能 力
与违法行为 有法定关联
或法律规定 应承担责任
精神错乱者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也不能理 解自己的行为,因而不能实施任何行为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
(二)违法行为--无阻却违法事由
国家机关迫使义 务主体履行义务
对人身的强制, 如强制治疗、强 制戒毒、拘传
对财产的强制,如 强制划拨、强制扣 缴、强制拆除、强 制拍卖。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 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 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 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责任分类
内容是否可由 私人处分
公法责任不 能由当事人 协议变更. 私法责任可 由私权利人 处分.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根据过错 程度划分 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或无 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
有抗辩权--不 是绝对责任
《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 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 事责任。”
因果联系
行为与危害 结果之间的 因果联系
主观过错与 外部行为之 间的因果联 系
考虑因果关 系复杂性
讨论
法律机关对法律责任的追究可靠吗?
如何保证?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免责是指行为人依法应承担责任,但由于特 殊情况而从轻、减轻或免除责任。包括: 1、时效:权利丧失或不可强制执行--诉讼时 效.除斥期间 2、加害人的责任能力限制:限制责任能力人 犯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又聋又哑 的人,盲人。 3、加害人行为具有全部或部分免责情节:补 救,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第三 人胁迫,从犯。
4、权利人的补救或谅解:事后放弃、自助、不 告、原谅。当事人协议解决。 5、保险赔偿分散责任(区别过错性质) 8、人道主义免责
买人身保险者会情妇遇其夫回家跳窗逃逸不慎摔伤
“在我们的文明里,有许多令人寒心的时刻,那
就是刑法令人陷入绝境的时刻。一个有思想的生 物被迫远离社会,遭到了无可挽救的遗弃,那是 何等悲剧的日子!”思考:监禁的具体意义。远 离社会能让犯人变得更好吗?还是给予剥夺很多 享乐的机会以示惩罚?还是彻底剥夺继续犯错的 机会(外面的人实际上享有犯这种错误的机会)? 还是保护社会免于罪犯威胁(这种动机倾向重 刑)?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 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
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 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 调整的事项
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
规范评价
刑为盛世所不尚,而亦盛世所不能废。——《四
库全书· 政法类· 法令之属按语》
讨论
短片给你什么启发?
你在废除死刑持什么立场及理由?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分类和实现方式
法律责任关系是法律事实引发法律规范适用的结
果,是国家机关追究责任的前提,法律制裁是国 家机关裁量的结果。
有法律责任(关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
讨论
短片内容给你什么启发?
根据你的经验,回答人为什么会犯罪。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问题
章某行为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理由是什么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不法行为而应承受制裁的 法律关系。 1.原因是不法行为(或法律直接规定) 2.内容是制裁 3.法定机关决定 其它法定机关 法院
主观过错
故意
明知危害,希望或者 放任
过失
应当预见危害,因为 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 信能够避免
任何人不因思想而受罚 保留在心目中的意思不产生任何现象 只要不发生结果,意思就是无害的 仅有盗窃的想法并不成为盗窃犯 犯行有别于计划
没有盗窃的故意就不可能实施盗窃行为
(五)因果关系
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以是否有财产内 容分。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宪责 任。后三种不能移转。 惩罚性责任和补偿性责任
第四节 归责与免责
归责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 判断、追究或免除法律责任的活动。 法无明文 不处罚
A B
不株连无辜
责任法定
责任自负
归责四原则 罪行越大, 绞架越高
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
法律责任 (关系) +司法执法
体者以体偿,肢者以肢偿
法律制裁 (具体责任 )
责任方式
惩罚penalty 赔偿 compensate 强制 compulsory
剥夺谴责,不 限于实际损害
刑罚、行政处 罚
弥补受害人损 失
民事赔偿、国 家赔偿
迫使责任主体 履行义务
人身强制和财 产强制
1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 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 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 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 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 (2011年卷一单选第11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