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大额存单柜面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XX银行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大额存单(以下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XX银行面向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所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对私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XX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大额存单柜面业务包括:存单认购、冲账、支取、持有证明开立及更换关联借记卡。
第五条客户认购大额存单,需持账户状态正常的XX银行借记卡,在借记卡内开立大额存单账户。
第六条客户办理大额存单认购时,需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办理,借记卡持卡人与大额存单认购人应为同一人。
如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大额存单的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八条大额存单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两种方式,其本金和利息到账默认为绑定的借记卡结算账户。
第九条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及付息方式规则在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约定,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
第十条大额存单按照产品发行规则设定,到期后系统自动将本息合计转入绑定的借记卡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大额存单认购、提前支取及持有证明开立,可在全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二条大额存单到期前,营业网点可根据客户要求,随时打印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客户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开立大额存单的借记卡,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打印内容为认购人姓名、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利率、产品名称及编号、账号、卡号、存期、金额、账户状态、打印时间、打印次数等内容。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的查询、冻结、扣划及开立存款证明等业务,与其他个人存款业务相同。
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依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清算所负责大额存单的登记托管业务。
对于在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对每期大额存单进行总量登记;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为发行人提供登记托管和代理付息兑付服务,为持有人提供托管和交易的清算结算服务。
第三条大额存单发行人首次办理大额存单登记时,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发行人账户,与上海清算所签署《大额存单发行人服务协议》,提交相关开户资料。
已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同业存单发行人账户的,可不重复开户,但需补充签署《大额存单发行人服务协议》。
第四条开立发行人账户需提交如下开户资料:(一)发行人账户开立申请表;(二)发行人服务协议;(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对于通过发行人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按照规定向上海清算所提交每期大额存单日终余额信息。
发行人的报备应不晚于发行、提前支取、赎回、兑付等发生日的次一工作日日终。
第六条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参照《同业存单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大额存单投资人,认购或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应提前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大额存单托管账户,签署《结算成员服务协议》。
第七条上海清算所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收取登记费及付息兑付服务费,收费方式及标准参照《同业存单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本规程由上海清算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额存单总量登记情况表附件大额存单总量登记情况表(数据时间:XX年XX月XX日)发行人全称:发行人账号:。
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我行大额存单业务的管理和操作,明确职责分工,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我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大额存单业务。
3 定义4 职责分工5 管理要求5.1 基本规定5.1.1本行大额存单管理遵循统一规划、严控风险、提高效率的原则,由总行金融市场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操作。
5.1.2大额存单的投资人为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包括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5.1.3我行发行大额存单采用电子化方式,遵循投资人实名制原则。
面向个人投资人发行的大额存单可在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面向机构投资人发行的大额存单可在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及大额存单第三方发行平台发行。
5.1.4我行为在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提供登记、结算、兑付等服务,并在上海清算所进行总量登记;对于在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我行需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结算,并由上海清算所提供兑付服务。
5.1.5我行发行大额存单的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业务存续期间,发生任何影响我行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的,我行应及时进行披露。
5.2 发行规定5.2.1我行应当于每年首只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
5.2.2我行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大额存单的发行金额和投资人范围,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大额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5.2.3金额和期限(1)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我行可自行确定大额存单面值。
(2)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发行期限有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与3年和5年共计九个品种。
商业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
X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分工 (1)第三章产品管理 (3)第四章基本规定 (4)第五章发行管理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大额存单业务发展,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大额存单是指本行向个人客户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于一般性存款。
第三条个人大额存单采用电子化方式发行,可在本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发行。
第四条个人大额存单发行要求进行备案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个人金融部职责(一)作为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业务产品管理办法的制定、业务规则的制定、完善及后期维护工作,组织各分支机构开展个人大额存单销售。
(二)负责个人大额存单的产品设计、营销组织、人员培训、统筹管理等工作。
(三)每年年初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申报当年个人大额存单的发行计划和发行额度。
(四)收集分析个人客户需求,设计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形式。
(五)拟定和规范个人大额存单业务协议文本样式。
第六条金融市场部职责(一)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年度发行计划和年中调整计划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二)代表本行参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有关个人大额存单业务专项工作。
(三)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和披露个人大额存单相关信息。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职责作为本行利率定价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业务计息管理工作。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制定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规则。
(二)负责配合个人金融部做好个人大额存单业务规则的制定及后期修改维护工作。
(三)制定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集中运营中心职责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相关的客服工作。
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流程(一)客户与银行签署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二)客户提交大额存单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存单正本及复印件、申请表等。
(三)银行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问题需要与客户进行核实。
(四)银行对存单进行登记,包括登记存单的起息日、到期日、利率、本金金额等信息。
(五)银行将存单托管在指定的账户中,并通知客户存单的托管编号及账户信息。
(六)客户可以通过银行的电子银行或柜台服务查询存单的账户余额及相关交易记录。
(七)存单到期时,客户可以选择续存、转存或提取本金和利息。
(八)银行根据客户的选择进行相应的操作,并在存单到期时进行结息。
二、业务要求(一)客户资格要求: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批准可投资大额存单的机构才能申请大额存单登记托管。
(二)存单要求:客户申请大额存单登记托管时,存单必须是商业银行或其他经批准的机构发行的,存单面额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一般要求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登记要求:银行对存单的登记要求包括登记存单的基本信息、有效期、本金金额、存款利率等信息,并将其录入系统进行管理。
同时,银行要保证存单的安全性,防止存单的丢失、损坏或伪造。
(四)账户管理要求:银行应为客户开立存单的托管账户,并对账户的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账户余额的查询、交易记录的记录等。
同时,银行还要提供客户对账单及交易明细等服务。
(五)提款要求:存单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提取本金和利息,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要求迅速办理提款手续,并将相应的存款转出到客户指定的账户。
(六)保密要求:银行在办理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时,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不被泄漏。
三、风险防控措施(一)审核审批:银行在办理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时,要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
同时,对存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防止虚假存单的登记。
(二)风险提示:银行在与客户签署托管协议时,要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明确托管业务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银行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支取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支取业务操作规程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支取业务操作规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操作规程》、《储蓄存单二维码打印及识别操作规程》、《银行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集中作业平台可以支取的个人定期存款类型包括:个人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个人大额定期存款。
二、业务受理办理定期存单支取业务时,客户须提供储蓄存单,到期或逾期支取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定期存款、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须同时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一)客户提前支取存款,本人办理的,无需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存款人信息,操作柜员须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支取金额并在“存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代理取款人信息,包括代理取款人姓名、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操作柜员须目视代理人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支取金额并在“代理取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
(二)客户到期支取存款且单笔支取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内的,操作柜员须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面亲笔签名。
单笔支取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客户本人办理的,操作柜员须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面“存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代理取款人信息,包括代理取款人姓名、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操作柜员须目视代理人在储蓄存单背面“代理取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
三、业务审核操作柜员首先审核储蓄存单是否真实有效。
客户到期或逾期支取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定期存款、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操作柜员还须审核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符合《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若委托他人办理的,操作柜员还须审核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还须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模版)
xxxx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为规范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及《xxxx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节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个人大额存单是指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2、个人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
个人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认购金额需为1万元的整数倍,单个投资者每期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总行规定的上限。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3、个人大额存单采用电子化方式记录债权,仅限在卡内购买。
我行在卡内为客户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个人购买大额存单应遵循实名制规定,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者不得购买。
4、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固定利率存单采用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由总行确定每期的发行利率、计息方式、付息方式等。
对于分层客户可定制定向利率产品。
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个人大额存单业务采取“总行集中额度控管”和“分行定向额度控管”两种销售额度管理模式。
总行集中额度控管是指总行不对额度进行分配,分行可在全行额度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理发行业务。
分行定向额度控管是指总行根据分行定向产品分配分行定向额度,分行可在分行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理发行业务。
5、个人大额存单为期次化产品,每次发行均设定发行期,采用预约购买方式。
个人投资者在发行期内预约时,系统检查客户卡内活期账户可用资金(活期账户可用余额+定存宝或活期宝账户资金)是否足额,资金不足无法预约。
预约成功后不扣款,系统控制预约资金不可支取。
客户在发行期内可预约增加或预约减少投资金额。
产品起息日系统按照预约情况自动扣款并起息。
6、个人大额存单不能自动转存,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操作,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程。
二、会计核算处理1.个人大额存单的存入业务(2)操作员应按照客户指定的金额和期限,将存入的资金划转至相应的个人大额存单账户,并记录账户的存款金额、存入日期、期限等信息。
(3)操作员应及时向客户发放存单,并将存单编号与客户账户进行关联,以便日后进行查询和核对。
2.个人大额存单的支取业务(2)操作员应检查客户的支取申请单,确认支取金额和日期,并核对客户的存单信息和余额。
(3)操作员应按照客户的指令,将相应的存款金额从个人大额存单账户中划转至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并记录账户的存款金额、支取日期、存单编号等信息。
(4)操作员应及时注销客户的个人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编号与客户账户解除关联。
3.个人大额存单的利息计算与分配(1)根据客户存入的金额和期限,计算个人大额存单的预计利息。
(2)将个人大额存单的预计利息划入相应的利息支出账户,并记录利息支出的金额和日期。
(3)将个人大额存单的预计利息分配给客户的银行账户,并记录分配的金额和日期。
同时,给客户发送电子存单或纸质存单以确认利息的到账情况。
4.个人大额存单的账务处理(1)操作员每日应该进行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账务处理,确保业务数据的及时入账和处理。
(2)对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存入、支取、利息计算和分配等进行记账处理。
(3)每月底进行个人大额存单账户的对账工作,核对账户余额和相关交易明细,确保账户的准确和完整。
5.个人大额存单的报表和报送(1)XX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报表。
(2)操作员应按时将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报表报送给上级部门,并保存相关报表和资料,以备核对和审计。
三、会计监督和检查1.XX银行内部会计部门应定期对个人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2.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对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银行及时整改和报告。
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模版)一、概述为规范我行大额存单业务操作,并确保该业务具有安全性、高效性和便利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我行个人和企业客户大额存单的开户、销户、利息计算、赎回等各项操作。
二、大额存单的定义和业务范围1. 大额存单是指以面额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凭证。
2. 大额存单业务范围:(1)开户:个人客户、企业客户均可在我行开户。
(2)存款:客户在我行存储一定金额的资金,存单期限有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3)赎回:客户在存款期限内可以申请赎回存单,并获得应得的利息收益。
(4)销户:存单到期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在我行进行销户。
三、大额存单的开户1. 开户对象(1)个人客户:持有我行开户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银行卡、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的客户均可开户。
(2)企业客户: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企业银行卡、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的客户均可开户。
2. 开户流程及要求(1)个人客户:客户凭开户证件到柜台或网上银行提交开户申请,填写《大额存单申请表》并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
(2)企业客户:客户凭开户证件到柜台或网上银行提交开户申请,填写《大额存单申请表》并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法人授权书。
(3)申请受理:客户提交开户申请后,柜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大额存单登记簿》和《大额存单账户管户登记卡》。
(4)存入资金:客户根据存单的面额和期限,存入所需的资金金额。
四、大额存单的销户1. 销户原因(1)存单到期:存单的期限届满,存款人领取本金、利息后销户。
(2)客户操作:存单的持有人可在到期之前将存单销户。
(3)他人代领:存单持有人因涉及投资理财、工作出差等原因无法前来领取本金和利息,可以委托他人到柜台办理销户手续。
2. 销户流程(1)存单持有人本人到柜台办理销户手续:持存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存单赎回申请表》和《户口本存单信息核对表》,并签署销户协议。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维护银行和客户的权益,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存入和取出个人大额存单的客户。
第二条定义个人大额存单:是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单笔大额、较长期限的存款凭证。
第三条存款人资格存款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资格。
存款人允许登记在其名下的个人大额存单的最大金额和最低金额由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确定。
第四条存款人开户存款人到银行办理个人大额存单业务时,应当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国税证明,以及相关资金凭证等信息到银行开户。
银行应当认真核对存款人开户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国税证明、相关资金凭证及其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开户协议书上填写完整的应用明细表。
第五条存款期限个人大额存单的期限应当是30天以上且不超过5年。
存款人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存款,提前支取存款的,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提前支取手续办理。
第六条利率管理个人大额存单的利率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银行应当在存款人取款时,按照银行的公告向存款人收取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不得违规向存款人收取费用。
第七条存单管理银行应当在办理个人大额存单业务后,出具存单并加盖银行印章,确保存单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存单的编号、存款人姓名、证件号码、存入日期、存入金额、存入期限、利率等信息应当清晰、准确、无涂改。
银行应当将存单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统一保管存单并定期通知存款人账户余额状况。
银行应当在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前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存款人到存单的发行行办理提前支取、延期、续存等业务事项。
第八条存单管理存款人可在存单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办理续期、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转存、过户等业务。
存款人办理续期、转存等业务时,应当在存单到期日前或者到期日当日,持存单到原存款银行办理。
存款人办理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提取等业务时,应当在存单到期日或者到期日后持银行卡和身份证件到原存款银行办理。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20xx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存款立行”的战略决策,促进我行对私存款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规范经营,满足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管理需要,维护我行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文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13号文修订),《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及xx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对私存款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可办理提前兑取、冻结、开立存款证明和质押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大额存单业务”,是指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电子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和兑付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和办理经批准的与个人大额存单相关的其他各类业务。
第四条发行渠道与信息披露:个人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个人大额存单业务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电子银行渠道、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办理。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个人大额存单业务提供第三方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台。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个人大额存单,须于每期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前一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条款,并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和中国货币网进行披露,并于发行结束后次日内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和中国货币网披露发行情况。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条款与发行情况由第三方平台自动生成传输至中国货币网。
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个人大额存单,在个人大额存单发行期每日日终时将日终余额上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进行总量登记。
个人大额存单存续期间,若有任何影响我行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发生,我行须在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货币网予以披露。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一、定义
本文约定的大额存单,是指XX银行向储户售卖,由其存入的定期存单,存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金额一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储蓄产品。
二、关于大额存单购买申请的签署
1、存款人须按XX银行相关规定签署大额存单购买申请;
2、存款人签署后,XX银行会根据存款人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
并发放存单;
3、存款人应在填写有关申请单时,按照XX银行要求认真填写,填写
的内容要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不得有任何虚假事实;
4、存款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存款金额,但每次改变金额均不
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三、关于大额存单可利用性的规定
1、存款人可以通过开立定期存款来使用大额存单;
2、在存款期限到期前,存款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将本金和收益一起
转换为活期存款;
3、若存款人选择将本金及收益一起转换为活期存款,XX银行将按照
当日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收益;
4、在存款期限未到期的情况下,XX银行将按照客户购买定期存款的
利率支付收益。
四、关于大额存单逾期提前赎回的处理
1、对于存款期限到期后7日内的赎回,XX银行将按照客户购买定期存款的利率支付收益;
2、对于未提前赎回的存款。
农行大额存单支取流程
农行大额存单支取流程
1. 准备身份证件,持有大额存单的客户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前往农行办理支取手续。
2. 填写申请表,到达农行网点后,客户需要填写大额存单支取
申请表格,表格中通常包括存单号码、支取金额、支取方式等信息。
3. 提供存单,客户需要将持有的大额存单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核
对信息。
4. 确认身份,银行工作人员会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确保申请
支取的人是存单持有人本人。
5. 签署支取文件,客户需要在指定的文件上签字确认支取意愿,并在需要的地方盖章。
6. 等待审核,银行工作人员会审核客户的申请,确认信息无误
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7. 支取款项,一旦审核通过,银行会将支取款项存入客户指定
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客户。
需要注意的是,大额存单支取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客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农行网点或在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完成支取手续。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模版)xxxx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为规范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及《xxxx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节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个人大额存单是指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2、个人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
个人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认购金额需为1万元的整数倍,单个投资者每期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总行规定的上限。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3、个人大额存单采用电子化方式记录债权,仅限在卡内购买。
我行在卡内为客户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个人购买大额存单应遵循实名制规定,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者不得购买。
4、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固定利率存单采用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由总行确定每期的发行利率、计息方式、付息方式等。
对于分层客户可定制定向利率产品。
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个人大额存单业务采取“总行集中额度控管”和“分行定向额度控管”两种销售额度管理模式。
总行集中额度控管是指总行不对额度进行分配,分行可在全行额度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理发行业务。
分行定向额度控管是指总行根据分行定向产品分配分行定向额度,分行可在分行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理发行业务。
5、个人大额存单为期次化产品,每次发行均设定发行期,采用预约购买方式。
个人投资者在发行期内预约时,系统检查客户卡内活期账户可用资金(活期账户可用余额+定存宝或活期宝账户资金)是否足额,资金不足无法预约。
预约成功后不扣款,系统控制预约资金不可支取。
客户在发行期内可预约增加或预约减少投资金额。
产品起息日系统按照预约情况自动扣款并起息。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模版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协议1.3cm1.7cm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协议条款一、名词释义1、个人大额存单:指xx银行(我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可办理全部提前兑取、冻结、开立存款证明和质押业务。
2、交易日:指客户和银行签署本协议的日期。
即为银行发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发行期内的任意一日。
3、产品收益起始日:指开始计算本协议规定利息的日期。
4、最后到期日:指客户认购本大额存单时确定的产品到期日。
5、实际到期日:指产品终止,银行支付个人大额存单相关本金及利息的日期,包括提前兑取日和产品最后到期日在内的产品实际到期日。
6、支取日:指客户在到期日(含)之后支取本金和利息的日期。
二、税收规定本产品中银行不承担代客户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三、本金及利息的返还1、客户在我行办理个人大额存单业务,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实名开立我行借记卡(xx卡),已开立我行xx卡的客户无需另行开立账户,使用已有xx卡办理个人大额存单业务即可。
xx卡为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唯一交易载体,客户凭卡办理个人大额存单的各项业务。
2、交易日,客户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行xx卡办理个人大额存单认购业务。
产品收益起始日,xx卡内自动生成个人大额存单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客户持有的个人大额存单种类、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
3、个人大额存单采用预约购买的方式,客户在发行期内认购,认购起点金额最低为人民币20万元,认购数量需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
产品收益起始日,银行从客户账户扣款。
4、产品收益起始日,银行将交易日至产品收益起始日期间的活期利息按产品收益起始日的挂牌活期储蓄利率结息并代扣利息税(如有)后转入客户的活期账户。
5、在产品实际到期日,xx卡内个人大额存单账户自动销户,银行将本金和利息划入本协议中指定的xx卡活期账户,到期日(含)之后,客户即可在xx银行任一网点支取个人大额存单资金。
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本行存款类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本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根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制定的《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及本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本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开展大额存单业务,应当严格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有关规定,防范利用大额存单业务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四条大额存单业务由总行统一管理,总行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发行、信息报备、检查、监督执行等工作,罚则遵守本行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综合考虑本行收益和成本,合理确定大额存单产品规则,以保证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
第五条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职责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为大额存单业务的审议部门具有以下职责:(一)对个人银行部和公司银行部拟定的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进行审议;(二)对个人银行部和公司银行部提出的大额存单的产品需求及产品规则,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计息规则、赎回转让规则等进行审议;第六条大额存单业务产品设计和销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一)个人银行部职责:1、负责拟定个人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及时根据市场调整个人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并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2、负责收集市场信息,研究客户需求,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产品设计,提出个人大额存单的产品需求及产品规则,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计息规则、赎回转让规则等,负责个人大额存单协议的拟定,并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3、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管理,研究制定大额存单产品个人客户的销售规划和销售策略,制定销售培训计划并牵头落实;4、负责组织个人客户大额存单业务售前的人员培训,做好大额存单产品公告信息的发布与宣传;5、负责对分支行销售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进行指导、监督,进行销售风险检查与管理。
云南红塔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云南红塔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说明书中所指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是由云南红塔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本大额存单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大额存单产品的合格投资人发售。
一、产品基本要素二、认购本产品仅支持云南红塔银行客户通过结算账户转账认购。
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前投资人不得变更、注销购买当期产品时约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根据投资人需要,云南红塔银行可向投资人开具《个人大额存单》凭证、存款说明书。
开具《个人大额存单》凭证后,投资人如需办理部分提前支取、全部提前支取、到期兑付等业务必须至云南红塔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三、计息及收费(一)计息1.计息规则。
计息期满年(月)的按年(月)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中:满年(月)是指对年对月对日,如当月无对月对日的日期。
则以该月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
计算零头天数时,按实际日历天数计算。
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2. 大额存单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定期付息、到期还本,其中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下,个人大额存单到期支取的计息方式,以本金为基数,按存期和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计付利息;定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下,以本金为基数,按约定付息周期和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计付利息。
3. 个人大额存单提前支取的付息方式,以提前支取部分的本金为基数,按实际存期和该期个人大额存单适用的提前支取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计息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除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若差额为负则从提前支取本金中抵扣差额部分,利随本清。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按照“云南红塔银行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靠下档计息”。
4. 个人大额存单赎回的计息方式,以赎回本金为基数,按实际存期和该期个人大额存单适用的赎回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计息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利随本清。
《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范本模板】
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的发行交易,确保大额存单业务有序开展,根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大额存单是指《办法》规定的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机构、机构团体,以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根据《办法》规定就大额存单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发行人与投资人开展大额存单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不得通过大额存单业务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章产品规则第五条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 1 -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第七条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第八条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第九条发行人通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时应统一按照本细则规定的产品要素(见附件1)及相关定义执行。
第三章发行人第十条符合条件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首次发行大额存单前,应向自律机制秘书处提交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以及已建立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经自律机制评估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于每年首只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见附件2)。
发行人若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向人民银行重新备案。
第十二条发行人应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注册当年发行额度。
大额存单业务规则
大额存单业务规则
大额存单是一种银行业务,旨在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收益的理财选择。
为了规范大额存单业务,保护客户利益,银行制定了以下业务规则:
一、存款人资格
1. 存款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存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 存款人需签署相关协议并遵守协议约定。
二、存款金额
1. 存款金额必须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存款金额。
2. 存款金额需为整数,不得带有小数点。
3. 存款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存款金额。
三、存款期限
1. 存款期限为规定的固定期限。
2. 存款期限过后存款人可选择提前赎回或续存。
3. 存款期限内不得部分提取或转让。
四、利率
1. 存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浮动,银行有权随时调整。
2. 存款利率以存款银行实际公告为准。
五、赎回
1. 存款期限内不得赎回。
2. 存款期限外可提前赎回,但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 存款到期后需在一定时间内赎回,逾期将自动续存。
六、续存
1. 存款期限到期后可选择续存,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银行。
2. 续存时利率以当时银行公告为准。
七、风险提示
1. 存款人需了解大额存单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2. 存款人需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存款金额、存款期限等条件。
3. 存款人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存款安全。
如存款人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以上是大额存单业务的基本规则,存款人在进行大额存单业务时需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模版
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模版协议书编号:【填写编号】银行:【填写银行名称】协议书签订日期:【填写签署日期】协议书生效日期:【填写生效日期】客户名称:【填写客户名称】客户证件号码:【填写客户证件号码】一、存款基本情况1. 存款账户名称:【填写存款账户名称】2. 存款类型:个人大额存单3. 存款金额:【填写存款金额】元4. 存款期限:【填写存款期限】个月5. 存款利率:【填写存款利率】%6. 存款起息日期:【填写起息日期】7. 存款到期日期:【填写到期日期】二、协议内容1. 存款利率:根据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利息将在每个季度末到期结算。
2. 存款期限:存款期限以存款起息日为准,不得提前支取。
3. 存款到期:存款到期后,本金和利息将自动转存,如果客户不需要续存,需在到期前给予银行书面通知。
4. 提前支取: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支取存款,需提供合理的证明,并按照银行规定支付相应的提前支取手续费。
提前支取后,利息按照当时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不得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
5. 存款账户管理费:存款账户管理费由银行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具体费用请以银行网点公告为准。
6. 存款账户转让:存款账户可以转让,但必须由银行书面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7. 存款账户继承:存款账户可以通过银行继承。
8. 其他:本协议未涉及到的相关事项,根据银行规定执行。
三、声明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本协议书,并完全了解协议书中的内容,同意遵守协议书的所有规定。
四、附加说明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银行和客户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协议书内容如有修改,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客户签名:【须客户亲笔签名】银行代表签名:【须银行代表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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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个人大额存单操作规程
为规范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节业务介绍
一、基本规定
1、个人大额存单是指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2、个人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
个人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认购金额需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单个投资者每期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总行规定的上限。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3、个人大额存单采用电子化方式记录债权,仅限在卡内购买。
我行在卡内为客户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个人购买大额存单应遵循实名制规定,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者不得购买。
4、个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固定利率存单采用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由总行确定每期的发行利率、计息方式、付息方式等。
对于分层客户可定制定向利率产品。
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个人大额存单业务采取“总行集中额度控管”的销售额度管理模式,即总行不对额度进行分配,各营业机构可在总额度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理发行业务。
5、个人大额存单为期次化产品,每次发行均设定发行期,采用预约购买方式。
个人投资者在发行期内预约时,系统检查客户卡内活期账户可用资金(活期账户可用余额+定存宝或活期宝账户资金)是否足额,资金不足无法预约。
预约成功后不扣款,系统控制预约资金不可支取。
客户在发行期内可预约增加或预约减少投资金额。
产品起息日系统按照预约情况自动扣款并起息。
6、个人大额存单不能自动转存,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到期还本付息的产品,到期日系统自动将本息划回卡内活期账户。
定期付息、
到期还本的产品,付息日系统自动将利息划入卡内活期账户,到期日系统自动将本金划回卡内活期账户,付息日、到期日按照起息日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如到期日因大额存单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卡内产品不能自动兑付,客户可在到期日后到全国任意网点办理兑付。
7、个人大额存单可以办理提前兑付,投资者可于产品利息起始日后办理提前兑付。
提前兑付分为全额提前兑付和部分提前兑付,目前仅办理全额提前兑付。
8、个人大额存单可以开立存款证明、办理冻结、质押贷款等。
开立存款证明按照《个人存款证明及理财产品持有证明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操作;质押贷款按照《“个人大额存单”质押贷款操作规程》操作,质押物入账时,由系统自动完成质押冻结,无需柜台做冻结操作,无需代保管品入库。
二、业务办理范围
1、客户持卡可在全国任意网点预约购买个人大额存单。
2、个人大额存单提前兑付或到期兑付(卡内产品到期日未能自动兑付时),可在全国任意网点办理。
三、使用的凭证
《个人大额存单认购协议》、《个人XX凭证》
四、收费标准
异地购买、兑付个人大额存单不收系统内异地取款手续费。
第二节业务流程
2.1预约认购
一、审单
1、客户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如他人代办还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柜员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或代理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客户、代理人(如有)的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2、审核协议书是否已由理财经理签字确认,代办类业务代理人还应在协议上填写代理人信息。
二、录入、打印
1、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2、如客户在协议中填写了需变更的联系方式,柜员使用[0302对私客户信
息维护]交易维护客户联系方式(变更联系方式应由客户本人办理,下同),打印《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
3、使用[4728滚动理财/大额存单预约]交易预约认购,打印协议书。
代理业务需同时录入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也可单独调用[9177代理人登记/删除]交易,增加交易流水的代理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三、核对、盖章
1、柜员核对凭证打印内容无误后,应将协议书、《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如有)交客户,提示客户认真核对交易类型、金额等核实行打印内容,并签字确认。
2、内部通用凭证(联网核查)、授权委托书(如有)上加盖“附件”戳记。
四、凭证传递
1、将《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第二联(如有)、协议第三联和卡、客户身份证件交客户。
2、将《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第一联(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有)、内部通用凭证(联网核查)作为协议第一联的附件,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
3、协议第二联于当日营业结束后交理财经理专夹保管,并在《内部凭证传递签收登记簿》中登记、签收(交接时,只需登记凭证类型、协议张数,由交出人、接收人签字即可,下同)。
2.2预约增加/减少
一、审核
在产品发行期内,客户可持身份证件、卡到全国任意网点办理预约增加/减少投资金额。
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柜员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或代理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客户、代理人(如有)的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核对协议书是否已经理财经理签字确认,代办业务代理人还应在协议书上填写代理人信息。
二、录入、打印
1、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2、如客户在协议中填写了需变更的联系方式,柜员使用[0302对私客户信息维护]交易维护客户联系方式,打印《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
3、使用[4728滚动理财/大额存单预约]交易增加/减少投资金额,打印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