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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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93280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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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运方面的法规是进行起重吊运管理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依据。

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等。

(一)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减少与防止起重伤害事故,原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这个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和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起重机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联锁保护装置、水平仪、防止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缓冲器、夹轨钳或锚定装置、风速风级报警器、支腿回缩定位装置、回转定位装置、登机信号按钮、防倾翻安全钩、检修用吊笼、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挡、导电滑线防护板、倒退报警装置、暴露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电气设备防雨罩等25种。

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安全管理规则

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1985年8月16日GB5306-85)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1.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2.1电工作业;2.2锅炉司炉;2.3压力容器操作;2.4起重机械作业;2.5爆破作业;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2.8机动车辆驾驶;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3.1年满十八岁以上。

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GB 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6720-86Standard for examination of thesafety techniques for crane operators国家标准局1986-08-22发布1987-05-01实施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的条件和方法。

适用于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固定旋转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的司机。

1 司机条件1.1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2 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起重机起升高度在20m以上,两眼视力各不低于 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疒间、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 培训、考核、发证2.1 培训a. 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b. 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培训;c. 专业(技工)学校培训;d.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2 考核a. 培训期满,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及格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b.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均为百分制,各六十分及格。

2.3 发证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及格者,还须在实际驾驶的起重机上实习一至三个月,确认操作熟练者,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核发本机种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4 轮胎起重机和兼作起重作业的汽车起重机司机,除按规定考取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按本标准培训、考核、发证。

2.5 本标准未包括的起重机司机,由企业主管部门参照本标准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3 复审3.1 取得操作证的起重机司机,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自1986-3—1 起执行)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局提出单位:劳动人事部起草单位:山东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青岛市劳动局批准单位:国家标准局1985—8-16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1基本定义1.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1.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2.1电工作业;2.2锅炉司炉;2.3压力容器操作;2.4 起重机械作业;2.5爆破作业;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2.8机动车辆驾驶;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3.1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4培训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完整版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完整版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 B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式起重机或龙门起重机。

试题一吊起水桶曲线运行、定点停放。

表1a. 水桶:外径500mm,高700mm,水面距离桶口10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50mm,厚10mm。

c.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 处吊离地面1000mm,按图示路线水平运行,行至B处上方下降,一次放入B圆内。

再将水桶由B处吊起,先后放入C圆、A圆内为止。

水桶由B 处、C处吊起时均距地面3000mm,放入C圆、A圆的下降途中各准许停顿一次。

(满分5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1)d. 考试时限:在四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二吊起圆钢通过框架。

表2 m注:AB连线位于起重机桥架中心垂直平面与地面的交线上。

a. 圆钢:直径300mm,高200mm,吊钩距圆钢顶面5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圆钢由A处吊起,依次通过全部框架,放入B处。

运行途中不准打倒车。

(满分3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2)c. 考试时限:在一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三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

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术、翻件、排除常见故障、按指挥信号操作、应急操作等。

(满分20分)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司机考试应选择起升高度在20m以上的本机种起重机。

试题一吊起水箱定点停放。

表3 ma. 水箱:边长1000×1000×1000mm,水面距箱口200mm,吊钩距箱口10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圆、C圆内,再将水箱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 圆内,最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

水箱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

(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3)c. 考试时限:完成上述操作,门座起重机为二分三十秒,塔式起重机由考核部门确定。

GB5306技术

GB5306技术

【颁布单位】国家标准局【发文号】- 【颁布日期】1985-08-16 【实施日期】1985-08-16 【标题】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名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基本定义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岁以上。

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培训方法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考核和发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等基本类型起重机操作的司机。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702—19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GB 5082—1985 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3(定义起重机司机是指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1 桥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2 门座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3 塔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塔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4 臂架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臂架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5 流动式类型起重机。

从事操作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4(基本条件4(1 年满18周岁。

4(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色盲、近视、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

4(3 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考核方法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方法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方法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方法对于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以从以下六点着手:1、强化安全监察力度。

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

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

因此,一要对起重机械制造资格进行安全认证,对其生产的起重机械产品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产品不得出厂,把好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的安全质量关;二要对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企业实行安装、维修资格的安全质量认证,不具备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能力的企业,不得承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业务,把好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三要把好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关。

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进行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

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每两年)的常规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合的起重机械不准继续使用;四要对起重机械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2、建全各项规章制度。

要建立和建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捆绑吊持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等,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奖罚分明。

此外,建立一整套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在体制上建立安全监察网络,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重要环节上进行有效监管。

3、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安全培训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认识到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从关爱和珍惜每一个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出发,从维护和保障每一个工人的合法权益着眼,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问题。

一是各地要认真开展起重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推行岗位任职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

例如:《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对起重机司机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了规定;《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对起重机司机与其他作业人员的联系作了规定,统一了各地区、各行业的指挥信号。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本大纲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拟取得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起重机司机上岗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操作起重机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防范措施。

3.3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4.1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内容4.1.1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1.1起重机的基本分类4.1.1.2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包括额定起重量、额定工作速度、起升高度、额定起重力矩、幅度等。

4.1.1.3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与组成,包括起重机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等。

4.1.1.4起重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4.1.2 起重机的基本知识4.1.2.1电学基本知识,包括电的基本概念,交流电、电气安全等一般常识。

4.1.2.2液压传动基本知识,包括动力部分、控制部分、工作执行部分及辅助部分等。

4.1.2.3力学基本知识,包括力的基本概念、力学基本定律、重力与重心、力的单位等。

4.1.3起重机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吊钩、钢丝绳、制动器、车轮、减速器和卷筒等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4.1.4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起升机构、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4.1.5各自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6各自起重机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包括起重机不能启动,溜钩、溜车,制动器打不开闸,车轮啃轨咬道,安全装置不灵或失效等。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19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1986)

司机考试宜选择额定起重量5~20t,起升高度在8m以上的通用桥式起重机或龙门起重机。

试题一吊起水桶曲线运行、定点停放。

表1a. 水桶:外径500mm,高700mm,水面距离桶口10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50mm,厚10mm。

c.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处吊离地面1000mm,按图示路线水平运行,行至B处上方下降,一次放入B圆内。

再将水桶由B处吊起,先后放入C圆、A圆内为止。

水桶由B处、C处吊起时均距地面3000mm,放入C圆、A圆的下降途中各准许停顿一次。

(满分5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1)d. 考试时限:在四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二吊起圆钢通过框架。

表2 m注:AB连线位于起重机桥架中心垂直平面与地面的交线上。

a. 圆钢:直径300mm,高200mm,吊钩距圆钢顶面5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圆钢由A处吊起,依次通过全部框架,放入B处。

运行途中不准打倒车。

(满分3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2)c. 考试时限:在一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三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

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术、翻件、排除常见故障、按指挥信号操作、应急操作等。

(满分20分)5.2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司机考试应选择起升高度在20m以上的本机种起重机。

试题一吊起水箱定点停放。

表3 ma. 水箱:边长1000×1000×1000mm,水面距箱口200mm,吊钩距箱口10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圆、C圆内,再将水箱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

水箱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

(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3)c. 考试时限:完成上述操作,门座起重机为二分三十秒,塔式起重机由考核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颁布⽇期:1985-08-16执⾏⽇期:1985-08-1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产,提⾼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于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切企事业单位和个⼈。

1基本定义1.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尤其对他⼈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员。

2特种作业范围2.1电⼯作业;2.2锅炉司炉;2.3压⼒容器操作;2.4起重机械作业;2.5爆破作业;2.6⾦属焊接(⽓割)作业;2.7煤矿井下⽡斯检验;2.8机动车辆驾驶;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2.10建筑登⾼架设作业;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员应具备的条件3.1年满⼗⼋岁以上。

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斯检验的⼈员,年龄不得低于⼆⼗周岁。

3.2⼯作认真负责,⾝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4.1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必须进⾏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法:4.2.1企事业单位⾃⾏培训;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定。

4.4专业(技⼯)学校的毕业⽣,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培训。

5考核和发证5.1特种作业⼈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准独⽴作业。

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5.08.16•【文号】•【施行日期】1985.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1985年8月16日GB5306-85)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1.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2.1电工作业;2.2锅炉司炉;2.3压力容器操作;2.4起重机械作业;2.5爆破作业;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2.8机动车辆驾驶;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3.1年满十八岁以上。

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120-GB 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1)

120-GB 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1)

GB 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720-86Standard for examination of thesafety techniques for crane operators国家标准局1986-08-22发布1987-05-01实施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的条件和方法。

适用于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固定旋转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的司机。

1 司机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起重机起升高度在20m以上,两眼视力各不低于,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疒间、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 培训、考核、发证培训a. 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b. 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培训;c. 专业(技工)学校培训;d.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考核a. 培训期满,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及格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b.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均为百分制,各六十分及格。

发证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及格者,还须在实际驾驶的起重机上实习一至三个月,确认操作熟练者,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核发本机种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轮胎起重机和兼作起重作业的汽车起重机司机,除按规定考取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按本标准培训、考核、发证。

本标准未包括的起重机司机,由企业主管部门参照本标准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3 复审取得操作证的起重机司机,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内容a. 体格检查;b. 复试本机种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c. 检查违章操作和事故情况。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二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

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操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起重吊运方面的法规是进行起重吊运管理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依据。

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等。

(一)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减少与防止起重伤害事故,原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这个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和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做了最基本的有关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起重机械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运转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联锁保护装置、水平仪、防止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缓冲器、夹轨钳或锚定装置、风速风级报警器、支腿回缩定位装置、回转定位装置、登机信号按钮、防倾翻安全钩、检测、修理用吊笼、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挡、导电滑线防护板、倒退报警装置、暴露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电气设备防雨罩等25种。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安全停车;电气设备上应当设置主隔离开关、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失磁保护、过电流保护、超速保护和接地保护等9种保护装置。

起重机械的管理,主要指制造和使用两个方面。

起重机制造厂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保证产品技不低于行业通用的技术条件水平;自制和改造起重机,或非定点生产厂生产起重机,必须具备相当于起重机定点生产厂的技术水平,而且要有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经过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生产。

对产品质量不稳定、出厂的产品经常造成事故的制造厂,相关部门应要求整顿,问题严重的应责令停产。

在用起重机械的管理,应当由企业总工程师或厂矿长(经理)组织制定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起重机驾驶员标准

起重机驾驶员标准

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项目起重机驾驶员高级中国石油大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起重机驾驶员高级试题目录试题一、吊桶通过框架运行(100%)试题二、“S”形吊运批量棒料(100%)试题三、吊桶走“S”形(100%)考生在考试当天随机抽取一道试题试题一:吊物通过框架运行1、操作准备(1)材料准备:(2)设备准备:2、操作考核规定说明(附图3-2)(1)操作程序1)发信号;2)吊重块依次通过各框架;3)重块落入B处圈内;4)吊重块按原路返回;5)重块落入A处圈内;6)运行。

(2)规定说明1)如操作违章,将停止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项目得分按鉴定比重进行折算。

(3)考核方式说明:该项目为实际操作题,全过程按操作标准过程进行评分。

(4)考核技能说明:本项目主要测量考生对吊物通过框架运行的操作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

3、考核时限(1)准备时间:2min(不计入考核时间)(2)操作时间:6min。

(3)从正式操作开始计时。

(4)考核时,提前完成操作不加分,超过规定时间按规定标准评分。

4、评分记录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试卷起重机驾驶员高级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记录表现场号工位性别试题名称:吊桶通过框架运行考核时间:6min限合计考评员: 核分员: 年月日编码:80010000—JL—24试题二:“S”形吊运批量棒料1、操作准备(1)材料准备: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 物件6m 30件2 钢丝绳¢8、¢10、¢20 3根(2)设备准备:2、操作考核规定及说明(1)操作程序1)熟悉检查设备;2)物件吊运。

(2)考核规定说明1)如操作违章,将停止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项目得分按鉴定比重进行折算。

(3)考核方式说明:该项目为实际操作题,全过程按操作标准过程进行评分。

(4)考核技能说明:本项目主要测量考生对“S”形吊运批量棒料的操作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

3、考核时限(1)准备时间:2min(不计入考核时间)(2)操作时间:10min。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X围明确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防止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适用于公司建设期工程项目X围内进行起重吊装施工的相关部门和承包商。

2职责2.1监理负责施工期间现场作业承包商的起重作业的管理。

2.2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写和推广本规定。

2.3承包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2.4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对承包商大中型起重作业方案的审批。

3工作流程步骤与要求3.1起重作业前,监理负责检查作业人员的起重作业XX,审查承包商起重作业方案,检查监督起重作业过程。

对于中型(大于40吨)以上吊装,由公司设备部门组织审查作业方案。

3.2承包商应保证其起重作业人员满足以下要求:起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作业吊装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4),并参加考试取证,持证上岗;起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 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起重作业人员应年满18岁,参加培训取证,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时应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合格者才可以参加复审。

3.3承包商的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起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操作;2)起重作业前应了解起吊物体的准确重量,并选用合适的吊具,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3)起重设备、机械或装置应按国家规定的期限由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查发证,其中索具、卸扣、吊篮、吊架等,应每6个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清楚地标识在恰当的位置,以免误用引发事故。

与时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吊装设备、用具等;4)起重作业前应对组合吊装的物体进行固定,严防坠落造成事故;5)起重作业前应将堆放在通道上的物体移开,保持道路的畅通;6)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7)指挥人员应有特别标识,比较明显地与其他人员区别开来;起重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物体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物体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8)起重作业的起重机械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对地下有坑穴和松软土层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土体承载力较小地区,采用起重机吊装重量较大的物体时,应在起重机行驶的道路上辅设路基;9)起重作业时起重机严禁在斜坡上作业,采用履带吊时两个履带不得一高一低,并不得载满负荷行驶;10)起重作业起吊时,起重物体必须在起重臂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起重作业严禁超载,起重机在卸载或空载时,其起重臂必须落到60℃夹角以内;新到、新修复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11)起重作业起重机吊装物体必须行走时,重物体必须在起吊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牢缓慢行驶,重物体离地不得超过40厘米;12)起重作业在高压线路或裸露线路附近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停电或采取其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吊装工作;13)起重作业吊装物体就位时,必须放置平稳固定后,方准松开吊钩或拆除临时固定,未经固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人在物体上行走;14)起重作业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工作;15)起重作业在雷雨季节时,应对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验算,不在保护X围内应安装防雷装置或停止工作;16)起重作业中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物件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已割的物件坠落伤人;17)起重作业应设警戒线,不直接参加吊装的人员和与吊装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吊装工作现场;18)起重作业如遇重大物体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重物体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4%。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6720-86.doc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6720-86.doc

标准名称: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6720-86标准编号: GB 6720-86标准正文:国家标准局1986-08-22发布1987-05-01实施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等基本类型起重机操作的司机。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702—19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GB 5082—1985 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3.定义起重机司机是指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类型起重机和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1 桥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桥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2 门座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3 塔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塔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4 臂架式起重机司机。

从事操作臂架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3.5 流动式类型起重机。

从事操作流动式类型起重机的驾驶人员。

4.基本条件4.1 年满18周岁。

4.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色盲、近视、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

4.3 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考核方法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5.3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题目不少于4题。

5.4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60分为及格。

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c. 考试时限:在一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三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

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术、翻件、排除常见故障、按指挥信号操作、应急操作等。

(满分20分)5.2 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司机考试应选择起升高度在20m以上的本机种起重机。

试题一吊起水箱定点停放。

表3 ma. 水箱:边长1000×1000×1000mm,水面距箱口200mm,吊钩距箱口10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 圆、C圆内,再将水箱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箱由A 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

水箱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

(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3)c. 考试时限:完成上述操作,门座起重机为二分三十秒,塔式起重机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二吊起水箱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

表4 mb. 标杆:高15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00mm,厚10mm。

表5 m注:表中的尺寸,可根据起重机的不同规格任选一栏。

c.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 圆、C圆内,再将水桶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桶由A 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

水桶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

不可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其旋转中心至水桶停放点A、B、C的距离取同值。

(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5)d. 考试时限: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二吊起水桶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

表6 m注:表中的尺寸,可根据起重机的不同规格任选一栏。

a. 水桶:外径580mm,高900mm,水面距桶口15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00mm,厚10mm。

c. 五根立柱的高度依次为1000、1500、1800、1500、1000mm,均布。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运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在现代生产过程中的地位。

越来越显得重要。

从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到繁忙的港口、建筑工地、铁路枢纽、工矿企业,到处都有起重机械在那里承担着成千上万吨的物料搬运和设备安装等任务。

随着我国生产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起重机械的使用会更为普遍。

由于起重机械比其他机械有着突出的特殊性,从保证安全出发,国家规定把它作为特种设备进行管理,要求合理选用、正确操作、科学维护。

一、起重吊运作业的危险性(一)操作过程复杂。

起重机械通常都具有外形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

一般都能够进行起升、运行、变幅、回转等多种动作。

此外,起重机构的零部件较多,如吊钩、钢丝绳等,且经常与作业人员直接接触,起重机司机准确操纵有相对高的难度。

(二)吊运物料复杂。

作为起重吊运作业对象的物料多种多样,有散粒、成件的,液态的,金属或非金属的,有导磁或非导磁的,有零下冰冻或达摄氏千度以上高温的,以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吊运过程十分复杂.(三)作业环境复杂。

起重吊运作业由司机、指挥、绑挂人员等多人配合协同作业;在它的作业范围内,还包含其他设备及作业人员,作业场所的限制也比较多,像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体和输电线路等。

这些都对起重设备及其工作人员安全保障提出特殊要求.由于对上述原因的忽略,起重伤害事故比较频繁。

据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整个工业企业因工死亡总人数的12%左右.二、起重机械的分类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法,通过起重吊钩或其他吊具起升、下降或同时升降与运移重物的机械设备.三、起重机械的主要参数起重机械的参数是表现起重机械工作性能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设计、使用和检验起重机械的依据。

掌握有关参数,对保证起重吊运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起重机械的主要参数有:(一)额定起重量。

指起重机械在各种情况下和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安全作业所允许的起吊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索具质量的总称。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GB503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1.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2.1电工作业;2.2锅炉司炉;2.3压力容器操作;2.4起重机械作业;2.5爆破作业;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2.8机动车辆驾驶;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3.1年满十八岁以上。

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5.4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5.4.1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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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考试时限:在一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三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

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术、翻件、排除常见故障、按指挥信号操作、应急操作等。

(满分20分)
5.2 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司机
考试应选择起升高度在20m以上的本机种起重机。

试题一吊起水箱定点停放。

表3 m
a. 水箱:边长1000×1000×1000mm,水面距箱口200mm,吊钩距箱口10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 圆、C圆内,再将水箱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箱由A 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

水箱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

(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3)
c. 考试时限:完成上述操作,门座起重机为二分三十秒,塔式起重机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二吊起水箱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

表4 m
b. 标杆:高15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00mm,厚10mm。

表5 m
注:表中的尺寸,可根据起重机的不同规格任选一栏。

c.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 圆、C圆内,再将水桶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桶由A 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

水桶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

不可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其旋转中心至水桶停放点A、B、C的距离取同值。

(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5)
d. 考试时限: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二吊起水桶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

表6 m
注:表中的尺寸,可根据起重机的不同规格任选一栏。

a. 水桶:外径580mm,高900mm,水面距桶口15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00mm,厚10mm。

c. 五根立柱的高度依次为1000、1500、1800、1500、1000mm,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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