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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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制定日期:2016年12月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本章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本章分为七节,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第一节项目可研及立项明确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第二节工程设计规定了工程设计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节工程开工管理明确了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和程序,确保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第四节工程实施规定了工程实施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节工程初验明确了工程初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初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节工程试运行规定了工程试运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试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节工程终验及决算明确了工程终验和决算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终验和决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节工程审计规定了工程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审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节工程档案归档明确了工程档案归档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工程建设关键要素管理本章分为七节,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要素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第一节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了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

第三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了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合理。

第四节工程效率管理明确了工程效率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效率。

第五节工程现场物资管理规定了工程现场物资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现场物资的安全和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和明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提高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xx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会议纪要》、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等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由政府指定,由中心作为业主,建设实施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等政策性住房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住房等。

第三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主要工作:(一)确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代理业主);(二)组织建设项目方案和初设的报批;(三)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实施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四)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迁改项目等事项进行审批;(五)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六)负责工程造价的监督工作,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和工程竣工结(决)算进行审核。

第二章管理制度一前期管理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策划包装、概预算、招投标、开工手续办理等工作。

第五条前期管理人员应熟悉工程项目开发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等部门办事流程;负责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负责前期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第七条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理管理。

第八条招投标管理人员应为专职人员,必须掌握招投标相关政策,严格按招投标管理程序开展工作;由承办科室负责项目招投标计划的复议和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实施。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它涉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维护等多个环节,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

因此,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工程的成败至关重要。

制度范本的核心在于明确各参建方的职责与义务,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

施工单位需依据合同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推进。

同时,项目管理团队要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每个环节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中之重。

制度范本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也是不可或缺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环境保护同样不容忽视。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污染,保护周围环境不受破坏。

废弃物的处理也应遵循相关法规,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则是保障工程经济效益的基础。

制度范本要求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体系,对所有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人员管理方面,制度范本提倡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培训体系。

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于协调各方利益、及时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制度范本建议设立专门的沟通平台,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从而促进决策的透明化和合理化。

这份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不仅为建筑项目提供了一套全面的管理框架,还体现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人才培养的重视。

通过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 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 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 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 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 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项目管
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 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 工业务;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 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 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 降低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的内容
如何把握 项目成功的
要点
三(三)1、工程项目管理服 务(PM)的工作内容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通常包括: • 1) 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提供机会
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项目策划等 ; • 2) 在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 等服务,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安全、质量、 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按照业主的需要 ,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
• 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 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是一种普遍的做法。
三(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方 式
• 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Project Management,简称PM); 2、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PMC); 3、施工管理服务(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gency,简称CM/A)
一、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试行办法》背景情况
• 1、为了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 决定》的需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所属企业技术复杂、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工程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审批程序,确保技术方案先进适用,努力提高效率,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病害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港航工程、公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海洋工程以及其他中国交建经营业务涉及的工程专业领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方案是指设计单位在确定设计方案时针对特殊结构和关键部位单独编制的设计技术方案;港航平面布置及主要工艺流程;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确定;河道河势、航道演变分析、航道整治原则、高层建筑及大型钢结构设计技术方案、市政工程总体设计技术方案等,以及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技术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工艺细则。

第四条本办法为中国交建内部对技术方案的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主体应根据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进行有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履行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技术方案等级分类第五条设计技术方案分类(I-III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I类:(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特别复杂,结构特别复杂,技术难度特别大。

(二)中国交建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覆盖的。

(三)国家级重点工程,规模特别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大的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II类:(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复杂,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

(二)二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三)省部级重点工程,规模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较大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目标是: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程品质,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贯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制度的修订和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讨论决定,并上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其他规定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项目立项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规划编制等程序。

管理部门应协助完成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并对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

第七条在项目立项阶段,管理部门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技术路线、项目投资估算、项目盈利预测等内容,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需组织项目规划编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规模,确定项目总体方案和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技术指标等内容,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在项目规划审批通过后,需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施工计划、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等,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规定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部门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需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同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移动XX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全省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统筹兼顾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和安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打造工程建设管理核心能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中国移动省(区、市)公司计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制定,适用于中国移动XX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包括职能管理和项目建设两部分。

工程建设职能管理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三)制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相关规范。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等情况。

(五)负责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求管理和考核评估体系。

(六)组织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负责进行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七)负责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批复。

(八)负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批复。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申请网络资源,组织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调测、系统联调测试、验收测试、割接上线及项目交维,工程实施期间执行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各项管理要求。

(二)负责工程物资的领用、使用及退库管理。

(三)组织工程初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步验收批复。

(四)负责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批复。

(六)负责提出工程决算审计申请。

(七)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合作单位的施工过程管理和后评估。

(八)组织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与档案部门共同完成工程档案归档。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本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单位部门和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责任划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制定、资源调配、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及修订,并向全员推广。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第七条本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包括建设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设计审批、施工监督等。

第九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设计工作,包括概念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

第十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管理等。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包括施工安全、施工环保等。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项目规模和复杂度确定工作人员配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责任划分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计划、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设计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工程建设项目维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维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维修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维修工程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维修项目审批手续和质量控制办法,杜绝浪费和随意性,合理使用、降低维修费用,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建设的所有已完工工程项目和自持资产的维修。

三、建设程序第一条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按照项目申请、前期准备、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和验收结算阶段实施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是公司维修事项的发起部门,确定需要维修的事项后提请公司工程质量鉴定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判定,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还需邀请勘察、设计、监理、物业单位,邀请专家组或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责任判定,并组织签署《工程质量责任判定表》,详见附表二。

(一)经判定维修事项属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且原施工单位维修的,由工程管理部督促原施工单位制定维修方案进场维修。

(二)经判定维修事项属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且原施工单位不维修的,由工程管理部配合造价合约部从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和维修单位贮备库中选择单位进行维修,工程管理部负责通知原施工单位扣除维修费用。

(三)经判定维修事项属资产经营不善或其他问题造成的,由工程管理部配合经营管理部、造价合约部从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和维修单位贮备库中选择单位进行维修,工程管理部负责做好现场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确定要从公司贮备库中选择单位的,由发起部门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造价合约部负责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

第四条维修合同签订完成后,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进行合同管理并监督履约情况,对于对方单位未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履约,对于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利于公司的风险,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化解,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造价合约部。

应联合其他部门商议共同解决,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合同类风险由造价合约部牵头处理,环境质量安全类风险由安全环境管理部(总工办)牵头处理,设计类、进度及现场管理协调类风险由工程管理部牵头处理,廉政类风险由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牵头处理,财税类风险由财务部牵头处理,资金支付和法务类风险由经营管理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新源基建〔2005〕129号-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新源基建〔2005〕129号-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新源基建〔2005〕1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源公司,下同)所属工程的建设管理,进一步界定新源公司和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的职责范围,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确保各投资方的收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新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源公司控股投资的建设项目自项目核准(可研批复)后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基本建设工程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应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法人应对投资方负责。

第四条新源公司基建工程部是新源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自工程项目通过核准(可研批复)后至机组移交商业运行期间,会同新源公司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控股投资方的权力,对新源公司控股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目标,控制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造价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二章职责界定第五条新源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行使管理职能:1.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管理和监督;2.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3.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4.组织审定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并监督执行;5.组织审查工程总图和施工组织总设计;6.掌握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7.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8.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程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六条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

主要职责有: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等管理体系并保证正常运转,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造价和工期等责任制并组织实施;2.组织、委托编制各阶段设计文件,组织编制并实施工程计划;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具体事务的组织工作,负责签订合同;4.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5.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6.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7.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按期或提前投产;8.组织人员培训,做好生产准备工作;9.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管理的作用;10.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报告的有关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应经新源公司基建工程部审查后报出。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的工作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准备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和工程竣工管理阶段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工程开工准备管理第四条工程开工准备管理主要包括公司组建、资金筹措、设计资料交付、主要设备和主要参建单位的选定、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和审查、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总体目标策划、开工条件考评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开工准备管理职责划分:(一)公司综合部、工程设备部负责项目公司筹建、项目核准报批及相关配套工程报批、资金计划等工作。

(二)公司综合部负责项目公司人员的配备。

(三)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备和拨付。

(四)公司工程设备部负责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1.落实项目核准的各项条件;2.履行报批手续,满足工程建设需要;3.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和投资计划报公司资金财务部审查;4.组织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招标;5.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6.协调落实附属配套工程(如水电、管网、排洪、排污、取水等)建设的有关条件;7.〃五通一平〃及生产设施、生活临建设施的建设;8.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总体目标的策划,上报公司审查;9.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施工组织总设计,上报公司审定;10.编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和实施;1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体系;12.完成开工前的自检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

公司工程设备部负责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1.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告的咨询委托及合同管理和费用支付,负责专项报审和报批工作;2.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及报批工作,负责初步设计的费用支付;3.项目重大工程变更的方案、费用上报公司审查及报批工作;4.项目前期工作的合同管理与档案管理工作;5.按照初步设计编制原则,督促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6.承办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设计联络等会议,催办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协调解决工程外部接口方面的有关问题;7.对初步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优化的总体要求;8.组织编制附属设施工程招标设计方案和内部审查;9.督促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全面落实优化设计方案;10.制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1.建立对设计单位的考核机制,保证设计优化、设计质量、设计进度目标的完成;12.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会审和交底工作;13.督促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完成工程资料和移交工作。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所属企业技术复杂、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工程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审批程序,确保技术方案先进适用,努力提高效率,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病害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港航工程、公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海洋工程以及其他中国交建经营业务涉及的工程专业领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方案是指设计单位在确定设计方案时针对特殊结构和关键部位单独编制的设计技术方案;港航平面布置及主要工艺流程;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确定;河道河势、航道演变分析、航道整治原则、高层建筑及大型钢结构设计技术方案、市政工程总体设计技术方案等,以及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技术- 2 -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工艺细则。

第四条本办法为中国交建内部对技术方案的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主体应根据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进行有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履行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技术方案等级分类第五条设计技术方案分类(I-III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I类:(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特别复杂,结构特别复杂,技术难度特别大。

(二)中国交建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覆盖的。

(三)国家级重点工程,规模特别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大的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II类:(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复杂,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

- 3 -(二)二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

15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15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安能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基建部反馈。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二○○六年八月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电网工程管理规定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6年8月18日印发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试验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比率逐步提高。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 “各部门、各地区都要组建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 亏的工程承包公司,并使之逐步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要形式”。 “工程承包公司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选购、材 料定货、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或部分承 包”。

9

重庆企业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才能向建设行政部门申请 资质:

(1)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 资质,或本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综 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2)相应资产; (3)与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 体系; (4)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 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有从事同 类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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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务承接



第七条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 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 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 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 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 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 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 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 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12.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2019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衡水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和行为,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2019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衡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活动。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制度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制度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础工程建设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管理,提高公司基础工程建设水平,保证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等各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保证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第四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五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者,必须保证项目的完成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需按照工程监督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基础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二章基础工程建设规划第八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

规划应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等重要信息。

第九条建设规划应根据项目需求,科学设计,确定合适的建设方案,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基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应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规划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基础工程建设规划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

第三章基础工程建设设计第十二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委托正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基础工程建设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满足项目需求。

第十四条基础工程建设设计应确保设计方案合理,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基础工程建设设计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

第四章基础工程建设施工第十六条公司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标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基础工程建设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进度。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合理分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制定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3)第三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7)第一节项目可研及立项 (7)第二节工程设计 (8)第三节工程开工管理 (8)第四节工程实施 (9)第五节工程初验 (10)第六节工程试运行 (11)第七节工程终验及决算 (11)第八节工程审计 (12)第九节工程档案归档 (12)第四章工程建设关键要素管理 (13)第一节工程安全管理 (13)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 (13)第三节工程造价管理 (14)第四节工程效率管理 (15)第五节工程现场物资管理 (15)第六节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 (16)第七节工程建设基础管理 (17)第五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支撑业务发展,实现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造价、效率、现场物资及供应商等有效管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江苏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企业内控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可研及立项至工程档案归档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公司一般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有关建筑工程实施管理中的特殊规定,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公司、直属单位及各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与组织者,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需求部门是指工程建设需求的发起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收集、汇总及审核对应专业的建设需求,与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年度投资需求衔接及提出需求申请;(二)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三)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勘察设计等工作。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门是指工程建设投资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公司年度投资规划管理;(二)负责与需求部门进行年度投资需求衔接及投资计划管理;(三)负责对工程建设投资过程进行管控;(四)负责对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工程部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工程部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投资并经集团总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抢险抢修工程)。

第三条凡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报集团审批,确定是否实行代建以及代建方式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第二章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工作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向代建人核拨工程建设资金和代建管理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二)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土地等前期事项;(三)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要求,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四)协助代建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参与评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参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五)参与代建单位组织的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审查代建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的合同;(六)督促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七)负责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办理土地证、立项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规划手续、环保、消防、园林、施工等前期手续;(二)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三)负责代建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的管理;(五)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及支付管理,处理工程索赔等;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六)负责组织中间验收、总体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 总则1.1为规范集团公司基层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自我防范能力,促进班组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加工制造业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1.3班组应贯彻集团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

4班组安全管理活动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和建设工程、加工制造车间所在地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章要求。

1.5名词和术语1.5。

1班组:是根据产品的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由若干相同或不同岗位、工种的工人、一定数量的设备和工具、原材料或零部件等生产资料组成,即班组是由生产力三要素构成的劳动集体。

1。

5。

2作业人员:是指在现场从事施工、生产作业提供配合服务的人员。

1.5。

3新作业人员:指未进入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加工车间,首次从事作业的人员。

1。

5.4班前:进行作业之前,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阶段。

1.5.5班中:班组实施作业的阶段.1。

5.6班后:班组实施作业后的非作业阶段。

1。

5.7冒险作业:不正确执行操作规程,在明知无可靠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擅自进行违章作业的行为。

1.5。

8“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

5.9“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

5.10“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6根据集团公司施工生产、加工制造特点,班组可按如下原则进行划分,一般不宜少于5人,不超过30人,但不作为强制规定:1.6.1专业公司施工(含安装)仍保留原班组编制;1.6.2专业公司已无班组编制,由分公司、厂、处派驻项目经理部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工组成;1。

6。

3加工制造车间现有班组;1。

6。

4参加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按专业承包工程或作业工种组成。

2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2.1 施工、生产班组设班组长,配置兼职安全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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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邮政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四章营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第六章项目督查第七章工程验收第八章工程建设考核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国邮政〔2014〕2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研、立项、组织工程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分类(一)市公司直管项目:指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项目分类如下。

1. 全市专项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项目)。

3. 全市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

4. 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指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含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划分(一)市公司直管项目:市公司企发部为项目主管部门;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分公司)、直属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

其中:信息技术局为全市统一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为市公司实施的全网性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除外)的建设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维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市公司监安部为全市统一实施的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为项目主管单位,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相关部门和片区分公司下属各区县局(分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一)市公司直管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一般设计变更、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由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审批,报市公司企发部备案。

重大设计变更、5%以上的概算调整和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流程按第六条执行,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流程按第五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一)立项审批。

由计财部组织业务、企发、监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大型项目(投资1000万元或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邀请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参加论证,并形成评审意见,按规定流程审签下达批复。

(二)初步设计审批。

由企发部组织业务、计财、监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大型项目应邀请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参加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按规定流程审签下达批复。

(三)属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批结果需经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管理(一)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和投资由市公司集中管理。

每年各单位根据市公司的要求申报年度专项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由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参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专项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全市自筹资金项目实行计划集中管控、投资分级管理。

每年12月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编制下一年度自筹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项目计划),上报市公司衔接。

年度项目计划的购置项目由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除购置项目外的年度项目计划由企发部牵头组织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参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年度项目计划。

每年9月底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根据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和年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年度项目调整计划,由企发部和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年度项目调整计划。

调整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一事一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八条重大项目。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项目事项,按《重庆市邮政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渝邮〔2014〕156号)执行。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招标,限额以上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属地方招标的,按照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定执行;由企业内部组织采购的,按照市公司《采购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十条建设标准及招标入围。

全市营业网点及生产场地建设、装修、安防设施建设标准由市公司制定,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装修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等由市公司选型招标入围;装修设计和施工、设备安装维护等单位由市公司招标入围。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限价编制、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应严格按照市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执行,由市公司审计管理部门组织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或报告。

若有超概算批复投资的,应分析、查找超概算的原因,并将工程审计结果、超概算主要原因抄送市公司企发部和计财部,由企发部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市公司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管理职责(一)业务管理部门和单位(市场部、网运部、专业局/公司)。

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审核建设规模、功能布局是否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年度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计划。

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招标。

5. 参与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6.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7. 业务管理部门和单位职能划分。

(1)市场部参与审查营业网点、投递站、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2)网运部参与审查投递站、邮件处理中心、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3)金融局参与审查代理金融网点、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4)分销局参与审查区县局三农配送中心建设、三农直营店仓储建设、三农直营店改造以及县局房建设改造等项目。

(5)其他专业局(公司)按各自业务范围参与项目审查。

(二)计财部。

1. 组织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下达立项批复;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

2. 组织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全市自筹资金购置项目的计划。

3. 负责拨付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资金。

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招标;参与装修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

5. 参与工程招标、采购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6.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三)企发部。

1.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组织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标准及规模、概算投资等,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审批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计划;组织审查全市除购置项目外的自筹资金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的计划。

4. 组织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5.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企业形象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各类生产场地和营业网点建设、装修标准。

6.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服务质量评价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

7. 检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管理。

8.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9. 负责统计全市建设项目的进度和投资等完成情况。

10.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四)采购中心。

1. 负责组织金额40万元以上(含土建、安装、装修、维修等)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2.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招标、采购工作。

3.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招标、采购工作。

(五)监安部。

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的安防设施设计及概算投资。

3. 负责全市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作。

4.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筹资金等项目的投资计划。

5. 负责制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安防、消防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参与安防、消防设备选型及招标,参与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招标;检查安防、消防设施建设质量。

6. 参与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7. 负责组织安防、消防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

8.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安防、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六)审计部。

1.负责组织编制或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限价;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2.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选型及招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

3.参与工程招标、采购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4.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5.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

(七)信息技术局。

1. 参与审查与信息化相关的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参与审查与信息化相关的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筹资金等与信息化相关的项目投资计划。

4. 参与与信息化相关的工程招标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5. 参与与信息化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查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的建设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申报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计划。

(二)负责组织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预审。

(三)负责审批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建设标准及规模、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和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

(四)负责组织40万元以下(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维修等)工程的招标、采购。

(五)负责组织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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