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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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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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文件一、进出口税则概况,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税率表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订的国际通用型的协同编码(h.s编码)为基础。

二、税则归类——查找税目步骤如下:1.了解需要归类的具体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搜寻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

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当首先考量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当首先考量按其用途归类。

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合适的税号。

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以运用归类总规则的有关条款去确认其税号。

例如进口地海关无法化解的税则归类问题,应当报海关总署明晰。

三、税率(一)进口关税税率1.税率设置与适用我国进口税则建有最惠国税率、协议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推行暂定税率。

《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

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2.税率种类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二)出口关税税率我国现行税则对余种商品征税出口关税。

对部分商品可以推行暂定税率(余种)。

(三)特别关税特别关税包含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倾销税、保障性关税。

【提示】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进口适用于税率的挑选就是根据货物的相同原产地而确认的,适用于最惠国税率、协议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进口商品绝大部分使用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对部分商品推行从量税、无机税、挑选税和滑准税。

2017年海关商品编码进出口税则表(最新版)

2017年海关商品编码进出口税则表(最新版)

0106391010 0106391090 0106392100 0106392300 0106392910 0106392990 0106399010 0106399090 0106411000 0106419001 0106419090
010649 0106491 01064910 010649101 0106491010
97 其他活动物
01061219 010612190 0106121900
0106122 01061221 010612210 0106122100
01061229 010612290 0106122900
010613 0106131 01061310 010613101 0106131010 010613109 0106131090
010639 0106391 01063910
0106392 01063921 01063923 01063929
0106399 01063990
01064 010641 0106411 01064110 0106419 01064190
010639101 010639109 010639210 010639230 010639291 010639299 010639901 010639909 010641100 010641900 010641909
26 猪猪猪猪猪
010392 0103920 01039200 010392001 0103920010
27 猪猪猪猪猪
010392009 0103920090
28 绵羊、山羊 29 绵羊、山羊 30 绵羊、山羊 31 绵羊、山羊
0104
01041 01042
010410 010420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目)。”
第 553 页,品目 39.26,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 1 行 本页倒数第 1 行后插入新的第十三项:
“十三、人造指甲。 ”
第 889 页,品目 69.02,子目注释,本页第 8 行 仅法文修改,中文不需修改
第 1094 页,品目 84.15,子目注释,本页第 14 行 本页第 14 行,子目注释 8415.10 第一段后,插入新的第二段: “所称“置于”是指几乎永久性地放置或安装,可根据其大小、重量、物理结构(例
“ 二、过滤 ,一般采用硅藻土、纤维素等盖面的过滤板过滤。 ”
第 146 页,品目 22.02,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 8 行
在本页倒数第 8 行之后,插入以下新的第二项:
“二、无醇啤酒
本组包括:
(一)由麦芽酿制的啤酒,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已降至
0.5 %及以下。
(二)姜汁啤酒及草本啤酒,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不超过
0.5 %。
(三)啤酒与无酒精饮料 (例如,柠檬水)的混合物,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不超过 0.5 %。”
将原第二项改为第三项。

第 146 页,品目 22.03,注释条文,本页第 4 行
将原文修改为:
“啤酒是一种酒精饮料,通过用发芽的谷物(最常见的是大麦或小麦)
、水,一般还有
啤酒花制成麦芽汁,然后再经发酵制成。某些无麦芽的谷物(例如,玉米或大米)也可用
第 423 页,附表《在第二十九章注释中述及的某些产品的化学结构》 ,本页倒数第 2 项
仅英文修改,中文不需修改
第 465 页,品目 33.04,排他条款,本页第 16 行 在本页第 16 行后插入新的第(三)项: “(三)人造指甲(塑料制的归入品目 39.26 ;其他材料制的按其构成材料归入相应品

商品编码”的复习资料

商品编码”的复习资料
“9”表示该子目是未列名子目,并不反映子目的 实际序位,如1005.90表示该子目是第10章第5个 品目下的未列名一级子目;
当“9”被零件占用时,用 “8”表示未列名整机 ,如8507.90为蓄电池零件,8507.80为未列名的 845蓄1.电50池00 -纺织物的卷绕、退绕、折叠、剪切或剪齿边机器
注释分为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三类。
类注实例: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注释: 一、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独成分配套的货品 ……
章注、子目注释实例: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注释: 一、本目录所称“塑料”,是指品目39.01至39.14的
材料
…… 子目注释: 属于本章任一品目项下的聚合物(包括共聚物)及化
于优先使用地位。
品目编码 04.07 带壳禽蛋,鲜、腌制或煮过的
品目条文
0407.0010 ---种用蛋
三级子目编码 四级子目编码
---其他带壳鲜蛋
0407.0021 ----鸡蛋
0407.0022 ----鸭蛋
三级子目条文,说明 该子目包括种用禽蛋
三级子目条文,说明该子 目包括非种用带壳禽蛋
0407.0023 ----鹅蛋 0407.0029 ----其他
注释是为了限定协调制度各类、章、品目 和子目所属货品的准确范围,简化品目和 子目条文文字,杜绝商品分类的交叉,保 证商品归类正确而设立的解释说明性文字 ,分布于二十一类,97章当中,是具有法 律效力的归类依据。
商品编码表由商品编码和货品名称两部分 组成,是《协调制度》的主体部分,从属 于二十一类,分布在97章当中。商品编码 居左,货品名称居右,依次构成一横行。
以0207.1311为例说明如下: 编码:0 2 0 7 1 3 1 1 位数:1 2 3 4 5 6 7 8 含义:章号 品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过氧乙酸税收分类编码

过氧乙酸税收分类编码

过氧乙酸税收分类编码
过氧乙酸原料应归入商品编码:29159000.90。

根据《2017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品目3808的注释“制成零售包装或制成制剂作消毒剂用”,零售包装消毒剂应归入商品编码:38089400,该品目的商品可以是混合物,也可以是非混合物(制成零售包装)。

此外,符合上述规定的消毒剂还要按照其用途(如医用、兽用、其他非医用等)分别归入相应的商品编码,如医用消毒剂应归入商品编码:38089400.10,兽用消毒剂应归入商品编码:38089400.20,其他非医用消毒剂应归入商品编码:38089400.90。

综上所述,消毒剂原料与制剂虽然品名相同,仍需根据其成分、包装状态、用途进行归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关税征收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第一节申报与审核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

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新增和调整部分Ⅱ)》的公告 -国家规范性文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新增和调整部分Ⅱ)》的公告 -国家规范性文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
新增和调整部分Ⅱ)》的公告
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Ⅱ)
海关总署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Ⅱ)》
来源:/fg/detail203154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第三条【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六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管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12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年(卷),期】2017(000)020
【摘要】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试点范围扩大至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且以无纸化方式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2至85章、第90章商品。

涉及公式定价、特案(包括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不纳入试点范围。

【总页数】1页(P24-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2.5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93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87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7号 [J],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9号 [J],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12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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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进出口税则注释

关于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进出口税则注释

关于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进出口税则注释总注释一、本类的基本内容(一)除本类注释及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注释规定不归入本类的货品,以及在其他各类已具体列名的货品以外,本类包括所有用机械及电气方式操作的机器、装置、器具、设备及其零件,同时也包括某些既不用机械方式,也不用电气方式进行操作的装置和设备(例如,锅炉、锅炉房设备、过滤装置等)及其零件。

不归入本类的货品主要有:1、任何材料制成的卷轴、纡子、筒管、线轴等(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但经轴不应视为筒管、卷轴或类似品,而应归入品目84、48。

2、第十五类注释二所指的通用零件。

例如,钢铁制的丝、链、螺栓、螺丝钉及弹簧(品目73、12、73、15、73、18或73、20)及其他贱金属制的类似品(第七十四章至第七十六章及第七十八章至第八十一章);品目83、01所列的锁;品目83、02所列的门窗等用的配件及架座。

塑料制成的类似品也不归入本类而应归入第三十九章。

3、品目82、07所列的可互换工具;其他类似的可互换工具应按其工作部件的构成材料归类(例如,橡胶制的归入第四十章;皮革制的归入第四十二章;毛皮制的归入第四十三章;软木制的归入第四十五章;纺织材料制的归入第五十九章;研磨料等制的归入品目68、04;陶瓷制的归入品目69、09等)。

4、第八十二章所列的其他物品(例如,工具、工具刀头、刀具及切割刀片、非电动理发推子及某些家用机械器具),以及第八十三章所列的物品。

5、第十七类所列的物品。

6、第十八类所列的物品。

7、武器弹药(第九十三章)。

8、具有玩具、游戏品或运动用品性质的机器或装置,以及明显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的零件及附件(包括非电动的发动机,但不包括液体泵及液体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它们应分别归入品目84、13或84、21;也不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及无线电遥控装置,它应分别归入品目85、01、85、04或85、26)(第九十五章)。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海关总署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海关总署

附件3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三期)注:本期中所标识的页码为《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的页码,重点修订部分已用横线标出。

第99页,品目15.09,注释条文,本页第14行将原文修改为:“以上一款所述的初榨油橄榄油与以上二、三两款所述的油类可根据食品法典标准33-1981加以区分。

”第99页,品目15.09,注释条文,本页第15-25行将原文删除。

第117页,品目17.04,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3行在本页倒数第3行之后插入新的第十点:“十、以天然蜂蜜为基料制成的糖食(例如,“哈尔瓦甜食”)。

”— 1 —第133页,品目20.08,排他条款,本页倒数第4行在本页倒数第4行之后插入新的一段:“本品目不包括品目17.04的已制成糖食(包括以天然蜂蜜为基料的糖食)的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可食用部分。

”第220页,品目28.17,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13-17行将原文删除并替换为:“氧化锌(锌白)(ZnO)由锌蒸气与空气中的氧燃烧而得。

锌蒸气是由蒸发金属锌而得(非直接法或法国法),或由锌矿(经焙烧的闪锌矿、菱锌矿——品目26.08之类的氧化锌原料经碳还原得到(直接法或美国法)。

在这些工艺中,集尘袋或集尘室中形成越来越纯的氧化物沉积物,从而得到氧化物。

湿法工艺中,锌从含锌原料中沥出后,沉淀为氢氧化锌或碳酸盐。

沉淀物经过滤、洗涤、干燥及焙烧,得到氧化锌。

氧化锌为白色细粉,加热后变为黄色。

氧化锌是两性的,可溶于酸及碱。

氧化锌主要用于油漆工业。

其也用于橡胶工业、陶瓷、玻璃制造、电子工业及制药。

氧化锌还是塑料制造中所用的许多无机或有机盐的前体。

品目28.41的锌酸盐与此类两性氧化物相对应。

”第317页,品目29.22,子目注释,本页倒数第10-18行将原文删除并替换为:“子目2922.11至2922.50进行子目归类时,根据相对于胺基的含氧基位置,醚、有机或无机酸酯基也被视为醇、酚或酸基。

在这种情况下,归类时只考虑位于胺基和醚或酯基氧原子之间那个分子的含氧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部分)
2.沿车厢两侧带有后窗;
3.在车厢两侧或后部具有带窗的滑动式、外掀式或提升式车门;
4.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所在区间与后部区间之间没有固定隔板或屏障,其后部区间既可载客,又可载货;
5.与乘客区间相连的整个车厢内部具有装饰精致、配置舒适的特征(例如,配置地毯、通风设备、内部照明和烟灰缸等)。
2.沿车厢两侧带有后窗;
3.在车厢两侧或后部具有带窗的滑动式、外掀式或提升式车门;
4.与乘客区间相连的整个车厢内部具有装饰精致、配置舒适的特征(例如,配置地毯、通风设备、内部照明和烟灰缸等)。
13
8703.2362
越野车(4轮驱动)
子目8703.2362越野车,应具有如下各项技术特性的乘用车:
1.车身结构为两厢式车身;
植物三七的根分为主根、支根及茎基。主根通常长1~6厘米、直径1~4厘米,呈倒圆锥形或圆柱形,表面灰黄色或灰褐色,有断续的纵皱纹及支根痕,顶端有茎痕、周围有瘤状突起,断面灰绿色、黄绿色或灰白色;支根习惯称“筋条”,呈圆柱形;茎基呈不规则的皱缩块状及条状,表面有数个明显的茎痕及环纹,断面中心灰白色,边缘灰色。三七味苦回甜。三七富含三七皂甙、三七多糖、三七素、黄酮等有效成分,具有止血、散瘀、定痛等功效。
12
8703.2361
小轿车
子目8703.2361的小轿车是指具有如下两项技术特性之一的乘用车,但越野车除外:
1.1车身结构为三厢式车身。
1.2车身结构为两厢式车身,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a)座位数不超过5座,座椅(含可折叠座椅)不超过两排且无侧向布置;
b)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
7
3901.9010
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胶)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一章 活动物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一章 活动物

三、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动物(品目95.08)。
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包括昆虫,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品目02.01至02.05、02.07、02.08或04.10,其余的 归入品目05.11。
01.01马、驴、骡(+
30—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马(母马、未阉雄马、已阉雄马、马驹、矮种马)、驴、马骡及驴骡,不论是畜养或野生的。
二、水牛: 本类包括水牛属、非洲野牛属和美洲野牛属动物。主要包括: (一)水牛属动物,包括印度水牛、亚洲水牛、野水牛、印尼西里伯斯小型野牛、卑格米矮水牛。 (二)非洲野牛属动物,例如,刚果水牛及非洲水牛。 (三)美洲野牛属动物,例如,美洲野牛或“北美水牛”及欧洲野牛。 (四)肉封牛(野牛和家用肉牛的杂交牛)。 三、其他,包括四角羚和扭角羚羊属及薮羚属。
一重量不超过185克: 鸡 火鸡 鸭 鹅 珍珠鸡 一其他: 94 鸡 99 其他 本品目仅包括所列的各种活家禽。鸡属家禽包括普通家鸡及阉鸡,但不包括其他活禽1例如,鹏鸽、野鸡、鸽、 野鸭、大雁(品目01.06))。
子目注释: 子目0105.11、0105.12、0105.13、0105.14、及0105.15 子目0105.11、0105.12、0105.13、0105.14及0105.15所列重量是指每一只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一章 活动 物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注释: 一、本类所称的各属种动物,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包括其幼仔在内。 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协调制度所称干的产品,均包括经脱水、蒸发或冷冻干燥的产品。 第一章活动物 注释: 本章包括所有活动物,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品目03.01、03.06、03.07或03.08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二、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以及 三、品目95.08的动物。 总注释 本章包括所有活的动物(食用或其他用途),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二、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

商品归类学习

商品归类学习

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
(三)规则三
6、运用从后原则要注意!
规则三(一)、(二)均不适用 类注、章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
(四)规则四
1、规则四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规则一、二、三无法归类的货
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
税目。
பைடு நூலகம்
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
四、什么是功能机组?
(三)功能机组与多功能机器归类比较 多功能机器
结构
功能
功能机组
由若干机器(或机组部件) 松散组合
属于一个整体
体现唯一功能(此“新功能” 体现多个功能 为84、85章或90章具体列 名的功能) 按主要功能归类 按组合后的“新功能”归 类,但其中执行辅助功能 的机器单独归类。
归类
四、什么是功能机组?
1、规则二(一)的内容是什么?
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 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 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 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 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 散件。
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
一、商品归类神秘吗?
(一)什么是商品归类?
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 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 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 》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 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 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二、归类总规则能解决什么问题?
(六)规则六
2、规则六解决什么问题?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前言,第一条《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1983年6月14日订于布鲁塞尔前言本公约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下制定。

缔约各国:切望便利国际贸易;切望便利统计资料,特别是国际贸易统计资料的收集、对比与分析;切望减少国际贸易往来中因分类制度不同,商品需重新命名、重新分类及重新编号而引起的费用,以及便利数据的传输和贸易单证的统一;考虑到由于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必须对1950年12月15日在布鲁塞尔签署的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进行全面修改;考虑到上述公约所附的商品分类目录远不能达到各国政府和贸易界在关税及统计方面要求的详细程度;考虑到准确、可比的数据对国际贸易谈判的重要性;考虑到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费计价和运输统计准备采用协调制度;考虑到协调制度旨在最大限度地和商业上的商品名称与编号制度结合起来;考虑到协调制度旨在促进进出口贸易统计与生产统计之间建立尽可能接近的相互对应关系;考虑到协调制度与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之间仍应保持接近的相互对应关系;考虑到希望有一部可供国际贸易有关各界人士使用的税则,统计合并目录以满足上述需要;考虑到保证协调制度不断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的重要性;考虑到海关合作理事会设立的协调制度委员会在此方面已完成的工作;考虑到上述商品分类目录公约已证明是达到某些所述目标的有效手段,因此,达到这方面预期效果的最好方法是缔结一个新的国际公约。

为此,经协商同意如下条款:第一条定义本公约中:(一)“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指作为本公约附件的商品分类目录,它包括有税目和子目及其相应的数字编号,类、章和子目的注释以及协调制度的归类总规则。

(二)“税则目录”是指缔约国为征收进口货物的关税按其法律制定的商品分类目录。

(三)“统计目录”是指缔约国为了收集进出口贸易统计资料数据而制定的商品分类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20.02.06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20.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第20号
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
五期)的公告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

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规定,中国海关应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最新《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税则注释》作了部分修订。

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修订内容的翻译,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
海关总署2020年2月6日。

证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7版

证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7版

证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7版
证据二:美国高粱对华出口表
数据来源:/gta
证据三:美国高粱产区分布图
信息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https:///Charts_and_Maps/graphics/AS-PL-RGBChor.pdf
证据四:关于美国国内运费的估算依据
信息来源: 世界运费费率网/
证据五:美国各州公路运输重量和体积限制表
信息来源:运费代理网
/resources/RoadlimitationsUSA.html
证据六:美国高粱生产成本与收益的情况表
信息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证据七:高粱容量与重量单位换算表
信息来源:美国谷物协会网站
/buyingselling/conversion-factors
证据八:美国农业产业财务指标表
信息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https:///data-products/farm-income-and-wealth-statistics/data-files-us-and-state-le vel-farm-income-and-wealth-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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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
(第二期)
注:本期中所标识的页码为《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的页码。

第29页,品目03.07,子目0307.8、0307.81、0307.83及0307.87,本页第10-11,13,17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289页,品目29.03,排他条款文,本页倒数第1-2行
仅法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299页,品目29.09,注释条文四,本页倒数第8-10行
将原文修改为:
“这些化合物是通式为ROOH及ROOR1的化合物,其中R及R1是有机基团。

例如,乙基过氧化氢及过氧化二乙基。


第321页,品目29.22,注释条文,本页第13-14行
仅法语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356页,品目29.37,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20行
在本页倒数第20行后插入以下新的一句:
“一种合成的前列腺素及前列腺素受体激动剂。


第362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1行
将原文修改为:
“(一)来自真菌的生物碱:纯绿青霉素*(青霉菌Penicillium viridicatum);鲁古罗瓦辛A(青霉菌生物碱);葚孢菌素(一种能导致动物面部湿疹的毒素);细胞松弛素b;杀鱼菌素B4(吲哚类生物碱促癌剂);青霉震颤素D(震颤真菌毒素);娄地青霉素(蓝纹乳酪)。


第363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第5-6行
将原文修改为:
“来自昆虫的生物碱:七星瓢虫碱*(七星瓢虫);2-异丙基-3-甲氧基吡嗪(异色瓢虫);斑蝶素(非洲君主蝶的荷尔蒙);球马陆碱(欧洲马陆);墨西哥豆瓢虫碱(墨西哥豆瓢虫);二十四星瓢虫碱(二十四星瓢虫)。


第378页,“麻醉药与精神治疗药物表”Ⅱ“受《1971年精神治疗药物公约》管制
的精神治疗药物”
仅法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394页,生产某些管制物质的常见前体及主要化学品表,第一列“管制物质(子目)”的第3行:
删除原先的2939.91,修改为:
“2939.71”
第404页,在第二十九章注释中述及的某些产品的化学结构,六(四)仅英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407页,在第二十九章注释中述及的某些产品的化学结构
删除原先的品目29.20的二,修改为:


第415页,在第二十九章注释中述及的某些产品的化学结构
删除原先的29.31的三,修改为:
第423页,在第二十九章注释中述及的某些产品的化学结构
删除原先的29.39的九,修改为:
小丑箭毒蛙毒素
七星瓢虫碱
维若辛
普罗希安宁”
第537页,第三十九章总注释,子目注释,本页第10行
将原文修改为:
“如果后者重量大于前者应归入子目3907.61或3907.69,”
第605页,品目44.18,子目注释,本页第16行
将原文“子目4418.71”修改为:
“子目4418.74”
第724页,品目49.11,排他条款,本页第4行
将原文修改为:
“(五)第八十五章注释五(二)所定义的已印制的“智能卡”(包括邻近卡或牌)(品目85.23)。


第889页,第六十九章第二分章,总注释,本页倒数第4-9行
将原文修改为:
“在本协调制度中,这些产品是根据不同品种(砖、瓦、卫生用具等)进行分类的,在其生产过程中的陶瓷属性不影响产品的归类,但归入品目69.11的瓷餐具、厨房器具及其他家用或盥洗用瓷器以及归入品目69.12的其他种类的陶器除外。


第891页,品目69.04,排他条款,本页第15行
将原文修改为:
“(二)贴面砖、铺面转,包括炉面砖及墙面砖(参见品目69.07的注释)。


第892页,品目69.07,注释条文中公式部分,本页倒数第6-9行
仅法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1127页,品目84.32,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5-6行
将原文修改为:
“本品目所列机器可以由动物或车辆(例如,拖拉机)牵引,也可以装在车辆上(例如,装在拖拉机或马车上)(本文所称的“拖拉机”,包括单轴拖拉机)。


第1128页,品目84.32,注释条文,本页第2-4行
将原文修改为:
“用另一类牵引设备(例如,品目87.04所列的车辆)代替拖拉机时,或者将一个旋转锄装在单轴拖拉机的传动轴上以代替车轮,这样该旋转锄既作为一种工具,又作为整部机器的驱动轮时,有关设备也应按上述归类原则进行归类。


第1130页,品目84.33,注释条文
仅法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1198页,品目84.72,注释条文,本页第1行
将原文修改为:
“本品目包括所有未能归入上述两个品目,或在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具体列名的办公室用机器。


第1283页,品目85.42,排他条款,本页第6-8行
将原文修改为:
“不归入品目85.04、85.32、85.33、85.41或不属于传感器、执行器、谐振器、振荡器及其组合件定义的所有分立单元(可进行贸易的)〔例如,变压器(品目85.04)或磁铁(品目85.05)〕,不包括在MCOs的定义范围内。


第1283页,品目85.42,注释条文,本页第9-11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1283页,品目85.42,排他条款,本页倒数11行
将原文修改为:
“(三)分立元件组合件或多芯片型集成电路以外的电子微型电路组合件;或”
第1304页,品目87.01,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9-7行
将原文修改为:
“本品目也包括单轴拖拉机。

这是一种小型农用拖拉机,装有单驱动轴,由一个或两个车轮支承。

像普通拖拉机一样,它们使用通用的动力输出装置驱动各种可替换的农具。

它们一般不设座位,由两个把手操纵行驶。

但有些手扶拖拉机后部装有单轮或双轮车架,上面设有一个驾驶员座位。


第1304页,品目87.01,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6行
将原文修改为:
“类似的单轴拖拉机也可用于工业方面。


第1305页,品目87.01,注释条文,本页第1-2行
仅法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1305页,品目87.01,子目注释,本页倒数第12行
将原文修改为:
“短途拖带半挂车用的类似车辆不归入本子目(通常归入子目8701.91至8701.95)。


第1305页,品目87.01,子目注释,本页倒数第9行
将原文修改为:
“子目8701.91至8701.95”
第1306页,品目87.02,注释条文,本页第7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1307页,品目87.03,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9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1426页,品目94.01,注释条文,本页第6-7行
将原文修改为:
“本品目包括明显确定为椅子或其他坐具的零件。

例如,靠背、座面及扶手(不论是否衬有稻草或藤料、内部填充或装有弹簧)、永久附在坐具上的坐套或靠背罩,以及制软座垫用的已组装螺旋弹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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