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论文【摘要】存款保险制度一种存款保障制度,目前国外已经建立起了相对比较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发展可以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金融创新能力,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较多好处。
本文主要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目前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强制保险有限赔付风险差别费率一、存款保险制度简介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目前,国际上把存款保险制度分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两种。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我国目前属于隐性存款制度,但随着市场利率化的改革进一步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银行业内部竞争会更加激烈,而小银行的倒闭或将成为一种常态。
所以为保护储户利益,为向中小银行提供法制的基础和环境,同时也为向整个银行业的发展提供关键制度与法规的保障,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
二、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强制保险”、“有限赔付”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方面,也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通行做法。
我国的存款保险定位于“风险最小化型”,具备必要的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责。
强制保险:存款保险覆盖大中小银行等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强制性有利于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逆向选择和风险。
有关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有关存款保险制度论文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有法律基础的显性担保。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利率市场化顺利完成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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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存款保险制度论文范文一:存款保险制度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体系成为即将面对的攻坚环节。
本文在我国不断变迁的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约束下分析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发展的影响,并构建银行潜在利润影响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结论表明,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我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短期内会对部分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在盈利水平、资产结构以及外部声誉等方面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存款保险风险商业银行金融稳定一、引言近2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仅剩存款利率管制放开这一步之遥。
根据国际经验,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完全竞争金融环境会带来金融机构倒闭等一系列问题,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保护普通金融客户、利率市场化全面完成的前提条件。
2013年来,我国官方机构在多个场合反复提及存款保险制度,中国版存款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将正式启动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纵观国际上现代金融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大多已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并藉此为本国的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该制度具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存款人权益、为商业银行增信等诸多优势,也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难以回避的先天劣势。
更重要的是,新时期下,银行业将受到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等新环境的影响和挑战。
在我国不断变迁的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约束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否会有其他影响,如何作用于对银行业的短期、长期发展,这应当是我们更需要关注的焦点。
二、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发展影响研究(一)银行体系系统稳定性有效增加存款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的作用,在于能够建立起保护中小存款者存款安全的风险保障机制,并能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和社会在金融危机中的新兴,防范金融风险。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摘要】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改革与发展、运行机制、保障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浅析。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稳定的基石,在我国的完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通过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金融安全体系的建设和未来发展方向。
尽管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障存款人权益方面已取得不俗成绩,但在应对风险挑战和监管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随着金融领域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可以为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重要性、背景、改革、发展、运行机制、保障范围、问题、不断完善。
1. 引言1.1 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市场稳健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之一。
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可以有效避免金融风险扩散。
通过为存款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减少存款人的恐慌情绪,避免因银行经营风险而引发的恶性连锁反应,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促进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面对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和风险挑战,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以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对风险的认识和控制,提高其经营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权益、促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中,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将是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2. 正文2.1 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可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
当时,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导致了许多银行倒闭,造成了大量储户存款的损失。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浅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论文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而实施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制度设置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对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浅析。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背景的建立是为了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金融市场存在着风险,特别是银行业,在未来经济的不确定性中,银行经营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因银行倒闭而导致的存款人损失问题,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誉度。
其次,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在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经很早了,主要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有效防范银行倒闭风险。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实施,根据国际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和我国国情,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定。
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存款保险基金、合作金融机构和存款保险机构等。
存款保险基金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存款保险基金是由各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保险金组成的,用于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基金根据存款人损失的程度进行赔付,保障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和管理非常重要,它的规模和资金来源决定了存款人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
合作金融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参与主体。
合作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存款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费,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抗拒能力参与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存款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存款保险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管和管理机构。
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存款保险机构需要对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存款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和管理是存款保险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
然而,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款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无法承担较大规模的存款风险。
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

摘要银行业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极易受到挤兑传染和流动性危机的冲击。
在过去二十年中,金融危机不断显现,特别是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之大和范围之广都是鲜见的。
伴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日趋加深的金融全球化浪潮,我国银行业在机构数量、资产和存款规模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竞争加剧,市场化风险不断加大,据此,无论是出于对存款人的保护还是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出发,我国都应该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在对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和我国金融体系脆弱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模式进行了探讨,从建立“政府银行混合型”存款保险机构、实施强制性投保方式以及统一费率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思。
关键词: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制度环境AbstractAs a highly risky business, banking business is easily infected by the bank runs and struck by the liquidity crisis. In the past 20 years, the financial crisis continuously occurred. Specifically, the scope and range of the United States financial crisis influence is rar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and the rising wave of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our banking industry has developed immensely in the number of banking organizations, assets and the deposit scale. The competition among the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aggravates and the marketization risk increases. Correspondingly, whether it is for the protection for the depositors or the preservation for the safety and 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our country should establish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s soon as possibl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isadvantage of the hidden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nd frangibility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of our country,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ng module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It raises the conception as to how to build our country’s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estab lishment of the government-banking mixed type, the enforcement of insurance type and flat-rate system, and so on.Key words:Ex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m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Moral Hazard; System Environment目录引言 (1)1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2)1.1 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 (2)1.2 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3)2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7)2.1 投保主体的不断增加 (7)2.2 存款保险市场资源的不断丰富 (7)2.3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8)3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构思 (10)3.1 建立“政府—银行混合型”的存款保险机构 (10)3.2 投保主体应为境内存款性金融机构 (10)3.3 保险标的应定为居民储蓄存款 (11)3.4 采用“限额赔偿”的理赔方式 (11)3.5 实行统一费率制度 (12)3.6 实行强制性投保方式 (13)4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14)4.1 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 (14)4.2 完善我国实施存款保险的制度环境 (15)4.3 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解决方法 (16)结语 (18)主要参考文献 (19)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建议论文

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建议论文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制度,旨在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这一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
本文将分析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一些建议来完善这一制度。
首先,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责任限额过低。
根据现行制度,每个存款人享有的最高保险赔偿额为5万元人民币。
然而,随着人民币价值的逐年增加以及通胀的持续上升,这样的赔偿额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
在现代社会,金融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扩大,存款人的存款金额也不断增加,倘若遭遇银行倒闭或其他金融风险,将会给存款人带来严重的财务损失。
因此,我国应当考虑提高存款保险的责任限额,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其次,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过窄。
目前,我国的存款保险仅保护住户存款,而不包括机构和企业的存款。
这种情况下,一旦一个银行或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存款人将无法得到保障,面临巨大的风险。
因此,我国应当考虑扩大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其扩大到所有储户,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从而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
另外,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管理监督不力。
尽管我国有存款保险基金来负责存款保险的监管和管理,但在实践中,这个基金的职能和效力并不明显。
存款保险基金的规模较小,无力应对大规模金融危机所导致的赔付需求。
此外,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也存在问题,监督与征收的机制不够完善,审核程序繁琐,决策效率低下。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其能力和效率,以更好地应对金融风险。
最后,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公众意识和宣传不足。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存款依然被视为一种绝对安全的投资方式。
因此,许多人并未意识到存款也可能存在风险。
面对金融危机,许多人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存款保险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增加其可信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如保险责任限额过低、覆盖范围窄、管理监督不力以及公众意识和宣传不足等。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报告: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研究目录:一、引言二、相关概念解析三、发展历程四、实际运行情况五、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六、案例分析七、结论与建议一、引言存款保险是一项自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在国外广泛实行的制度,是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商业银行的客户资金最终以存款的形式存在银行,一旦商业银行出现问题,客户的存款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有可能会造成个别存款人资产损失,进而造成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选择,以保障存款人资产安全,增强商业银行的信誉和稳定性。
本文旨在探究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实际运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并通过案例分析来深入了解存款保险的具体运作及影响。
二、相关概念解析存款保险:是指国家对存款人存放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实行抵御风险的保障措施。
商业银行:是指以经营存款、发放贷款、承担信用中介和支付结算等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
存款人:是指在银行中存款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保障额度:是指存款人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所受到的国家保障。
三、发展历程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05年,当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颁布了《商业银行存款保险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我国对商业银行客户存款实行法定保险制度,最高保障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
2006年7月1日,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实施后,我国商业银行已正式纳入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2008年9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发生山寨存单案的影响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迅速进行了修订。
根据《商业银行存款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存款保险基金机构成立,并开始实施基于风险的保费制度。
2015年起,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最高保障额度由人民币1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50万元。
四、实际运行情况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通过细化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完善准备金制度、建立防范风险机构等方式来确保其运行的顺利。
国内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国内存款保险制度论文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每个国家的金融行业都存在着客户资金保护的问题。
为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中国也建立了国内存款保险制度,以保障客户存款的资金安全,本文将就国内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论述,以了解国内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中国的金融市场处于黄金银行存款时期,没有存款保险,资金安全完全依赖于银行的信誉和银行的实际资金状况。
但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银行业在改革中也遇到了许多问题,为了保护银行客户的利益和经营利益,1993年,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开展。
1998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银行客户的存款将得到政府的资金比例保险,如果一个银行因财务状况不佳无法偿付存款,国家会垫付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从而保护客户的利益。
2007年,中国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成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机构。
存款保险基金公司不仅有效保障了存款人利益,还为银行保障了健康发展的环境。
二、国内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国内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是指存款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保障客户存款和保障中介机构的资金安全。
1、保障客户存款国内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保障普通人的银行存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储蓄存款:现金存款、证券存单等金融产品存款。
(2)支票账户、借记卡账户、信用卡账户等非储蓄账户的存款。
(3)境内外币定期储蓄存款。
(4)其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存款。
2、保障中介机构的资金安全不仅保障客户存款,国内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保障中介机构的资金安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的存款。
(2)保障公共基金销售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
(3)保障衍生品交易机构。
存款保险制度探究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探究论文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金融风险与经济稳定的矛盾日益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各国纷纷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确保存款人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金融风险对经济的影响。
本文将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探究和研究。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历程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建立起普遍覆盖、公益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进行一定的保险保障。
该制度主要包括成立存款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投保,定期收取保费,为存款人提供一定的赔偿和救济等方面。
存款保险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以前,当时国际金融市场受到经济危机和银行破产等问题的影响,为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建立了最早的存款保险制度。
20世纪30年代,随着金融法规和监管的强化,各国纷纷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加拿大保险公司、澳大利亚存款保险公司、英国银行存款保险公司等,这些制度在各自国家得到了良好的实践和发展。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与意义存款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是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保障存款人的权益存款人作为金融市场的消费者,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和用户,存款保险制度旨在为存款人提供保险保障,保证其在金融机构遭遇经营风险和金融危机时损失的存款得到合理的赔偿和救济。
(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金融市场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和灾难,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和不良资产进行有效治理,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提升金融业的竞争力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可以作为一种金融业务的营销手段和宣传内容,增加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忠诚度,提升金融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三、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存款保险制度在不同国家的形式和实施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一)制度的种类根据制度的不同形式,可以将其分为强制性保险与自愿性保险两类。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探析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探析【摘要】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从建立到完善的过程。
然后分析了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国外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
最后提出了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强调了其重要性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风险防范和保障存款人权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进一步加强改革与完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任务。
【关键词】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历史沿革、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国外比较、改革建议、重要性、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建立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在全球金融体系不断遭遇挑战和风险的情况下,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银行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也在增加。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必须不断完善和创新,以提高金融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
通过对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国外制度的比较以及改革建议的探讨,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和认识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未来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体系的不断壮大,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深入探析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对于完善金融体系、增强金融市场的信心、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分析-保险制度论文-保险论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分析-保险制度论文-保险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一、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一)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1.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我国是一个典型的高储蓄国家,储蓄占城乡居民总财富收入的比重非常大,存款人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然而大多数存款者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护中小存款者的必要措施。
2.银行业竞争的需要我国的银行业存在一些内在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其竞争力不足。
首先,银行的负债主要是各种具有高流动性的存款,而银行资产却主要是不具备高流动性的贷款。
其次,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存在于银行与存款人之间,导致存款人和银行之间不能全面有效的掌握对方的信息。
最后,银行是高负债经营企业,《巴塞尔协议》对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仅仅是银行自有资本与风险资产比例不得低于8%。
总之,银行系统内在的不稳定性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在原因。
3.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需要我国虽已具备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但利率市场化是一把双刃剑,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风险,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因竞争的加剧导致银行破产。
为避免和减少这类风险,我国有必要事先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便为利率市场化进程提供坚强的后盾,防止单个银行倒闭的影响蔓延到整个金融市场,这也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外在原因之一。
(二)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1.内部条件我国的存款保险主体已日趋壮大和成熟,目前,我国银行数目已达200多家,遍及全国各地的网点已达45000家,包括四大国有银行、中小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合作社及外资银行,可以说我国有足够多的投保主体,大约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承保银行总数的4倍。
2.外部条件首先,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加强。
随着中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金融业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多,公众对金融业的风险及规避风险的认识逐渐加强。
其次,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法律框架已具规模为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探析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探析【摘要】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多年的发展。
本文通过对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运作机制、政策研究、影响与挑战以及改进建议进行探析,旨在全面了解该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存款人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改进空间。
通过深入研究和提出合理建议,可以更好地完善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发展历程、运作机制、政策研究、影响与挑战、改进建议、结论1. 引言1.1 引言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经历了多年的演变与完善。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也逐渐成为保障金融秩序稳定、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
在本文中,将对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深入探析,从其发展历程、运作机制、政策研究、影响与挑战以及改进建议等方面展开讨论。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状况,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和建议。
在当今全球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只有全面了解和认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应对金融领域的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读者能对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为其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参考和支持。
2. 正文2.1 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
当时,我国金融市场逐渐开放,银行业也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护民众的存款安全,我国政府开始思考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998年,我国首次提出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设想,并在其后的几年里逐步完善和推进相关工作。
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银行存款保险条例》,明确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和运作机制。
浅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存款保险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本文将就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覆盖范围较窄。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但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部分民营金融机构,并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覆盖。
这就意味着,一旦这些机构出现经营风险,存款人的存款将面临损失,无法享受存款保险的保障。
存款保险基金规模不足也是当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基金的规模相对较小,无法满足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等极端情况下,存款保险基金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压力,无法有效承担风险。
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存款保险制度可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无法有效保护存款人的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管理手段相对单一也是一个问题。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主要通过提高金融机构准备金率,加强监管力度等手段进行风险管理,但这些手段相对单一,缺乏多样化的风险管理工具。
特别是在面对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多样化等挑战时,现有的风险管理手段可能会显得力不从心,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需求。
存款保险制度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金融保障制度,其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对于维护金融稳定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取到存款保险基金的相关信息,无法有效地评估其风险状况,这就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存款保险制度失去信心,从而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和完善。
应该扩大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部分民营金融机构纳入存款保险的范围之内,保障更多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存款保险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这是因为在今天的金融市场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银行和存款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那么存款者就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本文主要研究存款保险制度,探讨其起源、形式和运作方式等方面,以及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和意义。
一、存款保险制度起源存款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在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后,由于众多的银行出现了破产的现象,高失业率和金融体系动荡的局面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恐慌。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法案”,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为全球第一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
此后,欧洲、亚洲和其他地方也纷纷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建立自己的存款保险制度。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形式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存款资金受限制:这种形式以法律的形式对银行进行限制,要求银行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存款资金存储在银行基金中,以备不时之需。
2. 存款保险制度:这种形式是最广为宣传的,存款保险制度需要政府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管理和监管,并对存款进行保险,以给予存款者更大的保障。
3. 商业保险:这种形式要求银行自己购买存款保险,以向存款者提供更高的可靠性保障。
上述三种形式各有优缺点,但存款保险制度是目前最为普遍和成熟的形式,大部分国家都采用了该形式来保护存款者的权益。
三、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存款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在存款保险制度中,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者和银行。
一方面,存款者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以获取保险的保障。
另一方面,银行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基金,以始终保持存款保险制度的稳健和健康运作。
2. 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责任:存款保险制度主要负责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存款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3篇).doc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3篇)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这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着挑战。
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1]。
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分析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情况,由于考虑到职业问题,会把银行工作人员单独分离出来进行分析,从而研究《存款保险条例》发布后居民储蓄和投资方式的变化,探究对银行的影响,其中着重分析高净值人群所受的影响,为存款保险条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建议。
一、背景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存款数量按照约定的一定比例向指定机构缴纳保险金[2],从而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并形成指定的存款保险管理机构。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限额为50万元。
在存款保险制度真正建立之前,中国一直采用的是隐性存款保护制度。
隐性存款保护制度是指国家以信用为银行提供担保,确保其资金安全,消除其破产倒闭风险[3]。
实际上,国家隐性存款保护制度所提供的大树“乘凉”使整个金融体系效率低下,服务成本高昂低质。
在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适时推出。
就如此前的“新国十条”将给保险服务业带来新福音一样,存款保险制度也将为我国金融业带来新局面。
二、研究设计南京市作为江苏的省会城市,信息的更新速度较快,银行产业比较发达,居民的收入水平较高,对投资方面的认识程度也比较高。
近年来,处于苏北地区的淮安市银行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民的存贷款数额逐年增加,银行的数量越来越多,居民的投资方式也发生了各种变化。
本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分别研究存款保险制度改革对居民、银行、高净值人群的影响。
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针对性的设计了三份问卷。
其中对于高净值人群,通过建立logistics模型,分析个体特征、社会特征、经济特征、未来预期四方面因素对高净值人群减少存款意向的影响。
居民调研情况的特征描述及分析1.从居民个体特征来看,根据结果反映,调查对象主要来自于政府机构、国企、私企以及临近毕业的学生,年龄段集中在20至40岁之间,共有80人,占比约为66%,处于居民调查中的主力水平。
存款保险制度及效应分析论文

存款保险制度及效应分析论文存款保险制度及效应分析论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人们对银行业的信任度也越来越高,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篇论文将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及效应,为今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义及背景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的一种责任保险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客户的存款不受金融机构破产、经营不善或其他因素影响。
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05年,其主要目的是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1.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一种保险方式,确保银行客户的存款在银行破产、风险等因素影响下得到保障,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银行客户的恐慌情绪,防止存款抽逃和银行风险传染等问题,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3.促进个人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让个人充分获得金融服务,保护个人的利益,促进个人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三、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效应1.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稳定金融市场,不断提高市场信心和预期。
2.促进银行业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银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促进银行业改革与发展,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
3.增强人民币国际化方面的推进。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的进展。
四、存款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1.存款保险金融资产的规模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资金来源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无法覆盖所有的存款,接下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需要针对这一问题加以解决。
2.存款保险制度的约束力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约束力不够的状况,如对存款保护机构、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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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分析论文摘要:金融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金融体系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作为金融安全网三大基本要素之一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近年来也在理论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探讨。
本文首先对我国目前的存款保险现状及其负面效应进行了分析,然后在对国外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经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如何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设想方案。
关键词:存款保险道德风险存款人利益随着金融市场化步伐的加快,中国银行业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金融业自身的经营风险在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些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现象(“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托”“中农信”等),打破了银行不会破产的神话,给我们的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了较大危害。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明确指出,将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
一、存款保险制度概述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的稳健经营与安全,国家金融体制中设有负责存款保险的机构,凡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强制或自愿地以缴纳存款保险金的方式投保,当投保银行出现信用危机,特别是发生挤兑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代替该破产机构在约定的限度内向存款者支付存款。
存款保险制度在提高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以及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被公认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
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是一种事前危机防范的手段,而存款保险制度则可以补充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不足,可把银行倒闭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小。
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金融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体系的不同,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基本目标却是相同的:(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设立对出现严重问题或面临倒闭的银行的合理处置程序;(3)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证银行体系稳定。
二、我国存款保险现状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的必要性1、我国存款保险的现状我国虽然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一直实行了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国家信用的担保。
这一存款保险方式在很长一段时间维持了我国居民对现有金融体系的信心,确保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对经济的稳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因其浓厚的行政色彩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日益显现。
首先,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的风险和收益不相配比,银行不用付出成本就可以得到国家帮助其处理经营风险的收益,这将使银行无视风险,而从事高风险业务,以期取得高额收益。
并且,存款人因存在着政府会对其存款保护的预期,而放松对银行的监督,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
因而,现行的隐性存款保护方式破坏了金融领域活动参与者的风险承担机制,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高效、稳健运行。
其次,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由于信用担保是国家、政府提供的,且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规模,这就给予了政府一个相机抉择的空间。
相对于小银行,国有大银行更有可能得到政府的扶持和救助。
这样,存款者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往往会注重银行的规模,这势必造成银行存款能力的不公平竞争,抑制了新兴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
第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加大了财政和中央银行负担,导致政府债务规模迅速扩大,影响人民银行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通常的办法有二:一是用财政资金偿付公众存款。
但财政资金承担着提供公共物品、增进社会福利的重要职责,以财政资金弥补银行的支付缺口无疑会加重财政负担。
二是中央银行增加货币供应量偿还银行支付缺口。
但这会造成货币超经济发行,容易导致通货膨胀,有悖于中央银行实行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的货币目标。
因此,国家信用担保这一隐性的存款保险方式,扭曲了对经济主体的激励机制,阻碍了现代银行制度的建立,助长了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态势。
随着我国银行体系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建立公开的、明晰的、设计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我国金融业深化和发展关键时刻,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为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框架的构建设想1、保险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存款保险机构应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政策机构。
从世界范围看,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模式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出资建立,二是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建立,三是银行独自出资建立。
我国的金融体制正处于改革时期,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许多金融机构的行为也不规范,这就决定了我国应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组建一个由人民银行负责,由政府、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非赢利性的存款保险机构,其业务活动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督。
这样既可以提高存款保险机构的信誉和实力,完善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具,又可以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
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可采取复合职能模式,具备以下三个职能:(1)监管职能。
存款保险机构应不定期的对各个投保银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帮助其改善经营管理。
(2)援助职能。
对处于困境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对其发放紧急贷款、购买其资本、或暂时接管等方法,帮助银行摆脱困境。
(3)破产接管职能。
对破产的投保银行,可以采取由存款保险机构直接现金兑付的形式给付存款人存款,或者出资支持经营良好的银行对破产机构兼并收购,从而使存款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2、投保机构的范围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大多数是以保险对象的确定以其所在空间地域为原则来界定投保机构的范围。
按照这一原则,存款保险对象包括本国的银行及外国银行在本国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而不包括本国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虽然规模大,但是其资产质量低下,难以承担金融风险的冲击;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信用社规模小,经营风险十分巨大。
因此存款保险对象应包括以上两大类金融机构。
3、投保标的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初期,可以把存款保险范围限定为居民储蓄存款,其中包括活期与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存款和通知存款,这部分存款代表着大多数存款者的利益,是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占银行全部存款负债的70%以上,对其实行了有效的保护,能维护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减轻倒闭银行的压力。
至于各种形式的高息储蓄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企事业单位存款、同业存款以及财政性存款可暂时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今后随着存款保险公司理赔能力的增强,再将它们逐步归入保险范围,最后把保险范围扩大到国内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全部存款。
4、投保形式存款保险一般有强制投保和自愿投保两种形式。
强制投保的优点在于它能够使所有存款人都有可能获得一定金额的保护,其缺点是它剥夺了银行是否投保的选择权。
自愿投保的缺点是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风险偏好型银行参保意愿会更强。
对于我国而言,由于金融管理手段还不够健全,行业自律性比较差,如果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许多银行有可能为降低经营成本而不参加保险,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就失去了意义。
存款保险涉及到的社会公众面广,利益巨大,所以,有必要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让所有吸收存款的境内金融机构都参加存款保险。
5、投保费率的选择保险费率分为统一费率和差别费率两种。
统一费率的优点是操作简便、易于实施,但因为其保费支付与投保银行资产风险相脱节,这种费率制容易导致银行追求高风险高收益,引发道德风险。
差别费率的优点是将银行的投保成本同其资产风险状况相联系,能减少银行的逆向选择。
但由于保险公司无法准确地把握投保银行面临的风险,这种方法的实务操作困难较大。
以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实现差别费率尚需一定的过渡时间,而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先实行等级费率,依据金融机构的类型来确定其适用的保险费率。
这种做法可以适当降低国有银行的投保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投保的问题。
而对于中小规模的金融机构,虽然保费率相对高些,但因为有了存款保险机构提供的信用担保,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将可以吸收到更多的存款,因而对他们而言也是有利的。
6、保险程度存款保险的赔偿有两种方式:全额保险和部分保险。
全额保险的优点是公平、高效,其缺点是容易导致道德风险。
部分保险有助于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会造成银行的恐慌,因为未被保险的那部分存款还是容易会引发银行挤兑现象,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针对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的现状,秉着保护小额存款、稳定金融市场的原则,我们可以采用部分保险、共同担保的方式保护中小储户的利益。
我们需要设定一个有效保护小额存款者利益同时又不增加银行道德风险的最佳额度作为存款保险的最高全额赔付额。
例如,如果将最高全额理赔度定为10万元,则在这一额度内给予100%的赔偿,超过10万的增加额按递减比例赔偿。
这种全额赔付与部分赔付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保护广大中小储户的利益,又能促使存款大户监督银行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从外部督促银行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增强银行的竞争力,促使其稳健经营。
7、保险方案的资金来源及运用存款保险机构必须有足额的支付能力来维护其信誉,这就要求其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
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可包括:(1)资本金。
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可通过股份形式筹集,包括:财政拨款、中央银行、发改委和所有投保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认购股份。
(2)保费收入。
这是存款保险机构最稳定的收入,也是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费率应根据公平合理、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
(3)保险基金投资收益。
为了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其只能投资于风险小的项目,如国库券等。
(4)特别融资。
在存款保险公司遇到特别风险时,应赋予其向财政、中央银行或社会公众融资的权利,以保证其不至于因一时大量的存款赔偿支付而出现资金困难的状况。
存款保险公司的资金应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1)存款保险赔付;(2)对经营困难的投保银行提供资金支持;(3)投资低风险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8、法律体系建设存款保险制度宜采取先立法后组建公司的实施顺序。
先立法明确存款保险公司、银行及存款人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再通过法律来保障和落实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存款保险公司法应包括:存款保险公司的基本运作程序、存款保险公司的组成和职能、投保范围和投保标的、存款保险费率和保险程度、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等内容。
参考文献:[1]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2]陈岩峰,存款保险制度的效应分析及我国的理性选择[J],商业研究,2005(3)[3]梁骞,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想[J],山东经济,2004(1)[4]刘元等,存款保险及其国际实践经验[J],中国金融,2003(5)[5]谷祖莎,关于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想[J],商业研究,2003(14)[6]陈浩、舒欣,市场开发背景下的国家信用与存款保险分析[J],北方经贸,2002(2)[7]邱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J],财经科学,2001(6)[8]李海东,论构建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存款保险制度[J],理论导刊,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