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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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0.01.12•【文号】国办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1.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实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条例》第十三条内涵《条例》的立法本意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为此,《条例》第九条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4项基本要求,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主动公开的15类政府信息;第十二条还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点主动公开的8类政府信息。

《条例》还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以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依法对事业单位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公开是一种促进政府透明、提高政府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

下面将针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讨论。

一、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公务员编制、财务预决算、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业务活动、政策法规依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信息。

信息公开的范围应当覆盖整个事业单位的管理范围,确保公众了解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和决策过程。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平等、便民、互动的原则。

公开要求事业单位将信息向社会公开,不搞任何隐瞒和包庇;平等要求事业单位不得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偏袒某方,应当保障各方的知情权;便民要求信息公开应当简单易懂,方便公众查阅;互动要求事业单位应当与社会公众建立互动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三、信息公开的程序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程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程序包括确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确定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流程、确定信息公开的时限和频率等。

信息公开的程序应当经过内部审核和公告,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四、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公众可以通过事业单位的网站、媒体、热线等方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五、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信息公开的专门部门或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同时,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保证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

总之,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促进政府透明、服务公众民主参与的重要途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政务公开职责和注意事项

政务公开职责和注意事项

政务公开职责和注意事项好的,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一篇关于【政务公开职责和注意事项】的文章:---# 政务公开职责和注意事项:让阳光照亮政务的每一个角落在当今这个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政务公开就像是给政府工作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让老百姓能清晰地看到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

这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必须履行好的使命。

下面咱们就来聊聊政务公开的职责和那些需要特别留神的注意事项,让这扇窗户永远干净明亮!**一、政务公开的职责**1. 做信息的“快递员”政务公开的首要职责就是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

就好比快递员要把包裹按时、无误地送到客户手中一样,政府也要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政收支等信息快速、精准地“投递”给公众。

可不能像某些不靠谱的快递,明明应该今天到,却拖拖拉拉好几天,或者把东西送错地方。

2. 当公众的“解说员”光是把信息扔出去可不行,还得解释清楚。

政策出台了,得告诉大家为什么要这么做,有什么好处,要注意哪些问题。

这就像看电影,光有画面不行,还得有精彩的解说,不然观众就会看得一头雾水。

3. 成为民意的“收集箱”政务公开也是收集民意的重要途径。

要像一个大大的收集箱,让老百姓的声音、意见和建议都能投进来。

不能只是自己说,还得听听大家怎么说,这样才能更好地改进工作,为人民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注意事项**1. 信息要真实,别搞“美颜滤镜”政务公开的信息必须实打实,不能“注水”,更不能造假。

就像我们拍照,素颜才是最真实的美,要是加了一堆美颜滤镜,虽然看起来好看,但那不是真正的自己。

一旦被发现公开的信息有假,那政府的公信力可就像被戳破的气球,一下子瘪了。

比如说,某地区为了政绩,虚报经济数据,结果被曝光后,群众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度大幅下降,后续再做什么工作都难以得到支持。

2. 语言要通俗,别玩“文言文”公开的信息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别整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和官腔官调。

要知道,老百姓不是专家学者,他们可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琢磨那些高深的词句。

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

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

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实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福音,因为在过去政府的工作信息不对群众公开,导致群众不能够更好的提出自己的需求,也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无尽的政府信息公开也会带来一定的弊端,虽然申请信息公开也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但是有很多人会寻找法律的漏洞,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实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福音,因为在过去政府的工作信息不对群众公开,导致群众不能够更好的提出自己的需求,也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无尽的政府信息公开也会带来一定的弊端,虽然申请信息公开也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但是有很多人会寻找法律的漏洞,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一、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处理,有什么规定?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激增,以成都市某区法院为例,2012年,该法院第一次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当年度合计受理二件该类案件;到了2013年增长率了50%,即增加为三件;2014年,该类案件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仅仅是上半年就增加了约八倍,案件数量达到了二十八件(1)。

在以上案例中,有不少属于诉讼人多次反复提起的,要求处理他们与述称的诉讼要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的信息公开申请与诉讼,该类问题实质上是对十分有限的司法与行政资源的一种浪费。

在今年的“两会”中,就有代表指出“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制滥诉的规定,人民法院面对滥诉尚无有效处置依据和办法,滥诉当事人也无需承担不利的后果。

(2)”由具体状况来分析,信息公开案例中的滥用诉权通常可以概括为下面几种:▲(一)对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有异议而不断重复申请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涉征地拆迁占了不小的比例,以上文所述的成都市某区法院为例,从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其合计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总数为三十三件,其中要求公开有关土地征收类政府信息的案件占比为75.76%,即二十五件(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政务公开工作细则

政务公开工作细则

政务公开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示工作,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便于各方面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属部门,以及其他有政务公开职责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该坚持公开的原则,公正的方式,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以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第二章具体行动第四条机关部门应该制定科学、合理、清晰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谁、什么时候、何种方式公开信息的程序和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政府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事任免、预算收支、重大决策、公共服务、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事项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发布。

目录内容应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政府信息申请者向信息公开机关提出信息申请,应当说明申请信息的名称、类别、内容和形式,并提供身份证明。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应当及时审查信息申请,对于合法、符合公开要求的申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确定信息公开的方式、形式、时间和地点,向申请者公开。

第九条对于未达到公开条件或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者理由。

第十条信息公开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和监督机制,确保申请者及所有人行使知情权。

对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公开信息的评定应以信息内容,透明度、重要性等作为依据,将其与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运用本工作细则的机关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未依照规定发布公开信息,拒绝提供已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刻意隐瞒、篡改、伪造政府信息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方式3、申请处理。

近年来,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因为在现代社会,民智开启程度必然是很高的,而民智有对政府政务公开有所要求。

现在很多城市都把政务公开当做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

按照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公开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公开权利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对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711号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施行日期:2019年05月15日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题附答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题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题单项选择题1、各级行政机关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年报应当在A、每年1月1日B、每年3月31日前C、每年5月1日D、每年3月1日2、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又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予以答复的时间期限是A、2个工作日B、5个工作日C、10个工作日D、15个工作日3、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A、二级B、三级C、四级D、五级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公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定形式是A、政府公报B、政府网站C、新闻发布会D、报刊、广播、电视的新闻媒体5、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一般原则是A、谁制作水公开B、谁制作水公开,谁保存谁公开C、谁保存谁公开D、制作兼保存6、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要做到A、依法公开B、真实公开C、注重实效D、及时准确7、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应该是A、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B、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C、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D、使政府工作更协调8、最重要的国家秘密被称为A、秘密B、机密C、绝密D、保密9、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即可以向社会开放的时间期限是A、5年B、10年C、20年D、30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所称的政府信息指的是A、由关国家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信息B、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的信息D、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11、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A、2个小时B、4个小时C、12个小时D、24个小时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的时间是A、2007年1月17日B、2007年1月15日C、2007年1月10日D、2007年1月?1?日13、下列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是A、政府公报B、政府网站C、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D、新闻发布会14、下列属于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是A、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B、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C、科学及时中的秘密事项D、个人财产、名誉或其他利益的情况、资料15、判断依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原则是A、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B、能够区分处理C、对公共利益不造成重大影响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6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的制定部门是A、国务院及各主管部门B、国务院财政部门C、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D、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同国务院财政部门17、下列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的是A、公平B、准确C、公平D、便民1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使用主体是A、立法机关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体由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C、司法机关D、教育机构19、属于政府信息集中保管地的是A、电子图书馆B、大学图书馆C、政府网站D、国家档案馆20、对行政机关违反条例规定,应责令其改正的部门是A、国务院B、人民政府C、检查机关D、监察机关和上一级行政机关三、多向选择题(每题3分,共10题)1、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主要区别是A、公开政府信息的动因不同B、制度设立的功能不同C、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途径不同D、是否收取费用上不同E、公开政府信息的目的不同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是指A、国家计划B、国家秘密C、商业秘密D、个人隐私E、国家政策3、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原则包括A、收费政策B、收费客体C、收费对象D、收费项目E、收费主体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预案》规定预警信息除公共事件的类别外,还包括的其他项目A、预警级别B、起始时间C、可能影响范围D、警示事项E、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5、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的是指A、泄漏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B、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泄漏国家秘密的C、泄漏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D、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E、使用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6、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A、会议通知B、政府公报C、政府网站D、新闻发布会E、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7、政府信息的集中保管地是A、政府网站B、电子图书馆C、大学图书馆D、国家图书馆E、公共图书馆8、行政机关可减免费用的规定是A、减免费用的对象只能是公民B、减免费用的实质要件是公民确有经济困能C、减免费用的程序是公民个人提出申请D、减免费用的程序是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E、并不是行政机关对所有因为经济困难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都必须同意9、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做到A、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B、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C、加强行政机关队伍建设D、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E、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10、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和机关是A、检查机关B、行政部门C、人民法院D、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E、监察机关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3题)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哪些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参考答案》一、1-5ABAAA 6-10BBBBA11-15AAABA二、1-5BDBAB 6-10DCCDD11-15BACAB 15-20DBBDD三、1、ABCD2、BCD3、CDE4、ABCD5、ACDE6、BCDE7、DE8、ABCDE9、ABD10、DE四、1、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由重庆市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共是包括详细的26条的,重庆市民监督并且对于当地的行政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提意见的时候,自己也应该先了解一下是管理条例中规定,比如对于公共资金的使用,政府的基本结构等,这些都是重庆市政府要求主动公开的内容。

由重庆市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共是包括详细的26条的,重庆市民监督并且对于当地的行政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提意见的时候,自己也应该先了解一下是管理条例中规定,比如对于公共资金的使用,政府的基本结构等,这些都是重庆市政府要求主动公开的内容。

▲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详细内容是什么?▲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1、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3、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机关: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711号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施行日期:2019年05月15日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拜城农业试验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获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有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四、政府机关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等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应当主动如实向社会公开。

五、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决定机关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六、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有效载体上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政府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和查询。

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镇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必须描述清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查询。

九、政府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旨在确保政府行政部门的透明度和责任性,促进公民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

这个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增加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信,并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范围和内容: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政府行政部门公开的信息范围应涵盖政府职能、政策、规划、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应当是准确、完整、及时、可理解的。

政府行政部门需要建立信息发布渠道和平台,确保信息的公开和及时更新。

2. 信息公开程序:政府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公民可以便捷地获取行政信息。

这包括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设立有关信息公开的窗口或网站,提供多种方式和途径供公民查询和申请行政信息。

政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信息的审核和审查进行合理管理。

3. 信息公开的原则: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要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如公众利益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便利公民原则等。

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可以确保信息的公正、公正、公开和透明,以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效能性。

4. 信息保护和保密:虽然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强调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但也要同时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和国家的安全利益。

政府行政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5. 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意义: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广泛的效果和意义。

它有助于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舆论的监督功能,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促进政府的廉洁性、公正性和效能性起着重要作用。

政府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动行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让行政信息更加阳光、透明和有序地公开,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进步的不断实现。

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第一条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局机关各股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并保存的医疗保障信息。

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股(室)、本单位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一)概况信息。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法规文件。

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三)行政许可及其他面向社会公众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及责任股室或单位、责任人员、联系方式。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年度工作规划或工作要点。

(六)局领导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信息等工作动态,工作中产生的其他业务信息。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在本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方式,并辅以公告栏、报刊、电视、电台、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公开。

法律、法规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公开期限要求是什么-

信息公开期限要求是什么-

信息公开期限要求是什么?信息公开期限要求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只有起诉期限的耽误,没有起诉期限的中断。

只有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

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问题(三)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行政机关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方式3、申请处理。

近年来,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

因为在现代社会,民智开启程度必然是很高的,而民智有对政府政务公开有所要求。

现在很多城市都把政务公开当做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

按照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公开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公开权利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对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的。

在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到政府公布的信息。

特别是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政府更应当主动公布信息,让公众及时的了解。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吧。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的。

▲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政府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

政府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

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政府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政府对于一个国家的正常运作有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政府可以为经济发展制定相关的新政策,从战略上引领一个国家的经济方向,另一方面,政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促进作用,对于社会上的不法行为,政府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那么,政府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呢?政府对于一个国家的正常运作有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政府可以为经济发展制定相关的新政策,从战略上引领一个国家的经济方向,另一方面,政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促进作用,对于社会上的不法行为,政府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那么,政府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呢?政府执法信息公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施行。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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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在这个信息化社会,政府掌握着大量的信息,其中很多信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比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价格听证等。

公民通过查阅信息,可以及时把握本地政策走向。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学习了解。

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017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

争取2018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2018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二、哪些政府信息需要公开?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综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透明政府的内在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政府部门要推动财政预算及三公消费公开、推动食品及环境安全保护公开、完善价格收费公开体系、提高征地信息公开透明度。

公民想了解更多信息,还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得到批准后就可以到有关途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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