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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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三好、优干、评选细则

研究生三好、优干、评选细则

研究生三好、优干、评选细则一、研究生三好学生评定条件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课程;通过英语四级;严守科研团队各项纪律,科研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团队、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

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

注:受到校纪处分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一)研究生二年级三好学生定按下列比例综合排出名次:综合得分=(课程加权成绩×40%+科研创新×60%)*60%+活动*20%+公益*20%1、学习及科研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课程加权成绩=∑(学分×分数)/∑学分*40% + 科技创新*60%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竞赛等必须是硕士、博士入学以后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获得,具体材料要求、认定依据及评分细则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2015)》(校学[2015]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2、体育及各项活动(20%)5分起评;篮球赛、足球赛及其他文体活动比赛:参加者+5分;3、社会公益(20%)5分起评;班长加5分,党支部书记加5分,副班长加4分、组织委员加3分、宣传委员加3分,研究生会参与者加3分。

可累加,最高10分。

其他志愿活动参加一次加3分。

(二)研究生三年级三好学生定按下列比例综合排出名次:综合得分=(课程加权成绩×30%+科研创新×70%)*60%+活动*20%+公益*20%1、学习及科研成绩(60%)——课程加权成绩=∑(学分×分数)/∑学分*30% + 科技创新*70%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竞赛等必须是硕士、博士入学以后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获得,具体材料要求、认定依据及评分细则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2015)》(校学[2015]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2、体育及各项活动(20%)5分起评;篮球赛、足球赛及其他文体活动比赛:参加者+5分。

3、社会公益(20%)5分起评;班长加5分,党支部书记加5分,副班长加4分、组织委员加3分、宣传委员加3分,研究生会参与者加3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模板】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模板】

附件: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参考权重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权重参考区间如下表所示。

总分S= W1×S1+ W2×S2+ W3×S3+ W4×S4
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各培养类别、各学习阶段的不同要求,适当调整“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的项目权重。

二、计分说明
(一)思想品德(S1)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及获荣誉表彰情况,具体计分办法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满分100分。

(二)学习成绩(S2)
学习成绩即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段内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

(三)学术成果(S3)
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学科竞赛等。

(四)实践活动(S4)
包括参加社会实践项目获奖、创新创业竞赛、发明专利、其他实践活动等。

学术成果(S3)、实践活动(S4)中的计分项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积分计算办法》为基本依据,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根据学院要求,我们制定了以下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一、评选内容1. 学术成果评选: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成果。

2. 学术竞赛评选:包括参与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1. 学术成果评选:- 论文发表:根据刊物级别和影响因子评定,不同级别的刊物对应不同的分值。

- 专利获得:根据专利的技术创新度和实际应用价值评定,优先考虑国家级专利。

- 科研项目参与:根据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研究难度和成果影响评定。

2. 学术竞赛评选:- 参与学术竞赛:须是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竞赛活动。

- 优异成绩:根据获得的奖项和竞赛的难度评定。

三、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院教师可以提名有优秀学术表现的研究生。

2. 评审阶段:学院设立评审团队,对提名研究生进行评审,评委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

3. 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接受对评审结果的质询。

4. 奖励发布:按照评审结果,学院将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研究生给予奖励。

四、奖励方式1. 学术成果评选:- 论文发表:优秀论文作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 专利获得:优秀专利获得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 科研项目参与:优秀参与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学术竞赛评选:- 优异成绩: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奖励发放1. 奖金和证书将在评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发放。

2. 奖励将直接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奖金金额将根据学院的财力情况确定。

六、奖励效力1. 奖励对研究生学业评价和继续深造有积极影响。

2.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将有机会得到更好的研究项目和科研机会。

经过以上的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制定,希望能够激励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二、评选条件(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1.休学、推迟毕业、课程未结束期间出国、出境交流;2.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3.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未按规定修满课程;4.学费、住宿费欠缴;5.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篇: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
评选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机构评审:由竞赛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参赛学校的组织机构进行评审。

评审团队主要从竞赛组织的规范性、管理的科学性、组织方案的创新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优秀组织奖的要求。

2. 竞赛过程评估:评审团队对竞赛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主要包括竞赛报名、选题、解题、提交和答辩等环节的组织和安排情况。

评审团队会对竞赛过程中是否规范、公正、透明以及是否有创新和改进等方面给予评价。

3. 参赛学生评估:评审团队会对参赛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解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评审团队会通过学生的报告、答辩、团队组织以及成果等方面的评价来确定是否符合优秀组织奖的要求。

4. 反馈和自评:主办方会向参赛学校索取竞赛过程中的相关材料,评审团队会结合自身的评估意见和学校的反馈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学校也可以自评,提交学校自行填写的报告,介绍学校在竞赛组织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以上评选方法是根据我了解到的一般做法,具体评选细节可能会因为不同的竞赛主办方而有所不同。

研究生奖学金评奖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奖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奖依据
研究生奖学金评奖依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成绩:研究生奖学金评奖通常会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

这包括课堂表现、论文质量、科研项目成果等。

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越优秀,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就越大。

2.科研能力:研究生阶段的科研能力是评奖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这包括学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发表SCI论文等。

科研能力的强弱往往会对评奖结果产
生重要影响。

3.学术道德:评奖时还会考虑学生的学术道德。

学生是否有学
术不端行为、抄袭等问题,是否具备学术诚信的品质,都会对评奖结果产生影响。

4.综合实力:除了学术表现以外,评奖也会考虑学生的综合实力。

这包括学生在学术之外的其他能力,比如领导才能、社会服务、科技创新、艺术表现等。

综合实力的优秀程度也会成为评奖的重要依据。

5.个人品质:学生的个人品质也会成为评奖的考量因素之一。

这包括学生是否有较高的道德品质,是否具备积极向上的心态,是否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潜力等。

综合以上各个方面的评价,评委会会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术、科
研、综合实力和个人品质等多个方面的表现,选择优秀者进行奖学金的发放。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以激励和奖励在研究领域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学术交流。

2. 方案概述本方案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奖励:学术研究奖励、学科竞赛奖励和学术交流奖励。

通过这些奖励手段,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到科学研究中,并在学术交流和科研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3. 学术研究奖励3.1 科研项目资金奖励针对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设立科研项目资金奖励,以资助研究生在科研过程中所需的经费。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的难度、创新程度和成果应用前景确定。

3.2 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对于研究生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论文的影响因子、被引频次和贡献度确定。

3.3 专利申请奖励对于研究生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应用前景确定。

4. 学科竞赛奖励4.1 科研成果竞赛奖励对于研究生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竞赛的级别、参赛人数和成绩排名确定。

4.2 发明创新竞赛奖励对于研究生在发明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竞赛的级别和奖项等级确定。

5. 学术交流奖励5.1 国内学术交流奖励对于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会议的级别、论文被接收的情况和演讲效果确定。

5.2 国际学术交流奖励对于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会议的级别、论文被接收的情况和演讲效果确定。

6. 奖励评定与发放机制为了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设立研究生评优奖励委员会,由学院领导、专家学者和学术导师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项目的申请和发放。

具体评定和发放流程将在委员会章程中细化说明。

7. 结语以上即为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通过这些奖励手段,希望能够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到科学研究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为学术界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标准说明

关于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标准说明

关于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标准说明为了保证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奖学金评选各个环节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参评者应参照《某某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的相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整、规范、严谨地提交参评所需的文章、著作及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可计算相应分值,责任自负。

一、学习成绩课程成绩是指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一)参评国家奖学金附加条件:1.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有公开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含译文、摘编、访谈、对话与书评等非学术论文),专业硕士不要求。

2.硕士三年级与博士三年级学生需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完成开题且成绩达到合格。

3.硕士二年级,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成绩的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二、科研创新论文、学术著作、咨询报告等,参评者署名时所在单位需为某某大学或北京体体育大学校内单位,无署名单位不计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非某某大学不计入。

(一)主持科研项目1.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课题经费需划入某某大学,某某大学是课题管理单位,院系级课题不受限制。

若学生主持了一项其他院校的课题,如,首都体育大学某某学院设立的课题,算院系级课题。

2.参评者需要提供立项或结题证明。

每项课题仅限一位主持者,子课题主持人与其他课题成员属于参与课题。

3.不同课题分数可以累计,需要根据立项书等材料确认项目是否属于不同课题,不包括同一课题改换题目多次立项。

若同一课题多处立项,取一个最高项分值。

且课题不可与学位论文题目相同(根据课题立项书与中期考核表认定)。

4.本年度若顺利开题,可以计开题分,下一年度若顺利结题,下一年度评选时可以计结题分。

同一年度开题并结题,开题分和结题分累计。

(二)参与科研项目参与某某大学及校内单位的课题,需要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证明内容列明参与课题数量、项目级别、课题编号等项目基本信息,参评者贡献评价等,证明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激励研究生学习科研,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的目的在于奖励学术成绩优秀和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面向全国性选拔,奖励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推荐的优秀研究生。

院系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学风品德及科研能力等条件评定,并根据学院奖学金资金情况进行发放。

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面向校级科研项目参与和学术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作为奖学金的评审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五条奖学金评定分为年度评定和学期评定两种形式。

年度评定是针对全年研究生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学期评定是根据上学期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情况进行的评价和奖励。

第六条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条件如下:1.遵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无不良学术记录和道德行为问题;3.学术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排名;4.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5.积极参与学术竞赛、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等活动;6.无相关学业、奖学金受罚等问题;7.其他评审要求。

第七条奖学金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是由各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定,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和学风品德等进行初步筛选。

终评是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委会负责评定,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三章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奖学金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以学校为中介,由国家教育部发放。

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发放。

第九条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后,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用于学业支持、科研项目支持、学术交流、学术出版等方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激励我院研究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全面提高我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A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学金种类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与硕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学校企业捐赠奖助学金或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但可同时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可与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本评定细则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6.为非在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7.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在实验室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实验室事故者。

(5)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7)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原因造成延长学习期限的除外)。

研究生评优评奖施行办法

研究生评优评奖施行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年度评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了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在学年评定的基础上,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具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在三年级硕士毕业生中评选)。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

二、评定种类1、个人荣誉称号: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先进个人、科研创新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2、集体荣誉称号:研究生先进班级、优秀研究生创新团队三、评定比例及基本条件(一)三好研究生标兵1、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0.5%。

2、评选原则:候选人应当是研究生中杰出代表,并且必须获得当年度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三好研究生1、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8%。

2、评定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在学院内同年级研究生中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学校研究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中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2、评定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成员,研究生宿舍、工作室负责人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3)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尽心尽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在学院内同年级研究生中名列前茅,在学习、日常行为和科研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细则

XX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一、宗旨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一流创新人才,鼓励研究生在国际学术前沿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于创新,根据《XX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特设立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

该奖学金隶属于校长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申请时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个团队,申报团队人数3-5人,其中博士生人数不低于团队人数的50%,每年获奖团队不多于5个。

每年奖励总额为20万元人民币,每名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不超过3万元、每名硕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不超过1万元。

三、奖励范围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国际学术前沿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研究生科学研究团队。

奖学金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团队成员所有申报成果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30日。

申报成果要求:论文须公开发表,相关奖励证明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取得。

四、申请奖励条件凡申请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团队成员学业成绩优异,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学术不端行为;3、上一年度的国家级科技奖励的署名获奖人自然当选;4、团队成员在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凝聚力强,大力协同,并在国际学术前沿领域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中表现特别突出,并在国际相关领域和国内行业企业产生重大影响;5、已获该奖学金研究生,同一申请理由不能在不同评选年度使用,严格杜绝为了申报该奖学金临时组队情况。

五、评审办法1、由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相关工作由学生中心具体实施。

2、学院公开选拔,每学院最多推选1个团队至学生中心。

3、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候选团队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并负责解释学院内有关申诉事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奖励优秀研究生的一项荣誉,也是对其绩优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评选标准的设定对于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四个方面探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秀的学习成绩反映了研究生的学习能力和学术水平,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

通常情况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会要求申请者在学业成绩方面表现出色,包括但不限于平均绩点、课程成绩、论文质量等。

学业成绩良好的研究生不仅代表了个人认真努力和勤奋学习的态度,也是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基础。

科研能力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科研能力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重要能力之一,也是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能够独立思考、独立设计实验、独立开展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是评定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综合素质包括学术素养、创新意识、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是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综合素质优秀的研究生不仅在学术上有一定积累和成就,还具备良好的人格品质和道德修养,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研究生。

学术道德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术道德是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应该具备的必备品质,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知识产权等。

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应该遵循学术规范,尊重学术道德,不做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二篇示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的一种方式。

评选标准的制定对于保证奖学金的公正性和激励作用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评选标准应包括学术成绩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判一个研究生学业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通常包括课程成绩、论文成绩、考试成绩等。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深入研究,树立研究生的学术榜样,我校特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

该办法是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旨在保证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奖学金的评定机制,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二、评定标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研究生的学术成就、发表论文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的学术会议和获得的学术成就等。

该项评价要考虑到学术水平、影响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等因素。

发表论文的重要性、论文的引用次数、会议报告的影响等都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2.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

评价时主要考察学术交流的频率、参与程度以及主动申请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等。

3.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操守等方面的评价。

该项评价要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学术操守等因素。

研究生在科研能力上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学术操守上的表现将被高度重视。

三、评定程序1. 申请:研究生需在规定的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2. 审查:评定工作组根据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其中包括对学术成果的审查、论文的质量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过程中,评定工作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面试。

3. 投票:评定工作组成员针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投票。

投票环节主要考虑申请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影响力、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投票机制要求评定工作组成员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公正评价,并保持评定结果的公平性。

4. 公示: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研究生公布。

研究生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评定工作组将对提出异议的研究生进行重新审查,必要时可以重新投票。

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介绍及评比要求.doc-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介绍及评比要求.doc-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介绍及评比要求1.中日友好饭店奖学金评选对象:每学年注册在校的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选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二)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异;(三)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四)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六)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七)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评选资格:(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二)有课程成绩不及格(以研究生培养处成绩认定为准);(三)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四)延期毕业(获浙江大学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卓越计划资助等研究生除外)。

获奖者填写《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评优结束后与其他材料统一交至工商楼200-5.评选额度:共评选研究生10名,每名1200元2.美通奖学金评选对象:每学年注册在校的数学科学学院硕士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3.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4.获奖者填写《数学科学学院院设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评优结束后与其他材料统一交至工商楼200-5.评选额度:共评选硕士生8名,每名3000元3.今明教育奖学金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若符合评选标准,则以当年应届毕业生为优先评选。

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异;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研究生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4.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同等条件下,学生活动经验丰富者优先;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8.研究生需有助教经历,且助教考核为优秀;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2.有课程成绩不及格;3.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4.延期毕业(研究生获浙江大学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卓越计划资助等研究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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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一、学年小结
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

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

(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黑色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工商楼200-5办公室。

二、评奖评优
1. 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工作小组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系主任、研究所负责人、数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助理、德育导师、研究生工作相关人员及导师代表组成。

主任:闻继威
副主任:盛为民、郜传厚、姚晨
成员:王梦、王成波、毕惟红、任泊阳、李萌、吴彪、张庆海、张朋、张挺、陈卫、林智、徐翔、郭正初、黄炜、梁克维、熊晶蕾(以姓氏笔画排序)数学科学学院行政与党委领导召集全院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

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

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
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2. 评奖基本规则
(1)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充分考虑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和班委的作用,积极申报,认真审核,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奖:
●本学年未经请假迟到注册者、未经学院允许请人或者代人注册者,不能参加
评定;
●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有课程成绩缺考或不及格(以研究生培养处成绩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由数学
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
●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已满足免修条件未申请等特殊情况由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
●已经开课的专业学位课程未通过前;
●党员学生未经请假在本年度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相关会议累计达到2次以上
者不能参加评定;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数学科学学院要求的相关活动达到2次以上者不能参加评
定;
●延期毕业者(不包括因申请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而延期者)不能参加评奖选优;(3)评奖评优参数:评奖评优采取量化参数排序。

二年级硕士生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主,同时考虑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著作等)和参加的社会工作;三年级硕士生及博士生主要考虑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著作等)和参加的社会工作(具体请参看第三项评奖细则)。

(4)本次评奖评优以班级为单位考虑,参数排序仅在同专业班级中考虑; (5)本次评奖内容包括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等,基本规则有不明之处参见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

3. 评奖细则
(1)学习成绩的折算办法(仅二年级硕士生计算) 将上一学年的成绩进行量化,计算出

1所修专业学位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权重为学分) ○2全部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权重为学分) 计算公式为:
∑∑⨯=
N
i N i
Ti
Ti Si M
其中:M ------加权平均成绩;
N
------课程数; Si -------第i 门课的成绩; Ti -------第i 门课的学分;
最终成绩 = ○1*70% + ○2* 30%。

注:
● 英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没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 五级制成绩折算原则: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
及格-0分(依据**大学学生手册) (2)论文发表分数规则
论文发表分值:论文基本分×分配系数(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 基本分:
说明
期刊参照**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国内一二级期刊及核心期刊目录,登录**大学期刊查询系统查询,增刊降一个级别计算分值,一级以下增刊不计分;
●分配系数
论文署名作者分配值: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5,第三作者0.25,第四是0.125;最终分配系数为:自己的分配系数/ 所有作者分配系数之和。

如共署名三个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积分分配系数为1/(1+0.5+0.25)=0.571。

若作者中有老师,则分配系数的计算排序中老师仅在分母中出现。

如共署名三个作者(第一作者为老师)的论文第二作者积分分配系数也为1/(1+0.5+0.25)=0.571
✧论文要求是时间在上一年度的9.1至当年8.31之间以**大学为单位公开发表
的论文有效,申请时请提供期刊首页和包含作者排序的首页。

对于毕业班的学生,可以考虑录用的文章,但是必须提供录用证明。

(录用证明是正式的录用函,盖有编辑社的印章;如果是信函通知录用的,请导师签字后方有效)✧已经在上学年评奖时作为申报材料使用过并已获得任一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包括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论文,不能再次作为申报材料,否则经查
实后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3)出版书籍或者专著
●专著20万字以内:一级出版社0.8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6分/万字;超出20万字部分:一级出版社0.6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4分/万字。

●译作20万字以内:一级出版社0.4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2分/万字;超出20万字部分,一级出版社0.2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1分/万字。

●参与编辑出版书籍,参编字数应大于5万字。

一级出版社专著0.4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2分/万字。

说明
提供著作首页复印件和有出版社名称所在页的复印件
专利是指已经授权的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毕业班同学出具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亦视作有效。

特殊情况加分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4)参加社会活动加分情况
备注:
1. 前两类项目加分上限各为10分,第三类项目加分值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

2. 加分解释权归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

(5)最终评奖的总分计算
二年级硕士生、二年级直博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0.2
其他学生:科研成果+社会活动×0.5
4.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按照上述细则将内容准确填写,并准备好相关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长。

也可以由导师向数学科学学院推荐。

(2)班长收齐后,对每一位同学的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并计算出每人的最终得分,整理在《数学科学学院评奖评优班级初选名单汇总表》中,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班级同学的申请表交到数学科学学院李萌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

(3)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与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统一审核,部分奖学金由各系组织公开统一答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答辩评分表),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和具体奖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数学科学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结束后,获奖同学在规定时间登陆研究生院******/,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以免错过院系网上审核。

5. 其他注意事项
(1)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等行为,学院将上报学校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
的纪律处分。

(2)获奖的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方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精神的,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取消获奖资格和称号,并通报全校。

(3)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等特殊奖助学金原则上考虑整个学业生涯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4)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上报所获奖项,参评者不得以个人理由要求予以调换。

(5)本办法由**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本实施细则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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